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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随着建筑施工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当代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建筑机械的安装、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在相应提高。任何事故的发生,究其根源,都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人应该处于主导地位。因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要靠人去发现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也要靠人自身提高安全意识和辨识危险的能力去控制。要达到这一目的,现代企业就要以人为本,加强对人,即员工的教育和培训。

吊篮使用的安全管理,同样需要加强对吊篮专业装拆队伍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具体到讲,就是要使他们熟悉或了解吊篮的结构原理和操作要点。使安装人员能按吊篮的各项技术要求去安装,使操作人员能按吊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去操作,并能在发生异常的情况下,保持冷静的头脑,知道如何应急处理;使他们在吊篮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不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一、安全知识

1.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4.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四个必须:人人注意安全,事事注意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注意安全。

7.一想,三查,三严:一想:想当天的生产与工作中有那些不安全因素,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预防。

三查:查作业场所有无安全隐患,任何排除。查作业时所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何解决。查作业时所使用的防护用品是否安全有效,作业中是否影响周围人的人身安全,如何防范。

三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守劳动纪律,严禁搞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8.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酒后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3.悬挂吊篮的挑梁必须固定牢固,当采用预埋件固定时,预埋件采用不小于φ8的钢筋,当用配重固定时,配重必须有固定的容器沙袋盛装。

4、吊篮的外侧和顶端设置两道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5m栏杆外侧挂满安全立网,挑梁两端用纵向水平杆连接成整体。

5、吊篮升降到指定位置后必须与建筑物牢固拉结,上下吊篮要设定通道。

6、吊篮与挑梁必须用直径不小于10mm钢丝绳连接,缠绕挑梁不得小于三圈,不得绑扎必须用三个以上卡子固。

7、每个吊篮必须备两根安全绳,每次升降后要将保险绳与吊篮固定牢靠。

8、严格控制使用荷载并随时清理吊篮内的杂物。

9、吊篮搭设完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吊篮施工的安全控制:

吊篮安全完毕,应由安装单位在自检符合要求后,应由安装单位在符合要求后,向本企业相关部门、即设备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使用单位发出通知,组织联合验收。验收时应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相关技术规范和按照要求的缺陷。验收时要首先检查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安装施工日记等软件;还要进行现场检查和试运行,验收时需要控制的项目有:

(1)钢丝绳:包括起升绳和安全绳,要符合规范gb5972-86的有关规定;无损伤(乱丝、毛刺、断丝、压痕、丝弯、松散或起鼓等)和锈蚀;由于吊篮升降是沿起升绳和安全绳运行,钢丝绳不得沾有油脂、砂浆或泥土等杂物。

(2)悬挂机构:a、配重块数、重量正确,在配重架上安放牢固(确保运行时不掉落);b、宽度、挑出长度和支撑长度应符合方案上的给定尺寸;c、悬挂机构定位可靠(确保运行时不移位)。

(3)安全锁: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动作灵敏可靠。

(4)升降装置:升降装置与悬挂机构挑梁连接可靠,爬升机构运转正常无异响。

(5)电气系统:各操纵按钮和急停开关灵敏可靠,超重限位和超高限位灵敏可靠;电源电缆中有接地线,接地线与吊篮本体金属结构连接可靠,测量吊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ω。

(6)运行试验:将悬吊平台在离地3m的范围内上下运行3~4次,贴墙滚轮应运转自如,爬升机构应运行正常。载荷试验在超过额定载荷时超重限位应切断电源;最后,悬吊平台运行到墙面最高处,超高限位应切断电源。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应认真整改,直至使用项目符合要求。

三、安全操作使用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对吊篮的机构和性能有所了解;熟练掌握吊篮操作要领才能上岗操作。吊篮在使用时还必须配置保身绳(每人一根),并且保身绳的悬挂必须与起升绳和安全绳分开。在吊篮实施作业时,应确定一名安装维修人员进行监护。要严格按吊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去操作,要做到:

(1)每天作业前要进行检查,包括:a、检查吊篮平台和悬挂机构各节点螺栓是否完好、紧固;b、检查屋面悬挂机构、配重等是否有倾斜、移位、掉落等现象;c、检查安全锁是否可靠;d、检查爬升绳和安全绳、不得沾有油脂、砂浆或泥土等杂物和出现异常情况;e、检查保身绳,是否有损坏。有损坏必须立即更换,悬挂不当要立即更改。

(2)严禁吊篮操作人员在酒后作业;在吊篮内操作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带,安全带挂在保身绳锁扣上,锁扣套在保身绳上随保身绳上下。

