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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泵停泵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为进一步加强瓦斯管理,确保抽采泵在有、无计划停泵期间,井下无瓦斯超限作业,特制定本措施如下:

1.无计划停泵后安全技术措施

(1)瓦斯抽放泵站必须保持正常运转,如遇特殊情况或电网突然停电,造成无计划停泵时,泵站司机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关闭所有通往瓦斯抽放总管路的支管路,断掉瓦斯来源,并打开配风管,和回水阀门,放掉抽采泵中的水,然后关闭阀门。

(2)由调度室及时汇报当天值班领导及通知通风科,告知停泵原因,停泵时间。通风科值班调度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汇报通风科主要负责人,并及时联系井下受影响范围内的巡回员和跟面瓦斯员,加强上隅角的风障管理和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并做好记录,每两个小时汇报一次瓦斯变化情况,巡回员加强各地点的瓦斯检查,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汇报的数据由通风科(或监控室)登记在案,并汇报通风科主要负责人、跟面瓦斯员,巡回员要加强瓦斯监控设备的管理维护,甲烷传感器必须悬挂到位,确保监控设备能实现瓦斯电闭锁、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地面值班领导,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2.有计划停泵的安全技术措施

(1)停泵前,必须由调度室汇报值班领导和跟班领导,并通知通风科主要负责人,说明停泵原因,预计停泵时间,并作好记录。

(2)通风科调度员在接到调度室同意停泵的通知后,及时通知瓦斯抽采泵站司机做好停泵前的准备工作,班前会议上要强调跟面瓦斯员,加强采面、上隅角、采空区、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并记录好,每两个小时汇报一次瓦斯变化情况,巡回员加强各巡回地点的瓦斯检查,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汇报的数据由通风科(或监控室)登记在案,并汇报通风科主要负责人、跟面瓦斯员,巡回员要加强瓦斯监控设备的管理,甲烷传感器必须悬挂到位,确保监控设备能实现瓦斯电闭锁、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得及时汇报地面值班领导和井下跟班领导。

(3)停泵前,泵站司机必须提前15分钟打开配空管,让泵吸收新鲜空气,排出泵内的瓦斯。

(4)停泵时,将电源断开,手把打到零位,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5)停泵后,泵站司机必须通知调度室,得到同意施工人员方能施工,注意:施工人员应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缩短停泵时间。

(6)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瓦斯员在现场检查瓦斯,发现瓦斯超限及其他危险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撤离现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7)工作完成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瓦斯泵开启后,观察10分钟,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8)瓦斯员必须汇报启动泵后的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汇报通风科。

通风科

2012年6月1日收银制度

篇2:掘进面防止煤瓦斯突出技术安全措施

一、组织措施

1、矿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检查,平衡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2、技术负责人负责防突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批防突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建立矿井的防突资料档案,摸索矿井突出规律。

3、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负责施工过程中钻孔参数(孔深、方位、倾角、开孔位臵)、煤体结构、钻屑量、钻孔流量及其他异常情况(喷孔、卡钻、响煤炮)等资料的详细记录。

4、防突办公室负责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实施。

①、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技术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并督促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②、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效果检验报告单填写,并送矿井技术负责人审批,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审批结果组织生产。

③、负责掘进工作面牌板填写,并控制允许进度,严禁突破安全屏障。

④、负责对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完好。⑤、负责对发生突出后的掘进工作面现场资料收集与整理,填写突出卡片,搞好突出分析。

⑥、负责对掘进工作面工作人员进行防突知识培训.

