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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基坑支护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提要:

基础阶段,在距基坑上口外侧1.5m处设置护身栏杆,沿基坑设置,要连续,不得留有缺口

①基础施工阶段,在距基坑上口外侧1.5m处设置护身栏杆,沿基坑设置,要连续,不得留有缺口。

②栏杆高度为1.2米,设两道横向护身栏杆,内侧挂密目安全网封严,安全网用14#铅丝绑扎。

③护身栏杆立杆间距2.0m,立杆埋入地下深度应大于30cm。

④横、竖向栏杆刷红白漆,每段30cm。

⑤围护栏杆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和杂物。

⑥围护栏杆外侧堆放荷载不得超过3.5t/M2。

⑦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围护栏杆内行走。

⑧施工人员上下基坑按要求在固定位置搭设马道,不得随意穿越维护栏杆。

⑨定期检查维护栏杆是否紧固,安全网是否挂牢、挂严。

篇2: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降水作业

1.1本工程地下水位-5.00m,基坑开挖深度最大为-14.500m,远远低于地下水位,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开挖范围和深度,以及防坍防陷防流砂的要求,采用井点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期间必须监测地下水位,并保证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1.5m以上。

1.2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1.3在降水期间,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并应经常观测并记录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基坑支护

2.1根据本工程《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基坑支护方式采用桩锚支护体系,局部与酒店相连处因桩机不能就位,采用钢管桩。

2.2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基坑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土质情况确定。

2.3基坑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2.4采用灌注桩作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按照有关桩基础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灌注桩作挡土墙,宜按间隔跳打(钻)的次序进行施工。

2.5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作桩间护壁,为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其施工安全和防尘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2.5.1施工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支护作业区的危石。施工中应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2.5.2施工机具应设置在安全地带,各种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张拉设备应牢靠,张拉时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夹具飞出伤人。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2.5.3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应为50mm,喷射作业中,应有专人随时观察土体变化情况。

2.5.4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电器设备应设接地、接零,并由持证人员安装操作,电缆、电线必须架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2.5.5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罐等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5.6喷射混凝土施工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和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7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向施工设备送电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2.5.8喷射作业中处理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按喷头防止摆动伤人,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0.4MPa。

2.5.9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2.5.10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工作时,宜采用电动送风防尘口罩、防尘帽、压风呼吸器等防护用具。

2.5.11锚喷作业区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10mg/m3。

2.5.12防尘措施,锚喷支护施工中,宜采取下列方法减少粉尘浓度:①在保证顺利喷射的条件下,增加骨料含水量;③在喷射机或混合搅拌处,设置集尘器;④如粉尘浓度较高,应设置除尘水幕;⑤加强作业区的局部通风。

2.6检验锚杆锚固力应遵守下列要求:①拉力计必须固定可靠;②拉拔锚杆时,拉力计前方和下方严禁站人;③锚杆杆端一旦出现缩颈时,应及时卸荷。

2.7预应力锚索的施工安全应遵守下列要求:①张拉锚索时,孔口前方严禁站人;②拱部或边墙进行预应力锚索施工时。其下方严禁进行其他操作;③对穿型预应力锚索施工时,应有联络装置,作业中应密切联系;④封孔水泥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不得在锚索端部悬挂重物或碰撞外锚具。

2.8基坑顶四周地面找坡至雨水排水沟,坑壁(边坡)处如有阴沟或局部渗漏水时,必须设法堵截或引出坡外,防止边坡受冲刷而坍塌。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造成边坡土体破坏。

2.9雨后加密对边坡及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及位移观测频次,及时分析雨水对它们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分析,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使基坑不发生意外破坏和变形,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3土方开挖作业

3.1基坑开挖上口线东西方向长约166m,南北方向长为101m。槽底标高:与酒店相连处13轴~15轴范围内为从-14.500m至-8.300m渐变阶段,其余部分为-8.300m。基坑开挖面积约为16400m2,坑底面积约为14000m2,土方量约为11.2万方,加上护坡桩施工产生的土方,土方量共计12万方。土方施工特点:开挖面积大,土方量大,基坑深。

3.2采用机械挖土,采用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3.3土方开挖后,按照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在基坑的周围搭设安全保护栏杆,避免人员坠落坑中,造成工伤。施工中禁止向基坑内投掷物品,以免砸伤槽底施工人员。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3.4基坑内局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3.5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6坑边开挖线1700mm以外用红白相间的φ48钢管设1.5m高的护身栏,上杆距地1.45m,下杆距地0.6m,立杆间距为3m,和桩顶梁上预埋钢筋焊接,外侧满挂密目网,下口设扫地杆封严。

3.7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检查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3.8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3.9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3.10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

3.11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3.1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3.13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抛掷物料工具。

3.14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3.1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

3.16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混凝土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3.17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3.18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5m。

篇3:基坑支护安全防护措施

在城市建设中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所占比例逐年增多,高层建筑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坍塌事故成为继“四大伤害”之后的第五大伤害。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宽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

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

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基坑支护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

一、施工方案

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二、临边防护

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上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四、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尤其深基施工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基坑施工,还会给周边建筑造成沉降不均的危险。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

