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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爆破材料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1、火药和雷管由专人领取、分开运输、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当天用多少批多少领多少,当班未用完的爆炸器材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作面存放或在巷道中乱扔或乱放。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11-320、324-324条中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爆炸器材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器材丢失处理办法和爆炸器材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5、井筒内及井下爆炸器材运输中:

①严禁电雷管和炸药混合运送。

②爆炸器材箱严禁累计叠放多层,有倾倒危险,或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1、312条的规定。

③爆炸器材严禁与人员混合运送。

④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运输爆炸器材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3条的规定。

⑤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送爆炸器材。

⑥爆炸器材严禁暂时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

⑦从爆炸器材发放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炸器材,由非爆破工运送时必须由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爆破工监护;必须使用专用符合规定的容器;火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

⑧井上、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6、使用

(1)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煤矿许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交回炸药仓库。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严禁使用铁质和塑料炮棍,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电雷管脚线和放炮母线禁止与各种设备导线相接触。

(4)炮眼应用水泡泥封堵,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炮器,发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专人专用;

(6)爆破后经过充分通风,爆破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先进入放炮地点,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瞎炮现象。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严禁用镐刨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一定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能从事其他工作。

篇2:爆破材料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是材料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爆破材料的运输可分为地面运输和井下运输两种。由于运输的环境和条件不同,对其要求各异。

?第一节?地面运输爆破材料

1、地面运输爆破材料应办理的手续

在企业外部运输爆破材料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爆破材料时受货单位应凭物质主管部门签证盖章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同时写明运输爆破材料的品名、数量、起运及到达地点和运输路线,再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后,方准运输。

县以下厂、矿企业按规定购买爆破器材需要运输时,应当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购买证》的同时,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办理手续。

2、装卸、搬运爆破材料的要求

装卸、搬运爆破材料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具体要求如下:

(1)装卸爆破材料时,装卸区周围必须有警卫人员在现场监视、保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2)严禁脚踏、抛郑、摩擦、撞击爆破材料箱。

(3)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

(4)爆破材料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爆破材料箱底部要铺垫柔软材料,箱体也不准伸出车外。

(5)分层装载保材料时,装、搬人员不得站在下层的药箱上去装上一层的药箱。

(6)用吊车装卸爆破材料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7)遇有雷雨天或暴风雪时禁止装卸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装卸工作应尽可能在白天进行,装卸厂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悬挂红旗和警标,夜间应有足够亮度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9)装卸和搬运爆破材料的车辆,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10)装卸爆破材料的工作区严禁烟火和用火。

3、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保障物品管理条例》对地面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样遵守的规定:

(1)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紧密。性质不同的爆破材料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3)爆破器材应当在远离城市中心和人烟稠密地区的车站、码头装卸。装卸爆破材料的车站、码头有当地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4)爆破器材的装卸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时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使,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6)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物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啊爆破器材附近吸烟防火。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地面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有标着“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2)爆破材料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破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3)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破材料。

(4)用车辆运输雷管、硝化甘油炸药式,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0mm。用车辆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方或立放,层间也必须垫软层。运输硝酸铵类炸药,含水炸药、导火索、导爆索,装车高度部队超过车厢上缘。

(5)运输爆破材料的马车必须有手闸。装载雷管、硝化甘油炸药时,爆破材料不得超过两层。底部必须垫软层。运输雷管时,层间也必须垫软层。爆破材料不得突出车外。

(6)蒸气机车进入爆破材料库区时,机车与最近库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0m,并必须关闭燃烧室和炉灰箱,停止鼓风。机车烟筒必须有挡火星装置的完整的炉灰箱。

【案例】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发生燃烧的事故

1986年10月11日,某火工厂用汽车运送3.32t2号岩石硝铵炸药到某火车站附近时,发现车上冒烟着火,后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立即采取了各种灭火方法,同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才未发生重大爆炸伤害事故。这次事故的性质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运送炸药的着火汽车正处在人员较集中的火车站附近,一旦方式爆炸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分析认为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汽车排气管喷火引起车底的木板燃烧而造成燃烧事故;

(2)装运炸药前没有认真履行对汽车各部位进行严格检查和车库负责人签发适合装运危险品证明书等安全管理规定;

