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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矿井综合防火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概述

火灾是矿井五大自然灾害之一,造成矿井火灾的因素很多,防范难度较大,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规定《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在认真查找掌握引发火灾的原因、规律和类型的基础上,针对我矿实际生产状况和开采技术条件,制定矿井综合防火措施。

二、井上防灭火

1、按照“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的防火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并严格落实到责任到人。

2、矿井消防用水

为保证消防用水充足,在地面建消防水池二座,并保持贮水量不少于200立方,敷设消防管路到各作业地点。确保消防管路24小时畅通。

3、防止烟火入井

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矸石山距离不得小于50米。矸石山和炉灰场不得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流的上风侧。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由安全科检身员每班对下井作业人员进行检查,严格携带烟火下井。

4、设地面消防材料库

为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物料,且供应及时,随时使用,在井上翻笼房附近设地面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有井口工区设专人管理、建帐立卡,定期检查、更换、补充。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φ2.5m绞车房、主要通风机房、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木料厂、充电室等要害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防火沙和灭火器,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安全科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池、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六落实”要求限期整改。

7、井口房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有明电现象。

三、井下防灭火

1、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为保证消防用水充足,在地面建消防水池二座,并保持贮水量不少于200m2,敷设φ2吋消防水管两路,通至井下所有巷道,消防管路应每隔100m设置三通和阀门。

(2)在-140m水平西翼集中运输巷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由通防工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换。

(3)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等工作。确需施工须制定专门措施报总工师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且在工作地点两端10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性材料,并有供水管路、防火沙、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地点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

(4)预防电器设备失控引火。加强用电管理,做好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杜绝电气火源。及时检查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运转、控制和保护装置,预防机械摩擦起火。

(5)井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防爆破引火。

(6)架线电机车的轨道联接导线必须焊接牢固,防止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并按要求安装隔离道。不回电的轨道与回电轨道之间,第一道在两种轨道之间,第二道在不回电轨道上,其长度不得小于一列车长度;准备巷道、回采巷道及正在施工的掘进巷道的入口处。隔离道必须绝缘可靠,并用绝缘材料固定,每二道为一组,车场内的重、空车线必须同样安装,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确保绝缘可靠。

(7)井口房至井底车场及井下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包括背帮背顶),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搭投临时操作台、休息台。

(8)井下风筒必须用双抗阻燃型。

(9)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使用的润滑油、棉沙、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沙、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和硐室内。

(10)井下火药发放硐室、井底车场、候车室、变电所、泵房、绞车房等机电硐室,应按规定配有足够的防火沙和灭火器。变电所、泵房、绞车房等机电硐室应安设防火铁门。(规程460条)

(1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应经常检查、维修。不合格的设备要及时更换,杜绝失爆,防止发生火灾。

(1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矿井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本工作区域的避火灾路线。

(14)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应对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措施

1、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1)地面发现火灾事故,由保卫科长负责组织人员积极进行救火,控制火势,防止事故扩大。

(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3)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危险区发出火警信号,并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迅速向矿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及新汶救护大队汇报。

(4)救护大队未到达前,立即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情况果断判断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提出处理方案,由总工程师及各副矿长组织实施。

(5)设法弄清火情,组织力量抢救灾区人员,严防此生事故的发生。

(6)正确调整风流方向,控制火灾继续扩大。

(7)侦察火情,弄清发火性质、位置、火势、波及范围、消防等情况,为制定灭火方案提供依据。

(8)制定正确的灭火方案,采取果断行动。

(9)处于火区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沿指定的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离灾区。

五、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1、煤层自然发火的初期预兆

(1)巷道中温度升高、湿度增加、出现雾气、巷道壁及支架上出现水珠,这是煤炭已开始自燃的征兆之一。

(2)巷道中或回采工作面出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焦油味,表明已发展到自热阶段后期。

(3)从煤炭自燃或自燃的地方流出的水或空气温度都比平常明显升高。

(4)当人接近火源附近时,有头痛、闷热、精神疲乏、裸露皮肤微痛等不舒适的感觉。

(5)结合人的直接感觉,进一步进行井下空气成份变化的检测,确定煤层自然发火和预防。

2、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1)建立健全预防自然发火制度,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检查仪器仪表。每7天对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上隅角及密闭内进行一次一氧化碳测定。

