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开挖初期支护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隧道开挖初期支护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2.监理工程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中,应强调在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要支护者外,施工单位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中空注浆锚杆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1)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应初喷射混凝土4~6cm、再钻孔安设锚杆。

(2)锚杆的孔位、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层的厚度。

3.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会同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要求每班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4.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的距离。

5.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6.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7.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8、在隧道和地下工程洞口段施工前,必须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并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9、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10、机械凿岩石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嚣的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等)。

11、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12、开钻前对使用的机具详细检查,既能充分发挥机具效率,又能保证施工安全,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13、为防止电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的绝缘装置,配戴必需的绝缘防护用品。电钻转速快,用手导引回转钢易被击落伤。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钢钎极易增大电流,烧坏电钻以发生电击事故。

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残眼中可能留下残药,继续在残眼中钻孔会发生爆炸事故。

15、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16、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湿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17.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篇2:铁路站区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全长27.615km。其中土建施工监理06标包含10、11两个土建施工标段,含3站,3区间,线路总长度3723.345m。监理六标段工程计划于2014年03月20日开工,合同工期1741日历天。

1、小西沟站~铁路局站区间

小西沟站~铁路局站区间起讫点里程:YCK14+945.908~YCK15+880.377

本区间工程设计起点为北京南路与苏州路相交路口的小西沟站,线路出站后,以地下的形式沿北京南路向北敷设,止于北京南路与河南路相交路口的铁路局站。

本区间设计为矿山法施工,区间1号施工竖井位于北京南路道路东侧,第九中学北侧,塞外楼外楼饭店前方停车场内,2号施工竖井位于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绿化草坪内,左右线同步施工。

二、专业工程特点:

本标段地铁建设工程具有以下特点:

(1)安全风险源多、风险大。

本监理标段区间穿越苏州路高架桥、部分穿越不良地层,车站出入口暗挖段下穿水、雨、污水管线等施工风险大。

?(2)协调难度大

本监理标段所管辖的项目均涉及到占地协调的问题,中营工站~小西沟站区间涉及区间竖井占用第五十四中学的绿化草坪;小西沟站涉及自治区安全厅、中移动用地、拆除金坤小区五层住宅;小西沟~铁路局站区间竖井涉及占用塞外楼外楼餐厅停车场与科学院院内绿地场地;铁路局站涉及西北石油大厦、西单商场、地层商铺、改移BRT车站;铁路局站~体育中心站涉及占用体育馆场地等均要与相关的产权部门进行协调,难度大,如果组织协调不好将对项目的进度、安全等影响重大。

?(3)占用交通行道考虑因素多

本监理标段各个区间均涉及到占用部分人行道的问题,这就需要解决好行人的通行问题,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环境下,必须解决好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杜绝*或围堵项目的问题。

?(4)区间穿越不良地层技术要求高

本监理标段的中营工站~小西沟站区间部分穿越中分化岩层,小西沟站~铁路局站穿越一处断裂带,铁路局站~体育中心站的起点含存车线,这些问题都要求施工方必须拿出可行的技术方案,如果不提前进行筹划方案,将会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1.2工程特点

?(5)施工周期长,不可预见因素多。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为1741日历天,然而在城市中心施工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别是前期征地拆迁和管线改移工作,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按期开工。本线路是乌鲁木齐市首条地铁线路,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将会遇到许多不可预见的难题和困难。

?(6)施工工点多,线路长,工期紧。在本施工合同段中,包括2个车站和3段区间,沿线的地质条件和地面情况变化大,情况复杂难点多。这对安全监

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7)社会影响大,政府与社会的关注度极高。因为其投资大、是事关市民出行的大事,加之轨道交通1号线是乌鲁木齐市第一条地铁线路,更是关注的焦点,地铁工程是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从市政府到媒体甚至是百姓都很关注工程的进展和安全情况。其他省及市地铁工程曾经发生多次塌陷、高空坠落等事故,中央及政府部门领导亲历现场指挥,充分表明了地铁工程广泛的社会影响,安全监理工作所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基坑工程施工事故频发,而且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后果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方案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预控措施不到位,根据国家、公司及相关要求,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编制安全监理细则,明确深基坑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现场的检查要点。

三、?监理工作流程

深基坑安全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现有的安全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执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分三步进行。

事前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深基坑施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本工程属于超过5米的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发现与法律、法规及安全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或调整。

事中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核心

督促承包商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落水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事后控制-----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

?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通过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使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从而避免基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2、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深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基坑降水控制要点

a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只至地下顶板浇注完成。

b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

c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2)土方开挖前,应确保土钉墙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

?(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起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周面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5)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土方开挖应从下至上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立柱及土钉墙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才生破坏。

