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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早教中心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0

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园内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并把各种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订

《安吉路早教中心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

一、组织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1、组长:蔡伟玲(中心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2、付组长:施伟晶、李奕、徐思沅、董银珍(园区园长、后勤组长)

职责:协助组长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救援、原因调查、善后处理等。

3、成员:各班级主班老师、各园区保健老师、后勤老师

职责: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安全事故的组织抢险、救护及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

三、事故报告程序、要求及现场保护

(一)报告程序要求:

1、重大事故发生后,在向园领导报告的同时(如情况紧急)

立即拨打110或119或120电话报警。中心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值班室(电话:)

2、事故发生部门、班级十分钟内向园领导口头汇报,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园领导。

3、事故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务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

4、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报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现场保护:

重大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妥然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重大事故现场处置

1、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制定抢救方案,部署抢险救援工作。

2、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的统一调遣。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五、应急处置通讯网络系统

区教育局值班室:中心主任:

戒坛园区:—8000、8002、8003(高)三塘园区:长兴园区:

附:《安吉路幼儿园安全报告制度》安吉路早教中心后勤2003年4月11日此文件一式六份:中心主任、办公室、园区园长、后勤

篇2:黄岭小学防汛安全预案

当前进入主汛期,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有关防洪、防汛期地质灾害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和要求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学校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全校师生汛期安全。二、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沈懿副组长:谭世平戴灿军组员:唐爱纯宋梦珩段明徐景球彭利君余静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组长:在上级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局防汛指挥部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学校防汛工作。

副组长:根据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学校现场。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学校抢险救灾工作。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负责学校稳定。协调和组织学校迅速恢复教学活动。成员:在上级和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学校的防汛安全;负责检查、监督学校抢险物资的到位,保障供给受灾学校师生的生活必需品;负责关闭、拆除危房,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三、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2、学校向班级和老师及时通知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房。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党员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及专用教室负责人必须到岗。建立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情况记载。班级应与家长建立联系制度,了解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要求家长配合做好安全工作。4、总务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联系、修复。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雨水情况和有关道路的通畅情况,并将学校的、学生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教育局联系汇报。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队长沈懿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8、防汛期间,若发生遇险情不报、玩忽职守等情况,造成学校材产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一)、第一预案: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向老师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学校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二)、第二预案:当暴雨袭击或教育局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领导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立即通过局域网进行紧急部署。学校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防汛防台领导组要按防汛指挥网络形成指挥体系,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三)、第三预案: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学校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并立即报告区政府、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和学校财产的抢救工作。黄土岭小学2006年6月30日

篇3:临沧水库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工作机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响应

3.3应急处置

3.4应急状态

3.5应急结束

3.6恢复重建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交通道路保障

4.5通信保障

4.6电力保障

4.7治安维护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5.3责任和奖惩

6.附则

6.1预案管理

6.2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提高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水库安全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的能力,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水库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临沧地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根据《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和我市目前已建成水库的规模,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三级:

1.3.1Ⅰ级,重大事件,中型或位置重要的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重大直接影响的险情。

1.3.2II级,较大事件,小(一)型或位置重要的小(二)型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事故或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1.3.3III级,一般事件,小(二)型水库或位置重要的较大塘坝发生洪水漫坝、垮坝事故或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

1.4.2水库安全事件包括:

(1)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①挡水建筑物

大坝发生严重的裂缝、滑坡、管涌以及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大坝安全的可能导致垮坝的险情。

②泄、放洪水建筑物

紧急泄洪时溢洪道启闭设备失灵、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低涵、高涵、泄洪洞严重断裂或堵塞,大量浑浊漏水,启闭设备失灵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③水库下游防洪工程

水库下游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需要水库紧急调整调度方案。

(2)其他原因

如地震、地质灾害、战争、恐怖事件、漂移物体、危险物品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①超设防标准的地震导致大坝出现裂缝、基础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②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导致水库水位严重壅高或堵塞溢洪道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③上级宣布进入紧急备战状态。

④爆炸等人为破坏危及大坝安全的恐怖事件。

⑤库区出现漂船、漂木等难以通过泄洪道(孔)的漂移物体以及危险物品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⑥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3)超标准洪水

①遇水库超过设计的校核标准的洪水。

②根椐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预报水库所在流域内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包括上游溃坝可能形成的超标准洪水)。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条块结合,切实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水库垮坝造成的危害。