篇3:X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拆除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内的电气设备及机组、电缆、管路、附件等的安全完好,经研究决定,对已经停止运行的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进行拆除回收,为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高效,特编制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管理

本工程业务指导及监管部门为通风科,现场施工监督由抽放队负责。本工程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为当班跟班队干,施工参与人员为抽放队出勤职工。

二、施工工序或流程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1、准备施工中使用的工器具,?12.5mm钢丝绳套、如swl2t的卸扣、12mm的绳卡、2t手拉葫芦2台、5t手拉葫芦2台,保险带,手推车、平板车。

2、专职电工将设备停电、验电、放电,并将电源线拆除。

3、在泵站内轨道上方打起吊点。

4、联系运输科将平板车打运至泵站门口,由我单位负责将车辆推至泵站内。

(二)主要工作量:

1、水环式真空泵拆除并上平板车,捆绑牢固,进、出口封堵。

2、气水分离器拆除并上平板车,捆绑牢固。

3、电机电源拆除,电机本体拆除并上平板车。

4、破碎硬化地面,挖出泵体底座,将底座放置在平板车上,并打牢底座轮子,将底座捆绑在平地车上。

5、拆除泵体上方φ355瓦斯抽采管路,并在架子车上捆绑牢固。

6、拆除馈电开关、照明综保、启动开关、潜水泵、电缆、照明灯、接地极及配套电缆钩等,装入矿车中。

7、拆除冷却水管、截止阀、防护罩、尼龙棒、螺栓、螺帽、压力表等配件,并装入矿车。

8、拆除所有监控线缆,监控探头,在线监控设备等,并装入矿车。

(三)设备拆除步骤、方法

1、将泵站内管路同主管路断开。

2、待需拆除管路及泵体、气水分离器内的瓦斯正常后进入作业。

3、利用原有牢固可靠的吊挂点将需拆除的管路吊紧。

4、将吊紧的管路同其余管路断开。

5、慢慢将管路松至底板。

6、拆除连接螺栓并将管路转运至装车位置。

7、装车后捆绑牢固推至指定地点。

8、在设备装车位置上方打2.4m深的起吊眼2组(每组2个),并安装锚杆,每个吊挂眼用至少2根锚固剂。

9、利用泵站内轨道上方的起吊点将设备起吊装车、捆绑。

10、拆除泵体、电机、底座、气水分离器的各连接螺栓及地脚螺栓。

11、将平板车推至泵体附近,利用原有牢固可靠的吊点将泵体起吊至平板车上,捆绑牢固后推至指定地点。

12、利用上述方式依次将泵体、电机、气水分离器转移至装车位置,装车捆绑推至指定位置。

13、用风镐将已经硬化的地面破碎,利用起吊锚杆,将底座吊起,装车捆绑推至指定位置。

14、拆除电缆及电缆钩。

15、牵拉电缆并装车、升井。

16、拆除照明、配套线缆、接地极等。

17、拆除冷却水管、截止阀、防护罩、尼龙棒、螺栓、螺帽、压力表等配件,并装入矿车。

18、拆除所有监控线缆,监控探头,在线监控设备等,并装入矿车。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一)设备起吊、装卸车及拆除方面

1、每辆矿车装不多于2台低馈及综保,并用方木分别将前后两台开关固定两端,防止开关前后窜动。

2、泵体捆绑采用40t(φ18×64)锚链配合专用链接环及m22×90螺栓将泵体的四个角与平板车牢固的固定在一起,并用不低于φ12.5钢丝绳将泵体固定在平板车上。

3、电机捆绑用不低于φ9.3钢丝绳分别将前后两端向平板车两端牵拉并固定在平板车上,再用不低于φ9.3钢丝绳将电机牢固的固定在平板车上,防止电机窜动。

4、气水分离器捆绑用不低于φ9.3钢丝绳分别将前后两端向平板车两端牵拉并固定在平板车上,再用不低于φ9.3钢丝绳将电机牢固的固定在平板车上,并在气水分离器两侧帮放置不少于两条道木,夹紧气水分离器,防止气水分离器滚动。

