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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为加强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增强煤层黏结性,减少煤层在采、巷修等作业过程中的顶板冒落机率,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确保综采工作面安全正常回采,特制定如下煤层注水管理办法:

1、综采工作面煤层必须逢采必注,不注不采,每班工作面保证3个以上孔同时注水,少一个罚款100元/次。

2、注水孔要严格按照以下原则布置:

(1)、煤层h≥6m时,注水孔呈三花眼布置,上孔布置于煤壁顶梁处,孔深不小于6m,仰角不小于30°;下孔布置于煤壁距顶梁0.3m处,孔深不小于5m,仰角15°~20°;孔间距均为4m~6m。

(2)、煤层3m

(3)、煤层2m

3、注水孔采用风动钻机施工,钻头直径ф42mm。

4、封孔采用直径ф42mm、长度1m~1.6m的水力膨胀式封孔器,封孔深度不小于1.5m,确保封孔质量。

5、巷道在扩修作业前必须至少提前三天进行注水,保证在扩修作业开始时注水点始终超前作业点不少于5m,以充分湿润并锈结煤体,严格做到不注不扩。

6、注水孔沿扩修巷道断面轮廓线布置,每排不少于3个,排距不大于3m,单孔孔深不小于3m,注水孔垂直于巷道断面轮廓线并向扩修前进方向倾斜不小于60°。

7、扩修注水时,封孔采用直径ф42mm、长度1m~1.6m的水力膨胀式封孔器,封孔深度不小于1.0m,确保封孔质量。

8、十字头扩修应采用多孔少注方法进行注水,注水孔间距不少于2m,终孔间距不大于5m,湿润煤体不少于巷道轮廓线外2m。

9、注水量以作业地点煤层充分湿润或相邻孔出水为原则,并超前工作面煤墙不少于2m。

10、各作业场所要提前备齐注水设备,注水系统良好,并严要求注水。

11、注水压力不超过地层压力而高于煤层的瓦斯压力,一般单孔注水压力为2.5MPa~5MPa。

12、各综采队每班作业前,要认真做好煤层注水工作,如发现不注或注水效果不佳时,将现场要求整改,且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跟班队长、班长各罚30元/次,注水孔深度不够5米,每孔罚款10元。

13、注水过程中出现大的片帮、冒顶时应立即停止注水,进行处理。

14、注水过程中,注水工必须随时观察注水压力、流量,不得离开注水位置进行其它工作。

15、综采队要派专人负责注水工作,严格注水标准,不得敷衍了事,消极工作。

16、综采队要严格注水验收制度,生产技术科不定期巡回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7、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2:A矿煤层注水钻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本矿煤层注水为长孔注水〈80m〉

2、注水钻工作前一定要对注水钻系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3、注水眼要事先选好布好后开钻,注水眼打好后要及时检测有害气体,安全后方可注水。

4、注水时,枪头一定要由两人站在注水枪的侧面,把好枪头,保证压水压力不小于4个大气压。

5、拔出注水枪,封闭注水眼时一定要先闭后慢慢拔枪,最后全封闭注水眼。

6、注水钻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持证上岗。

7、注水钻必须由专人保管到指定库房,领用交接由专职领导签字。

8、注水钻必须定期由机电人员检修、保养。

9、注水钻在钻眼过程中出现古空、出水等异常情况,不能急于退出钻杆,应先检查后封闭,指定安全措施后上报。

10、注水钻支架一定要架设牢固、稳定安全,保证钻孔安全。

11、注水钻液压油要在钻前检查好,不能出现缺油、破管或接口不严等现象。

12、钻机在钻孔过程中,动力头禁止反转。只有在加接或拆卸钻杆时,卡板卡住钻杆后才可反转。

13、注意个运动部件的温升情况。轴承、油泵、马达、电动机等处的温度不得超过60℃,油温不得超过50℃,否则应停机检查加以处理。

14、观察各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判断钻机是否过载,出现过载现象,应调节节流阀,降低推进速度,减少晃动,应停机检查处理。

