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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井综合防尘技术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综合防尘安全质量标准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彻底消灭积尘,杜绝煤尘堆积,消灭煤尘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如下,必须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一、成立防尘组织机构

组?长:文明周

副组长:陈洪亮?付之华

成?员:廖宗维?赵凤勤?程银先?李克纯?李克庆?胡耀强?陈明?廖宗奎?赵恒

二、区域的划分及责任

1、电机车运输巷及联络通道:由运输队负责。

2、机电设备:由机运队负责。

3、采煤工作面:由采煤队负责(范围:工作面、材料道、运输巷、中间巷及联络通道)。

4、掘进工作面:由掘进队负责(范围:从石门点至迎头)。

5、峒室:由使用单位负责,大型设备要悬挂除尘牌板。

6、上述以外的巷道:由通风队负责。

三、冲刷周期

1、各水平大巷、主付井、采区进回风巷每月除尘一次,局部积尘巷段必须及时进行除尘,辅助巷道可视现场情况及时进行除尘。

2、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必须班班进行除尘。

3、容易产尘的巷段必须做到及时除尘,对采取下行风的回风巷道必须安专人班班进行除尘。

4、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除尘。

5、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除尘,各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必须进行班班除尘。

6、掘进迎头30m范围内,在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周边除尘一次,迎头后所掘巷道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7、机电峒室每月进行一次除尘、机电设备每班进行一次除尘。

四、防尘措施

(一)、防尘水源

1、矿井防尘水源地面水池不小于200m3或满足2小时以上的防尘用水;

2、防尘用水水质:ph值在6-9.5范围内;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悬浮物粒径不得大于0.3mm;

3、每年至少化验一次水质,防尘水源要有净化封闭措施。

(二)、防尘管路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3.运输巷道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防尘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4.防尘管路要吊挂或垫起,做到平、直、稳,并进行刷漆防锈处理,。

(三)、防尘设施

1.转载点、装载点及卸载点的设置要求。

(1).井上、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自动喷雾装置。

(2).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设置自动喷雾装置。

(3).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2.各进回风巷道及采掘工作面的设置要求。

(1).主要进风大巷及主、付井、采区进回风巷道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区进风巷道必须安设自动喷雾装置);

(2).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范围内各安设自动净化水幕;运输巷距煤壁50m范围内,安设自动净化喷雾,且雾化好,封闭全断面。

(3).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安设自动放炮联合喷雾。耙装机实现耙装自动喷雾,迎头30-50m范围内安设旋转喷雾及净化水幕。

(4).采掘工作面安设水质过滤器,末端设置分水器、压力表。

(四)、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

1.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湿式打眼,采煤工作面及半煤岩的掘进工作面实行煤体注水,并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力度。

2.采掘工作面放炮时必须使用成品炮泥和水炮泥,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同时使用放炮喷雾。

3.采(掘)工作面攉煤(扒装)前必须对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和煤(矸)堆洒水,掘进工作面扒装机实现装煤(岩)自动喷雾。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除尘,各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必须进行班班除尘,在放炮前后冲洗煤臂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出煤前必须进行煤堆插管注水,在出煤过程中,应边出煤边洒水。掘进迎头30m范围内,在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周边除尘一次,迎头后所掘巷道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5.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安全出口不超过30m安设自动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安设联合放炮喷雾,距迎头50m范围内安设净化水幕,并做到使用正常、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

6.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安设隔爆设施,水量必须符合要求。

7.距锚喷作业地点风流方向100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

8.锚喷巷道要使用除尘风机,位置安设在喷浆前部。

9.采掘工作地点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切实搞好个体防护。

10.积极推广使用防尘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五)、各水平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的除尘措施

1.各水平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每月至少冲刷一次,局部积尘段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2.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必须班班进行除尘。

3.容易产生的巷段必须做到及时除尘,对采取下行风的回风道必须安设专人班班进行除尘。

4.安设设备的通道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除尘。

5.机电硐室每月进行一次除尘,机电设备每班进行一次除尘。

五、粉尘检测

1.对井下个粉尘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

2.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3.粉尘粒度分布每半年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游离sio2测定。

4.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进行粉尘浓度连续监控。

六、通风除尘

通风排尘是防止煤尘堆积行之有效的措施,矿井的通风系统必须安全可靠、独立,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方式;尽可能的选取最佳风速为1-1.2m/s

七、其他

1、每条井巷、每个工作面、每处峒室、每台设备都要明确除尘责任单位和个人并按要求悬挂除尘责任牌。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落实,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的要求设置能正常关闭的三通阀门及出头,并执行现场交接。