5、所有捆绑钢丝绳必须牢固可靠。

6、设备装卸时要互保联保,统一指挥,信号明确,起吊物件时,起吊点应牢固、起吊用具经检查完好后方可使用,起吊葫芦的吨位与起吊重物的吨位相适应,严禁超负荷起吊。

7、起吊时起吊人员严禁站在起吊物的下方,操作人员要避开葫芦受力的反弹方向,观察起吊物的平衡情况,防止突然下落摆动倾倒伤人,人员应站在起吊物的两端0.5米处进行起吊操作。

8、起吊点,要设专人观察顶板的情况起吊点必须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起吊。

9、吊挂起吊葫芦时,必须用专用人梯搭架,至少要有2人进行操作,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时刻观察起吊点的牢固情况;吊挂过程当中要有专人监护,2米以上的吊点必须使用“人字梯”梯子要稳固,且下方必须有专人进行稳固。“人在字梯”上进行操作的人员精力要集中,必须佩戴安全带。

10、起吊物件时要先试吊两次,待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起吊或下落物件时,要慢速控制拉链,防止倒链打滑,造成起吊物突然下落。

11、牵拉葫芦的牵拉点要牢固,人员严禁站在葫芦反弹方向。

12、设备装卸车前必须用掩车器将车辆掩牢固或用锚链将车辆锁在轨道上,防止车辆在设备装卸车时移动。

13、设备装卸车、移动及起吊时,人员严禁站在车辆的两侧帮及设备与巷道帮部之间,防止设备突然摆动或倾倒挤人,并严禁行人通过,操作人员必须在远离设备端部0.5米以外的地方对设备进行操作。

14、起吊泵体时必须双吊点起吊且不少于两台5t葫芦双链同时起吊,用另一台2t葫芦将泵体牵拉到指定位置,缓慢松葫芦将设备慢慢放置在指定位置。

15、起吊用的锚链必须完好,锚链必须使用连接环连接,严禁使用螺栓直接连接或使用开口环连接,所有起吊用的绳套、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倍。

16、起吊过程中闲杂人员严禁通过,并在起吊点前后设置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7、严禁施工人员站在起吊物上进行起吊。

18、严禁使用煤巷支护锚杆、锚索起吊设备。

19、设备起吊过程中不允许交接班。

20、起吊及下放设备过程中严禁有人站在设备可能的摆动范围内。

21、1.5米以上高空作业时,人员要佩戴保险带,所用工器具必须有防坠措施。

22、大件的重心要落在平板车的中心。

23、大件要保证不歪不斜,不超高不超宽,宽度不超过1.7m,高度从轨道面算起不超过2.5m,大件放在平板车上两边要均匀。

24、电缆装车严禁超出车辆两侧,前后两面用道木进行防护。

25、设备拆除顺序为由外向内拆除。

26、设备在运输、转移及起吊时,使用滚杠滑动严防挤伤手脚,待滚杠完全脱离后方可伸手去拿滚杠。

27、拆除气水分离器地角螺栓前必须将气水分离器固定牢固,确保气水分离器地角螺栓拆除后不会自行倒落。

28、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互保联保责任制,发现有不适现象立即喊出并撤至安全地点休息。

29、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保持环境卫生,工完料尽,场地清洁。

(二)管路拆除方面

1、装卸时要互保联保,统一指挥,起吊物件时,起吊点应牢固、起吊用具经检查完好后方可使用,起吊葫芦的吨位与起吊重物的吨位相适应,严禁超负荷起吊。

2、管路一次性起吊不得超出4根(三通等短截不包括在内)。

3、装、卸车时,人员不得将脚手放置于易滚动部件之间,防止挤伤脚手,并严禁行人通过,操作人员必须在远离端部0.5米以外的地方对管路进行操作。

4、起吊时起吊人员严禁站在起吊物的下方或从起吊物下方通过,操作人员要避开葫芦受力的反弹方向,观察起吊物的平衡情况,防止管路突然下落摆动倾倒伤人。

5、起吊时,要设专人观察顶板的情况、起吊点必须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起吊。

6、吊挂起吊葫芦时,必须用专用人梯搭架,至少要有2人进行操作,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时刻观察吊挂点的牢固情况;吊挂过程当中要有专人监护,2米以上的吊点必须使用“人字梯”梯子要稳固,且下方必须有专人进行稳固。“人在字梯”上进行操作的人员精力要集中,必须佩戴安全带。

