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前勤军事化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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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前勤军事化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总则

为加强我队两个文明建设培养员工文明礼貌风气,树立我队的良好形象。特在队内工作、学习等日常活动中推行军事化管理办法。

--军事化管理行为规范

全体职工都要讲文明礼貌提高文明意识严禁说粗话脏话。提倡文明用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要坚持在日常相互交往之中注意使用: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接听电话会见客人要亲切问好;送别客人要说再见、你好等问侯语。

待人接物要热情,注意尊重别人,对待客人要用你、请等礼貌用语。态度友好庄重。

1言行举止

1.1指战员相互之间为同志关系,相互之间称呼为××同志或直呼其名,也可姓加职务。

1.2指战员不得相互起绰号,或讥讽挖苦对方,不得取笑别人因生理缺陷导致的言行举止。

1.3指战员应加强团结,平等互助,相互之间交往使用本办法中的行为规范。

1.4指战员与外单位或兄弟单位之间无论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得恶意中伤,要不卑不亢。讲话不得信口开河,不得造谣生事。

1.5坚持保密制度,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

1.6同事之间日常见面应打招呼、点头致意或微笑,如遇上级领导应致敬:领导辛苦了。到领导办公室敲门不少于三下或大声喊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听到自己名字应答“到”,如两人相对而过应主动谦让通行。

1.7在单位内部活动时,应两人成排,三人成列,在队列中行进时应整齐划一,不得袖手、挽裤腿、吃东西、交谈。

1.8单位内部活动时,不得嬉笑打闹,勾肩搭背,严禁打架斗殴。

1.9进入单位严禁喝酒或酒后入队,公共场合不得抽烟、敬烟。

1.10指战员不得文身,蓄长发、留胡须、外露身体部分不得戴首饰。

2会议学习

2.1参加班前会人员应按时考勤,提前到达指定位置。

2.2参加重要会议或大队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内容要条理清晰,不得涂画。

2.3参加大型会议或各类学习按照从前至后的顺序依次列席(有指定位置的按指定位置列席),前排座位坐满后依次列席。

2.4会议及学习期间通讯工具应关闭或设置在无声状态,不得吃零食、抽烟、私聊、起哄。确需会议期间外出,应保持会场安静状态。

2.5学习期间如有疑问或问题时,应向授课人员举手或报告,得到允许时再行提问。

2.6会议及学习期间,如需鼓掌或喝彩时,声音应响亮有力,结束干脆一致。

2.7会议或学习开始前,带队人员应主动向组织者汇报人员到位情况,示意会议或学习开始与否;会议或学习结束后,全体人员应起立欢送上级领导、授课人员离开主席台或讲台后方可依次退出会场。

3内务管理

3.1办公区及宿舍

1)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2)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后勤报修,确保日常工作照常开展。

3)办公室及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卫生标准。室内做到窗明地净、墙壁无尘、物见本色、清洁整齐。

4)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床下无脏烂杂物,室内无蚊蝇、无臭虫。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茶具、洗漱用具、鞋帽应统一摆放成一条线或入柜。

5)绿化责任区要做到无杂草、无积水,有计划地绿化美化环境,创造舒适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6)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常洗澡理发,衣服、被褥常洗晒,按规定统一着装,并经常保持整洁。

3.2装备室

1)库室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并保持卫生干净,设备存放整齐,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出入库要有记录。

2)所有装备必须达到大队制定的《救护大队技术装备管理办法》技术标准。

3)一般装备每月检查一次,大型装备每季度试验一次,使之达到技术标准,并做好检查、试验记录。

4)中队及小队的各种仪器装备要分工到人,统一保管,要做到全、亮、准、尖、利、稳。

5)仪器装备抽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存档,以便了解小队及个人日常管理水平及抽查后工作情况。

4集体活动

4.1集体活动期间,要时刻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确需离开场地应请假或告知同行人员。