1、排水

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用时排。沿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也采用明排。

2、降水

开挖深度大于3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

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水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

五、坑边荷载

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六、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七、土方开挖

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照规定进场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有记录。

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经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3、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

4、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上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2)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3)临近建筑物动态。

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重点监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流沙层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九、作业环境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往往是地下作业条件被忽视,坑槽内作业不应降低规范要求。

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3、深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架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篇4:基坑支护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基坑支护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①基础施工阶段,在距基坑上口外侧1.5m处设置护身栏杆,沿基坑设置,要连续,不得留有缺口。

②栏杆高度为1.2米,设两道横向护身栏杆,内侧挂密目安全网封严,安全网用14#铅丝绑扎。

③护身栏杆立杆间距2.0m,立杆埋入地下深度应大于30cm。

④横、竖向栏杆刷红白漆,每段30cm。

⑤围护栏杆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和杂物。

⑥围护栏杆外侧堆放荷载不得超过3.5t/M2。

⑦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围护栏杆内行走。

⑧施工人员上下基坑按要求在固定位置搭设马道,不得随意穿越维护栏杆。

⑨定期检查维护栏杆是否紧固,安全网是否挂牢、挂严。

篇5: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基坑支护、降水及土方开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降水作业

1.1本工程地下水位-5.00m,基坑开挖深度最大为-14.500m,远远低于地下水位,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开挖范围和深度,以及防坍防陷防流砂的要求,采用井点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期间必须监测地下水位,并保证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1.5m以上。

1.2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1.3在降水期间,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并应经常观测并记录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基坑支护

2.1根据本工程《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基坑支护方式采用桩锚支护体系,局部与酒店相连处因桩机不能就位,采用钢管桩。

2.2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基坑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土质情况确定。

2.3基坑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2.4采用灌注桩作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按照有关桩基础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灌注桩作挡土墙,宜按间隔跳打(钻)的次序进行施工。

2.5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作桩间护壁,为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其施工安全和防尘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2.5.1施工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支护作业区的危石。施工中应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2.5.2施工机具应设置在安全地带,各种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张拉设备应牢靠,张拉时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夹具飞出伤人。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2.5.3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应为50mm,喷射作业中,应有专人随时观察土体变化情况。

2.5.4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电器设备应设接地、接零,并由持证人员安装操作,电缆、电线必须架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2.5.5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罐等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5.6喷射混凝土施工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和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7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向施工设备送电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2.5.8喷射作业中处理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按喷头防止摆动伤人,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0.4MPa。

2.5.9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2.5.10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工作时,宜采用电动送风防尘口罩、防尘帽、压风呼吸器等防护用具。

2.5.11锚喷作业区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10mg/m3。

2.5.12防尘措施,锚喷支护施工中,宜采取下列方法减少粉尘浓度:①在保证顺利喷射的条件下,增加骨料含水量;③在喷射机或混合搅拌处,设置集尘器;④如粉尘浓度较高,应设置除尘水幕;⑤加强作业区的局部通风。

2.6检验锚杆锚固力应遵守下列要求:①拉力计必须固定可靠;②拉拔锚杆时,拉力计前方和下方严禁站人;③锚杆杆端一旦出现缩颈时,应及时卸荷。

2.7预应力锚索的施工安全应遵守下列要求:①张拉锚索时,孔口前方严禁站人;②拱部或边墙进行预应力锚索施工时。其下方严禁进行其他操作;③对穿型预应力锚索施工时,应有联络装置,作业中应密切联系;④封孔水泥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不得在锚索端部悬挂重物或碰撞外锚具。

2.8基坑顶四周地面找坡至雨水排水沟,坑壁(边坡)处如有阴沟或局部渗漏水时,必须设法堵截或引出坡外,防止边坡受冲刷而坍塌。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造成边坡土体破坏。

2.9雨后加密对边坡及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及位移观测频次,及时分析雨水对它们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分析,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使基坑不发生意外破坏和变形,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3土方开挖作业

3.1基坑开挖上口线东西方向长约166m,南北方向长为101m。槽底标高:与酒店相连处13轴~15轴范围内为从-14.500m至-8.300m渐变阶段,其余部分为-8.300m。基坑开挖面积约为16400m2,坑底面积约为14000m2,土方量约为11.2万方,加上护坡桩施工产生的土方,土方量共计12万方。土方施工特点:开挖面积大,土方量大,基坑深。

3.2采用机械挖土,采用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3.3土方开挖后,按照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在基坑的周围搭设安全保护栏杆,避免人员坠落坑中,造成工伤。施工中禁止向基坑内投掷物品,以免砸伤槽底施工人员。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3.4基坑内局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3.5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6坑边开挖线1700mm以外用红白相间的φ48钢管设1.5m高的护身栏,上杆距地1.45m,下杆距地0.6m,立杆间距为3m,和桩顶梁上预埋钢筋焊接,外侧满挂密目网,下口设扫地杆封严。

3.7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检查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3.8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3.9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3.10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

3.11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3.1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

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3.13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抛掷物料工具。

3.14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3.1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

3.16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混凝土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3.17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3.18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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