(2)矿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治自然发火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矿井防治自然发火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针对性的防止煤层自然发货措施。

(3)积极选用煤炭回收率高,回采速度快,采空区易于隔绝的先进开采技术。

(4)采用沿空送巷,实现无煤柱开采新技术,取消区段煤柱。

(5)坚持由边界到中央、由上山到下山、先上层后下层的正规回顺序。

(6)防止采空区漏风,回采工作结束后五天内必须进行永久密闭,废弃巷道在撤除设备24h内进行永久密闭,采区结束后七天内必须进行永久性密闭。

(7)加强通风管理,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时时保持合理、稳定、安全、可靠,满足防火要求。

(8)正确合理地选择通风设施的位置,减小密闭内外气压差。

(9)提高密闭墙质量。密闭墙必须二道为一组,间隔5.0米,并在外侧密闭墙上部留ф100毫米的观测孔,待密闭牢固后自观测孔内灌注黄泥浆。

(10)、矿井必须采取综合(包括灌浆、喷注阻化剂、注惰性气体、注胶、均压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随采随灌的防火措施,对其它容易发火地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合理方法实施防火措施。配备齐全防灭火设备、器材和材料。

(11)利用kss-2000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密闭内co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检测分析。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安设co传感器进行监测。

(12)充分利用束管监测系统与人工取样相结合,作好防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对井下可能发火地点进行气体成份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3、煤层自然发火的治理

(1)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进风流中时应立即进行全矿性反风。

(2)当火灾发生在总回风流中时,只有维持原风流方向在瓦斯涌出量小的情况下适当减小风量,但不得停风。

(3)当火灾发生在采区时,风流控制原则是稳定风流,保持正常的通风,要特别注意防止风流逆转。

(4)当发生在采区进风流中时,立即进行区域性反风。

(5)在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安设防火门,防火门始终处于常开状态,当发生火灾时采取直接灭火措施后仍不能灭火,则立即同时关闭进、回风巷的防火门,并用黄泥进行封堵,为砌筑永久防火墙争取时间,从而控制火势的蔓延,降低财产损失。

(6)采空区发生火灾时,要采用隔绝灭火法和联合灭火法进行灭火。将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砌筑密闭墙,将火区封闭,使密闭内氧气耗尽,二氧化碳增加,燃烧自行熄灭。采用从地面或井下巷道向以封闭的火区内打钻灌泥浆,或注入惰性气体,使火区尽快熄灭。

(7)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发生火灾时,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采用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并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和防灭火管路进行灭火,在进风侧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全部撤出。在上述方法无效果时,采取隔绝方法进行灭火,立即同时关闭进、回风巷的防火门,并用黄泥进行封堵,从而控制火势的蔓延,为砌筑永久防火墙争取时间,将火区封闭起来,使密闭内氧气耗尽,二氧化碳增加,燃烧自行熄灭。

(8)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保持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保持独头巷道的通风原状。如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发生火灾,严禁局部通风机开启,在进行探查后再采取安全措施。

(9)火风压对矿内正常通风设施造成破坏引起风流逆转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流。将设置在排烟路上的巷道内的防火管路及水幕打开以降低烟温,并控制火源进风侧的供风量,但不得造成瓦斯积聚;通风设施全部设法开启降低通风阻力,但要注意防止冒顶堵塞排烟通道。

(10)采用均压技术消除采空区漏风风道两端的压差,以降低漏风量。

(11)健全通风设施、简化通风系统、缩短通风线路,保证通风断面,提高通防设施质量保持风压稳定。

(12)为确保发生火灾后迅速控制风流,机电科、通防工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设备保持完整、灵活可靠;矿井反风及区域反风风门保持灵活可靠,以确保在《规程》规定的时间内达到顺利反风。

六、矿井灭火方法

1、直接灭火

(1)、用水灭火

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水量充足的情况下采用。灭火前要首先切断附近电气设备电源,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在灭火过程中要避免水蒸气和煤渣飞溅伤人,同时保持正常通风,以使高温烟气导入回风流中。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浓度含量。