(3)汽车排气管喷火,排气端部无防护罩安全装置,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4)违反《规程》有关长途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封闭式专用车的安全规定;

(5)运输爆破材料的司机、押运人员等没有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无证上岗,违章运输。

第二节?井下运输爆破材料

井下运输爆破材料主要包括:井筒内运输、井下机车运输、井下人类运输。未确保井下运输的安全,要求每一位从事爆破材料管理的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一、井下预算爆破材料时应遵守的规定

(一)井筒内的运输

1、立井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

在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但在开凿或延深井筒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受此线。

(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3)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破材料箱,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爆破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如果将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辆直接推入罐笼内运送时,车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一是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4)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5)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m/s。吊桶升降速度,不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都不得超过1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罐笼或吊桶震动。

(6)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7)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斜井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

斜井井筒内运送炸药、雷管,除执行立井的有关规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斜井上下押运人员提前联系好,并做好接车准备;

(2)斜井运送炸药、雷管的速度不得超过1m/s。

【案例】井下暗斜井运送雷管时,发生爆炸事故

1990年11月29日17时,煤矿一号在暗斜井用串车(起重挂一辆带盖铁皮车)运送5000发电雷管。当串车行至暗斜井中部时,雷管车突然发生爆炸,又相继引起暗斜井内煤尘爆炸。爆炸后的有毒高温烟流及冲击波迅速波及上车场和绞车房,结果造成15人死亡,10余人中毒的重大事故。经分析,造成这起连锁爆炸事故的原因时:

(1)这次运送雷管未按原包装入箱,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装车入井的安全操作规定。

(2)运送雷管的车厢不符合《规程》规定,雷管车厢内没设置木板隔板,也未铺设软质垫层和塞紧,未采取防止箱震动和撞击等基本安全措施。

(3)暗斜井轨道质量差,造成运送雷管的车辆跑车脱轨,使电雷管受强烈震动撞击发生爆炸,这也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运送爆破材料前,对车辆、钢丝绳,连接装置均未进行认真检查,把钩工没挂保险绳违章操作。

(5)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暗斜井筒内,没有有效的防尘洒水设施,煤尘堆积,雷管车跑车撞击爆炸后,又引起煤尘爆炸,致使事故扩大,造成了更大的伤亡和损失。

(6)对运输爆破材料的有关人员,安全育培训不深入,事故中应变能力差,工人安全技术素质差。

(二)井下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井下用电机电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同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以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2)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项可以装在矿车内,单堆放分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边缘。

(3)爆破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破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4)列车的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m/s。

(5)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料或工具。

(6)严禁用蓄电池电机车运送爆破材料。

(7)不许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在井底车辆和大巷中停留。

(8)装卸地点有架空线,必须停电后才能装卸。

对于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破材料,但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破材料。

【案例】井下运输爆破器材时火药爆炸事故

1984年11月1日9时10分,黑龙江七台河矿物局东风煤矿开拓区672掘进工作面发生了一起火药爆炸事故,死亡7人,轻伤3人,直接损失1.5万元。事故经过是11月1日白班,672掘进队长布置两遍爆破,爆破工领5包火药(15kg),电雷管30发。早8点40分,672掘进队七名工人入井。9点10分,在67层右四片平巷行走的7名462采煤队工人同时听到“轰”的一声响,并被气浪冲倒,平巷内的7人顶烟沿平巷跑到了主井车场事故发生后,经现场探察,发现风筒已破坏,丰井风桥被催,第三台车车体破裂,第四台矿车车体严重变形,耙斗机、充电机、防爆开关等设备遭受了不同程度损坏,现场7人遇难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现场所有人员全部遇难。经调查分析确认:爆破工在石门口将火药和以前剩余的火药、电雷管装在电瓶车第三台矿产,一名修钻工背10千克的工具和风钻配件走到存车场,准备用矿车把工具和风钻配件走到存车场,准备用矿车把工具配件运到掘进头,走向第三台矿车扔兜子时砸响电雷管引爆了火药,致使事故发生。

(2)零点班该工作面无人作业,局部通风机停运。事故发生后经查有沉积煤尘。从现场调查认定第三台矿车为爆源点,为火药爆炸事故,但不排除火药爆炸后引起瓦斯煤尘局部燃烧的可能性。

