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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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3相关机构职责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警支持系统3.2信息收集3.3预防预警行动4应急响应4.1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4.2预案启动4.3信息报告4.4通讯4.5紧急处置4.6新闻发布4.7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调查报告6保障措施6.1通信保障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2.1现场救援保障6.2.2应急队伍保障6.2.3经费保障6.3宣传、培训和演习6.2.3经费保障6.3宣传、培训和演习6.4监督检查7附则7.1名词术语7.2预案管理与更新7.3奖励与责任7.4解释部门7.5预案实施时间

荆州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明确我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与其它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依法规范、科学决策、积极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应急救助按照就近救助原则。无论事发渔业船舶所在地远近,离事发水域最近的镇(办、管理区)分管农业行政机构应做出响应,开展应急救助工作。(2)善后处理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无论事发水域是否在本区管辖范围内,由事发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镇(办、管理区)分管农业行政机构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我区管辖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水上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指导各地分管农业行政机构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区设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农业的副主任、区水产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区渔政站和相关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及时向区政府、市水产局报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2)指导各镇(办、管理区)行政机构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3)协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4)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做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2.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1)指挥、调配辖区内各种救助力量,处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协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2)保证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联络的畅通。(3)决定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发布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2.3相关机构职责(1)各地分管农业行政机构在接获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险情报告并经核实后,向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至相关部门。(2)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组织事发水域附近的渔船、所辖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参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下级单位要服从上级单位对应急救助工作的指导,其渔业行政执法船舶要服从上级单位的调动与指挥。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警支持系统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分管农业行政机构要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信网,设置24小时全时应急值班电话,确保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通信及时、准确和畅通。3.2信息收集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密切注意气象和水利防汛部门对气象、水文等自然灾害信息的预报。3.3预防预警行动(1)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力度,积极开展对渔业船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渔业船舶的自救互救能力。(2)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鼓励渔业船舶、船员、渔业执法人员参加必要险种的保险。,(3)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加大港口和水上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清理取缔“三无”和“三证不全”的渔船,对私自改变船体结构、用途,违章载客、载货,维修保养不到位,通信导航、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不齐全的渔业船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4应急响应4.1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指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死亡(失踪)10至29人,或危及30至49人生命安全。(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死亡(失踪)3至9人,或危及10至29人生命安全。(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死亡(失踪)1至2人,或危及9人以下生命安全。4.2预案启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由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上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一般突发事件由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启动本级预案,并立即报市和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派人督办。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直有关单位领导本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启动本级预案时,由于能力和条件不足等特殊原因不能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时,可请求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4.3信息报告(1)经核实,凡发生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以上的,接到报告的各地分管农业行政机构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立即逐级报告区、市及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2)经核实,凡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Ⅳ级)的,接到报告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上级部门快报的同时,应将事故情况报告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报告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3)区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采取一切有效通信手段,与事件渔业船舶和渔业救助力量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4)突发事件如涉及港、澳、台或外国人时,要及时向有关港、澳、台办或外办和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4.4通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汇编应急值班通讯联络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渔业电台呼号、工作频率,确保横、纵向通讯畅通。4.5紧急处置渔业船舶及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在接到救助命令后,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出航并到达事发现场。救助期间必须服从指挥。因特殊原因需离开救助现场时,须经相应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4.6新闻发布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要求,区分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向外界进行客观、准确、及时的信息发布。4.7应急结束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渔业救助力量中止或结束救助工作的建议:(1)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2)遇险人员不再有任何符合情理的生存希望。(3)渔业救助力量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涉及人员伤亡的,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由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2调查报告(1)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结束后,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2)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按渔船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对事件的性质、类别、成因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判明责任,并对事件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6保障措施6.1通信保障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并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2.1现场救援保障承担救助任务的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应根据事件情况携带必要的救生、消防设备和急救药品等。6.2.2应急队伍保障(1)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及其他执法工具。(2)渔业船舶。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对本辖区的渔业船舶专门登记造册,作为水上救助的重要力量。6.2.3经费保障实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需经费,按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6.3宣传、培训和演习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最大限度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向渔民宣传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同时对应急值班人员以及辖区内有关渔业船舶、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和有关人员进行突发事件救助知识的培训和演习。6.4监督检查一般突发事件(Ⅳ级)预案启动后,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区人民政府将对预案的执行情况、救助力量的到位情况、现场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附则7.1名词术语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指渔业船舶在航行、作业、锚泊及停靠等过程中因热带气旋、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海洋灾害、火灾、碰撞、触礁、触损、搁浅、机械故障或伤残等原因严重危及船员生命安全或造成船员死亡(失踪)的事件。渔业救助力量:指渔业船舶、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和其他执法工具。7.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有关通信联络的附件应随时保持更新。相关单位与人员的通信联络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区渔政指挥中心。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应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报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3奖励与责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本预案要求处理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服从指挥、调度或临阵脱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4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7.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高处作业常见安全事故逃生预案

