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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突出灾害扩大安全防护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是利用压风管路向遇险员工供给压缩空气的自救系统。由于巷道压缩空气具有较高的压力和流量,不能直接用于呼吸,必须经过减压、节流使其达到适宜人体呼吸的压力和流量值,并同时解决消声(由于减压引起)和空气净化问题。通过可调式声流阀调节节流面积,以适应不同供风压力下的流量要求,按健康人在静止状态吸气20l/min,在剧烈运动和紧张状态下吸气60~80l/min的标准,确定压风自救装置的供风量应大于等于100l/min。

气阀将压风直接排向大气时,其噪声可能达到100~200db,采用铜粉末冶金件(孔隙目数45~55)作吸收型消声器,可将噪声降低到环保规定的85db以下,同时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

压风自救系统由采区巷道ey-j压风自救装置和综采工作面ey-m压风自救装置而组成。

二、?隔离式自救器

目前突出矿井中使用的隔离式自救器,按其作用原理可分为化学氧型、压缩氧型和压缩空气型三种类型。

(一)?化学氧型自救器

化学氧型自救器的空气是闭路循环的,呼出的气体经过吸气阀和呼吸软管进入再生罐中,再生罐中装有生氧剂,呼出的二氧化碳和水汽与生氧剂接触后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氧气进入气囊中,在吸气时,气囊中储存的氧气经吸气阀、呼吸软管进入面具。

(二)?压缩氧自救器

以压缩氧(或压缩空气)工作的自救器,都带有高压气瓶,其中充有20mpa以上的纯氧(或压缩空气)。自救器还带有二氧化碳吸收剂(一般用石灰)与干燥剂的再生罐。

三、?反向风门

(一)?概况

反向风门是防止突出时瓦斯逆流进入风道而安设的风门。因反向风门在平时是敞开的,其在爆破时关闭,爆破后,矿山救护队和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反向风门安设在石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能沿回风道进入回风系统。

一组反向风门须设两道,其间距不小于4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反向风门根据其结构和材质分为两种:普通木质风门和液压钢结构反向风门。

(二)?普通木质风门

1.风门墙垛要求

(1)墙垛厚度不得小于1m。

(2)嵌入巷道周边实体煤(岩)的深度:煤巷不得小于0.5m,岩巷不得小于0.2m。对于松散煤岩体的巷道,必须加入钢筋对周边进行锚固。

(3)要预留管、缆、线、风筒孔。不准在墙垛做好后,在墙垛上打孔破坏墙垛。暂时不用的孔洞,可在防逆流方向一端用木塞堵塞。对通过风垛的风筒,设有隔断装置,在发生逆流时防瓦斯逆流铁板可及时隔断风筒,防止逆流。

(4)每组防突风门必须设置两道及其以上,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2.门框、门扇材料要求

(1)采用坚实的木材。

(2)门框厚度不小于150mm。

(3)门板厚度不小于50mm。

(三)液压钢结构反向风门

当发生大型和特大型突出时,其突出产生的冲击波往往可破坏木质反向风门和其他通风设施,造成瓦斯逆流并波及其他区域,扩大了突出带来的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因此,应采用液压钢结构反向风门。液压钢结构反向风门由平面支撑圆拱形钢结构风门和液压泵两部分组成,每组风门只设一道。

四、远距离作业

(一)安全距离

人员与工作面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可以保证在突出时免遭喷出煤的直接危害。因此,人员距工作面的安全距离,是根据抛出煤的分布规律,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避难硐室而确定的。

(二)?机械设备远距控制

为了保障突出的人身安全,机组、钻机和其他装备还应采用远距离控制开关(在安全距离外)。在开采急倾斜突出煤层时,应在回风巷进行采煤机组的开关,在采煤时工人应位于巷道中压风自救器的附近。

五、?其他相关措施

(一)?挡拦措施

设置挡栏的作用

震动爆破用于石门揭开煤层,容易诱导出大强度的煤与瓦斯突出,为了降低其突出强度,减少突出对生产的危害,一些矿井采用了挡栏的措施。挡栏可用金属网、型钢、钢丝绳制作,或用矸石和木垛构成,也可采用移动式气囊挡栏。挡栏距工作面距离可根据预计的突出强度在设计中确定。

