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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摘要: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治理等一系列内容

关键词:临时用电安全可靠性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治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假如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正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1)TN-C供电系统。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但是假如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假如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2)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3)TN-C-S供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现场假如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施工时应留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Pe线也不得进进漏电保护器,由于线路末真个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留意:在同一系统中不答应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由于在同一系统中,假如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公道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活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活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湿润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湿润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湿润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坏么笥?2V。

(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间隔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间隔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透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四周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四周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纵、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间隔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间隔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尽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尽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间隔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尽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尽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洁,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进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验。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著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7)电气设备的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沿与外电排挤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纵间隔。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纵间隔为4m;当外电排挤线路的电压为1~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纵间隔为6m;当外电排挤线路的电压为35~l,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纵间隔为8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沿与lOkV以下的排挤线路边线最小水平间隔不得小于2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排挤线路交叉时,排挤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间隔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间隔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l~35kV时;最小垂直间隔为7m。

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间隔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职员或专职安全职员负责监护。

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间隔,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汀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8)电气设备的操纵与维修职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低级电工不答应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职员应做到:

(a)把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着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题目,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职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着好尽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尽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答应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现场中所有排挤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尽缘铜线或尽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排挤线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排挤线用铜芯尽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当用铝芯尽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排挤尽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35mm2,尽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

3)排挤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排挤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答应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4)排挤线路相序的排列:

(a)TT系统供电时,其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向右为L1、N、L2、L3;

(b)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c)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1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1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5)排挤线路的档距一般为30m,最大不得大于35m;线间间隔应大于0.3m。

6)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间隔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7)排挤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排挤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施工规范。

(11)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排挤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展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尽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的间隔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4)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尽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尽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5)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进。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12)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尽缘铜线或尽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尽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6)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b)灯头的尽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头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进灯具。

8)暂设室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占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门口的水平间隔为0.1~0.2m,拉线出口应向下。

9)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职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留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尽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职员、验收职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同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职员、程序、方法、留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治理部分和企业要按照JQ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纵、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赏罚。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职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职员必须持有劳动部分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篇2:临时用电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机械安全防范措施

1)设专人管理工地的机械设备,实行挂牌制,并根据公司的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经常检查与定期综合大检查相结合,严防机械伤人。

2)设备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现场机械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3)现场设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对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以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交底,并检查监督工地机械使用安全,纠正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生产检查评比。

4)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配置。安装按总平面布置规划位置安装。安全距离不足的要用隔离设施防护。

5)大型机械施工必须的指挥系统和良好的作业环境,信号统一及时,并定机、定人、定指挥。机械作业地点要有安全环境,夜间有足够照明,停机时间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6)施工机械的传动必须要有防护装置,安装要平稳、牢固。

7)操作手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固定专人操作,上下班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箱上加锁。操作时不能交给他人操作。

8)施工机械要搭设机械作业棚,场地要平整,排水良好。

9)施工中必须建立本工地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检查制度,施工期间日夜都应设有管理员值班,自理机械故障,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维修机械设备。

10)施工现场的电力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1)所有用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作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12)搭设起重机、室外双笼吊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接地连接,有避雷装置。

2、用电安全防范措施

本工程要认真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另外还注意:

1)施工用电管理员负责对各种机电设备使用的许可准备进行管理,对进入工地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用电操作交底,并检查监督工地用电安全;

2)施工电气,利用楼梯间平台穿板设线管布线,采用电缆线按规定配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荷匹配,其布置固定结构,形成箱盘布置,系统接线等都要按规范进行,不得乱拖电线。

3)拖线移动箱是分配出的移动式的配电装置,电缆线要可靠地保护,拖线箱要有可行的接地和防雨措施。

4)楼内宜采用安全电压,工作上大量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额定的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形状的保护,一切电气设备外壳都有接地装置。

5)施工中一切伸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和建筑都要设置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6)线箱是一个楼层上从配电箱分出的移动式的配电箱装置,电缆线要可靠的保护,拖线箱本身要有可靠的接电防雨措施。

7)施工中的电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布线,采用护套电缆线,要按劳取酬规定配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匹配,其布置、固定、结构形式、盘面布置系统、接线等都要按规定进行,不得乱拖电线。

8)施工中必须建立本工地的机械电气安装管理规定和各工面检查制度,施工期间,日夜都应设有机电工值班,处理用电故障,非电气专职人员不得触动电气设备。

9)电缆在室外直接敷设的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10)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固定机械的电源电缆沿地面敷设时应穿管并埋地。

11)进户线过墙应设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12)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

14)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15)室内照明宜采用随结构施工将灯线穿管(或直接用电缆线)埋入楼板内,并将灯具固定于楼板下方的正式作法。

16)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m,室外不低于3m。

17)一般场所的照明在电源侧装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篇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1.1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1.2电工作业必须由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来操作。

1.3项目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5维修电工应定时对配电箱及供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开关不灵、缺相、误动作、电缆裸露等,应及时更换与维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临时用电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施检查作业时,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6电气维修时,必须是两人操作,其中一人专门负责监护。检修或接电时,必须切断电源,相关配电箱应上锁或专人监护,以防止误合闸;送电时,必须检查线路是否正确、是否缺相,并通知所有有关人员。

1.7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明原因的停电及跳闸,严禁硬合闸,必须查明原因并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送电顺序为:先总配电箱,后分配电箱,再开关箱;需停电时,顺序则相反。