7、起吊管路时要先试吊两次,待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起吊或下落管件时,要慢速控制拉链,防止倒链打滑,造成起吊物突然下落。

8、起吊时起重链与管路连接必须不少于3次打结(单链起吊)余链不少于200mm,并与起重链用铁丝连接牢固。

9、管路装、卸车前必须用掩车器将车辆掩牢,防止车辆在管路装、卸车时移动。

10、管路装、卸车时,管路每端至少2人用粗细合适的钎杆插入盘口螺栓孔内,两端人员协调用力将管路越过花架车侧帮,并轻轻放下,或者一人用钎杆插入盘口螺栓孔内抬起管路一端,另外两人在管路另一端用钎杆插入盘口螺栓孔中将管路拖出花架车至管路大部分伸出车外,再至少两人用手托起管路,使管路脱离花架车并轻轻放下以此方法递推卸车(管路专用短节每端至少要用1人抬起管路)。

11、管路卸车时,人员严禁站在车辆的两侧帮,并严禁行人通过,操作人员必须在远离管路端部0.5米以外的地方对管路进行操作、操作前将周围物件移至安全地带。

12、管路卸车前必须清理现场杂物,防止杂物飞溅伤人。

13、起吊过程中不允许交接班。

14、由于起吊空间较小,起吊时两端设置警戒,放置人员进入,起吊人员严禁站在管路可能的摆动范围内,防止管路突然摆动挤人。

15、1.5米以上高空作业时,人员要佩戴保险带,所用工器具必须有防坠措施。

16、在盘口穿螺栓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内去触摸,以防滑动,伤其手指。

17、施工人员抬运管路时必须看清脚下,协调用力,同抬管路的人员之间必须随时沟通,严禁一人未经许可擅自将管路扔下。

18、拆除管路前要确认未拆除部分的管路稳定、吊挂牢固。

19、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地点易脱落的浆皮及矸石找尽。

20、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保持环境卫生,工完料尽,场地清洁。

(三)电缆拆除方面

1、电缆装车前必须用卡轨器或锚链将车辆锁牢在轨道上,防止车辆在电缆装车时移动。

2、电缆装车时,必须设专人警戒,防止来往车辆伤人。

3、所用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间距一致,发现身体不适者必须立即喊出,前后施工人员立即补上,防止电缆过重伤及身体不适者。

4、使用人工多人协作扛运电缆时,必须协调一致,互相呼应,做好互保联保工作,防止挤手碰脚,扛运电缆过弯处,要有指定负责人现场监护,施工人员在过弯时要脚下稳定,防止摔倒。

5、当施工人员牵拉电缆不动时必须派人检查线路,防止挤伤电缆。

6、使用挺杆挺举电缆时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抓稳挺杆,防止手上有汗挺杆滑落伤人,不得将挺杆一端部抵于身体上。

7、施工人员严禁站在运行中的电缆堆内,防止电缆移动时挤伤人员。

8、拆电缆时,两端50米应设警戒,预防来车伤人、伤电缆。

9、拆除变电所内电缆时需经过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拆除电缆。

(四)人力推车方面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空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5‰时,不得小于30m;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重车同向推车间距不得小于30m。严禁放飞车,不得溜车、蹬车、坐车。

2、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人力推车时手严禁抓住管路盘口及设备易滚动部件上,推车时手指必须平行与盘口平面或设备突出面且手指伸直。