15、各操作手把应按规定的记号和规定的程序操作。转向不能过快,以免造成液压冲击,损坏机件。

16、观察油箱的油位,当油位下降到标定位以下时,应停机加油到指示油位,在工作。

17、钻机在使用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完好、功能齐全、灵活可靠,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18、交接班时,检查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各压力表指针是否能正确指示压力,各油管连接是否完好,有无漏油现象,水辫是否漏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钻机正常运转3个月后要对油质检查一次。若不合格,应将油全部放出,弄清洗油箱,注入新的液压油。

20、定期对运动件结合处、润滑点、外漏的丝杆、导轨、轴加注润滑油。

21、钻机未使用或使用后要贮存(必须对整台钻机进行彻底清洗及维修),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防潮、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

篇3: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高非煤矿山矿长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境内所有从事矿产资源(煤矿除外)开采活动的各种经济组织负责人、主要经营者和管理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以及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副职(以下简称矿长)。

第三条全省实行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审查制度,矿长必须经过审查、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江西省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有资格担任,无证不得任职。

第四条矿长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负责本单位或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3、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合理的开采矿山资源,严禁乱掘滥采、越界开采。

4、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调度会,研究、部署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确保矿山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器材和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6、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7、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8、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其他事故。

第五条矿长资格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掌握地方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矿山安全生产规定和规程;

2、具备矿山安全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经验;

3、熟悉采矿生产工艺和技术,熟悉矿山的采掘、地质、水文、通风、供电等基本情况;

4、掌握矿山灾害预防措施,具有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和处理能力;

5、投资1000万元以下矿山的矿长必须具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文化程度)、投资1000万元以上矿山的矿长必须具有大专(或相当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并有三年以上矿山实际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能够坚持经常到生产现场检查工作;

7、经审查、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资格证书》审批发证程序:

1、《资格证书》申报人所在矿,必须具有矿管部门发给的《采矿许可证》。

2、国有及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非煤矿山矿长应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取《矿长安全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发证。

3、其他矿山的矿长应向矿山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发证,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审查发证按所属矿山类别(金属与非金属地下开采、露天开采类),依照《矿长安全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大纲》,由发证部门统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由发证部门命题,采取理论考试与实际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5、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行业管理部门、发证部门和矿山矿长本人收存。

6、经审查、考核合格者,发证部门签发《资格证书》,由本人妥善保存备查。

第七条非煤矿山矿长必须从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选配,无证者不得任职。现任矿长必须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二个月内应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违反本办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予以行政处罚。

第八条凡取得《资格证书》并已任职的矿长,如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可以提出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或因失职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有权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任职矿长,发证部门每年进行一次验证复审,重点考核其任职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也可进行理论考试,对不合格者,收回其《资格证书》。

第十条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任职矿长,在所属考核区内同类矿山中调动任职仍然有效,否则必须重新按本办法办理资格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登记表》、《资格证书》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4:矿山救护队前勤军事化管理办法

--总则

为加强我队两个文明建设培养员工文明礼貌风气,树立我队的良好形象。特在队内工作、学习等日常活动中推行军事化管理办法。

--军事化管理行为规范

全体职工都要讲文明礼貌提高文明意识严禁说粗话脏话。提倡文明用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要坚持在日常相互交往之中注意使用: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接听电话会见客人要亲切问好;送别客人要说再见、你好等问侯语。

待人接物要热情,注意尊重别人,对待客人要用你、请等礼貌用语。态度友好庄重。

1言行举止

1.1指战员相互之间为同志关系,相互之间称呼为××同志或直呼其名,也可姓加职务。

1.2指战员不得相互起绰号,或讥讽挖苦对方,不得取笑别人因生理缺陷导致的言行举止。

1.3指战员应加强团结,平等互助,相互之间交往使用本办法中的行为规范。

1.4指战员与外单位或兄弟单位之间无论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得恶意中伤,要不卑不亢。讲话不得信口开河,不得造谣生事。

1.5坚持保密制度,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

1.6同事之间日常见面应打招呼、点头致意或微笑,如遇上级领导应致敬:领导辛苦了。到领导办公室敲门不少于三下或大声喊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听到自己名字应答“到”,如两人相对而过应主动谦让通行。