4.2外出预防性安全检查或联合其他单位检查时,应着制服,穿黑皮鞋,树立良好形象,杜绝吃拿卡要等一切不正之风。

4.3集体外出需乘车时,同事之间应主动向老、弱、病让座,体现优良传统,弘扬和谐之风。

4.4外出演练期间,应注意言行举止,不得损坏公共财物、庄稼,偷盗群众农畜物资。

4.5时刻注意个人形象,不得随意光膀子或做有损救护队员形象的事情。

4.6集体活动如有上级领导、公司领导或其他单位领导带队时,应努力做好协调关系、礼节礼貌。

4.7集体劳动时,应统一休息、统一就餐或饮水。不需要劳动时,劳动物品应归集一起、分类摆放、整齐划一。

4.8集体就餐时,不得酗酒。提倡勤俭节约,不得随意喧哗、大声喊叫、起哄。

4.9单个分队、小队、中队等集体活动,着统一服装时,必须整队,行进时须有口号。

5抢险救灾及迎接检查

5.1抢险救灾期间,应统一着单位配发的战斗服或服饰。

5.2一起行动听指挥,指挥员下达命令时,应仔细听记,领取任务后,行动要迅速、果断,处理问题要冷静。

5.3领取任务后,应及时反馈指挥员回答“是”,并跑步赶往指定地点。

5.4抢险救灾、演练需乘车时,应保留前排至少2个座位给正副指挥员,便于指挥员之间沟通,任何人不得无理由打断指挥员谈话或给予谈话评价。

5.5抢险救灾休息、上级领导检查时,所有仪器装备需放到面前时,应整齐划一。左手边摆放呼吸器,口具端朝前;右手边摆放个人防护用品,能直立的直立,不能直立的平放;带刃、尖的器具,尖刃朝里,距呼吸器口具端不少于20cm。

5.6佩戴装备外出时,不得嬉笑打闹、拥挤、随意打开别人装备或故意损坏别人的装备物品。

5.7向指挥员或领导汇报时,内容要清晰明了,言简意赅,不穿鞋戴帽、不弄虚作假。

5.8与其他单位联合抢险时,应加强沟通,对方下达或委托的任务要及时向带队指挥员汇报。

6门卫

6.1前勤指战员担任门卫值班员时,值班期间不得睡觉,夜间不得关灯,每次交接班内容包括门岗室内、室外周边卫生、各类记录、当班未进出车辆等内容。

6.2门卫值班员应时刻保持良好形象,必须按季节着制式服装并保持整洁,戴帽子,穿黑色皮鞋,夏季着半截袖、春秋季着衬衣时只开第一粒纽扣,着外套时衬衣必须打黑色领带,着外套时扎外腰带、棉大衣时扣纽扣。

6.3门卫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岗位时,要告知小队长安排临时人员替岗,替岗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第6.2条。

6.4门卫值班员接班后,应及时了解当日大队值班领导通讯方式,并设置快捷键。有上级领导来队查岗、突击检查时,在做好临时接待工作车辆进入大院后,应及时通过对讲电话告知电话值班室,然后通知值班领导(上班期间通知大队长,其他时间通知大队值班领导)、值班中队、备班中队。

6.5门卫值班员应会使用以下文明用语:你好、请问你找哪位,请到这边做一下登记、请问你有什么事、请问你和他提前联系了么、请你先和他联系一下好么、请你把车停在**处、对不起**领导不在有什么需要我转告的、欢迎你下次再来等。门卫值班员对以下情况行举手礼:单位内部车辆进出、集体进出的分队、着制服的内部人员、进出单位的上级领导及车辆、兄弟单位着制服的人员及车辆。

6.6任何人不许在门岗逗留、闲谈;门卫值班员在值班室内杜绝一切娱乐活动,不得玩手机、听音乐、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6.7每日早晚班车出入前门卫值班员必须提前开启大门站立在大门处,对进出的班车行举手礼。班车或领导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大门。

6.8如来宾因工作需要找大队领导或有关单位,门卫值班员应首先请来宾亲自给大队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人打电话,如同意接见,门卫值班员用来宾电话落实后方可登记进入。如来宾不知道大队领导或有关单位电话,门卫值班员首先询问来宾姓名、工作单位,然后通知电话值班室,由电话值班员负责联系,经同意后,再通知门岗登记进入。

6.9队内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和值班期间不会私客,确有急事的,由本队人员到门岗会见,客人必须进队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6.10如来访人员无理取闹,门卫值班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电话通知值班中队长,由值班中队组织人员进行合理劝阻。

6.11门卫值班员对外来人员、进出车辆必须登记,非工作时间有情况及时向中队值班领导汇报。领导到岗巡视时应报告,报告词内容为:“报告:我是*中队队员***,现在担任门卫值班员工作,请领导指示”。

6.12外来车辆(包括员工私家车辆)进出要进行现场检验,外出物品要有出门证件(证件上必须注明与外出物品对应的物品名称、数量,并有单位公章和单位领导签字),经检查无误后进行登记;工作(包括值班)期间本单位人员进出大门必须持有单位公章和单位领导签字的出门证并进行登记。

6.13单位大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听到预备警铃后,门卫应迅速使用遥控钥匙开启当值、副值车库门及单位大门,然后到值班车库门前集结;如遇停电,门卫应迅速打开大门的离合器,并将大门推开后到值班车库门前集结。