1.5.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性水库垮坝的各种准备工作。

1.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应急作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根据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我市成立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我市处置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市的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局长,临沧军分区首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领导、77266部队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地震局、临沧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省电信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临沧公路管理总段、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临沧军分区、武警临沧支队、消防临沧支队、77266部队、77329部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实施的决策与组织领导。

2.2工作机构

2.2.1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扬彦翔兼任。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2145022。

2.2.2市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全市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并对水库安全事件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2.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水库安全事件及处置的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水库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物资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经委:组织协调灾区电力、石油等重要物资供应。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物资以及破坏水库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水库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救济信息,管理、分配职责范围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市财政局:安排水库安全应急处置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县级提出的申请,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审核下拨应急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因水库安全事件产生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控、治理,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预报抢险、灾害损失调查评价。

市建设局:做好全市因水库安全事件危及的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抢险应急工作。

市交通局:组织好水库安全事件处置及抢险救灾的道路通畅,并协调运力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及设备。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的预防和日常工作,并负责提出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灾后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落实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化肥、柴油、农药等物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市林业局:协调应急抢险所需木材的供应及抢险救灾相关的涉林问题处置。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环保局:监督检查灾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组织灾后重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水库安全应急事件的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领导小组审定的抢险救灾的动态。

市安监局:加强监督、指导水库安全生产工作。

临沧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协调保障抢险救灾无线电的畅通,保障应急抢险无线电网络的正常使用。

市地震局: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地震信息,预报因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的地震灾害或因地震可能引发的水库险情等动态监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价。

临沧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预报工作,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以指导应急抢险工作。

水文水资源局:对水情作出科学的分析和预测预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水情信息。负责因水库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的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工作,以指导应急抢险工作。

临沧电信分公司:指导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确保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领导小组赋予应急抢险任务。

临沧公路管理总段:保障公路畅通和协助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运输安全。

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负责协调运力,保障应急抢险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为紧急抢险和危险地区人员救助、转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公路运输保障。

驻临军、警和民兵(临沧军分区及所辖人武部、77266部队、77329部队、武警临沧支队、消防临沧支队、民兵预备役人员):遵照上级命令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担负应急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突发性任务。负责协助地方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后社会治安,帮助指导地方应急抢险队伍建设。

3运行机制

全市水利系统建立起对突发水库安全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和各水库管理单位要建立预测预警机制,按制度坚持对水库进行位移、沉陷、渗漏及超标准洪水的安全监测,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要及时进行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预警信息的报告按属地为主和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根据可能发生安全事件的水库规模、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起始时间、应采取的措施等,由水库管理单位预测后向县(区)水利(水务)局预警报告,县(区)水利(水务)局进行风险分析后,再向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水利局进行预警报告。重大突发水库安全事件的报告可不受此限制。

3.1.2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定程序决定和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2应急响应

3.2.1Ⅰ级响应:凡涉及Ⅰ级重大事件所列范围的险情,由市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出险水库可能危及的所有区域的抢险救灾、避灾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包括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救灾。市各成员单位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协助、参与抢险救灾,随时向市防指通报相关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生命财产的损失。

3.2.2II级响应:凡涉及Ⅱ级较大事件所列范围的险情,由市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紧急通知,调运抢险物资器材,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和群众抢险队伍紧急抢险;确定人员转移线路,组织受威胁区的群众和重要财产安全转移,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市领导小组随时召开紧急会商会议,研究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并迅速派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抢险救灾。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命令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2.3III级响应:凡出现Ⅲ级一般事件所列范围的险情,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处理险情,预防险情继续发展。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险情状况,分析暴雨、洪水等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提出处理意见,部署应急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人员和财产转移的线路、甚至部队调配时的应急措施,并将险情和抢险情况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市领导小组派人员指导、协助当地的抢险救灾工作。

3.3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水库管理单位及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县(区)水利(水务)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进行风险分析,如情况属实,立即向县(区)人民政府进行预警报告,同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由市领导小组组成专家组到现场审核并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市领导小组和县(区)人民政府再根据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险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3.1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灾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时,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要迅速组织队伍抢险,尽力避免垮坝恶性事件发生。及时向下游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险情等级,可临时成立紧急抢险组、医疗卫生组、调查监测组、治安保卫组、基本生活保障组、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紧急抢险组迅速调集队伍抢救水库枢纽建筑物的险情,解救被洪水冲走、围困的人员,寻找被压埋人员和营救伤员;基本生活保障组迅速转移、安置、慰问灾民。