1.7在单位内部活动时,应两人成排,三人成列,在队列中行进时应整齐划一,不得袖手、挽裤腿、吃东西、交谈。

1.8单位内部活动时,不得嬉笑打闹,勾肩搭背,严禁打架斗殴。

1.9进入单位严禁喝酒或酒后入队,公共场合不得抽烟、敬烟。

1.10指战员不得文身,蓄长发、留胡须、外露身体部分不得戴首饰。

2会议学习

2.1参加班前会人员应按时考勤,提前到达指定位置。

2.2参加重要会议或大队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内容要条理清晰,不得涂画。

2.3参加大型会议或各类学习按照从前至后的顺序依次列席(有指定位置的按指定位置列席),前排座位坐满后依次列席。

2.4会议及学习期间通讯工具应关闭或设置在无声状态,不得吃零食、抽烟、私聊、起哄。确需会议期间外出,应保持会场安静状态。

2.5学习期间如有疑问或问题时,应向授课人员举手或报告,得到允许时再行提问。

2.6会议及学习期间,如需鼓掌或喝彩时,声音应响亮有力,结束干脆一致。

2.7会议或学习开始前,带队人员应主动向组织者汇报人员到位情况,示意会议或学习开始与否;会议或学习结束后,全体人员应起立欢送上级领导、授课人员离开主席台或讲台后方可依次退出会场。

3内务管理

3.1办公区及宿舍

1)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2)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后勤报修,确保日常工作照常开展。

3)办公室及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卫生标准。室内做到窗明地净、墙壁无尘、物见本色、清洁整齐。

4)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床下无脏烂杂物,室内无蚊蝇、无臭虫。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茶具、洗漱用具、鞋帽应统一摆放成一条线或入柜。

5)绿化责任区要做到无杂草、无积水,有计划地绿化美化环境,创造舒适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6)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常洗澡理发,衣服、被褥常洗晒,按规定统一着装,并经常保持整洁。

3.2装备室

1)库室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并保持卫生干净,设备存放整齐,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出入库要有记录。

2)所有装备必须达到大队制定的《救护大队技术装备管理办法》技术标准。

3)一般装备每月检查一次,大型装备每季度试验一次,使之达到技术标准,并做好检查、试验记录。

4)中队及小队的各种仪器装备要分工到人,统一保管,要做到全、亮、准、尖、利、稳。

5)仪器装备抽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存档,以便了解小队及个人日常管理水平及抽查后工作情况。

4集体活动

4.1集体活动期间,要时刻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确需离开场地应请假或告知同行人员。

4.2外出预防性安全检查或联合其他单位检查时,应着制服,穿黑皮鞋,树立良好形象,杜绝吃拿卡要等一切不正之风。

4.3集体外出需乘车时,同事之间应主动向老、弱、病让座,体现优良传统,弘扬和谐之风。

4.4外出演练期间,应注意言行举止,不得损坏公共财物、庄稼,偷盗群众农畜物资。

4.5时刻注意个人形象,不得随意光膀子或做有损救护队员形象的事情。

4.6集体活动如有上级领导、公司领导或其他单位领导带队时,应努力做好协调关系、礼节礼貌。

4.7集体劳动时,应统一休息、统一就餐或饮水。不需要劳动时,劳动物品应归集一起、分类摆放、整齐划一。

4.8集体就餐时,不得酗酒。提倡勤俭节约,不得随意喧哗、大声喊叫、起哄。

4.9单个分队、小队、中队等集体活动,着统一服装时,必须整队,行进时须有口号。

5抢险救灾及迎接检查

5.1抢险救灾期间,应统一着单位配发的战斗服或服饰。

5.2一起行动听指挥,指挥员下达命令时,应仔细听记,领取任务后,行动要迅速、果断,处理问题要冷静。

5.3领取任务后,应及时反馈指挥员回答“是”,并跑步赶往指定地点。

5.4抢险救灾、演练需乘车时,应保留前排至少2个座位给正副指挥员,便于指挥员之间沟通,任何人不得无理由打断指挥员谈话或给予谈话评价。

5.5抢险救灾休息、上级领导检查时,所有仪器装备需放到面前时,应整齐划一。左手边摆放呼吸器,口具端朝前;右手边摆放个人防护用品,能直立的直立,不能直立的平放;带刃、尖的器具,尖刃朝里,距呼吸器口具端不少于20cm。