一、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各项作业条件都必须达到要求。

1、作业证2、身心状况3、作业环境条件4、作业设备工具达标齐全5、各管理各岗位人员到位6、作业前全过程检察达到安全作业要求7、具体作业地点的其他相关安全要求。

二、高处悬挂作业常见安全事故

1、在作业中发生断绳事故,在作业中一般发生断绳事故为主绳破断,在双绳作业时作业人员在瞬间被安全绳拉住而不发生坠落事故。

2、在高空悬挂作业时,突发阵风(大风)作业人员易发生碰撞、飘荡、绞缠、挂绞。

3、在高空清洗作业时发生化学品伤害。

三、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公司内部)

经理(法人)

联络员、办公室主任

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主管)

作业现场主管

现场作业相关人员(包括通讯联络,急救车辆、物资、设备相关人员)

救援保障条件:

训练有素的各级人员准备,通讯准备,设备物资准备,交通工具准备,急救人员准备,逃生方式路线准备(进入工作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准备)

四、救援应急程序

五、救援方式:

1、高空悬挂作业发生断绳、大风事故时,根据现场情况条件按应急救援程序可进行:现场人员自救;公司组织救援;请求政府和专业救援机构救援。

六、断绳救援方法(内部)

1、当发生高空悬挂作业绳破断时,被安全绳拉住时,出险人员不能惊慌,稳住自己,尽量利用自己周围能抓靠的部位使自身稳住,如窗台打烂玻璃,并立即呼救或用手机(通讯工具)求救。

2、发生作业绳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和现场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尽快采用最有效和直接的方式救援和求救,如利用门窗、阳台、棚架等从室内施救。

3、救援方法

①、现场作业人员帮助逃生自救,出险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靠拢后,出险人员跨立在吊板上抓住主绳,缓慢下降逃生,在救援时,楼顶辅助人员要将救援人员的主绳和安全绳上端固定绳头加大配重或增加固定点。或者救援人员抱住出险人员后,切断安全背带连接安全绳的连接绳,寻找有利方式逃生救护,如下降,阳台,窗子、棚架等。

②、当发生断绳时,现场作业负责人相关作业人员,可从楼顶下降到两人挂好主绳和安全绳,下降到出险人员身旁按①条所使用的方法施救或在出险人员自身整体情况正常的情况下从楼顶放下一根主绳在救援人员帮助下重新在吊板上挂结好主绳,在救援人员帮助下平稳下降到安全部位。

在发生断绳时楼顶救生人员在下降救援人员和楼下辅助人员的帮助下将出险人员的安全绳接长增加到安全适合救援长度,将出险人员从楼顶缓慢放下到安全部位。

七、大风救援

在高空作业时,当遇到突发性的大风时,作业人员会发生摆动,碰撞,绳子缠绕等危险情况。当出现险情时首先作业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要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平时养成的良好的应急技能来对待,尽量靠近建筑主体,相靠住能稳住身体的可靠的设施。如水管,房沿,窗沿,防盗笼等就近的可靠的物件设施稳住身体进入逃生和等待救援。也可在同一作业面的作业人员互相拉抱在一起来减小摆动,飘荡。等待风力减弱或停止下降到地面和等待救援。在楼上的辅助人员救援人员应仔细检查好绳头防护垫固定情况,同时稳住绳子不要发生移位和摩擦。楼下人员应设法固定住下端绳头减小高空悬挂人员摆动幅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将缠绕的在一起的绳子回开。如果风在短时内减弱或停止,作业人员应在楼下和楼顶救援人员的辅助配合下在工地主管和安全人员的指挥下缓慢有序的下降到地面。如果风短时内不停止,楼下救援人员在楼顶人员的配合下将缠绕的绳子回开固定住下端绳头按险情急重环节做好安全防护指挥帮助高空作业人员逐个下降到地面和安全部位。在多风季节和地区作业环境风力不能超过规定风速,要做好安全防范,下端绳头能固定的尽量固定,固定时要松紧合适,不要影响正常作业,楼顶和地面一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八、以上救援逃生方式和方法是在高层建筑悬挂作业中所用的常规和共用的方式方法并不代表悬挂作业过程中所有的救援方式方法,在实践过程中各单位、个人都总结了一些更直接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我希望加强互相交流探讨,使今后的救援预案工作完善修改方面做得更好直接有效。