(3)10月31日4点班和11月1日零点班负责672巡视区的安检员、瓦检员都没有下井,白班点安检员、瓦检员到出事故时还在井上等人车,对事故隐患没能及时发现。

事故教训:

(1)加强队火工品的管理,严禁用人车、电瓶车运送。火药和电雷管必须隔离分放。

(2)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掘进工作面要实施综合防尘。

(3)安全专业人员哟阿认真负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的现场发生。

(三)井下用人力运输爆破材料时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有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操劳必须装载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载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案例】井下用人力运输爆破材料时发生爆炸事故

某矿一采煤工作面,由于违章运送爆破材料,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当班班长派工人到井下爆破材料总库领药,两人领取了81kg炸药,280发雷管,分别混装在一条尼龙袋内。其中一人背送63kg炸药,280发雷管,其在井下徒步走了280m路程后,由于十分疲劳,在未考虑和检查放置地点是否安全的情况下,随便将麻袋仍在了采煤工作面上出口处,正巧麻袋内外露的雷管脚线与电煤钻电缆线的明接头接触,结果引起电雷管爆炸又相继引爆炸药,引发了当场炸死了2人,伤3人重大事故。这起事故所幸发生在班前,当时只有爆破工和打眼工提前进入工作面,否则将造成更大伤亡。

经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该矿爆破材料安全管理混乱,没有安装《规程》规定制定严格的爆破材料发放清退制度,无证领药的情况时有发生。

(2)严重违反《规程》有关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熟悉《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的规定。

(3)人力运送爆破材料严重超量,且背运距离较远,造成背送人员十分疲劳而又不顾及安全乱丢乱放。

(4)运送爆破材料不使用专用容器,而是混装入麻袋和尼龙袋内,不具备耐压、抗静电等基本安全规定要求。

(5)现场干部违章指挥,指派运送爆破材料的人员不懂爆破材料安全知识,没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无证上岗。

二、临时存放爆破材料时应遵守的规定

爆破工按规定领取爆破材料后,直接到达工作地点,如需临时存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将专用爆破器材箱加锁存放在离工作地点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2)临时存放地点必须顶板支护完好,仿冒落造成危险;

(3)严禁与电气设备和杂物存放在一起;

(4)必须分类存放也不可与爆破器和爆破母线混放。

篇3:爆破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绿回110kV线路工程为绿叶电站送出工程,线路起于绿叶水电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龙桥变电站。线路全长1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铁塔共52基。设计导线为单分裂LGJ-240/30钢芯铝绞线,线路双地线设置,一根为JLB-50地线,另一根为OPGW-12B1-60复合光缆。

线路自绿叶电站出线起沿孟屯河东进后左转上山,经过杨家寨沿孟屯河北侧前进至沙家寨、仔达寨,左转跨过孟屯河持续上山至龙袍寨,左转过祁家寨、水塘寨右转持续下山,再连续左转进入220kV回龙桥变电站。

本标段地形复杂,起伏较大,山势陡峭,线路所经地带大部分地势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间。沿线地质构造以松砂石为主。线路所经地带地震烈度为Ⅶ度。

经过调查,由于线路经过地区地质较坚硬,基础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开挖难以保证工期,经我项目处请示上级部门,决定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和松动爆破相结合的施工方法。严禁采用大面积爆破。

为了预防和消除因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制订本安全保证措施。

二、爆炸物资的管理要求

(一)申请和购买

1.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对基础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明确爆破塔位,确定爆破方案,计划爆炸物资用量,上报项目工程处,经项目处审批后,方可组织爆破。

2.项目处接到施工队申请后,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资采购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区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资采购手续。

(二)库存及管理

1.项目处和施工队均设专门的爆炸物资管理员,统一负责本部门的爆炸物资保管及发放;施工队提出爆炸物资需求计划,爆炸物资管理员在检查审核台账清晰、账物相符、管理严格后,方可发放爆破物资。

2.爆破物资的存放库房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查核准,或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炸药库存放,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3.班组原则上严禁存放爆破物资,爆破施工当日爆破员必须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特殊情况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临时存放在班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事前向项目处领导报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政府备案;

(2)必须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保管;

(3)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动;