(2)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覆盖火源与空气隔绝灭火。

2、封闭灭火

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

3、联合灭火

为使矿井灭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联合灭火方法灭火,即在使用防火墙隔绝灭火的同时,采取向火区注入惰性气体(氮气)的方法来灭火,通过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降低火源温度。

七、火区启封管理

1、火区管理

(1)每一个火区都要建立一份火区管理卡片,并按标准详细记录有关资料。

(2)建立健全防火墙管理制度。

(3)加强封闭火区的检查工作,做好详细记录。

(4)采空区、煤柱或工作面开采过程中若发现自燃烟雾或明火、一氧化碳超限时,定为自然发火事故。

(5)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火灾或自燃预兆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立即通知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并向并钢城区煤炭工业局调度室汇报。

(6)救灾领导小组根据井下火情迅速研究确定灭火技术方案。未经救灾小组同意,严禁任何人改变火区通风系统。

(7)通防工区要建立自燃火害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详细记录每次自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过程。绘制火区位置图,火区位置图和管理卡,必须永久存档管理。

(8)所有防火墙都要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图上标明。防火墙附近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9)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温度由通防工区进行取样化验,气样送上级授权单位进行分析化验。防火墙内、外的空气温度、空气压差、气体成分,每周取样化验一次,对每次化验结果都必须报各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科室。

(10)每周检查一次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其他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11)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熄灭。

①火区内的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②火区内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③火区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④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⑤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2、火区启封

(1)、火区启封时必须有新汶救护大队参加启封。火区的回风流必须引入回风巷,火区回风流经巷道不准有任何人工作或停留,并安排在通往回风巷道口中设专人站岗。有电气设备地点必须切断电源。

(2)、准备好足够启封火区和重新封闭火区所需的一切物料、设备和灭火器具。

(3)、启封时,必须使用铜制工具,并要避免使用的工具与支架、设备等铁制物件碰撞,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4)、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

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3天内,每班必须由新汶矿山救护大队检查通风情况,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从事正常生产工作。

篇2:进风井口无防火铁门防止烟火进入矿井安全措施

1、严格落实井上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米。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井口附近的建筑物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同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连段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然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7、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二)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三)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8、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篇3:X煤矿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安全防火措施

为保证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安全运行,预防火灾发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特制订贾家沟煤业公司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安全防火措施。

1、井下临时抽采泵站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必须设置两套消防材料(包括干式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桶、砂箱),并由专人管理,确保完好。

3、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内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设备。

4、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电缆必须是矿用阻燃性电缆,并且电缆规格必须满足生产需要,严禁超负荷供电。

5、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必须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杜绝设备失爆。

6、井下临时抽采泵站要安设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值班司机发现火灾后要及时灭火,并汇报矿调度室。

7、井下临时抽采泵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并根据火势大小和现场情况进行灭火。

8、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必须建立检修、维护制度,定期对瓦斯抽采泵、清水泵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

9、井下临时抽采泵站必须安设防尘供水管路和供水阀门。

10、井下临时抽采泵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纱线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箱内,用过的废物要专人定期运至地面处理。

11、井下临时抽采泵的进气管路必须设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瓦斯抽采泵司机要根据数据采取相应措施。

12、井下临时抽采泵的进、回气管路必须设置防回火、防爆装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

抽采区

2013年1月

篇4: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安全措施计划

一、通风

1、在2011年元月份更换好11#风井2#新主要通风机,并对(主、备)两台风机做进一步调试,使新安装主要通风机达到风机风量:8000m3/min,负压:3200pa的最佳工况点。

2、聘请对风机测试有资质的公司对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进行测试,并提交风机测试报告

3、2011年国庆节前后进行矿井防救灾及反风演习。

4、在7-8月份进行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及时上报。

5、使用瓦、电闭锁开关,做到切实安全排放瓦斯。

6、根据我公司的生产计划,通风科、通风区要经常性的检查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使各区域地点瓦斯不超限。