7电话值班员管理规定

7.1前勤指战员担任电话值班员时,应熟知电话值班员职责及岗位标准,并时刻保持两2人在岗。

7.2电话值班室人员应时刻保持良好形象,必须按季节着制式服装并保持整洁,戴帽子,穿黑色皮鞋,夏季着半截袖、春秋季着衬衣时只开第一粒纽扣,着外套时打黑色领带。

7.3电话响两声后,应立即接听,并对重要通知和来电做详细记录,值班室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非值班室人员不得使用值班电话,非外部来电时,值班电话占线不得超过两分钟。

7.4任何情况下,值班室应有1名值班员整装留守调度台前,对巡视的各级领导描述岗位工作情况,报告词为:“报告:我是*中队队员***,现在担任电话值班员工作,请领导指示”。另一名值班员应时刻保持坐姿,并对巡视情况做详细记录。

7.5值班室应时刻保持通风、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划一,按时分类发放报纸杂志。

7.6电话值班室杜绝一切娱乐活动、不得玩手机、电脑等,工作时间不得看电视,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夜间值班应有1名人员在调度台前观察各监视点,队内监视屏幕每日12:00~17:00关闭,其他时间开启。

7.7所有重要来电、来信、来函必须当面通知到人。

7.8电话值班员应现场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包括值班室卫生、上班工作情况、未完成事宜、大队及领导交办的临时事宜和事项。

8仪容

8.1着队服在室外执行任务时,应当戴大檐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

8.2除重要活动和岗位、执勤外,着队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时,由在场最高首长临时规定;

8.3着队服时应当穿黑色皮鞋;在实验室等特殊场所,需穿具有特殊功能的工作用鞋时,不得赤脚穿鞋;

8.4着队服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好衣扣,不得挽袖,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

8.5队服内着毛衣、绒衣、绒背心、棉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

8.6救护队员工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

8.7不得将队服外衣与便服外衣混穿;

8.8不得将摘下标志服饰的队服作便服穿着;

8.9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

8.10救护队员工头发应当整洁。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救护队员工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8.11救护队员工不得纹身。着队服时,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移动电话、钥匙和饰物等。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9举止

9.1救护队员工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9.2救护队员工参加*、晚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9.3救护队员工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自觉维护救护队的声誉。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法处理。

9.4救护队员工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应当见义勇为,积极救助。

9.5救护队员工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和迷信活动。

9.6救护队员工工作或待机期间不得酗酒,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操作各类装备。

9.7救护队员工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等活动,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组织和参与串联、集体*。

9.8救护队员工不得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9.9救护队员工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9.10救护队员工给报刊、杂志等提供救护队员工肖像,着队服主持电视节目、参加电视访谈,必须严格执行军容风纪的规定,维护救护队和救护队员工形象。

9.11救护队员工不得着队服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不得以救护队员工的名义、肖像做商业广告。

篇2: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要发挥实效的指示和精神,结合磷矿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运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2、加强监管,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3、11磷矿是监督管理“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矿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工区是分管负责人和运行管理部门。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确保“六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4、安技科负责日常运行监管。各工区负责对辖区内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责任人:111负责后湾磷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责任人:111负责辖区内设备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第三责任人:111负责跟踪卡的发放及管理;监控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运用;出现故障、报警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安技科:负责“六大系统”运行检查及设备设施保护的督察工作。

三、实施办法

(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

1、指派专门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3、井下配备的自救器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4、每3个月对配备的自救器、避灾线路标志牌进行1次检查,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时更换,标识牌损坏的要及时更新。

5、每月对对矿井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确保备用电源能在紧急情况下启用。

6、每年对避灾系统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查,确保避灾系统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7、井下作业工人未佩戴自救器、井下作业点附近未设备用自救器,采掘作业点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8、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系统设备、设备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绘制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压风自救装置、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压风管道的走向等。

3、定期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

5、对入井人员进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7、压风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供水施救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

3、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

5、对入井人员进行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1、制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指定人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3、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时,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处置结果应记录备案。

5、建立以下台账及报表: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月报表。

6、报警记录月报表应包括打印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7、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以及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8、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9、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五)人员出入井管理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佩戴督查工作,并将佩戴情况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2、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3、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做好记录。

4、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5、绘制井下作业人员位置示意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示意图应标明作业人员数量、工种及作业面的工艺及作业方法等。

6、每3个月对人员出入井管理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六)通信联络系统管理

1、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2、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3、系统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应定期对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5、系统控制中心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6、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7、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8、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四、考核办法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考核,纳入工区月度综合大检查及年终考核。