(5)存放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6)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7)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时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4.爆破物资只能由爆破员当日领用,爆破施工完毕,必须当日进行退库或销库处理,核对记录清楚各爆破作业点爆破物资使用量、退库量,并由爆破作业人员签字认可。严禁爆破物资库外过夜,失去监控。

5.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不得用自行车和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6.爆破物资管理员必需做好爆炸物资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发现管理中账目不清、管理混乱、项目处可给与每次200~600元的罚款,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不力的将追缴爆炸物资并通知公安机关停止审批购买;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资流失在外的,将报公安机关查处,并由流失人独立承担对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调配及销毁

1.爆炸器材除由项目处专门管理人员正常调配外,严禁在工程内部流转,更严禁对外流失。若因流失爆炸物资造成社会事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器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内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各施工班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作业,爆破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放炮。

2.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1.2M。电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试验起爆装置电量是否充足,电路是否破损,起爆是否稳定可靠。

3.认真对爆破点进行仔细的勘察,结合爆破点实际地形地物情况认真填写《爆破安全作业票》,制订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并画清楚现场控制简图。

4.爆破作业前,由安全员在现场宣读《爆破安全作业票》,每个作业者都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票上的要求进行布置:必须对爆破点周围各路口的指派专人进行警戒,并鸣笛警告;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减少药量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浅孔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药包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米。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加50%。

6.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的侧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8.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应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导火索,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火索。

11.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使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内点火遵守下列规定:

(1)坑深超过1.5米时,应当使用梯子上下;

(2)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4)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导火索。

13.电雷管禁止在强电场环境中储存和使用。

14.电雷管尽量采取并联方式连接使用。

15.用电雷管爆破,在基坑内接线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使用应遵守先装药,再接雷管连接线,最后接起爆器的顺序进行;

(2)当完成一次爆破作业,爆破点火人负责人应立即将起爆器接线拆出,并妥善收藏点火钥匙后,方可进场作业。再次填药放炮时,遵循上述(1)条执行;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监督装填药;

(4)接好雷管连接线后,点火负责人应检查药包安置正常、各连接点连接正常、人员撤离、确认安全后,方可连接起爆器炮线充电起爆。

16.雷管的装药与点火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并由安全员进行巡查,安全员与各警戒点明确通信后,鸣笛警告,确认无人,方可通知爆破员进行爆破方可点火。

18.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必须经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并及时填写台帐。

19.处理盲炮,严禁从炮眼内掏取炸药和雷管,应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药、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新孔与盲炮距离不得小于0.3米,距离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及环保要求

1.本工程严禁大开挖、大爆破、基础开挖爆破施工应遵循小范围松动爆破的原则,每炮装药量不超过0.6公斤。

2.严禁随意弃土情况发生。对于边坡较陡的地方应当使用编织袋装土围栏,以保护基坑原有地质状况,保护山体植被,避免对下方人员及财产构成安全隐患。

2.施工前应检查爆破施工点地形地质,附近建筑物、居民区、电力线、通讯线、公路、铁路等与爆破施工作业点的距离,若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区爆破施工时,应先清理基坑周围的易燃易爆杂草树枝,在爆破点周围形成一定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爆破点火前应准备灭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五、松动爆破的施工技术措施

1、爆破原则为不破坏岩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稳定性。

2、松动爆破漏斗半径R按下式计算:

R=R1-0.1

式中:R1为岩石基坑各断面直径,单位米。

3、最小抵抗线长度W按下式计算:

W=R/N

式中:N为松动爆破指数,一般取0.8。

4、计算单位用药量Q

?Q=E(0.4+0.6N3)W3?

式中:E单位用药系数,kg/m3

5、基坑开挖前,进行松动爆破漏斗试验。在炮孔中装入0.2公斤的炸药,按爆出的漏斗半径修正装药量。

6、松动爆破漏斗示意图如上所示:

篇4:隧道炸药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5、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6、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8、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0、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11、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2、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二、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三、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现场采用哨子)。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四、安全员的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爆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3、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4、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火工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处理。

5、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6、有权制止,并向安质室检举揭发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处理。

篇5: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贵阳市**路*标段道路改造中,需对设计范围内的边坡、沟槽、路基中出露的岩石进行控制爆破,边坡控制在30%,施工中必须确保安全和进度。