九、从事高空悬挂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使每个员工都具备应急逃生救援的相关常识和技能,特别是新员工在做好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时应急逃生救援常识和技能应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来进行。

篇3:金沙县前丰煤矿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近日,贵州省金沙县前丰煤矿修订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很有参考价值,预案分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很长,请大家下载阅读。以下为目录。

>>点击下载:贵州省金沙县前丰煤矿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4

第一章总则4

第二章危险性分析8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35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44

第五章应急响应46

第六章信息发布50

第七章后期处置50

第八章保障措施52

第九章培训与演练55

第十章奖惩57

第十一章附则58

第二部分专项应急预案61

第一章顶板事故应急预案61

第二章地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3

第三章水灾事故应急预案82

第四章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91

第五章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01

第六章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12

第七章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122

第八章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预案135

第九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44

第十章职业卫生事故专项预案156

第三部分现场预案163

第一章顶板事故应急救援现场预案163

第二章地质灾害事故现场预案170

第三章水灾事故应急救援现场预案172

第四章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场预案174

第五章瓦斯爆炸事故现场预案179

第六章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预案180

第七章供电系统事故现场预案181

第八章火工品事故现场预案184

第九章火灾现场处置方案187

第十章职业卫生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91

篇4: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施工现场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现场事故评估;

③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控制紧急情况;

⑤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现场施工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负责人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技术经营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财务科、机械管理科、物业管理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质安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9、事故现场副指挥由该项工程负责人担任;

10、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后勤供应组、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手机:**.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项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延伸阅读:

应急预案写作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般说来,应急预案的格式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一、应急预案标题

标题的写法主要有三种:一是适用范围(包括国家、地区、单位等)+事由+文种,如《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二是期限+事由+文种,如《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三是事由+文种,如《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此外,总体预案应当在标题中注明“总体”二字,如《××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需要限定该预案所涉及的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多在标题中提示,如《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试行性预案往往在标题这后标明“试行”等字样,并外加圆括号,如《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二、应急预案目录

包括一、二级序数和小标题。总体预案以及其他条文较多的预案需要加目录,显示其基本轮廓,起到导读的作用。

三、应急预案正文

(一)基本内容

有下列几项:

目的。即该预案的预期效果,大多起笔交代。写法有两种:一是用“为(为了)……,制定本预案”的句式;二是直接用一组动宾短语说明,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如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等。要切合实际、抓住要点。

编制依据。即制定该预案所根据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机关文件、其他情况等。用“根据(依据》……,制定本预案”的句式表述,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省防治人禽流感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有时将编制依据与目的合写。

现状。简述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与趋势。如《××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划分了××市主要突发事件4大类13分类34种类型,概括了“以非自然因素为主,灾害种类多、损失重、影响大、连发性强、处置难度大”等特点,并作出“大风及沙尘暴、浓雾、冰雪、强降雨和雷电等气象灾害仍将是××城市的主要自然灾害。环境灾害、地质灾害、地震、信息灾害、超大地下空间、超高层建筑等特殊场所综合事故、城市工业化灾害与重大危险源、传染病疫情等将是主要潜在灾害”的预测。

适用范围。指出适用于该预案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如“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领导、指挥、日常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权限;以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多用图表描述由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构成的组织体系框架;明确与该区域内的外驻单位、军队、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

预测、预警。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测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等。其中,按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信息共享和处理、指挥与协调、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其中,依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特别重大(I)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后期处置。说明人员安置与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处置;明确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交代保险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事件调查承办机构和审核程序。

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应急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社会动员、技术等保障。要统筹安排、落到实处。

宣传、培训和演习。公布有关预案、报警电话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明确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的要求;交代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事项。

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类别、等级以及对应的指标定义,统一信息技术、行动方案和相关术语等编码标准。