4、在需要停车的地点要提前用道木打十字花防止车辆失控或反弹。

5、人力推车时不准低头推车,要时刻注意前方。

6、人力推车时要有一人在车辆前端监护,时刻提醒过往人员及路况。

7、推车时要备有掩车或停车器具,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停车。

8、人力推运的车辆不得随意在运输巷道车场停放。

(五)打吊挂眼方面

1、打起吊眼前必须执行敲帮问顶,钻眼时应按事先确定的眼位标志处钻进。

2、锚杆安装后外露长度应在50-70mm。

3、锚杆眼必须按规定的深度打眼,且应做到当班眼当班锚,锚杆选用20*2.5m,树脂药2卷/眼。

4、风动钻机必须三人配合作业,一人操作机具,一人观顶板换钎杆,一人供应风水管。

5、扶钎人员必须站在风锤易倾倒方向的另一侧,严禁戴手套操作。

6、打眼人员要在钎杆上做好标记,以保证打眼深度。

7、站于梯架上人员高度超过2m必须佩戴可靠的安全带,所有人员处于施工点的斜巷上部。设专人扶持梯子,梯子必须掩牢。如用人字梯,梯子两片之间必须用棕绳或铁丝连接可靠。

8、施工人员要爱护施工机具,不得随意摔、砸、磕、碰。

9、在使用风动钻机,必须有防止风管及水管与工具连接处脱扣的二次保护,打眼人员严禁骑跨在风动钻机腿上。

10、安装锚杆时首先检查锚杆眼的方向、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若不符必须重新补打。

11、施工时,施工地点两端进行警戒,施工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通过。

(六)使用手推车方面

1、手推车在泵站内及门口地面不平处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安排人员在手推车前、后方用棕绳牵拉,防止车辆失控。

2、拉手推车时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控制速度与方向,防止挤伤操作人员。

3、使用手推车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无关人员从液压手推车后面推,防止将操作人员挤住。

4、使用手推车转运时要平稳移动,发现设备重心不稳或有倾倒迹象时严禁人员直接用手去扶,防止设备倾倒伤人,应待车停稳后再去处理。

(七)通风瓦斯方面

1、拆除设备前确认设备内部的瓦斯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2、作业地点必须有至少一人携带瓦斯便携仪,并随时观察读数,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联系抽采处理,正常后方可作业。

篇4:防治瓦斯超限:安全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从根本上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确保我矿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74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强力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结合本矿实际,现制定本矿瓦斯超限防治安全措施。

一、矿井基本概况

2009年,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晋城市高平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44号文),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作为主体对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以单独保留矿井及新增区进行了兼并重组整合,重组后更名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面积1.543km2,生产能力21万t/a,开采9号煤层。2012年6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井田面积7.9596km2,生产规模90万t/a,新增面积6.4166km2,净增能力69万t/a,批准开采9-15号煤层。

1、瓦斯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安发[2010]1108号文“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9号、15号煤层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批复”,预测七一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前期开采9号煤层时,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57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88m3/min;在生产后期开采15号煤层时,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51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64m3/min,预测结论为低瓦斯矿井。

根据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晋市煤局安字[2009]1065号文,《关于晋城市2009年度30万t/a以下煤矿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本矿原有旧系统(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度9号煤层瓦斯相对涌出量为2.1m3/t,绝对涌出量为0.91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2.72m3/t,绝对涌出量为1.18m3/min,为低瓦斯矿井。

2、煤尘爆炸性

据2008年10月13日,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工作面9#煤层煤尘爆炸测试结果:火焰长度0mm,扑灭火焰岩粉用量0%,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根据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11月12日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业有限公司年产90万t/a井下9#煤层工作面煤尘爆炸测试结果(晋煤检[2012]0501-mb-e0024):火焰长度为0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用量为0%,本矿9#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3、煤层自燃性:

据2008年10月13日,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工作面9#煤层自燃倾向性检测指标为:吸氧量为1.19cm3/g,自燃等级为ⅲ级,倾向性质为不易自燃。

