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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发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仪器发放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负责相关仪器的发放管理工作,必须熟悉相关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第2条具体负责安全仪器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便携瓦斯检测仪、光学瓦斯检定器、瓦斯氧气两用仪、一氧化碳检定仪等安全仪器的收发、保管、检查和简易维修。

第3条收发仪器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时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检查。

第4条交接班时,要把安全仪器使用情况、损坏情况交接清楚,做到物、卡、帐相符,出现问题时要进行汇报。

第5条发放安全仪器时,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对光学瓦斯检定器要进行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检查;便携式瓦斯检定仪、一氧化碳检定仪、瓦斯氧气检定仪等要对电压、误差等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仪器投入使用。

第6条详细填写维修及发放记录,及时清点安全仪器数目,同时加强电气检查,做到安全用电。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未认真执行仪器收发制度及交接班制度,导致仪器丢失的,仪器发放工负直接责任。

第8条未认真执行仪器发放前的检查,导致不合格仪器投入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仪器发放工负直接责任。

第9条未及时填写仪器台帐,导致仪器管理混乱的,仪器发放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篇2:矿灯发放工岗位责任制范本

1、熟悉充电架及矿灯的构造及性能,做到管好、充好,保证正常充电,保证充电质量,保持灯架及矿灯的完好,保证生产需要。

2、负责充电设备的保养,负责矿灯的保管、充电、发放及回收和自救器的保管、发放及回收工作。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及检修质量标准,灯锁必须锁好。

4、严格执行矿灯和自救器的收发制度,回收时要认真检查矿灯和自救器的完整情况和质量。

5、坚守工作岗位,端正服务态度,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工作期间不需阅读书报、闲谈打闹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充电室内。

6、必须认真掌握本班矿灯及自救器使用情况,收发数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发现丢失或无故损坏矿灯应及时汇报。

7、维护好室内环境卫生。

救助站制度

篇3:矿灯发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矿灯发放及维护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树立“安全为天”和优质服务的观念,分架分灯到人,实行承包责任制,做到矿灯盏盏好,完好率达标,红灯率不超标。

三、矿灯头要台台闭锁,符合完好标准要求,封闭铅封不漏液,如发现问题及时准备修理或向班长汇报,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认真搞好矿灯、灯架和室内外卫生工作。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定期检修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保持齐全完整。

六、认真做好本窗口矿灯的收发和维修,做到收发即快又准。

七、各窗口工具要爱护使用,排放整齐,认真交接,搞好材料节约。

八、班长对全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班组人员杜绝“三违”。

九、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和技术培训。

十、坚持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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