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模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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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排放时间:****年**月**日

二、排放地点:2#总回延伸

三、断电范围:

断电撤人范围:2#总回延伸大巷、2#总回延伸大巷回风至回风立井风流流经区域内所有电源。

四、应设警戒位置:

排放瓦斯前,由救护队在40104运顺与1#总回交叉点、40301运顺与1#总回交叉点、1#联络巷与1#总回交叉点、胶轮车修理硐室等处设置警戒。

五、瓦斯排放路线:

2#总回延伸→2#总回→立风井→地面;

六、安全措施:

1、成立排放小组,由矿总工程师担任排放总指挥,负责按本措施进行排放。救护队派一名管理人员任现场指挥,并按要求派足够数量的救护队员参加,施工单位派一位电工坚持在现场负责处理机电事宜。安检员、施工带班队长(或班长等)、电工应积极监督和协助排放,并听从现场指挥的安排。

2、停电、停工、撤人、执行情况,由现场现场指挥,向通风调度及矿调度汇报。

3、排放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排放期间的警戒由现场排放指挥安排,救护队派专人担当,安检员负责检查警戒情况,救护队负责现场瓦斯的排放。

4、指挥停(送)电,必须遵守如下顺序:

现场指挥→通风调度→矿调度→中央变电所→移变

5、中央变电所停(送)电后,应立即按如下顺序逐级报告:

移变→中央变电所→矿调度→通风调度→现场指挥

6、排放前,现场指挥派人员检查排放影响区和瓦斯超限区内的停工、撤人、停电情况,并合理分派控制风量、设岗、瓦斯检查和风机操作人员,并将排放准备以及通风系统、瓦斯、风流等情况,向总指挥报告,请求排放指令。

7、救护队员入井必须做到:

(1)、入井前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名。

(2)、入井前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对自己的呼吸器用效验仪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立刻处理,确保仪器完好。

(3)、准备完毕后,救护队负责人对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仪器,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合格后做好记录并签字。

(4)、排放瓦斯要有足够的排放和警戒人员,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是否完好,并应按规定佩带和使用。

(5)、入井排放瓦斯人员的着装和使用的仪器、矿灯等必须整齐完好。

8、排放瓦斯的巷道内及排放瓦斯的回风系统都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巷道中开关手把打到停止位置。

9、排放瓦斯前,首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得超过0.5%,按规定区域断电、撤人、警戒后,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向被排放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瓦斯。

10、控制风量的方法:

把风筒接头断开,通过改变风筒接口对和缝隙的大小调节送入风量,逐节排放。

11、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且必须使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排放瓦斯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12、排放瓦斯时,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便携式瓦检仪检查瓦斯浓度,若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及时指令调节风量的人员减少送入风量,确保其与全风压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均不超限。

13、排放瓦斯时首先检查风机处有足够新鲜风量,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

14、排放后,经救护队检查、确认瓦斯积聚区和排放影响区内瓦斯浓度小于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其他有害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且通风系统的风流正常三十分钟后,井下指挥应立即将排放情况报告总指挥,接到排放完毕指令后,方可撤岗、复电、复工、宣告排放完毕。

15、排放区域恢复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排放区域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16、排放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的有关规定。

篇2:S煤矿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案。

所有停电开关必须悬挂停电警示牌,并由停送电电工负责看守。

2、参加排放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末到岗或末下达排放命令之前,不得排放。

3、只有当断电撤人、警戒等上述工作就绪后,现场指挥人员方可下达排放命令,当排放工作末严格执行排放措施或排放过程中出现不安全隐患时,现场指挥和监督人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或停止排放。

4、排放瓦斯人员的升入井人数、时间,救护队排放负责人必须及进向调度、矿调度、矿总工程师汇报。

5、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6、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检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规定。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7、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包括受排放瓦斯风流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等)必须切断电源、撤出所有人员;还应派出警戒人员,禁止一切人员通行。8、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由通风部门(或救护队)负责实施,安监部门现场监督,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级排放瓦斯)排放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9、排放过程中因切电影响的其它地点的掘进工作面,在复电后,局扇供风前指定专人立即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在瓦斯不超限时,立即恢复供风,否则应及时汇报,进行排放。