根据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11月12日-13日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业有限公司年产90万t/a井下9#煤层煤的自燃倾向性指标为(晋煤检[2012]0501-mr-e0024):煤的吸氧量为1.08cm3/g,自燃等级为iii级,倾向性质为不易自燃。

4、地温及地压:高平普查区未做专门的地温工作,详查阶段则做了较细致的测温工作,本区可定为地温正常区。500m以上,每百米递增1.15oc;500m以下,每百米递增1.45oc。恒温带深度大约在20-40m,中性点估算在30m左右。

由于本区煤层开采一般较浅,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地压异常现象。井田属地压正常区。

二、加强责任落实,严格制度管理,防治瓦斯超限

1、为确保我矿瓦斯超限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如下:

矿长任组长,全面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平衡瓦斯防治工作,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防治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指导矿井开展瓦斯超限防治工作;按照岗位责任制,各分管副职负责落实所分管的瓦斯超限防治工作;各职能科室,对矿井瓦斯超限防治工作有指导、监督责任。

2、认真执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前按时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例会。会议中要认真总结上月瓦斯防治工作,根据矿井下月生产安排,逐头逐面分析瓦斯防治情况,安排下月瓦斯防治计划,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3、建立瓦斯超限通报制度,凡发生2%以下的瓦斯超限,由煤矿分管负责人组织追查;发生2%及以上瓦斯超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追查。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一个月内发生1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通风系统管理,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瓦斯超限。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循环风。

2、改变通风系统时要有专门措施,改变全矿井或一翼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项设计和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和上级部门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区内部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对主要通风巷道每月必须组织专人检查一次,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责任到人、及时处理。矿井通风负压出现异常变化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和采区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正在使用的联络巷道,必须安设两道连锁的正反向风门,并要明确责任人,经常检查,确保可靠。

5、通风设施要建立台帐,明确管理责任。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风桥等设施必须可靠。

6、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扇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m,严禁发生循环风,局扇供风量、巷道风速应满足局部通风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按期对监控装置进行效验,保证风电、瓦斯电、故障断电闭锁灵敏可靠。

8、巷道贯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时必须由通风科、施工单位领导现场跟班指挥,需要调整通风系统时,通风科要制定调整通风系统安全措施,贯通后及时对系统进行调整,防止瓦斯积聚。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规程》规定时,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和瓦斯检查工作。

9、巷道排放瓦斯必须严格分级管理,通风科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要求指定领导现场协调指挥,责任到人,排放瓦斯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严禁“一风吹”。

10、加强局部通风现场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由于无计划停风停电造成瓦斯超限的,要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11、按规定配置齐全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发现瓦斯超限时应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13、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4、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瓦斯超限现象。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处于临界状态或超限时,必须停止生产、撤人断电、加强通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井下所有放炮地点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5、加强矿井机电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防爆管理,要按规定建立防爆检查制度,按期巡查,杜绝失爆现象。

16、不得在井下从事电焊工作,否之必须有安全措施,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四、严格瓦斯监测监控管理

1、矿井监测监控中心室,必须设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认真监视所有各种信息传输数据,出现瓦斯超限及故障信息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及矿领导汇报。

2、必须按规定安设齐全各类传感器,全部实现联机正常运行。

3、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确保数据准确和断电功能稳定、可靠;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后,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必须停止生产。

4、安全监控系统或显示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和监控中心汇报,并按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5、监控系统必须功能完备,各类数据准确、齐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业务熟练,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确使用;矿井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监控系统网络传输,发现修改数据的或修改上传数据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理念,在各种作业活动中,严格遵照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从根本上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在作业活动中,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对事故的处理即成为现场的第一要务,其他任何生产活动必须以服务于事故的处理为目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2、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及组织措施

(1)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监控室值班员:监测数据超过规定值或监测显示停电、停测、停风;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测超过规定值或通风设施出现不正常)→通风科长、调度室、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助理→矿长。