5.6佩戴装备外出时,不得嬉笑打闹、拥挤、随意打开别人装备或故意损坏别人的装备物品。

5.7向指挥员或领导汇报时,内容要清晰明了,言简意赅,不穿鞋戴帽、不弄虚作假。

5.8与其他单位联合抢险时,应加强沟通,对方下达或委托的任务要及时向带队指挥员汇报。

6门卫

6.1前勤指战员担任门卫值班员时,值班期间不得睡觉,夜间不得关灯,每次交接班内容包括门岗室内、室外周边卫生、各类记录、当班未进出车辆等内容。

6.2门卫值班员应时刻保持良好形象,必须按季节着制式服装并保持整洁,戴帽子,穿黑色皮鞋,夏季着半截袖、春秋季着衬衣时只开第一粒纽扣,着外套时衬衣必须打黑色领带,着外套时扎外腰带、棉大衣时扣纽扣。

6.3门卫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岗位时,要告知小队长安排临时人员替岗,替岗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第6.2条。

6.4门卫值班员接班后,应及时了解当日大队值班领导通讯方式,并设置快捷键。有上级领导来队查岗、突击检查时,在做好临时接待工作车辆进入大院后,应及时通过对讲电话告知电话值班室,然后通知值班领导(上班期间通知大队长,其他时间通知大队值班领导)、值班中队、备班中队。

6.5门卫值班员应会使用以下文明用语:你好、请问你找哪位,请到这边做一下登记、请问你有什么事、请问你和他提前联系了么、请你先和他联系一下好么、请你把车停在**处、对不起**领导不在有什么需要我转告的、欢迎你下次再来等。门卫值班员对以下情况行举手礼:单位内部车辆进出、集体进出的分队、着制服的内部人员、进出单位的上级领导及车辆、兄弟单位着制服的人员及车辆。

6.6任何人不许在门岗逗留、闲谈;门卫值班员在值班室内杜绝一切娱乐活动,不得玩手机、听音乐、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6.7每日早晚班车出入前门卫值班员必须提前开启大门站立在大门处,对进出的班车行举手礼。班车或领导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大门。

6.8如来宾因工作需要找大队领导或有关单位,门卫值班员应首先请来宾亲自给大队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人打电话,如同意接见,门卫值班员用来宾电话落实后方可登记进入。如来宾不知道大队领导或有关单位电话,门卫值班员首先询问来宾姓名、工作单位,然后通知电话值班室,由电话值班员负责联系,经同意后,再通知门岗登记进入。

6.9队内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和值班期间不会私客,确有急事的,由本队人员到门岗会见,客人必须进队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6.10如来访人员无理取闹,门卫值班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电话通知值班中队长,由值班中队组织人员进行合理劝阻。

6.11门卫值班员对外来人员、进出车辆必须登记,非工作时间有情况及时向中队值班领导汇报。领导到岗巡视时应报告,报告词内容为:“报告:我是*中队队员***,现在担任门卫值班员工作,请领导指示”。

6.12外来车辆(包括员工私家车辆)进出要进行现场检验,外出物品要有出门证件(证件上必须注明与外出物品对应的物品名称、数量,并有单位公章和单位领导签字),经检查无误后进行登记;工作(包括值班)期间本单位人员进出大门必须持有单位公章和单位领导签字的出门证并进行登记。

6.13单位大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听到预备警铃后,门卫应迅速使用遥控钥匙开启当值、副值车库门及单位大门,然后到值班车库门前集结;如遇停电,门卫应迅速打开大门的离合器,并将大门推开后到值班车库门前集结。

7电话值班员管理规定

7.1前勤指战员担任电话值班员时,应熟知电话值班员职责及岗位标准,并时刻保持两2人在岗。

7.2电话值班室人员应时刻保持良好形象,必须按季节着制式服装并保持整洁,戴帽子,穿黑色皮鞋,夏季着半截袖、春秋季着衬衣时只开第一粒纽扣,着外套时打黑色领带。

7.3电话响两声后,应立即接听,并对重要通知和来电做详细记录,值班室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非值班室人员不得使用值班电话,非外部来电时,值班电话占线不得超过两分钟。

7.4任何情况下,值班室应有1名值班员整装留守调度台前,对巡视的各级领导描述岗位工作情况,报告词为:“报告:我是*中队队员***,现在担任电话值班员工作,请领导指示”。另一名值班员应时刻保持坐姿,并对巡视情况做详细记录。

7.5值班室应时刻保持通风、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划一,按时分类发放报纸杂志。