金属网挡栏、型钢加木支柱挡栏、钢丝绳挡栏适用于严重突出危险矿井,矸石和木垛挡栏,可移动式气囊挡栏适用于一般突出矿井。

金属网挡栏

金属网挡栏有三种形式:

小型挡栏,用于煤巷,用直径6mm钢丝编织成网。

中型挡栏,用于半煤岩巷,在圆钢上铺金属网。

大型挡栏,用于岩巷。为防止特大型突出,每50m铺设一组。大型金属挡栏由槽钢组成,排列成棚状框架,棚状方格的尺寸为0.4m×0.4m,槽钢彼此用卡箍固定,使用时将框架撑呈45°斜面,再在框架上铺上铁丝网。一组挡栏通常由两架间距6~8m的框架组成。

在波兰,广泛采用金属网挡栏,取得很好的效果,大大降低了突出的清理费用。

型钢加木支柱挡栏

这种挡栏广泛适用于前苏联顿巴斯煤田中部地区矿井石门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时。

金属型钢和木支柱组成的挡栏,由№24~30的工字钢或∏字钢和1~2排直径0.15~0.2m的木支柱组成。在挡栏的下部留有高度小于0.8m的通道,作为安装工作和工作面装药完成后的通道,在爆破后能被爆破的岩石所填满。本质细圆木放在靠工作面的第一排,以便起到爆破岩石缓冲器的目的。

钢丝绳挡栏

钢丝绳挡栏对于断面小于20m?的巷道比较合适。在炮眼长度为2~2.5m时,挡栏距工作面3.0~3.5m,从巷道底板到最下部钢丝绳的间距为0.5~0.6m,钢丝绳间距为0.15~0.2m,最上部钢丝绳到巷道顶板间距为0.6~0.7m。做挡栏的钢丝绳直径为22~25mm。

矸石堆和木垛挡栏

矸石堆和木垛挡栏是最简单的一种挡栏,基本上就地取材,架设方便,易于推广使用。

(二)?避难硐室

为了防止突出时涌出的大量瓦斯的喷出煤粉的危害,设置避难硐室很有必要,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零九条就设置避难硐室有明确规定。

根据前苏联马凯耶夫煤矿安全研究院的资料,在石门揭开突出煤层时,从工作地点到避难硐室的距离不应超过200m,而避难硐室距煤层揭开地点不应小于100m。根据我国石门揭开煤层时的突出统计资料,煤抛出的最大距离为1170m(天府矿务局三汇一矿揭开k1煤层时),而大多数特大型突出,煤的抛出距离均在200m以内。根据前苏联的研究资料,从开始出现明显的预兆到发生突出之间的最短时间间隔为2~3min。在此期间内,如果人员以8km/h的速度快跑的话,能跑出270~400m的距离。考虑到人员对出现预兆反应迟缓,从煤层揭开地点到避难硐室的距离取200m为宜。

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爆破地点,也要设置避难硐室。避难硐室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根据具体条件确定。考虑到采掘工作面的突出强度比石门揭开煤层时小,巷道断面也比石门断面小,因此,此距离应小于200m。

避难硐室必须设严密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室内支护必须良好,避难硐室必须设有供给压缩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按不少于0.3m?/min计算。供给压缩空气时,应有减压装置,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管嘴。避难硐室内还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篇2:回采工作面防止冒顶安全措施

1、工作面支架要布置整齐,不得出现空顶,防止出现过大伞檐,防止串矸、漏矸等。

2、注意观测顶板来压情况和顶板稳定完整情况,过断层和高冒区时要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3、工作面必须确保“三直一平两畅通”,煤、矸必须清理干净。

4、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单体支柱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单体支柱的最小支护高度。

5、当采高超过2.2m必须有护帮措施,防止片帮伤人。

6、处理片帮漏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7、工作面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回采作业规程》中放炮警戒的相关规定。

8、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9、建立健全单体支柱及其附属装置的检修、维修制度,并严格执行检修、维修制度,保持单体支柱及其附属装置的正常和完好。

10、起吊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对起吊点进行加固,防止起吊时引发冒顶事故的发生。