(3)吊篮爬升、下降时应密切注意墙面情况和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待排除异常情况后,方可重新开机;吊篮达到作业位置开始墙面作业前,要停止升降,关闭电源以防机构误动作发生意外。

(4)在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做好绝缘保护,严禁将搭铁线搭在起升绳或是安全绳上。

(5)清除墙面上的障碍物,如伸出墙面的短钢筋,应在吊篮第一次上行前即行清理;要在墙面上加装物件,在最后一次下行前完成。

(6)遇5级以上大风及雨雪后冰冻天气停止作业。

篇2: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内容

一、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级。

1、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2、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3、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4、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一二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三、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夏季、雨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四、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生产管理进入规范化。

五、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不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进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七、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因季节或气温变化而产生的新的不安全因素,在施工现场,雨季施工中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类型要远远大于平时,高温条件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类型要远远大于常温条件下的施工,比如因雨季施工产生的基坑边坡的不稳定甚至坍塌,高温下施工产生的中暑等;

2)不同工种之间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各不相同,各工种相互间的交叉作业在施工现场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重视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在日常安全生产教育中必须对各种交叉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告知,提醒工人在作业中注意力集中,认真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被物体伤害);

3)其他方面如消防、施工用电以及一些相同工种的事故案例等同样必须作为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时刻提醒工人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篇3:隧道爆破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培训时间: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

培训地点:双林隧道进口

培训内容:隧道爆破安全施工教育

教育培训主持人:王迭伟、吴恩辉

参加培训人员:工区管理人员、架子队长及涉爆人员(名单附后)

培训内容如下;

一、一般规定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三、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四、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五、衬砌安全控制要点

六、通风及防尘安全控制要点

七、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控制要点

八、风险告知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1、开挖及凿孔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爆破控制要点: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5、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7、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8、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3、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三、隧道救生、逃生通道布设

针对隧道施工中的可能出现的塌方事故,为预防隧道塌方危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在隧道施工时设置救生、逃生通道。

1)在隧道开挖掌子面至二衬之间(长度为50·~70m),设置救生、逃生通道,随着开挖进尺不断前移。

2)救生、逃生通道所用管材可采用φ800mm的承插钢管,管节长度为5~6m

,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可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为保证管道承受坍塌体的压力,对采用的材质管材,必须确保其承压能力和连接头的牢固,并经试验室具体试验后,方可用于隧道中

3)施工现场应根据隧道围岩、掘进开挖方式等情况备足管道和连接材料,除整节管道外,应同时备足1米、2米、3米短节管道、转接接头(135°)等。在每节钢管距端头1.5m处各设一个吊环,焊接在同一纵断面上。在吊环垂直方向,位于钢管1/3处环向管端焊接连接钢板,中间设连接孔,用u型插销将两节钢管连接。

四、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洞内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处设置档木。

7)路面有一定的平整度,并有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过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运送爆破器材。

四、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1、隧道各部(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

7、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带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8、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9、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指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五、衬砌安全控制要点

1、台车上浮控制为避免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台车上浮(一般可达15mm左右,不超过30mm),采用三个30t的千斤顶(或丝杠)在台车前端端部拱顶增设支撑,以防台车上浮造成拱部错台。浇注到起拱线部位后再进行拱部剩余堵头模安装。

2、设备保证

在浇注期间,拌和设备、输送泵损坏,维修超时将造成施工冷缝。因此状况不良的输送泵要考虑备用。拌和采用旧设备的,开盘前必须维修检测状态良好,方可开盘。易损件要有备件,并确保迅速更换满足使用。

篇4:加强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教案

培训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安全培训工作中,要力求与时俱进,根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便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多种,例如,我们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供水应急演练,既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又巩固和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市培训机构的继续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管理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各项责任的落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为职工宣传和解读国家新的安全生产政策,如2007年8月我们专门聘请专家为各级安全人员讲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加深干部职工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全员的安全法制意识;结合消防安全“一畅两会”活动,为全体职工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并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灭火逃生的能力。

篇5:钢围堰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钢围堰是最常用的一种板桩围堰。钢板桩是带有锁口的一种型钢,其截面有直板形、槽形及z形等,有各种大小尺寸及联锁形式。常见的有拉尔森式,拉克万纳式等。其优点为:强度高,容易打入坚硬土层;可在深水中施工,防水性能好;能按需要组成各种外形的围堰,并可多次重复使用,因此,它的用途广泛。在桥梁施工中常用于沉井顶的围堰,管柱基础、桩基础及明挖基础的围堰等。这些围堰多采用单壁封闭式围堰内有纵横向支撑,必要时加斜支撑成为一个围笼。在水工建筑中,一般施工面积很大,则常用以做成构体围堰。它系由许多互相连接的单体所构成,每个单体又由许多钢板桩组成,单体中间用土填实。围堰所围护的范围很大,不能用支撑支持堰壁,因此每个单体都能独自抵抗倾覆、滑动和防止联锁处的拉裂。常用的有圆形及隔壁形等形式。