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目录。即与该预案相配套的其他预案的目录。

预案管理。明确预案修订、完善、备案、评审与更新制度以及其他方式、方法和承办机构。如“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与奖惩。明确监督主体,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奖惩方案,写出奖惩的依据、主要规定。

制定与解释。写明制定与解释该预案的机构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并标注联系人和电话。

实施时间。多在最后写“本预案自发布(印发)之日起实施(生效)”等。

上述内容在总体预案中大多载明,专项等预案则根据实际需要有所取舍。

(二)应急预案主要写法

有以下几种:

分部式。它适用于条文较多的预案。全文分成几个大部分,每个部分就是一个层次。第一部分是总则,概述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现状、适用范围等;中间各个部分是分则,具体说明有关方案;最后一个部分是附则,对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目录,预案管理,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定与解释,实施时间等加以补充。在每个部分中,又逐级划分,分层序数依次为“1.”、“1.1”、“1.1.1”等,其中一、二级序数后面多加小标题。国家预案、省级总体预案基本上采用此种写法。

章条式。它适用于条文较多的预案。全文以章为序划分层次,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是分则,最后一章是附则。各章内分若干条,而且每条之间连续编号,也就是所谓的“章断条连”。条的序数可用“第一条”或者“–、”的形式编排,条下可以设款、项、目,款不编序数,项写成“(–)”,目写成“1.”等。《陕西省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即采取此种写法,全文分11章,各章又分若干条、款、项、目。

条陈式。它适用于条文较少的预案。有两种写法:一是前言+条陈式。第一段为开头,从第二段起分条表述。例如,《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第一段以“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预案”作前言,从第二段起分六条对“疫情报告”、“疫情确认”、“疫情分级”、“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控制措施”、“保障措施”作了说明。二是条陈贯底式。即从第一段起就列若干条,直至最后一段,而且多用公文的“一、”、“(一)”、“1.”、“(1)”四级序数,这种写法在单位、重大活动等预案中普遍运用。

四、应急预案附录

包括归属于该总体预案的各专项预案、其他与该预案相关的重要预案(如与各省、自治区总体预案密切相关的该省会或该自治区首府的预案〉、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如新闻发布、预案启动、应急结束及各种通报的格式)、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等。预案如有附录,在正文之后依次写明。

五、应急预案具名

一般写在正文的右下方。

六、应急预案日期

多写在具名的右下方。

需要说明,有些预案的具名和日期写在标题的正下方,也就是题注。此外,预案一般通过公文发布或印发,公文中已说明其制定机关和日期,因此有的预案不再单独具名和写日期。

编制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其一,求实。在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预案的前提下,根据该区域、该单位、该次活动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制定出切实有力的预案,确保遇事拿得出、用得上、行得通。其二,创新。要有勇于改革的意识,凭借超前思维,注重内容开放,重视制度创新,尤其是在社会资源和力量整合利用等方面提出新办法。其三,严密。在内容上,力求涵盖全面、重点突出、关联密切;在结构上,做到框架合理、项目齐全、衔接自然;在语言上,达到字端、词稳、句妥。其四,循序。预案的编制有特定的程序,成立预案编制小组、风险分析与能力评估、草拟预案、预案的评审与发布、预案的实施等环环相扣,每个环节又各有特定的内容和要求。可以说,严格的程序是预案科学化、规范化的一个重要保证。

篇5:竖井开挖安全措施堵井处理预案

1、概述

1#闸门井井深75m,2#闸门井井深61m,两井的扩挖半径均为4.5m。反井钻导井开挖施工已完成,导井直径1.4m。闸门井扩挖施工均已开始。

2、竖井扩挖安全措施

竖井现均进入扩挖阶段,安全工作极为重要,在扩挖施工中需做以下工作:

2.1、交通

2.1.1、竖井人行爬梯(钢直爬梯)材料为q235,构件规格要求:

a)?爬梯斜杆采用不小于φ25mm钢筋;

b)?爬梯宽度0.5m;

c)?横杆采用不小于φ20mm钢筋,间距0.25m等距分布;

d)?爬梯与岩壁面净距离不小于0.15m;

e)?每隔0.5m设一直径为0.7m的安全圈,安全圈用5根φ12mm钢筋均匀分布的纵向连接;

f)?每隔8m设休息平台,平台长×宽=1.2×0.6m;

g)?接点焊接,焊缝高度不小于4mm。

2.1.2、钢直爬梯结构见图(一)