11、改变单体支柱位置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安排专人监护,并清理好退路。

12、处理煤壁片帮、冒顶时,工作面溜子必须停止运转,溜子控制开关打到零位。

13、施工地点前后10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和有闲杂人员。

14、处理冒顶前,将冒顶处周围支护先加固,人员站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将顶上松动的煤或矸石找下。

15、接顶时,必须设专人观山,先用人工在煤壁掏梁窝,将大梁穿好,作好临时支护后用圆木、半圆木、木板、竹笆将顶接严实,必要时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打上贴帮柱。

16、接顶处理好后,开动工作面溜子把片帮、冒顶到工作面的煤、矸运走。

篇3:X矿井主要灾害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矿井灾害预防总的要求

一、2011年安全情况总体较好,未来发生重大事故,2012年工作目标为遏制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因此,我们仍然要以杜绝水、火、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防顶板事故,坚决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首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煤矿三大规程办事,必须认真编制、审批、学习、贯彻、执行各项规程,还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和再贯彻、再执行。

二、矿各部门、工程技术人员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组织学好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一切工程必须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要齐全、数字要准确、措施要得力、具有针对性。

三、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本措施计划,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把《措施和计划》的内容贯彻到各生产活动的每个环节,要坚持始终如一、防患于未然。

四、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本措施计划,并向各个工种岗位人员进行认真贯彻,组织学习,经履行严格的签字手续后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不学习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作业。

第二节?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1、全矿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及时调整好风量,防止瓦斯积聚。

2、在每个水平和每个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煤矿安全规程》所禁止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

3、矿井主扇要安全可靠运行,保证井下需风要求,备用主扇要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4、采煤工作面必须要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密切注意工作面通风情况,减少漏风和增加矿井的有效风量。

5、加强采区内局部通风管理,工作面通风巷严禁堵塞、盖死或另作他用。对一些暂时不使用的通风巷必须棚盖,以防风流短路,造成工作面漏风或风量不足。

6、测风员每旬进行全矿各测点的测风,并填写矿井风量统计表,对风量不足的工作面要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需风要求。

7、全矿井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计划配风,使工作面风量充足,通风系统可靠。

8、加强盲巷的管理,及时封闭盲巷,在盲巷长度大于6米处设置栅栏和牌板。

9、停电检修期间或出现意外情况时引起主扇停止运转,风井的防爆门要打开,让矿井自然通风。

10、加强职工安全通风教育,使工人认识到井下所有通风设备及设施的重要性,从而自觉爱护这些设施。

第四节?防治瓦斯措施

1、2012年度我矿防瓦斯工作重点应放在采掘工作面管理上,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瓦斯的规定。

2、瓦检员必须当班首先下井,第一个进入工作面先检查,当正常后再让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并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并严格执行瓦斯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3、瓦检员对自己负责区域内的隐患及各种问题,应及时了解并处理。

4、瓦检员要认真检查好当班工作面,各检查区域的气体情况,要不留死角和空白,盲巷及时设栅栏,挂警标,并对检查区域的各种通风设施、永久性密闭、临时密闭进行检查,有问题、有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当瓦斯、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严禁超限工作。

5、瓦检员不得提前升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走,隐患不处理不走,作业人员没有撤到安全地点不走。

6、瓦检员要树立严肃细致的工作作风,检查气体数据要准确无误,向上级部门汇报要说明检查的详细情况,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7、加强自救器的日常管理,按规定定期检查,不合格自救器严禁使用。

8、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安全员、瓦斯员正常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无人作业的工作面,应至少两人同行,以便检查更深入。

第五节?防治煤尘措施

2012年度,我矿防尘工作重点在回风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防尘工作。

1、工作面进回风巷道要定期洒水降尘,每月安排3天由安通班负责全矿运输水平、回风水平煤尘清洗,使该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每月使用报表登记。

2、采掘工作面要使用水炮泥,有条件时可采用湿式打眼,打眼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掘进头30米范围内必须洒水降尘,巷道周边降落的粉尘必须冲刷干净。

3、控制好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的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及时调整风量、风速,对煤尘飞扬,煤尘浓度严重超标的作业点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洒水降尘,达到要求方可进行工作。