3、对所损坏的冲尘设施及积尘巷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迅速进行处理。

防尘分源分界分责制度

为实现清洁生产,保证矿井安全,制订矿井煤尘治理区域划分及各类巷道及除尘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巷道、硐室、采掘头面实现挂牌管理,落实除尘、防尘责任人,各采掘区队组建兼职防尘组,做到防尘、除尘无漏洞无死角,真正做到清洁生产。并严格规定各区域除尘周期。

一、分界原则

1、本着“谁污染、谁使用、谁治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划分两单位的卫生区域,做到巷道除尘,设备、管线的保洁无遗漏。

2、对相对稳定卫生区域有通巷工区在分界线挂分界牌,任何单位严禁随意拆除和挪移,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二、区域的划分及责任

1、电机车运输巷及联络通道:由运搬工区负责。运搬工区负责冲刷电机车运输巷及联络通道的粉尘,每月对所辖区域全部冲刷一次并做到随积随冲。

2、抽采巷:由抽采队负责。冲刷抽采巷的煤尘。正常情况下每周对所辖区域全部冲刷一次并做到随积随冲,严禁煤尘堆积。

3、采煤工作面:由采煤工区负责(范围:工作面、材料道、运输巷、中间巷及联络通道)。出现积尘的,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出现煤尘堆积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4、掘进工作面:掘进巷道内(从石门点至迎头)的日常冲尘由掘进工区负责,出现积尘的,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出现煤尘堆积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5、峒室:由使用单位负责,大型设备要悬挂除尘牌板。正常情况下每月对所辖区域全部冲刷一次并做到随积随冲,严禁煤尘堆积。

6、上述以外的巷道:由通风队负责。

(二)、冲刷周期

1、各水平大巷、主付井、采区进回风巷每旬除尘一次,局部积尘巷段必须及时进行除尘,辅助巷道可视现场情况及时进行除尘。

2、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必须班班进行除尘。

3、容易产尘的巷段必须做到及时除尘,对采取下行风的回风巷道必须安专人班班进行除尘。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除尘,各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必须进行班班除尘。

5、掘进迎头30m范围内,在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周边除尘一次,迎头后所掘巷道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6、机电峒室每月进行一次除尘、机电设备每班进行一次除尘。

篇2:煤矿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措施

矿尘作为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在一定的条件下,它能发生爆炸,其破环性对人员的伤害比瓦斯爆炸还要严重。同时,矿尘还会引起尘肺病。因此,煤矿井下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1、为了确保综合防尘措施得到实施,我矿必须完善防尘管路系统。采用集中供水方式,贮水池的容量应不小于一个班的用水量,我矿贮水池容量定为200m3。

2、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减少粉尘飞扬,严禁干打眼。

3、喷雾洒水:掘进放炮后出煤、矸时首先向岩堆上洒水。防止出矸时粉尘飞扬,在今后要推广使用放炮风水喷雾器,它不但降尘,还有消除炮烟的作用,可使通风时间缩短。同时,各工作面装煤点安设洒水装置。

4、冲洗巷帮:冲洗巷道壁上落尘的工作面应在放炮后恢复工作前进行。冲洗矿井及采区巷道,特别是工作面回风巷落尘的工作,生产矿长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

5、通风排尘:风筒的悬吊位置,应位于巷道一侧并使风筒轴线与巷道平行,防止吹出的风流在工作面形成涡流或直接吹向岩堆,增加空气中的含尘量。

6、净化风流:在巷道中装设喷雾器造成水幕来达到净化作用。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在主要运输大巷安设两组,c5采区石门安设一组,提升下山安设一组。8102运输巷、8102回风巷、8103运输巷、8103回风巷,每100m距离安设一组防尘喷雾,要求每组喷嘴3—4个,保证水幕能阻挡全断面粉尘。

7、个体防尘:为了防止直接吸入矿尘,凡下井职工应使用工业防尘口罩。

篇3:某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积极有效地防尘、预防和防止井下工作人员患尘肺病,从根本上消除煤尘(尘肺病等)隐患的存在和发生,给井下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虽我矿井下煤尘没有爆炸性,没有自燃倾向性,但它对井下工作人员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1条规定,特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综合防尘一般措施

1、井下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管理齐全、水量充足,做到有巷有管、有管有水,采用静压水池供水。主要进、回风巷道、皮带运输巷道、采煤工作面、机巷、风巷、掘进巷道、溜煤眼、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水管。采区机巷、风巷、皮带运输巷和皮带运输机平巷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大巷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使用正常。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米,距掘进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0米。放煤前必须开启,水幕应封锁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采煤工作面必须实行煤体注水防尘措施,不注不采、逢采必注。