(2)瓦斯超限应急处置组织措施:

①瓦斯超限时,瓦斯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调度室和现场作业人员(瓦检工、施工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②监测中心值班员和调度室值班员及时通知各值班人员(值班矿长和值班科长),值班人员5分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③调度室负责安排组织人员采取瓦斯超限处理措施,并组织落实、撤人、警戒工作。

④通风科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⑤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区域停送电工作,杜绝机电设施出现故障。

3、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①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当班瓦检工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风筒导风、充填消除积聚空间、抽放等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②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③当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运输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2)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瓦斯超限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①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工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负责指挥,由通风科组织当班瓦检工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微机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②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0%及以上,必须制定具体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在现场进行指挥瓦斯排放工作。

(3)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①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通风科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②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通风科技术员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③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2.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通风科科长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④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矿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处理正常时,必须上报矿工程师批准,制定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①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严格执行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加强通风管理制度。

②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维护电工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③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通风科负责组织瓦斯员和相关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④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⑤停风区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5)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①各地点瓦检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

②监测中心及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瓦斯防治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应及时集合,分析原因,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实施。

③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是否从中央变电所或地面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和井下人员安全撤离工作。确保安全。

篇5:瓦斯泵突然停运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措施

现建有高、低负压瓦斯抽放泵站各一套,高负压瓦斯泵型号为sz-4(电机功率75kw、抽放额定流量为27m3/min),低负压瓦斯泵型号为ska-420(电机功率132kw、抽放额定流量为120m3/min),

根据规定,为确保瓦斯泵突然停抽后井下人员的安全,特拟定本应急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执行:

一、成立瓦斯泵突然停抽期间安全领导小组:

(一)、临时指挥组:

组长:公司值班领导

成员:公司调度室调度员、通风工区值班干部、安全部值班干部、机运工区值班干部、采煤工区值班干部、掘进工区值班干部。

临时指挥组的职责:瓦斯泵突然停抽后,在指挥组人员未赶到调度室之前,负责依照本措施指挥井下影响范围内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并通知指挥组成员到达公司调度室。

(二)指挥组:

组长:

指挥组人员有事外出时,由指定代理人负责。

指挥组职责:

1、负责依照本措施指挥影响范围内停电、撤人、设置警戒。

2、负责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安全方案。

3、根据实际影响范围,负责指挥、协调整个应急反应行动。

(三)、联络地点:

公司调度室、机运工区值班室、1115(下)工作面回风巷、1670变电所、1670水泵房、1720车场、瓦斯泵站。

?二、应急预案:

瓦斯泵因停电等突然停抽后,受停泵影响可能造成瓦斯超限的地点的瓦检员必须加强各自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如进风瓦斯达到0.5%或回风瓦斯达到0.8%时,应立即执行下列规定:

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调度室指定人员设置警戒。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部当班安全员和通风工区瓦斯检查员及施工单位当班负责人把所有人员全部撤出警戒以外。

2、安全部当班安全员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当班电工停掉警戒范围内的所有电源。

3、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听从安检员和瓦检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4、瓦检员必须在警戒点设置临时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瓦斯泵因停电等停抽后,泵房司机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6、供电系统正常后,机运工区必须立即通知泵房司机开泵,并汇报调度室。

7、瓦斯泵开启正常后,泵房司机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抽放泵的有关参数。

8、只有当瓦斯泵抽放正常,井下受影响地点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后,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及施工工作。

9、机运工区及宏通公司必须加强通讯电话的检查维修,确保井上、下电话畅通、完好。

10、瓦斯泵停运后,机运工区维护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瓦斯泵房待命,并对瓦斯泵进行检修,维护及供电管理,确保瓦斯泵能正常开启。

四、预案会审

会审时间:2010年1月24日15:00分

会审地点:总工办公室

主持人:

会审意见已编入预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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