1、工区未确定“六大系统”责任人的,扣5分。

2、责任人未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及保养的,扣5分。

3、辖区内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处理和报告的,扣3分。

3、无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的,扣3分;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

4、设备设施人为破坏的,肇事者原价赔偿;扣工区管理责任5分。

5、未按规定佩戴跟踪识别卡的,一人次扣1分。

6、躲避硐室环境不整洁、食品过保质期、后勤物质补给不及时、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每项扣2分。

7、压风、供水不按规定值班的,每次扣2分。

8、不经矿部允许,随意拆出设备设施的,每次扣3分。

9、拆除的设备设施交后湾磷矿监控室,造成设备设施流失或损坏的,每次扣2分。

篇3:煤业三采区排矸系统及材料车辆管理办法

矿井排矸及材料车运送是煤炭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因具有运输线路长、作业分散,运输环节多等特点,为确保运输提升效率及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单位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运输管理细则》的同时,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

一、职责范围

1、运输队负责三采区排矸系统的轨道运输、架线、架线电机车的管理。

2、机电一队负责提升系统的信号、绞车的管理。

二、材料、矸石的运行路线

1、矸石、水泥、砂子从排矸井运输。

2、支护材料、配件、设备等其它物料从副井运送。

三、材料、矸石运送范围的划分及时间安排

1、矸石车由施工队负责运送到各中巷甩车场,运输队统一组列,运输到车娄沟排矸场排矸。

2、岩巷用的水泥、砂子由运输队在车娄沟组织装车,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随时组列运送到岩巷队施工中巷巷道的甩车场,移交施工队,由施工队负责运送到施工地点及时卸车,卸车后空车为出渣用车。

3、各单位所运送的其它物料,由运输队供车,物料所有单位组织装车绑扎,按规定时间运送到副井井底车场,移交运输队,运输队进行组列后,运送到施工单位所在中巷甩车场,由物料使用单位运送到工作面及时卸车后将空车再返回到甩车场。

5、各队需回收升井的物料,由运输队供车,各队组织装车绑扎并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各中巷车场,运输队负责组列运送到副井井口,由物料回收单位组织卸车。

6、各队运送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时,由运输队供车,物料运送单位负责装车、绑扎、运输、卸车,运送时间由调度室安排,运送时各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7、各单位物料车运到工作地点或升井后,及时组织卸车,卸车后运至车场移交运输队。

8、副井井底车场组列运输时间为早上9:30~11:30。

四、车辆运行方式:

(一)渣车

1.轨下各水平渣车运到车场组列提升,每列5辆车;沿轨道下山提升至上部车场,再次组列、每列15辆车;由架线电机车牵引至2435北大巷车场。

2.架线电机车调整到列车前端后牵引列车至排矸井井底车场,重新组列,每列5辆,由排矸井绞车提升,至上部车场。

3.在上部车场组列,每列15辆由架线电机车牵引到排矸场,由排矸架卸渣。

4.空车与渣车运行方向相反。

5.水泥、砂子装车后与空车运行方向相同。

(二)料车

1、从机电二队、木料厂装车后,运输队蓄电机车配合运至副井上部车场,组列提升,沿副井井筒下放到井底车场,再次组列,利用架线电机车牵引。

2、引2435运输大巷运至轨下上部车场,轨下上部车场按所需单位组列,轨下绞车提升下放至各水平车场。

3、各使用单位从各水平车场将料车运送至使用地点后卸车,将空车沿原路回到各车场。

五、暂行规定:

1、运输队建立健全车辆发放登记台帐,认真记录每班车辆的发放使用情况,并将每班各水平供车情况汇报调度室。

2、各单位运送物料时,提前2小时到运输队办理借车手续,运输队必须在2小时内供给足够的车辆。

3、各运料单位必须及时装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物料车运送至副井井底车场进行组列。

4、由运输队负责在早中交接班时间内将副井井底车场组列的所有物料车运送至轨下上部车场,其它时间内2435大巷不得运送物料,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物料车运送至副井井底车场组列,导致物料无法运送至工作面,所有影响由运料单位承担。

5、所有物料车由运输队负责在轨下上部车场组列,运送至各物料使用单位所在中巷甩车场,移交物料使用单位,物料单位必须立即将物料车运送至工作地点,并及时卸车,并将空车原路返回至甩车场,移交运输队,运输队负责回收出井,物料车必须当天回出地面,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4:K矿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每个采场开采之前,都要认真贯彻好经过审批的作业规程。任何情况下,没经过审批、贯彻作业规程,都不许开采。否则,罚采区区长、技术员各200元。