第六节防灭火措施

2012年度根据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及多年的开采经验,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要加强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封闭采空区,并加强采空区密闭的检查工作,加强管理,编号挂牌,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

2、加强对采掘工作面防灭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对发现的火区隐患要及时处理。

3、加强对永久、临时密闭的管理,建立台帐,除瓦检员的日常检查外,还要定期检查管理,发现密闭漏气等问题要及时反映、处理。

4、尽量提高采煤回采率,减少煤柱损失及浮煤,以防浮煤自燃发火。

5、电气设备必须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使用,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带电作业。

6、地面各仓库、材料场、汽车库、机房等地点必须配备好灭火材料、灭火器等。在井下各存料库准备足够的红砖、砂子、黄土以备紧急使用。

7、井口要严格纪律,防止烟火和点火物品带入井下,井口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品。

8、搞好本矿工人的防灭火知识的培训工作,增强防灭火意识。

第七节?矿井水灾的预防措施

1、+1200m水平、+1230水平、+1240m水平各水平,排水沟要经常清理维修,保证水沟畅通,达到应有的通过水量。+1200m水平水泵房要经常检查排水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同时要注意化雪期矿井漏水量的增加因素,做好排水工作。

2、水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抽水记录,矿还要安排对水泵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其素质。

3、矿井西部受成安煤矿老窑水的威胁,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我矿井下排水系统为一级排水,必须保证现有排水设施和排水系统的完好。

4、尽量了解和掌握矿区井田范围内含水层及老塘、采空区的积水情况,做到有备无患,对不清楚的地带严格遵守“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的原则,严禁盲目的进行采掘作业或无安全措施进行探放水施工。

5、矿井上、下要建立可靠疏水、防水、排水系统,加强日常检查,并做到融雪、雨季前全面检查和汛期值班检查,并及时修补和清理。

6、根据天气气象预报情况,经常下井检查水情隐患,对水情异常地点水文变化情况,要采取措施,提高全员防水意识。

7、融雪、雨季前应及时清理井下水仓、排水沟、地面防洪渠道淤泥,做好水泵联合排水试运转,确保其达到防排泄水的能力和要求。

8、井下采掘遇到异常涌水情况时,应采取措施,报告矿井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机,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三节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顶部管理工作,对顶板管理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明确

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责。采、掘班组对现场顶板管理工作负责。

2、矿技术管理组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责任,及时组织编制顶板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跟班安全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技术规程、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处理。

3、对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尤其是仓储式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炮后安全检查,坚持敲帮问顶,必须留够仓间隔离煤柱,工作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发顶板冒落,造成事故发生。

4、加强顶板管理基础工作,强化现场管理。

二、顶板冒落的预兆

1、掉渣,有少增多,有稀到密,掉渣越多,压力越大,顶板裂缝增加。

2、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加大时,支架会发出批裂声,出现大量折梁柱,片帮煤增多。

3、对破碎的伪顶和直接顶,当背顶不严密,棚子松动,会出现露顶现象,连续推倒支架棚子,造成无响声大冒顶。

三、识别顶板冒落的方法:

1、敲帮问顶法:用钢钎或手镐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的,表明顶板完好;发出沙哑或嗡闷声的,表明顶板岩(煤)层已隔离,应把脱离的岩(煤)块挑下来。

2、震动法:一手持硬器,如镐头等,另一手指尖触顶板,当硬器敲击时,手如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岩面与整体顶板脱离。

四、预防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发生的措施。

为了预防掘进顶板事故的发生,除了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掘进工作面和巷道支护的规定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了解地质资料,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规程,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顶板管理措施。

2、坚持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和暴露面积。

3、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打眼放炮的规定,实行光面爆破,保证工程质量和保持围岩稳定性。

4、施工巷道岩质松软破碎地段,要采取超前支护,加强巷道支护。

5、加强工作面围岩变化的观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6、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和被损坏的支架,应及时处理。

篇4:掘进面防止煤瓦斯突出技术安全措施

一、组织措施

1、矿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检查,平衡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2、技术负责人负责防突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批防突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建立矿井的防突资料档案,摸索矿井突出规律。

3、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负责施工过程中钻孔参数(孔深、方位、倾角、开孔位臵)、煤体结构、钻屑量、钻孔流量及其他异常情况(喷孔、卡钻、响煤炮)等资料的详细记录。

4、防突办公室负责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实施。

①、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技术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并督促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②、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效果检验报告单填写,并送矿井技术负责人审批,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审批结果组织生产。

③、负责掘进工作面牌板填写,并控制允许进度,严禁突破安全屏障。

④、负责对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完好。⑤、负责对发生突出后的掘进工作面现场资料收集与整理,填写突出卡片,搞好突出分析。

⑥、负责对掘进工作面工作人员进行防突知识培训.