10、排放结束后,现场指挥人员要及时向矿总工和师汇报排放情况,得到准许后,排放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11、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排放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排放经过,通风技术主管要负责审查。

篇3:瓦斯排放管理措施模版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主扇、局扇停运,瓦检员必须撤出停风巷道中的全部人员,跟班电工将巷道中全部开关打到零位,切断进入停风巷道全部电源。风机开关由瓦检员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挂上停电牌;停风巷道撤人、停电以后,在开口处设上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

2.凡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并在3%以下均要制定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3.若是主扇、局扇同时停止运转,则必须切断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先启动主扇排放负压巷道瓦斯(停风不超过10min时可直接排放,超过10min后则调节风井绕道风门以控制经过主扇的瓦斯浓度不超3%),后启动局扇排放掘进巷道瓦斯。

4.局扇排放原则:排放瓦斯浓度其回风流必须执行停电、撤人及站岗;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必须执行控制排放,在全风压风流第一交汇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大于1.5%;启封巷道由外往里逐段控制排放。

5.排放时停电、撤人及站岗工作由生产矿长派专人负责,且每项工作还必须设负责人;停电、撤人、站岗人员只许在新鲜风流中站岗,站岗地点还须设“排放瓦斯,严禁人员进入”明显标志。

6.排放均采取三通控制排放,排放时三通靠迎头端风量由小到大逐渐增加,而三通短节风量由大到小;控制迎头方向风量的绳索置于新鲜风流中,排放时三通控制和第一交汇点瓦斯检查由瓦检员执行。

7.有两个及以上的掘进工作面需要排放瓦斯时,从进风巷沿回风流方向依次逐个排放,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

8.排放时,停电、撤人及站岗三项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确认这三项工作完成以后,即通知瓦检员可以排放瓦斯,瓦检员得到通知且,检查风机前后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且三通靠迎头端扎紧而短节打开时,启动风机、在瓦检员的统一指挥下,施工该巷道的两名工人控制三通,瓦检员检查全风压第一交汇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排放完以后,瓦检员对巷道瓦斯数据进行检查,并向调度汇报,调度在确认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不大于0.5%,回风流瓦斯浓度不大于1%,局部瓦斯浓度不大于2%时,通知向停电区域恢复送电,并通知拆除站岗,然后恢复生产。

篇4:S煤矿瓦斯排放的安全措施

常见的顶板事故分为两大类:大冒顶和局部冒顶事故。

(一)大冒顶的预兆及预防措施

采煤工作面不断向前推进,采场控顶面积便逐步增大,当厚度不大的直接顶逐渐塌落,而坚硬的老顶大面积的悬露时,在工作面顶板岩层形成一个自然压力拱,煤壁受压发生变化,造成工作面压力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作面支架对顶板的总支撑力不能与维持顶板稳定下沉的要求相适应,就会出现大冒顶(或称切顶)。

1.大冒顶的预兆

(1)顶板的预兆:

①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这是由于直接顶和老顶发生离层或顶板切断而发生的声响。

②顶板岩层破碎、下落、掉碴。掉碴一般由少变多,由稀变密。

③顶板裂缝增加或裂隙张开,并产生大量的下沉。

(2)煤帮的预兆。由于冒顶前压力增加,煤壁受压后,煤质变软,片帮增多。使用电钻打眼时,钻眼省力;用采煤机割煤时,负荷减少。

(3)支架的预兆。使用木支架时,支架大量折断,发出声音。使用金属支柱时,顶板来压引起活柱快速下沉,连续发出“咯,咯”的响声,支柱发颤。工作面使用绞接顶梁时,因受顶板冲击压力,顶梁楔被弹出或挤压,俗称“飞楔”。底板松软或底板留有底夹石、丢底煤时,支柱会大量插入底板。