4、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每年刷白两次,主要进回风巷每月冲刷巷道积尘,采区内巷道冲刷积尘每月两次。

5、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组隔爆水袋不少于60袋,距离30米(不少于20米),水袋棚用水量主要隔爆水袋400升/㎡,辅助隔爆水袋200升/㎡。

6、建立防尘制度,配足防尘专业人员,各种记录、图纸、台账齐全,记录准确。

7、健全测尘制度,按规定对矿尘进行分析、检验、测定,对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必须进行测定,记录齐全、准确可靠,测尘合格率符合要求。

8、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均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存煤,不得放空,并设置引水管。

9、井下防尘用水必须过滤,其粉尘含量不得高于0.15g/L。

10、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放炮地点20米内必须洒水灭尘,否则不得放炮,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11、每旬冲洗一次岩帮,防止由装岩、支架、打眼等操作的振动或风流吹动引起再次粉尘飞扬。

12、在集中防尘地点,作业人员要进行个体防护,戴好防尘口罩,产尘大的地点应采取降尘措施。

13、加强通风管理,合理分配风量,岩巷掘进时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15m/s,不得大于4m/s;煤巷掘进时回风流风速不得低于0.25m/s,不得大于4m/s;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风速不得低于0.25m/s,不得大于6m/s;其它巷道内的风速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尽量使风速达到最佳排尘风速。

二、具体管理措施

1、建立完善的矿井防尘体系和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制度,采煤工作面在采为开排之前,必须从根源上降低飞扬的煤尘浓度,通防科要对工作面进行煤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如果采煤工作面在开排之前不按规定注水,在回采生产时,不按放炮制度进行洒水来尘导致工作面空气中煤尘浓度超标,对采煤队按规定进行处罚。

(2)建立健全掘进工作面和皮带运输巷的各运输转载点喷雾洒水管理制度,通防科必须要及时对井下各运输载点的喷雾洒水装置进行安装和维修,每周大检查时必须巡查一次,如果发现使用单位对灭尘装置造成缺少、损坏、丢失,当发现后,必须要及时补上,发现一处对使用单位进行按规定进行处罚。

(3)通防科要保证井下各工作地区的喷雾洒水装置灵敏可靠,能够正常使用。各使用单位必须负责看管和正常使用,如发现不正常使用造成煤尘堆积,造成巷道内空气中的煤尘浓度超标对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如无帮损坏、丢失一个喷头或丢失一个闸门对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

(4)建立健全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大巷使用灭尘水幕的管理制度,通防科必须按达标要求给各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大巷安装水幕,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各使用单位必须负责看管,如发现不正常使用造成巷道内的煤尘超标,按规定进行处罚,如帮损坏、丢失喷头、闸门等按规定进行处罚。

(5)建立健全防尘管路制度,各采掘工作面机、风巷的灭尘管道,有施工单位加以回收,不准无故放弃、压埋任何一根防尘管道,否则加以处罚。如果施工单位不经通防科同意私自撤除防尘管路或丢失一根防尘管子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各掘进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在开始时由通防科把防尘管路接到巷道开口处,掘进队要随着掘进进度及时延长防尘管路,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必须跟头,在放炮前后和装煤前必须进行洒水灭尘。

(6)根据矿井防尘质量标准化要求,主要进风大巷必须每年刷白一次,2014年对这项工作由通防科安排实施,必须完成。

2、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

(1)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做到井下“有巷有管,有管有水”,各进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的机、风巷和掘进工作面的巷道内都必须每50米安装一个净化水幕,井下各运输转载点都必须安装灭尘喷头,皮带运输巷及采掘工作面机、风巷的防尘管道每隔50米必须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米安装一个三通阀门。

(2)井下防尘管路的安装必须做到安设要平直,吊挂要牢固,拐弯时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要严密不漏水。

(3)井下各主要进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净化水幕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真正做到灵敏可靠,雾化要好,要覆盖巷道的全断面,保证使用正常。

(4)对井下的进回风大巷,各采掘工作面的机、风巷要定期冲刷,每月至少三次,对煤尘大的采掘工作面的机、风巷做到随时冲刷,严禁井下巷道内有堆积煤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段。