1、?爆区环境:东面与*路相接,0m;南面:与Y标相接,0m;西面:与M房相距*米;北面:与*房最近处相距*米。

2、?爆区工程地质情况:该路段岩石由泥岩夹少量泥沙岩组成,泥晶结构,多为薄~中厚层岩体,呈强~中风化,节理裂隙发育,地下水埋藏较深,无岩溶发育。

二、?爆破安全技术要求:

1、?严格控制爆破施工中的震动危害范围,杜绝单孔装药量过大。

2、?严格限制爆破产生的飞石距离,加强炮位安全措施,预防飞石飞入河中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3、?严格控制爆后产生的松石滚下山体对原道路上的电缆管线或周边房屋造成危害。

4、?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震动危害控制措施:

(1)、本爆区最大单响药量限制计算:

根据本工程周围环境特点,依照《爆破安全规程》有关爆破震动的规定,确定对节理发育的边坡最大允许震速不大于20cm/s,对周边房屋的震速不超过3cm/s。

采用公式Qma*=R1/m(V/K)1/mkg计算。

其中:Qma*--炸药量,齐发爆破为总药量,微差爆破为最大一段的药量,kg.

?R____爆破震动安全允许距离,m.

?V____周边应保护房屋震动安全允许速度,cm/s;

?K、α--与爆破点至计算保护对象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本工程取K=150,α=1.8

m----药量指数,一般取1/3;

经计算,当R=2m时?Qma*=0.012kg

当R=10m时Qma*=1.47kg

当R=30m时Qma*=39.69kg

以上计算结果结合现场情况分析,当距爆区边界线2m外的有房屋需要保护时,每次钻孔深度不得超过0.5m。当R=10m时,分层作业高度可达2.5m。

所以,为控制本爆区对周边产生的震动危害,特限制该区域内所有爆孔最大允许装药量Q=1.5kg。

(2)爆区内施工方案及布孔参数的控制:

根据该区域及周边的环境,采用浅孔分层微差爆破,机械人工清运的开挖方案比较可行,分层台阶高度不超过2.5m。

布孔形式:梅花形多排布置。钻头直径∮=38mm~44mm并按照以上确定的最大控制药量Q=1.5kg,推算出安全的布孔参数:

1)?按本区域岩性取q=0.25kg/m3,分层高度H=2.5m.

2)?最大药量爆出得岩石体积V=Q/q=6m3

3)?爆破负担的岩石面积S=V/H=2.4m2

4)?最小抵抗线W=√S/1.2=1.39m

5)?最大孔距a=1.2W=1.66m

6)?最大排距b=0.8a=1.3m

7)?超深△I=0.12H=0.3m

8)?最大钻孔深度L=H+△I=2.8m

?因此,本区域爆破控制的孔网参数为:

?a=0.5~1.5m;b=0.3~1.2m;L=1.0~2.8m

控制的单耗为q=0.2~0.3kg/m3;

单孔的药量Q≤1.5kg。

?装药形式及堵塞方式:采用正向偶合装药结构形式,用沙泥混合物密实堵塞,堵塞长度≥W。

起爆方法及起爆顺序:采用电力和非电相结合的微差起爆方法,边孔用密孔分段微差爆破,其它爆破采用串联方式的“V子型”传报顺序联网起爆。

(3)施工中的降震措施:

1)在靠近民房等建筑物施爆时,严格按照设计单孔药量,并以非电微差起爆等手段充分达到减震效果。

2)多排多孔起爆采用孔内微差起爆相结合方式,间隔时间控制在25-50ms之间,严格依照从前向后V型起爆顺序,努力消除后冲现象。

3)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及时合理调整爆破孔网参数和单耗,严格控制一次起爆的药量不超过设计限制的最大单响药量。

2、爆破冲击波、飞石防护技术措施:

该施工区域开阔,经拆迁后只有东西两侧有少量民房,又采用钻孔堵塞方式爆破,故冲击波几乎构不成危害。主要是飞石的防护,其措施有:

(1)、必须保证堵塞质量,按设计要求合理布孔和合理的起爆顺序,以避免因夹制冲孔。

(2)?应避免在软弱带和空隙带布孔装药,严格按设计控制爆破方向,山体爆破以正南向作为爆破主方向,靠近东西两侧边界爆破时,应以单炮起爆为主,并监视布孔参数和装药量。