2.1.3、竖井物料提升系统

竖井施工作业平台系统、物料提升系统一般为非定型、非标准施工设备,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进行专门设计和专门审查。

2.1.3.1、提升系统牵引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卷扬机制动器为常闭式,供电时制动器松开,卷扬机能平稳启动起动、平稳停车。卷扬机电机应配置变频装置,卷扬机制动应同时具备手动制动和电动制动。

2)卷扬机缠绕应有排绳装置。

3)采用慢速可逆式卷扬机,升降速度不应大于0.15m/s。

4)斜井物料提升小车升降速度不应大于1.0m/s。

5)竖井提升采用吊罐,竖井开挖深度在40m内且无导向设施时,提升速度不得大于0.7m/s。当开挖深度在于40m时,必须安装吊罐提升导向设施,井深在100m内提升速度不得大于1.5m/s。

2.1.3.2、提升钢丝绳应符合如下要求:

1)物料专用提升系统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工作平台提升系统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且作业平台在行走时严禁载人。

2)钢丝绳必须进行复合应力和冲击荷载作用的应力验算。

3)若采用两台卷扬机,两根钢丝绳同时牵引,必须配备同步装置。

4)钢丝绳必须完整完好无损,10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断丝总数不得大于总根数的5%,且不得在中间设接头。

5)钢丝绳绳头宜采用金属或树脂充填绳套,套管铰接绳环,套筒箍头紧固绳环固定。

6)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不得小于3圈,绳头在卷筒上固定规范可靠。

7)采用绳卡固定钢丝绳,绳卡的规格、数量必须通过计算确定,绳卡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头距安全绳卡的距离不得小于140mm,绳卡安放在钢丝绳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布置绳卡。

2.1.3.3、牵引系统的滑轮及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滑轮的名义直径应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40。

2)滑轮绳槽圆弧半径应比钢丝绳钢丝绳名义半径大5%~7.5%,槽深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3)钢丝绳进出滑轮的充许偏角不利大于4。

4)滑轮的固定必须可靠,固定滑轮的支架、锚杆及平台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钢度和稳定性。

5)物料提升系统和扩挖作业平台提升系统的导向轮、围抱角大于90°的天轮,其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得小于60;围抱角小于90°的天轮,其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得小于40。

2.1.3.4、井口井架、钢结构平台及基础要进行专门设计,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1.3.5、提升及行走系数必须设置如下安全保护装置,并保持灵敏发挥作用:

1)上、下限位装置。

2)上极限限位装置。

3)断绳保护装置。

4)限速保护装置。

5)过载自锁保护装置。

6)欠电压保护装置。

7)防脱离轨道和防倾覆装置。

8)电机平稳起动、平稳停车变频装置。

9)两台卷扬机共同牵引时,应具有运行同步装置。

2.1.4、使用维护要求

2.1.4.1、在投入正常使用前对系统的各项性能必须按照现行国家的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空载、负载试验和验收。

2.1.4.2、当作业平台和载物料提升小车到达指定位置后,应用定车装置锁定。

2.1.4.3、物料提升小车严禁超载,严禁将火工品与物料混装。运送散件物料时必须装袋或捆扎并固定。

2.1.4.4、系统各部件包括电机、卷扬机滚筒、制动装置、钢丝绳、滑轮、轨道、安全保护装置和信号设施,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严禁带病运行作业。

2.1.4.5、物料提升吊罐在每班首次载重前,并必须先放一次空罐(30m距离)以检查提升系统动作情况。

2.1.4.6、紧急制动后,必须对提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再次启动。

2.1.4.7、系统运行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

2.1.4.8、提升系统必须具备卷扬机使用说明书、设计安装图、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提升装置检查记录、钢丝绳的检查和更换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试验和验收记录、事故及事故隐患整改处理记录、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救措施和预案等资料,并妥善保管。

2.2、通讯

竖井扩挖时,井上井下的通讯通过对讲机进行联系。

3、竖井扩挖堵井处理预案

3.1、竖井由于导井由反井钻施工完成。导井直径只有1.4m,虽然采用两次扩挖,但由于爆破渣量较大,仍然发生堵井的现象。为保证堵井处理能够安全快速的完成,保证处理人员的安全,现制定扩挖堵井处理预案。

3.2、爆破控制

防止堵井,首先要在源头上控制,在开挖阶段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两次扩挖,减少一次爆破渣量;并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爆破参数执行,控制爆破钻孔的间排距,尽量减小爆渣粒径。