凡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O一四年一月十二日

篇4: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万灵煤矿经鉴定煤矿无爆炸性,但生产环境中矿尘浓度较大,井下工人作业时吸收粉尘对身体有影响。因此,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使矿井矿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防止工人尘肺病的发生有较重要的意义。为此制定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供电管路和防尘设施。没有防尘管路到采掘工作面的不得生产。

2、建立永久性的静压水池,应能满足井下防尘酒水系统连续2h以上的用水量。防尘用水场应过滤,水质符合规定要求。

3、防尘洒水管路要到达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溜煤眼、转载卸载点及运输的主要系统,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等,并安设有支管和阀门,安装的每个喷嘴供水喷雾不小于4L/min。

4、在主要运输巷、胶带输送机斜(平)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和掘进巷道、采面上下顺槽中所敷设的防尘管路中,应每隔50—60m安设供冲洗巷道用的支管和阀门。

5、掘进采用湿式打眼(凿岩)。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打眼,使打眼时有水湿润冲洗炮眼中的粉尘,并使其变成浆液排出。要求供水水压不低于0.3Mpa,每台钻机供用水量在2L/min以上。

6、爆破是产生矿尘的主要环节,它能使落尘飞扬混入空气中,对炮采工作面应尽量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冲洗用水控制在15L/min以上,每个喷嘴用5L/min喷雾。

7、装运煤岩时洒水喷雾降尘。采掘工作面装煤(岩)前,向爆破后的煤(岩)堆洒水10—15L/m3,即可保证湿润,防止粉尘飞扬。运输时在各转载点及卸载点安设喷嘴喷雾,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水幕布满巷道断面。

8、定期冲洗或清扫巷道沉积粉尘,并清理干净运出井外;另外要保持巷道沉积的粉尘中水分含量大于12%,使粉尘不易再飞扬。

9、通风排尘。

用通风的方法将矿尘稀释,使悬浮的矿尘与空气均匀混合而随风流排出。为此要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整风速,要求掘进面最低风速在0.3m/s以上,采面最低风速在0.5m/s以上,当风速在1.5—2.0m/s时,作业地点的矿尘浓度将降到最低(即最优排尘风速),应尽量应用。

10、坚持个体戴防尘口罩等防尘。

篇5:矿井综合防尘措施管理制度

为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措施及制度。

一、成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组

组长:通防副总

副组长:通防部长

成员:通防部人员

二、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防尘供水系统

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20米。

3、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

(二)回采工作面

1、工作面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静压注水,孔距11.5米,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

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50米范围内,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内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水幕要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并有专人看管。

(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并安装使用喷雾加压泵,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外喷雾要在机组机身两端、摇臂、滚筒后端盖等多处设置。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

采煤工作面煤壁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工作面顺槽每天至少冲一次。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

(三)掘进工作面

1、防尘系统

(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必须完善,三通阀门必须按规定设置齐全。

(2)掘进队组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用水泡泥充填炮眼。

(3)开拓工作面放炮后采用喷雾泵喷雾、洒水除粉尘。

(4)所有开拓、掘进及井筒、井下巷道都安装风流净化水幕,覆盖全断面。

2、除尘设施

(1)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机组内外喷雾除装置,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机组内外喷雾必须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喷嘴无堵塞现象。

(2)掘进巷道净化水幕设置两道,开口以里30米处一道,距掘进工作面20—50米范围安装一道(巷道长度未超过50米可以设置1道防尘水幕),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20—30米处必须安设放炮自动喷雾装置。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

掘进工作面100米以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100米以外每天至少冲一次。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

(四)其他地点防尘措施

1、相关单位每月要有详细的防尘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安装(拆除)防尘管路、新增隔爆水袋、新安装喷雾设施、煤层注水、冲洗巷道长度等。

2、隔爆设施

(1)采掘工作面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L/㎡,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在进回风顺槽口及掘进巷口以内50—75米范围内设置,距风门距离不小于25米,每组隔爆水棚间距不得大于200米。

(2)通风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落实及时整改。

(3)隔爆设施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个数、棚区长度、总水量、断面等参数。

3、主要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各主要大巷及装载硐室、斜巷每天必须至少冲洗一次。

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三、责任管理范围

1、回采工作面

采煤队负责回采工作面及进回风顺槽的综合防尘管理。

2、掘进工作面

掘进队组负责从掘进开口位置至工作面范围内的综合防尘管理。

3、其他地点按生产技术科下发的《井下文明生产区域划分》执行。

4、积极推广综合防尘新工艺。实验各种新型喷雾、净化水幕、除尘装置及其他粉尘治理设备时,各队组要积极配合,确保矿井粉尘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给广大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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