(3)?要求各炮孔均应压大石盖胶网,各孔孔口和自由面上盖网最低不少于3层,道路两侧5m内各炮孔覆盖胶网不少于5层,同时在施爆前应在民房和爆区之间用脚手架搭设一排高5m的防护排架,以最大限度减小冲击波和杜绝产生飞石。

(4)?当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在爆破点周围50m处设警戒线,在此范围内人员、车辆包括屋内人员均必须撤至警戒区外,各警戒点均应悬挂明显标志,起爆时起爆人员与警戒人员用声响(或对讲机)信号明确安全无误后再发出明显信号后才能起爆,爆后必须经爆破员检查现场无安全隐患后才能解除警戒。

2、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按照公司指定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要求,在工地上建立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以队长负总责、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各作业组组长组成的管理班子对该工作进行实施,在开工前应建立完善各项安全保证制度和措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2)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取得该工地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爆。

(3)装药起爆工作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持证爆破员操作,在各工地上必须配备一名以上爆破员、安全员,严禁无证人员接触爆破器材。

(4)每日作业前,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召集上岗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安全防护装备是否齐全。技术人员作好班前技术交底,签发施工任务单,各作业组应按照任务单要求和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各相关负责人应做好施工记录。

(5)进场施爆前,必须完善工地临时爆破器材存放间的设置,爆破器材禁止与其它工具材料混存,存放间应分设雷管房和炸药房,与其他居民住房应相距100m以上,房屋结构应坚固,门窗应有防盗装置,雷管房内不准有电源。进入工地炸材一律放入防爆箱内,实行专人看管,双人双锁,安全员随时检查使用情况。

(6)严格爆破材料领发制度,要按量发料,下工时要把多余的炸药雷管统一保管,不得私自存放。对失效炸材也必须及时交库,统一由公司组织专人按规定销毁,不准乱丢。

(7)施工队伍进场后,应配合甲方的总体安排进行各区域的施爆作业。每次爆破,设专人统一指挥,装药、堵塞、起爆等工作要有计划进行。

(8)制作起爆药包应选室外僻静、远离人群和建筑物的干燥处所进行。对所有起爆材料均应进行检查。使用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制作完毕后,应将两脚线结成短路,并以胶布包好,以防早爆。

(9)炮眼装药捣实及堵塞,必须用木制或竹制炮棍进行,起爆药包应小心放入炮眼内,不得猛力冲击或挤压;对以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必须注意保护,防止损坏而发生拒爆。

(10)严禁在夜间、大雾天、黄昏、雷雨天进行爆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时,应做好夜间照明、安全防护警戒措施,并报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1)在施工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拆开网路的主线和支线,裸露芯线用脚步捆扎,对地绝缘,同时一切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在雷雨季节或杂散电流较强的地区宜采用非电起爆法。

(12)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13)禁止采用无堵塞爆破。

(14)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作填塞材料。

(15)装药堵塞时,现场严禁烟火,并注意起爆线路保护。

(16)禁止用铁器直接装填炸药。

(17)禁止拔出硬拉起起爆药包或药包中的电雷管脚线。

(1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出现的盲炮原则由当班处理,处理不完的应作明显标志交由下班继续处理。盲炮未经处理,不得进行正常作业。盲炮处理主要有以下方法为主:打平行孔引爆法和掏泥诱爆法。

(19)严格按设计进行防护及覆盖,确保个别飞石控制在设计的安全范围内,并由安全员监督检查防护及警戒措施无误后,才能接入起爆装置准备起爆

(20)起爆时,应有明显警戒标志、起爆信号。严格按设计的警戒范围设立完警戒哨并安全撤出人员、设备后才能实施爆破。

(21)每次爆破后应对爆破工作面及其附近进行检查,判定是否有盲炮,检查山体有无裂痕和坍塌可能,及时撬出危石,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加支护或设立警示标志,检查时间距放炮后至少要20min。

(22)凡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饮酒后进入施工区。在高度超过2m以上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并且可能发生坠落的下方设安全网做保护。

(23)牵拉风管不论是从低层牵到高层或是从高层牵到低层,都应采用安全绳牵拉,并注意坡面松石被风管带动滚下。

(24)对安全事故的处理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到底,并要有书面处理意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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