篇5:X放炮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川安委[2015]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以及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本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提高本矿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安全放炮防护措施,请各班组严格遵照执行。

一、?掘进工作面爆破

1、工作面放炮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入井前,检查发爆器的发爆能力。可将操作开关钥匙转至“充电”位置,看氖灯是否发亮。用灯泡试验启动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在井上),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浓度),加强起爆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起爆。

4、带好合乎规程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连接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炮母线必须是无接头、无破皮的双芯电缆,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5、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6、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装入专用的非金属是作的容器内并加锁,要由放炮员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代运。

7、直巷放炮距离必须确保150m以上,弯巷放炮距离必须确保100m以上,且放炮地点必须设有躲硐。

8、放炮地点必须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

9、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起爆时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进行起爆。

11、现场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进风流中,且进入躲硐内方可放炮。

12、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防水套。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轨道、钢丝绳、管路、电缆、信号线、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13、爆破前,班长必须点清人数,爆破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发出警号,至少再等5s,无问题方可起爆。

14、爆破时,班长要委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站岗。警戒线处应设置放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瓦检员要一一察看各站岗人员到位后,再通知爆破工起爆;爆破后,站岗人员要等瓦检员通知时方可撤岗,站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5、爆破后,待炮烟吹散后,首先由班长、爆破工及瓦检员到碛头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眼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6、炸药、雷管要分箱存放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交给他人。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并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且不潮湿的地点,并上好锁。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在距离瞎炮至少0.3米以外另打与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严禁用镐(椓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⑷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员(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⑸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⑹处理瞎炮、拒爆(残爆)时不得撤除警戒,除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区内。

二、?采煤工作面爆破

1、工作面的爆破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2、工作面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放炮时采用正向爆破,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放在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外的安全地方。

3、当班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由放炮员交给炸药库,并登记所退数量。

4、放炮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超限时不准装药、放炮。

5、放炮器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转交他人,不放炮时不准插入放炮器,放炮后立即拔下,摘掉母线并扭在一起。

6、放炮时,至少有两名人员在现场,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个检查瓦斯、顶板、两帮等情况。

7、放炮时人员必须到运输巷内,直巷距下安全出口确保100m以上,弯巷距下安全出口确保75m以上。。

8、放炮地点必须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

9、爆破工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

10、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对号领取使用,禁止混用。

11、存放地点不准有人休息。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

(1)、装药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或1%以上时。

(2)、回采工作面放炮地点20m以内有煤尘飞扬和煤尘积存严重(积尘厚度超过2mm)。

(3)、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循环风严重。

(4)、顶板不好,支架不良,上下出口不畅通,无安全撤退路等不安全现象时。

(5)、炮眼位置、角度和深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6)、发现炮眼缩小、坍塌。

(7)、炮眼内煤粉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

(8)、无炮泥或炮泥质量和数量都达不到要求时。

(9)、发现炮眼有异状(出水、瓦斯增加、温度异常)。

(10)、回采工作面伞檐、煤壁突出0.5m以上。

(11)、残眼、放炮地点杂散电流超过50ma。

(12)、放炮地点20m内未清除净煤、矸、矿车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13、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收拾采煤工作面的工具和小型流动设备,移到安全地点。

(2)、加固支架,防止被崩倒。

(3)、清点人数,撤出人员。

(4)、派人站岗,布置警戒。

14、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15、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瞬发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并采用正向起爆。

16、炮眼封泥时应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边打眼边装药,一次装药后必须一次性全部启爆。

17、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2)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除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准起爆;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护。

(3)炮眼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4)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5)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18、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或不燃性的材料作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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