?(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坡体有留砂、留泥,渗水现象,要及时采取加强措施。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主要采用审查、现场巡视检查及旁站,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等方式进行控制。

1、需要审查的项目:

?(1)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交底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

?(3)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5)审查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可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2、现场需要巡视检查和旁站的项目

?(1)旁站水泥搅拌桩施工

?(2)旁站沉管灌注桩的施工

?(3)旁站、巡视检查土钉墙施工及土方开挖

?(4)旁站钢筋混凝土支撑梁的浇筑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1)每天组织安全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2)每周定期安全检查

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进行现场安全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督促安全检查执行与参与,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上周检查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2、如遇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向总监汇报,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向向业主单位报告。

a、施工出项安全异常,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b、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c、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d、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

3、对监理单位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监理要求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篇3: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上下通道的设置;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上下通道设置;排水措施;支护变形监测措施。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明挖基础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明挖基础基坑边坡设计有防护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逐级防护开挖,设计没有防护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边坡防护,确保安全

(2)明挖基础开挖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基坑周围应做好排水设施,距离开挖线边缘1M以上外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有载重运输车辆通过的地带应确保2M),栏杆上挂设明显的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记。

(3)对于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过4M以上的,坑壁边坡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或每2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M台阶

(4)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挖掘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1M。

(5)开挖基坑时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

(6)夜间应设置照明,行人较多的地点应派人值班,防止人员掉入基坑内,确保人身安全。

篇4:深基坑开挖支护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一、编制目的:编制并执行本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本工程深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并能与后续工序顺利交接,同时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安全达标,安全事故率为零,力争使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本细则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编写,适用于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与支护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管理。本细则所述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包括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土方开挖及回填等施工内容。三、职责:本细则由本工程项目监理部土建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组织实施,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具体执行并对其负相应责任。四、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4.1工程概况(略,具体详见本工程监理规划)4.2专业工程特点4.2.1本工程由1栋9层综合楼及1栋4层仓储组成,设一层地下室,基础形式采用静压沉管灌注桩基础,现地面标高为6.81~8.16m(黄海),±0.00相当于黄海高程7.8m,底板底标高-4.9m(相对标高),底板厚度300mm,基坑深度约5.00m,属深基坑工程。本基坑支护设计采用土钉墙结合自然放坡支护体系,放坡坡面采用喷射混凝土面层,喷射混凝土面层厚度为60mm,内配φ6.5@300×300钢筋网.土钉墙采用土钉墙段采用锚管φ48做土钉,孔径不小于110mm;坡面喷射混凝土100mm厚,内配φ6.5@200×200钢筋网。4.2.2土方开挖:地勘报告显示基坑开挖范围涉及杂填土、填石、淤泥、粉质粘土、粗砂、残积砂质粘性土。基坑应分层开挖,自然放坡坡段每层开挖高度不大于1.5m,对软土区域分层层高不宜超过1.0m;机械挖土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4.2.3基坑排水:采用明排结合疏干井降水,如场区地质情况意外变化,应及时建议变更基坑降水方案;基坑四周边坡设泄水管,将地下水排入坑内排水沟内,再由集水井用水泵排出坑外坡顶截水沟,经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线。4.2.4基坑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点布置详见监测平面布置图。五、监理工作流程:5.1监理工作流程:详见监理规划第十一章第1、2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内容。5.2材质核定流程:如下图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审核方法:1、审核证明资料2、到厂家考察3、进场材料验收4、进行复试检验承包商使用合格承包商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承包商自检退场处理不合格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流程图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值及具体监理内容6.1控制要点:序号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控制手段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针对性审查审查、专家论证2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焊条等)检查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3现场支护及开挖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相关规程进行水准仪、全站仪测量,尺量检查4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督检查。观察5土钉施工(包括钻孔、锚管制安、注浆等)尺量检查、试件送检、检查计量数据6边坡喷面施工(包括钢筋制安和喷锚墙面)观察、尺量检查、核对砼配合比、实测、试件送检7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观察检查8土方回填水准仪测量、取样检查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监测6.2具体监理内容:6.2.1施工准备阶段内容:1.熟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熟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状况,掌握相关规范、标准和省、市地方建筑管理规定。2.组织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落实基坑支护监测单位及监测方案。3.强调要熟悉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专家论证意见,施工时严格对照逐条落实,不符合的应立即整改。4.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5.检查施工单位材料准备情况,监督见证材料的取样送检。6.2.2施工阶段内容:(一).土方开挖1.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开挖,现场要按认可的方案进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2.土方开挖前应核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督促施工方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3.核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督促施工方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对观测数据监理要检查。4.土方开挖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表6.2.4的规定;5.土方开挖后要及时检查基坑临边防护的搭设情况,基坑四周要设置1.2米高的红白油漆相间的钢管防护栏,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6.检查现场挖土机的安检及测试资料,对较为残旧的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维护工作。7.用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工人作业;局部需要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米。余泥应做到随挖随清,如果在坑边堆放弃土、料具和移动施工机械,要求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最少要距支护结构外延1米,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8.开挖时要督促施工方按要求搭设专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许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基坑。9.挖土时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与原始资料不符,应及时报告甲方,工人不得擅自处理。电缆两侧1M范围内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10.工人下基坑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坑内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逃生通道;基坑中有积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要求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鞋等,监理要加强巡查工作。11.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护结构外延2米范围内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驶。不允许运土汽车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12.