二、防治瓦斯

1、坚持瓦斯治理的“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把瓦斯治理工作从以前的“瓦斯超限就停产”提高到“生产时能够做到瓦斯不超限”,从源头上彻底根治瓦斯。

2、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和保障,建立一个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是防治瓦斯事故的关键要素,各主要用风点必须合理配风。

3、管理好矿井现在运行的固定和移动瓦斯抽放系统,确保系统畅通,达到好的抽放效果。

4、本年度矿井计划施工抽放钻孔5.8万米,其中由中澳公司在12层南盘区1212轨上施工3个钻场进行瓦斯区域抽放,施工瓦斯抽放钻孔3.1万m。天荣公司在13上2层施工3个钻场进行瓦斯区域抽放,施工瓦斯抽放钻孔2.7万m,并与地面抽放泵联网抽放。

5、抽放队要对液压钻机定期检修、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且能正常使用。2011年计划在1016回施工采空区钻孔,计划施工40个钻场,80个钻孔。

6、今年新建的泵站有两台低负压瓦斯抽放泵,抽放采空区瓦斯,北京大地公司施工地面一期工程瓦斯抽放孔277m,费用85.9万元。

7、新建的11#泵站真空抽放泵已于2011年12月23日到货,乌海市华凯机电公司及早做好泵站及系统准备安装工作,新的瓦斯抽放泵站将在今年4月前运行。

三、防治煤尘

1、综采、综掘工作面作业时,滚筒、刨头必须使用内外喷雾、喷雾要使用喷雾泵,防止煤尘飞扬。

2、机掘工作面使用好定时风水联动水幕装置。

3、综采工作面回风巷的风流净化水幕割煤时,必须全部打开,并使用好架间布置的负压诱导防尘装置。

4、完善矿井洒水灭尘系统,对巷道风流净化水幕(包括电磁式自动水幕、手动水幕、风水压联动水幕)、转载点喷雾设施、皮带自动重载喷雾等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对主要进回风巷道的隔爆水棚进行检查,隔爆水棚按aq标准吊挂。

6、对暂不抽放的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

四、防灭火

(一)内、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⑴建立煤炭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⑵定期测定地表火区附近煤体或围岩的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制定、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⑶通风区对各个防火密闭要上齐观察孔,对co、温度每周进行一次,采煤工作面煤体每半月进行一次,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并保留化验结果。

⑷各个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⑸定期对采、掘巷道进行煤尘冲洗,这样不仅灭尘,而且降低煤的燃点。

⑹井下所有煤层的开采,都要采取可靠的防灭火措施,预留好防火墙的位置,在回采结束后,一个半月内将其封闭完毕。

⑺采、掘工作面在采掘过程中,禁止空帮、漏顶,严禁浮煤堆积。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后,都要及时封闭、防止漏风。

⑻管理好束管监测系统,每天对综采工作面采空区气体采集一次,并做好记录打印报表。

⑼除加强日常检查外,对采区工作的人员进行自燃发火性质和预兆及自救知识等的学习。另外,在工作面进、回巷道的四周巷壁稳固的地方,预先砌好防火墙的墙垛,以备发火时能迅速筑墙封闭。

2、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电气设计及防火的要求。

⑴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电缆必须选用矿用阻燃电缆,电缆线路的连接和敷设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准许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防止线路的过负荷,以避免出现短路失火等现象。防止人为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机械损伤造成漏电短路而引起火灾等现象。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井下配电网络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⑵加强矿井电气管理,建立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矿井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持证上岗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及自救知识等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⑶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⑷井下和井口房严禁从事电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⑸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易燃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使用灯泡、电炉取暖,井下不得使用汽油、煤油。

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涌、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⑺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不准随意改变炮眼参数和装药量,必须采用正向装药、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⑻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泡泥,封泥长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必须使用3#乳化炸药,杜绝放明炮、糊炮等违章行为。

⑼放炮联线前,必须检查放炮母线的完好情况,不得有裸露接头或不按规定操作现象。

⑽炮掘工作面在放炮前,必须执行人工停电措施,切断回风流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否则不准放炮。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方可送电。