一、钢围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

钢板桩围堰施工中存在以下常见危险源:电击、机械伤害、淹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外来船舶撞击、钢围堰垮塌。二、各类事故预防措施

①、触电事故预防措施1、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电工必须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思想,不能麻痹大意,防止操作时失误而引起的事故。3、电工在作业过程中,线路上必须断电,禁止带电操作。4、使用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接零。对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线路正常。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导线上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潮湿环境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5、用电气设备和各种电动工具,当人离开工作场或暂停使用时,必须先拔除插头,关闭电源。6、需要临时用电装置,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装设,不能私自接装。7、临时线路装置使用期限一般规定为三个月,要指定电工装拆、检查和管理。8、禁止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附近使用火炉或喷灯。9、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的保险器必须分开。10、变电配电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堆放杂物,保证室内通道和室外道路的通畅。11、施工人员用电要遵守“十不准”:不准任何人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不准非电工拆装、修理电器设备和用具;不准私接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器设备;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不准擅自移动电器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检修中的设备;不准不办手续而进行施工任务,以防损坏地下电缆。②、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且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3、要经常对设备进行观察和维护,及时清除杂物。4、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5、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安全的要求。6、机械设备要根据有关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7、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装置,不能将其拆掉不用。8、操作人员自己应在机械设备运行前,按运行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设备带故障运行。③、人员溺水事故预防措施1、水上施工前首先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点和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2、进入水上施工作业区域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救生衣、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等。3、水上施工作业区域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止施工作业人员落水发生事故。4、施工作业时,禁止一人施工作业,如施工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施工作业。5、夜间施工作业时,现场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6、现场各施工班组、现场管理负责人员在管理好生产工作的同时也要监督现场安全生产。7、现场设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警示红旗任何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如因工作需要,联系现场管理人员和项目部领导及安全部门同意以后,到现场监督或重新设置。8、水上施工区域部位及周边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灯和警示红旗,设置在醒目部位。目的为了防止过往运输船舶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所采取的预防预控措施。④、高处坠落预防措施1、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2、按照规定要求逐级进行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3、施工作业前进行相关教育。4、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合格有效地劳动防护用品。6、作业平台要有符合标准的防护护栏(基坑四周要有围栏)7、脚手架要有安全网并绑扎牢固,现场要有安全警示标志。8、重点部位施工要设专职监控人员进行管理。⑤、物体打击预防措施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3、合理组织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4、拆除作业时应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安全交底5、起重吊装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6、对起重吊装工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十不准”措施7、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搭设双层防护,确保符合安全规范要求8、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向下抛掷物体9、材料堆放时应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10、高处作业应进行交底,工具入袋,严禁抛物11、模板作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人员有交底,现场有检查,严禁大面积橇落。⑥、外来船舶撞击预防措施1、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积极与五河县海事部门联系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在电视台、报纸发布公告;2、水上施工平台按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牌、安全标识牌和防护栏,夜间河道作业区域布置警示照明灯,电工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3、在钢围堰外围靠近航道侧10m需设置防撞装置(采用600mm钢管桩6-8根打入水下入土4m),以防止船舶撞击围堰,造成安全事故。⑦、钢围堰垮塌预防措施1、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不经培训或无证者,不得进行上岗操作。2、建立好钢板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好安全管理体制,编制好钢板桩安全施工应急方案。3、水上施工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水上施工安全防护相关规定,所有进入作业区人员均须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必要时拴挂好安全带。4、基坑开挖必须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有计算书。5、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6、开挖中,当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要立即加固防护。7、基坑需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8、在钢板桩插打过程中,要设专人指挥,避免人多时乱指挥,出现意外安全事故。9、在钢板桩围堰开始抽水时,要派人定时进行观检,时刻注意并记录钢围堰变化情况。10、钢板桩围堰内支撑一定要按设计进行施工,施工焊缝一定要牢固,断面尺寸和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11、基坑开挖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出。12、用吊车进行水平和垂直起吊时,对吊车起吊能力和吊起后是否稳定进行实测,保证在起吊时安全可靠,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13、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14、人工修整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挖土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15、在开挖基坑边沿处,必须按规范设两道1.2m高的牢固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标志灯。严禁任何人在深坑处休息。16、夜间施工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17、非机电专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基础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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