(4)工作面瓦斯含量增多或淋水增大。含有瓦斯的煤层,冒顶前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

2.预防大冒顶的措施

(1)掌握工作面顶板周期来压规律。在确定工作面支架的总支撑力时,必须考虑顶板的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规律。如果支架总支撑力只能适应平时顶板压力,当有周期来压时会给工作面造成严重威胁。在支架的总支撑力不足应付周期来压时,掌握了顶板活动规律,在来压前加强支护,多增支架,并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则可以防止冒顶。所以,采掘工作面有备用支护材料是十分必要的。

(2)采煤工作面要有合理的支架规格和支护密度。

(3)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因为工作面进度慢,顶板下沉量大,所以顶板不完整,木支架折损多,反应在金属支柱上的压力也大。由于进度慢,支柱大量折损,便使得工作面的总支撑力减小,这就容易推垮工作面。故应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

(二)局部冒顶的预兆及预防措施

局部冒顶的发生主要决定于顶板的岩石性质以及支架对每一块顶板的支撑力。当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时,不进行支护,就会发生冒顶。在地质条件变化的区域,也易发生冒顶。有时尽管顶板比较稳定,但忽视支架规格质量,违反操作规程,也会引起局部冒顶。

1.局部冒顶的预兆

(1)工作面遇到小地质构造;

(2)顶板裂隙张开,裂隙增多,敲帮问顶时发出不正常的声音;

(3)顶板裂隙内卡有活矸,并有掉碴、掉矸现象,先小后大;

(4)煤层与顶板接触面上,极薄的矸石片不断地脱落;

(5)滴淋水从顶板劈裂面滴落。

2.预防局部冒顶的措施

(1)支护方式必须和顶板岩石性质相适应。

(2)采煤机采后要及时支柱。

(3)整体移置输送机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工作面上下出口要有特种支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一般采取在上、下平巷中超前工作面架抬棚,在机头、机尾处架抬棚,有时要加打密集支柱或木垛等措施加以特别支护。

(5)防止放炮崩倒棚子。

(6)认真做好回柱放顶工作。回柱放顶一定要及时,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回柱后顶板仍不冒落,超过规定悬顶距离时,必须采取人工放顶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强制放顶。

(7)坚持正规循环作业。

(8)坚持执行必要的制度。如敲帮问顶制度、验收支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金属支架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顶板分析制度等。

篇5:排放瓦斯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前,现场负责人(副组长)必须检查断电、警戒、撤人措施的实施情况,确认无误后,报调度室允许后,方可进行排放瓦斯作业。

2、局扇运行前,必须事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送电开启风机。

3、局扇运行前,通风工必须事先做好风量调节工作,杜绝开启局扇时排出大量高浓度瓦斯,引起全风压汇合处瓦斯超限(不大于1.5%)。

4、瓦斯检查员要按措施中指定位置(详见附图)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5、排放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应随时观察排放风流瓦斯浓度变化,及时发出调节风量指令,调控送入停风区内的风量大小,保证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6、排放过程中,通风工、瓦斯检查工要密切配合控制好送入瓦斯超限区风量大小,有效防止高浓度瓦斯窒息、熏人事故发生。

7、排放过程中,全风压以外地段出现风筒脱节、风筒吹破情况,应及时停风处理。

8、排放过程中,独头巷道以内出现风筒脱节、风筒吹破、冒顶等情况造成排放瓦斯尾巷时,应根据巷道内风筒脱节、风筒吹破地点以外瓦斯浓度情况,先处理外段巷道内瓦斯,在保证工作地点20m范围内及外段巷道风流瓦斯均不超过1%,且由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测瓦斯的情况下,采取对接、更换、缝补、错口调风等方法进行处理。然后,再按规定继续组织排放瓦斯。

9、当独头巷道中排除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时,排放瓦斯负责人和瓦斯检查员可进入巷道进行检查。进入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在前,另一人在后,保持不少于5-10m距离,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边检查、边进入”的原则,禁止长驱直入,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10、排放瓦斯结束、恢复供电等工作要落实本措施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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