1.8接电时,要查明负荷大小及开关、线路的承受能力;要考虑线路的三相平衡。

1.9维修电工应熟悉施工现场、配电箱和线路的设置情况。遇恶劣天气应及时奔赴现场检查,并切断不用的线路和设备的电源。

1.10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都要固定、配锁,专人负责。

1.11所有接地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1.12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1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14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架,均应作保护接零。

1.15工程竣工后,拆除临时用电工程时,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

2三级配电和两级保护

2.1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已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施工现场用电需要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2二级配电-----分配电箱(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分支,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2.3三级配电-----开关箱: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5m,与分配电箱(二级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

2.4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

2.5配电箱内应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2.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2台或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2.7配电箱2m周围内不得堆有杂物。

2.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2.9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电箱,分电箱和开关箱三级。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要注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内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2.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规定。

2.11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2.12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2.13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2.14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2.15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2.16现场值班电工每天要全面细致的对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17值班人员按规范的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18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19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2.2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2.21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2.22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专人负责。

3施工现场照明

3.1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并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m。

3.2对于大面积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和高压钠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得小于300mm。

3.3移动式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200mm的绝缘材料隔离。

3.4室内照明灯距地面不得低于2.4m,当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不能保证大于2.4m时,应采用低于36V的安全电压。

3.5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灯头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3.6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3.7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3.8现场局部使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等潮湿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3.9照明线路不得附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3.10灯具需要装在金属脚手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3.11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实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胶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措施。

3.12一般照明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移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金属支架的手持部位必须包缠绝缘材料。

4施工用电线路

4.1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4.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电话线在下方。

4.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

5电缆线路

5.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架设,严禁地面敷设。

5.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小于0.6m。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5.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

5.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入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电缆盒应防雨、防机械损伤。

5.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引出地面处,必须架设防护套管。

5.6橡套电缆架空架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篇4:深基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⑴、配电箱选择

施工现场全部采用标准电箱,按三级配电型式布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在用电负荷相对集中的部位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固定式开关箱,配电箱安装高度与地面的距离为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距离为0.3m-1.5m,开关箱,配电箱进出线均在箱体的下方,并设防护绝缘损坏措施。

施工现场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在配电箱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使具有分级保护功能。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无杂物。

⑵、架空线要求

架空线距地面空高度不低于4米,机动车道与架空线交刃时不低于6米。在同一模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从左侧为L1、、L2、、、L3、PE。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超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各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PE。两个横担上架设时,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宜采用绿、黄双色线,线径不小相线的50%。

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米,线间矩不小于0.3米。

⑶、保护系统的接地要求

施工现场采用三相线制,详见施工平面图,采用TN-S保护系统,即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同附图,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中位点直接接地,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线的中间和未端重复接地,即在施工场场内,重复接地不少于是三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接地体上端距地面不得小于0.65米,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接地体长度的2倍。

⑷、三相五线制中PE保护零线规定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箱和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能作其它用,重复接地和正常情况下带电的金属外壳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篇5: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技术要求

(1)本工程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现场选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规定,采用了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分开的系统(即三项五线制)。

(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柜)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3)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做它用,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及其它开关,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5)相线的统一标准为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准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黄、绿双色线作负荷线。

2、配电设备

(1)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①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

②"两级保护"是指在总配电柜处设漏电保护器控制,各分配电箱处在末级开关箱加上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保护。

③开关箱内安装的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潜水泵及地下室等潮湿场所所用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隔离开关

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置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在开关箱的接线顺序为电流先进隔离开关,再进漏电保护器然后进用电设备。

(3)每台用电设备均应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可放杂物,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牢固、端正、有防雨措施、有锁、开关箱距地面1.3-1.5m。移动箱距地0.6-1.5m。

(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应设在箱体下面,严禁在侧面、上面、后面和箱口处,进出线应加套管分路成束,并做好上下防水弯。

(6)金属箱体及电气开关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应通过端子板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

(7)分配电箱体的颜色喷成黄色,开关箱体的颜色喷成橘黄色,便于电工日常维修。

3、现场照明

(1)照明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3)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低于2.4m,应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头距棚顶应大于20cm。

(4)使用36V安全电压时,线路接头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并应敷设整齐。

4、配电线路

(1)电缆线应采用地埋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穿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反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胶电缆架空时应采用钢索配线。电缆埋设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铺设不小于50cm厚的细纱,然后覆盖砖等硬只质保护层。

(2)自总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到开关箱应采用五芯电缆,由室外引至楼内各层配电箱的电缆不可直接从地面引入应利用建筑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敷设固定点每层不少于一处,每层或隔层可设分箱,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

(3)总配电箱应设置在电源近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置在负荷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应不大于30m,开关箱与电气设备的距离应不大于3m。

5、电器装置

(1)开关箱内安装的电器开关应与电器设备的额定容量相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及受到损伤的开关。

(2)电器开关安装应牢固端正,熔丝应该与开关额定容量匹配,严禁使用铜丝、铝丝等其他金属材料代替熔丝。

(3)开关电器应按规定固定在安装板上,严禁带电体外露。

6、变配电装置

(1)总配电柜中应安装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总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2)配电室中配电柜后维护通道不小于0.8m,配电柜侧面维护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天棚距离地面应不低于3m。

(3)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并配锁,配电室内应设绝缘灭火器,并配置砂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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