7.6电话值班室杜绝一切娱乐活动、不得玩手机、电脑等,工作时间不得看电视,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夜间值班应有1名人员在调度台前观察各监视点,队内监视屏幕每日12:00~17:00关闭,其他时间开启。

7.7所有重要来电、来信、来函必须当面通知到人。

7.8电话值班员应现场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包括值班室卫生、上班工作情况、未完成事宜、大队及领导交办的临时事宜和事项。

8仪容

8.1着队服在室外执行任务时,应当戴大檐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

8.2除重要活动和岗位、执勤外,着队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时,由在场最高首长临时规定;

8.3着队服时应当穿黑色皮鞋;在实验室等特殊场所,需穿具有特殊功能的工作用鞋时,不得赤脚穿鞋;

8.4着队服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好衣扣,不得挽袖,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

8.5队服内着毛衣、绒衣、绒背心、棉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

8.6救护队员工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

8.7不得将队服外衣与便服外衣混穿;

8.8不得将摘下标志服饰的队服作便服穿着;

8.9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

8.10救护队员工头发应当整洁。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救护队员工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8.11救护队员工不得纹身。着队服时,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移动电话、钥匙和饰物等。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9举止

9.1救护队员工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9.2救护队员工参加*、晚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9.3救护队员工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自觉维护救护队的声誉。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法处理。

9.4救护队员工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9.5救护队员工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和迷信活动。

9.6救护队员工工作或待机期间不得酗酒,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操作各类装备。

9.7救护队员工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等活动,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组织和参与串联、集体*。

9.8救护队员工不得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9.9救护队员工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9.10救护队员工给报刊、杂志等提供救护队员工肖像,着队服主持电视节目、参加电视访谈,必须严格执行军容风纪的规定,维护救护队和救护队员工形象。

9.11救护队员工不得着队服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不得以救护队员工的名义、肖像做商业广告。

篇5: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要发挥实效的指示和精神,结合磷矿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运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2、加强监管,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3、11磷矿是监督管理“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矿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工区是分管负责人和运行管理部门。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确保“六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4、安技科负责日常运行监管。各工区负责对辖区内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责任人:111负责后湾磷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责任人:111负责辖区内设备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第三责任人:111负责跟踪卡的发放及管理;监控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运用;出现故障、报警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安技科:负责“六大系统”运行检查及设备设施保护的督察工作。

三、实施办法

(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

1、指派专门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3、井下配备的自救器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4、每3个月对配备的自救器、避灾线路标志牌进行1次检查,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时更换,标识牌损坏的要及时更新。

5、每月对对矿井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确保备用电源能在紧急情况下启用。

6、每年对避灾系统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查,确保避灾系统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7、井下作业工人未佩戴自救器、井下作业点附近未设备用自救器,采掘作业点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8、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系统设备、设备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绘制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压风自救装置、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压风管道的走向等。

3、定期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

5、对入井人员进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7、压风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供水施救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

3、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

5、对入井人员进行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1、制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指定人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3、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时,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处置结果应记录备案。

5、建立以下台账及报表: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月报表。

6、报警记录月报表应包括打印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7、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以及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8、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9、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五)人员出入井管理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佩戴督查工作,并将佩戴情况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2、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3、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做好记录。

4、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5、绘制井下作业人员位置示意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示意图应标明作业人员数量、工种及作业面的工艺及作业方法等。

6、每3个月对人员出入井管理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六)通信联络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2、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3、系统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应定期对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5、系统控制中心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6、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7、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8、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四、考核办法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考核,纳入工区月度综合大检查及年终考核。

1、工区未确定“六大系统”责任人的,扣5分。

2、责任人未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及保养的,扣5分。

3、辖区内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处理和报告的,扣3分。

3、无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的,扣3分;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

4、设备设施人为破坏的,肇事者原价赔偿;扣工区管理责任5分。

5、未按规定佩戴跟踪识别卡的,一人次扣1分。

6、躲避硐室环境不整洁、食品过保质期、后勤物质补给不及时、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每项扣2分。

7、压风、供水不按规定值班的,每次扣2分。

8、不经矿部允许,随意拆出设备设施的,每次扣3分。

9、拆除的设备设施交后湾磷矿监控室,造成设备设施流失或损坏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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