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行,防止基坑侧塞车、陷车,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13.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塌落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流砂、流泥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强。14.严格控制开挖程序,不允许单向开挖及超挖情况出现;督促施工班组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机斗过多碰撞支护结构,以免发生变形破坏,导致支护体系失稳。15.夜间施工时,基坑要保持有足够的照明,并在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二).基坑降水、排水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坏基坑土壤结构。基坑开挖前,标明地下管线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损坏地下管线及有利于在开挖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基坑开挖后,基坑内不允许有积水现象产生。2.对于勘察资料中反映地下水位较高的开挖场地,要有专项的降排水技术和安全措施;如果开挖后发现地下水位与资料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开挖,做好专项排水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坑内外降水系统可能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建议业主请相关监测单位对此进行监控,并给出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3.降水与排水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表7.8.6的规定。(三).深基坑支护1.施工前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以正常运转。2.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3.施工中应对土钉(锚管)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土钉(锚管)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土钉(锚管)应力等进行检查。4.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表7.4.5的规定。5.喷面施工:钢筋网应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检查钢筋规格、间距、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喷射应分段自上而下施工,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小于40MM。6.现场监理必须严格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以确保支护结构能满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7.当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支护结构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偏移观测点。8.现场监理每日或雨后必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严禁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9.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期间每3~4天监测一次,一个月后且变形趋于稳定后,每星期监测一次,暴雨过后应加密监测,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四).土方回填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垃圾等杂物。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表6.3.3的规定。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表6.3.4的规定。(五).预警与救护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较为客观的险情预报系统,并在施工现场预备足够的抢险器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启动预警:1)基坑的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累计值达到25MM。2)基坑周围地面沉降量大于30MM,且沉降差大于千分之三。3)基坑的支护结构每天位移大于3.0MM,且三天内不能收敛。4)临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超过设计允许值,且地面裂缝急剧扩展,墙体出现多条裂缝等。5)煤气管、供水主管已发生有泄漏、渗漏现象或设施的变位超过设计容许值,如局部沉降达20~30㎜时。2.当出现严重基坑坍塌事故时,要配合施工单位及时疏导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情况;若已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伤亡人员工作。3.现场监理应认真做好事故发生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及各项善后工作。七、监理工作方式及措施7.1监理工作方式7.1.1方案审核: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核,审核程序及基本要求如下:专项方案审查工作由项目总监主持;审查方案中是否针对以下内容分别制定出较为细致的安全措施: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的监测及保护,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支护措施、开挖方式,地下水位较高的还要有合理的降水措施等,监理部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送业主及施工单位。7.1.2监理巡视:监理人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一次巡视,项目总监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工地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巡视,要求一个月不少于3次。7.1.3验收与平行检验: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验收时,监理采用检查和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按承包单位应检点数的30%,但不应少于3处)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7.1.4旁站监理:按照旁站监理方案中规定内容,监理人员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期间进行现场监督。7.1.5见证:由见证员按规定程序负责某工序全工程(含材料取样)完成情况的监督。7.1.6召开协调会。7.1.7签发指令。7.2监理工作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等,具体详见监理规划中相关内容。八、应用表单(略)

篇5: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②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③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④上下通道的设置;

⑤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

⑥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⑦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

⑧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

②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

③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

④上下通道设置;

⑤排水措施;

⑥支护变形监测措施。

⑦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常用的基坑支护型式有如下几种:

●排桩式挡土墙: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置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

●地下连续墙: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

●水泥土墙: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状、壁状等形式的重力式结构。

●土钉墙: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

●土层锚杆:由设置于钻孔内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

●其他还有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旋喷墙等支护型式。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4)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5)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6)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7)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8)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9)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10)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11)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2)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

13)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14)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15)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16)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7)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18)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19)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20)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1)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22)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23)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24)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5)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26)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3、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监测点的设置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监测的记录,监测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

1)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4)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5)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6)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7)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a)工程概况;

b)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c)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d)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