二、回采中央煤柱或其它特殊地段时,要事先编制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周到、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经审批贯彻后,方可开采。否则,罚技术员200元。

三、回采前,要对溜煤眼口设好护栏和警示标志。溜煤道拐弯处要加设挡板。否则,每处罚区长50元。

四、保持回采工作面及溜煤道支护状态良好,有折梁断柱及帮顶大肚子现象及时处理。发现有连续两架棚折梁断柱没处理的罚区长50元。

五、水采工作面水枪附近必须设好牢固的护枪台棚(双侧),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安全绳、安全点柱、压枪顶子、声光信号、电话等,每缺一项,罚区长50元。

六、水采管路接头处哧垫要及时处理,发现哧垫不处理继续作业的,每处罚跟班区长50元。

七、采煤工作面及溜煤道必须保证中高在1.8米以上。否则,每架棚罚区长50元。

八、翻棚、备棚、替棚后的断面要保证上宽不小于1.6米,中高不小于1.8米。达不到此规定的,令其重新给棚,并每架罚区长50元。

九、采煤工作面造成窝水以及溜煤水道淤堵没有立即停枪处理,每发现一次,罚跟班区长50元。

十、每小班下班停枪后,都要清扫溜煤道两侧的浮货。确保人行道的平整、畅通。浮货不许超过溜煤槽上沿。否则,每米罚跟班区长10元。

篇5:K矿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工程部

3.1.1?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计划部

3.2.1?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资部

3.3.1?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生产准备部

3.4.1?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监理承包商

3.5.1?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设计质量管理

4.1.1?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4.3施工质量管理

4.3.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机具配置、力能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没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准分、转包的项目如施工单位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公司书面批准。

4.3.4?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

4.3.5?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其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质量负责。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告本月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4.3.8?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创优计划及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计划、质量事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做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建设单位审批,以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开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特殊工种、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以备案与复查。

4.3.10?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11?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并严格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4调试质量管理

4.4.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调试单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调试工作。

4.4.2?工程调试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并经过工程试运指挥部批准。

4.4.3?工程调试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4.4?在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切换轮换制。

4.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4.5.2?工程开工前,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矿建、土建、安装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矿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并报公司批准、备案。

4.5.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行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四级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承包商进行检查验收。

4.5.4?监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监理承包商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5.5?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承包商,监理承包商应邀请本工程公司、勘测设计、厂家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可举行隐蔽和后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承包商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后重新验收。

4.5.6?煤矿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整体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暑意见,监理承包商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4.5.7?煤矿机电设备的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按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5.8?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的班组及作业队(施工现场)设须专职的质检员,施工单位工程部和质检部质检员要分设,施工单位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和公司备案,一经确定不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同意不得变更。

4.6质量监督管理

4.6.1?工程开工前,公司向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获得批准。公司应及时向质监中心站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6.2?公司必须协助质监站制定年度的质量监督计划,同时报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质监站确定的质量监督计划搞好工作配合策划落实工作。

4.6.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包括设计、矿建、土建、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等阶段,和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井底车场施工、主要运输大巷重点等项目。

4.6.4在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前,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要求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不符合项组织纠正整改,完成闭环。

4.6.5?在实际工作满足质监活动条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监督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4.6.6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中,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规定要求进行汇报,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资源配合服务工作。

4.6.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后,针对检查提出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发出的不符合项,组织整改、纠正,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7质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试运转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质量事故。

4.7.2?按对工程寿命和正常便用的影响程度,对工期影响时间的长短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6个月以上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或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上,3个月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3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4.7.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不用立刻上报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可在上报的月度统计报表中给予说明;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时应向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15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4.7.3.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当事单位应在2天内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5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和公司。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和公司复验。

4.7.3.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在5小时内口头向监理质监站和公司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在4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监理和质监站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设单位转报有关主管部门。事故发生6日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报监理,经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等单位复验。

4.7.3.4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7.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对经常违返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3.6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救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事故当事单位保存,并编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7.3.7如发生质量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4.7.3.8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审批和处理结果的验收,需由质检站参与,并签字盖章认可。

4.7.3.9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由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

4.7.3.10一般和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设计院提出,公司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准实施。

4.7.3.11根据事故大小和情节轻重,公司将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建议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责任单位资质降级的处罚。质量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4.7.3.12.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4.7.3.12.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7.3.12.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7.3.12.4对按规定进行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质量奖惩?

5.1?公司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规定应有质保期、质保金和质量奖惩的条款。

5.2?各承包单位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经济处罚具体制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煤炭工业煤矿井巷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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