各级民政部门、医疗卫生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疾病防控工作。

3.3.2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命令或动员调用各类机动抢险队、专业抢险队、群众性抢险队及民兵小分队等社会力量,军队、武警的调动由市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按照军队有关条令执行。

进入紧急抢险期,市领导小组经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发布动员令,有权调用交通、电力、通信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抢险。

3.3.3市领导小组和当地人民政府要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工作;

3.3.4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3.5研究处置其他重大事项。

3.4应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采取一般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个别乡(镇)或者某个区域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决定;涉及跨县级区域的,由市领导小组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

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应当依法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3.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水库管理单位提出,经县(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跨县(区)区域的,由市领导小组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县(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3.6恢复与重建

3.6.1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性水库安全问题中的伤亡人员、财产损失、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6.2调查与评估

市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对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3.6.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需要国家援助的,由县(区)人民政府作出计划,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获得批准后(包括省级及国家援助)组织实施。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事发地水利部门要迅速调集本部门的技术力量,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迅速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请求当地政府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遇特别重大、重大事件,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消防部队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

4.2财力保障

根据《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急突发性水库安全问题的财力保障由水利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

对受水库安全事件影响损失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县(区),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县(区)人民政府的请求,市领导小组核实后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申请给予支持。

鼓励自然人和社会各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给予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市、县(区)发展计划部门具体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协调及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4交通道路保障

各县(区)水库管理单位要搞好进库道路的日常维修养护,特别是在发布预警信息后,水库所在地政府及水库管理单位要立即组织修通临时抢险道路。保障进库道路畅通。

4.5通信保障

各县(区)水库管理单位要维护好现有通信设备,发生险情后没有通信设备的要迅速建立起通信体系,以保障在应急抢险时沟通联系,指挥到位。

4.6电力保障

事发地水库在预警后没有通电的要立即的就近接电,不具备接电条件的要及时配备小型发电机,电力部门要确保电力供应。

4.7治安维护

必要时,公安、武警部队、边防部队、消防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市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和监督各县(区)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印水库突发安全事件通俗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水库应急知识以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市领导小组和各县(区)要对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管理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水库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水库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突发水库安全事件的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水利局制定,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市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惠州教育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惠州市教育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试行)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52号)的精神及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安全。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教育局负责领导所属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类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同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部

惠州市、县(区)教育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所属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教育系统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成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总指挥:各级教育局局长;副总指挥:各级教育局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成员:办公室、教育科(股)、大中专办、勤工办、计财科(股)、人事科(股)、纪检组、督导室、教师继续教育科等正职负责人及各学校校长。

(二)调度协调中心

指挥部下设调度协调中心。调度协调中心工作由副总指挥领导。职责:做好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的工作;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市(县、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调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各县(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结合实际,制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严格执行。

调度协调中心主任由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会同教育科(股)、大中专办、计财科(股)、勤工办、教师继续教育科等承担。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及时向指挥部和调度协调中心报告事故处置工作情况;救援抢险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汇报。

现场总指挥:教育局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副局长。成员:有关科(股)室正职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下设5个职能小组:

1.抢救组:组长由教育、体卫科(股)长担任。成员主要由教育体卫科(股)人员和事发学校班子成员组成,不足人手由指挥部抽调。主要职责是: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行动;协调医疗卫生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现场保卫组:组长由督导室主任担任。成员主要由督导室人员和事发学校组织人员组成,不足人手由指挥部抽调。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现场治安。

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计财科(股)长担任。成员主要由计财科(股)人员和事发学校组织人员组成,不足人手由指挥部抽调。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排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设施等后勤保障工作;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4.善后处理组:组长由人事科(股)长担任。成员主要由人事科(股)人员和事发学校班子成员组成,不足人手由指挥部抽调。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5.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从教育局有关科(股)室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严格控制有害渠道,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五、事故报告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食品监督部门及本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下级向上级报告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六、责任追究

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据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惠州市教育局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一:国家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摘要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2.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3.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2.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附二:市教育局指挥部调度中心

电话:2286381传真:2266763

篇5:十四中学校园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校园网对外联系密切,信息流量大、网络访问速度快,一旦在校园网上出现网络安全事件或有害信息,将会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甚至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为及时处置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保障校园网作用的正常发挥,特制定本预案。一、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1、网站主页被恶意纂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

2、校园网内网络应用服务器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二、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指挥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赵碧野副组长:章楗成员:张文星丁筱华刘风冯冬怡李毅各教研组网管杭州第十四中学网络中心200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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