3.3、安全控制

一旦发生堵井,要求在必须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处理。首先,班组长和现场安全员要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进行处理方案的技术交底。并对参与人员进行分工,明确每个人所要承担的工作内容。

工作前,施工人员相互检查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配齐、佩戴牢靠。施工人员有序进入工作面后,首先将安全绳绑扎牢靠并经过检查合格再进入工作区域,按照原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在处理堵井作业时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控和指挥。

3.4、处理堵井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根据不同的堵井情况确定处理方法。首先用钢钎或炮杆试探性确定井口处石渣是否封堵牢靠,如果是轻微封堵且封堵渣料较小,采用钢钎进行人工清撬。清撬时注意相互间的协作与监控,并保持作业人员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处理人员不宜过多,一般不得多于5人。

当扩挖深度在5米以内发生堵井时,可用反铲将井积渣挖除,将堵井疏通,如不能疏通,用钻机钻孔震动疏通,如仍不能疏通,用钻机钻孔爆破疏通。

正井爆破疏通法:如果井口被封堵的比较密实且是被大粒径的石渣封堵,则必须采用爆破的方式进行处理,必要时钻孔将封堵块石解小处理。在每次钻孔和安放炸药的作业之前都要对封堵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才进行作业。在第一次爆破处理后如果仍未达到效果,在第二次处理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后施工人员才能登渣作业。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旁站监控,重点监控堆渣体的变化情况。爆破作业前对联接的爆破网络进行仔细检查。爆破药量不宜过大,达到松动效果又不产生飞石,必须相应做好飞石防护工作。

扩挖深度在5米以后发生堵井时,可采用:

1)用吊笼将人员送到堵井处,首先清理导井口小块碎渣后,将炸药包安放在导井口石渣表面,在炸药包上覆盖黄土层,保证密封不漏气。将导火索延长至井口地面,在地面点燃导火索,爆破疏通堵井。在人工清理导井口小块碎渣时,只允许清理表面浮石,不得撬动被卡住的块石。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不得过长,以能满足正常清理工作为准,应有专人在井台固定安全绳负责收、放安全绳。应将清理出的石块运送到井口平台,不得码放在井口上方。

2)高压水冲刷法:首先尽可能清理堵井的碎石,用龙门吊或卷扬机将石渣吊出,然后用高压水冲洗堵井处,将碎石冲下,减小石块间磨擦力,促使岩石自然滑落。

4、竖井扩挖爆破

4.1、钻孔作业

根据测量放样的点位,采用手风钻进行湿法钻孔作业。在钻孔过程中,注意根据钻爆设计严格控制孔向及孔深,不得超钻或孔深不足,造孔完毕后注意及时将孔内石粉清理干净,并严格检查钻孔质量。在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对闸门井导井进行封盖,防止施工人员或器具滑落产生危险。

4.2、爆破作业

因孔向基本为竖直孔向,装药比较方便。严格按照爆破设计的装药量和装药型式进行装药并堵塞密实,按照设计要求联接爆破网络(电火结合毫秒微差爆破网络:利用电热丝点燃非电毫秒微差网络,我局在斜井导井爬罐施工中已成功使用)。在钻孔和装药完成后,机具、材料利用施工台车提升至井口上部安全地带,点燃起爆网络。爆破设计图见图二

4.3、质量控制措施

4.3.1、钻孔的测定和开孔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孔位应依据测量定出的中线、腰线及开挖轮廓线确定;

(2)周边孔应在断面轮廓线上开孔,沿轮廓线的调整范围和掏槽孔的孔位偏差不应大于5cm,其它炮孔孔位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

(3)炮孔的孔底应落在爆破图规定的平面上;

(4)炮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爆破。

炮孔的装药、堵塞和引爆线路的联结,应由经考核合格的炮工负责,并严格按爆破图的规定进行。

4.3.2、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效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1)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2)炮孔痕迹保存率:完整岩石在80%以上,较完整和完整性差的岩石不少于60%,较破碎和破碎岩石不小于20%;

(3)相邻两孔间的岩面平整,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

(4)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孔的最大外斜值,不应大于15cm;

(5)预裂爆破后,必须形成贯穿连续性的裂缝;

(6)隧洞周边不允许欠挖,平均线性超挖值应不大于20cm;

(7)加强测量控制,测量误差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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