⑾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皮带,皮带巷必须设有消防管路,皮带机头处安设手动喷雾装置。各皮带头必须设置消防阀门并配置消防软管20米,各皮带必须安装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

⑿皮带机道要保持清洁,杜绝机头、机尾煤尘堆积及浮煤磨皮带现象,皮带司机及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各运输、采掘队所管理的皮带必须设专人清理巷道内的浮煤。

⒀坚持井下供电使用三大保护,坚持使用风电与瓦斯电闭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⒁井下电缆要按规定悬挂整齐,做到“三无”。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必须装在电缆卡子内,由专人随机管理,对绝缘值不符合规定的电缆要立即更换,以防电缆爆炸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

⒂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

⒃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⒄矿井地面静压水池必须满足井下消防用的需要,容水量不得小于200m3,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每隔50米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支管和阀门的出口应与使用的消防水龙带的接头相吻合。

⒅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

⒆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带式输送机机头附近应备有灭火器材并按规定配置沙箱和沙袋。

(二)自燃煤层防灭火措施

1、主要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并对空隙和冒顶采取防漏风措施。

2、提高回采率以减少遗留浮煤、合理确定和尽量缩短工作面服务时间。

3、定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观测地点为: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热地点。

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

5、井下消防材料库设置的材料必须符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规定。

(三)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

1、全矿井反风。发生在主要进风井的井口、井筒和井底车场,主要进风石门和进风大巷的井下火灾,应尽快组织反风,灾区人员从回风井撤出。发生在其他区域的火灾,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全部安全撤退的情况下,经过慎重考虑,周密分析后,可采取反风措施,抢救回风方向的人员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2、矿井正常通风。矿井发生火灾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矿井正常通风,保证矿井的风量、风流方向的稳定。

3、矿井发生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性,在进行灭火时可保持火区风流方向不变,或增大供风量,防止风量不足瓦斯积聚引起爆炸,扩大事故范围。

4、火势较大或机电硐室的火灾,灭火无效时,采取关闭防火门或打板闭等控制风流封闭火区。

5、灾区的下风流有待救的遇险人员,为了减少灾区内的温度、烟雾,便于灾区内人员外撤,采取打开风门使风流短路的方法。

①、打开火源回风侧的风门,使烟雾进入矿井总回风巷内。

②、打开火源进风侧的风门,使新鲜风流短路减少火区供风,以控制火势的发展。

6、采区的进风巷、回风巷都分别有联络巷并安有风门与区域总进、总回巷相通,根据灭火救人需要随时进行区域反风。

7、当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有自燃发火征兆,影响采煤工作面的正常生产时,为达到保持正常生产和灭火的目的,可在采面进、回风巷内,增设调压风门和调压局部通风机,以改变风压,实现均压通风灭火。

(四)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

1、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小灵通通知井下所有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2、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人员避难的原则为以下几方面:

(1)、位于事故发生点进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逆风流撤离工作地点。

(2)、位于事故发生点回风侧的人员,撤离时要迅速佩带好自救器,顺风流撤离,跑在前面的人打开风门,等人员全部撤出后立即关闭风门。

(3)、若发现已无撤离的可能性,灾区人员要采取自救措施,找寻一顶板支护完整的地点,佩戴好自救器*,等待救援。

3、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探明事故地点、范围、气体含量,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防止二次爆炸发生。

4、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危险时,应迅速修复被爆炸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5、对由于瓦斯、煤尘爆炸造成的井下火灾,如不能扑灭,要及时封闭。

6、处理瓦斯、煤尘事故时,以尽可能地缩小事故范围为原则。

7、必要时进行全矿井反风,以便抢险救灾。

8、在设计时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道,严禁各采区、水平的串联通风。

9、采区内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独立的通风路线,防止互相影响。

10、矿井主要进、回风道之间的联络巷必须构筑永久密闭,使用的应安设正、反向风门。

11、主要通风机的出口应安装防爆门。

12、各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都必须安设隔爆水棚,主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不得低于400l/m2,水棚长度不小于30米,辅隔爆水棚按巷道断面不得低于200l/m2,水棚长度不小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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