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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吊车作业安全保证措施的制定原则

为使---立交主线桥工程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施工,起重吊装施工过程有效控制,起重作业符合有关操作规程,重点是起重作业过程中安全保障工作到位,特制定本措施。

二、起重吊装作业施工部位及施工项目

1、进场钢筋、机械的卸车作业。

2、各墩位钻孔桩施工钢筋笼的吊装作业。

3、各墩位墩柱、箱梁施工模板的吊装、拆卸作业。

4、满堂红支架预压构件的吊装作业。

5、梁部施工各种小型机具及张拉设备的吊装作业。

三、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组织机构

1、成立起重安全作业领导小组,负责起重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认真审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做好安全把关工作,解决起重施工中可能影响安全的问题。

2、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起重作业施工中,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指挥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到位。安全负责人在开始作业前认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标准作业程序作业,作业前要明确吊车性能状态、作业环境、人员配备等情况,保证作业安全。

四、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措施

1、制度管理

1)领导干部盯岗制度:在每次起重作业时,起重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中组长和副组长必须有1人现场指挥。

2)岗前培训教育制度:起重作业前,对所有参加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吊装作业安全的思想。

3)班前交底制度:施工人员在作业前,由现场领工员进行当天起重作业安全交底,起重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4)作业前预备会制度:钢筋笼、大型构件等起重吊装作业前,由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召开预备会,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现场指挥由谁担任,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

2、设备管理

1)设备选择

a起重设备满足构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安装位置及吊车安置地点客观因素影响等;

b考虑起吊工程量、工作面及施工进度要求。

c施工现场情况:要满足吊车安置。

d起重机的技术性能:起重量、作业半径和起吊高度。

2)设备检验:

a进场前检查起重设备的年度检测状况是否良好,必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b使用前检查有关安全装置的使用功能状况是否良好:

缓冲器:用来减缓起重机运行到终点可能出现挡止时的冲击。

限制器:包括行程限制器,吊钩起升高度限制器,起重臂杆回转角度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等。

制动装置:其作用为支持、停驶、下降三种情况,即保持不动,使运动中的机构以一定减速停下来;制动力与重力平衡,使重物恒速下降。

幅度指示器:起重臂上都装有幅度指示器,当变幅时,发送装置将动臂不断改变的位置发送给接收装置,这样臂架的幅度变化就可显示出来,并指示各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

3、安全操作培训管理

1)操作人员(包括起重司机,起重工)有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且年度审核手续齐全。

2)定期对现场指挥人员、专业工种操作人员、附属操作人员进行起重作业技术知识的讲解和施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的讲解。

4、监督和检查管理

1)日常检查

a施工技术:按照施组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日常检查,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b现场安全员及机械工程师:对现场起重操作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安全操作情况及机电设备,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保险装置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操作者进行按章操作的日常安全检查。

c安检工程师:经常深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作业班组和每个操作者。

d操作者:经常自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情况。自检对劳动保护用品爱护、保养情况,有不正常使用的要立即改正。

2)专业性检查

每旬、月、季安检部门会同机物、技术部门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等进行专业性检查,然后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予以停工。

五、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驾驶证及起重吊装特种作业证,参加吊装的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设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3、防物体落下伤人措施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一般情况吊装作业应避开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若特殊或紧急情况必须施做吊装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4、防止汽车起重机倾翻措施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5、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篇2:连续墙钢筋笼吊装管理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依据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为了保证本工程起重、吊装安全,施工作业时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管理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施工作业队班组长负责。

3、起重、吊装作业时,严格按照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制,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一环不漏,人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4、起重、吊装施工时,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由专职安全员对吊装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本工程施工现场总分包安全管理及教育要求

(1)根据****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安全教育、检查、交底、活动等四项制度,要求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检查,另行制定本工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以确保制度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2)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必须全力实行。

(3)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签署相关安全管理协议,确保施工安全。

(4)针对本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起重、吊装和施工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班组长、从事特殊作业的起重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教育。

(5)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二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篇3: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规范各级干部的管理行为和广大职工的作业行为,达到施工现场各项工作有序可控;消灭重大职工死亡、伤事故,使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本项目管段内两个隧道的安全施工,特制定此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不准上岗。

二、制度保证措施

①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经济承包中有安全生产指标。

②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作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的工序的安全教育。

③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爆破员、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③必须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查出的事故隐患

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如期按要求完成。

④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危险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按规定

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用具。

三、技术保证措施

①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搞好“三通一平”大型构件、材料堆放

合理有序,现场有醒目的标语,宣传栏、安全措施、安全标志。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

业工作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3、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

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易滑鞋。在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米以上处所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4、施工现场的坑、沟、洞、井等危险处应设防护,也间有红色警示灯。

5、脚手架的材质,立杆基础、杆柜、扫地杆、杆的连接、外侧防护、脚手

板铺设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拆除脚手架由上而下地逐步拆除,严禁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下的材料严禁投仍。

②工序施工安全措施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施工中应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5、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法

听从指挥。

6、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的洞门,不得开挖进洞。

7、隧道掌子面钻眼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2)台车和凿岩机进行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

(3)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4)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8、爆破作业

(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持证上岗,统一指挥。

(2)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警戒区外,并设置安全警戒,其安全警戒的距离应遵守有关规定。

a独头坑道内不小于100m;

b相邻的上下导坑不小于200m;

c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15min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d如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e严禁在炸药加工房以外地点进行炸药加工工作,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f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后到点炮时间不应过久。

9、支护

(1)隧道各部开挖后要立即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

(3)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宜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4)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5)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射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6)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7)喷砼及注浆作业,要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10、装碴与运输

(1)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2)我部拟用装载机装碴,施工过程中,机械回旋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防止与人挤碰。

11、二次衬砌

(1)衬砌工作台上应搭设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负荷,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3)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

(4)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5)在2m以上高处工作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应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7)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2、防尘

(1)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2)隧道施工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必须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a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b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13、供电与电气设备

(1)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2)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3)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a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c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d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

(4)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5)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6)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4、紧急预案

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突发事件,因此必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预案以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对每一种可能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现场负责人可越级上报,并立即临场指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篇4:公路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应做好全面安排,做好前期准备,正确选用施工方法,编制实施细则。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的施工方法时,严格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5).在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与公路的交叉口,应设立标志。

(6).所有道路的便桥,在桥头树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7).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8).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必须符合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9).路堑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将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10).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11).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12).路堑开挖放炮后,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应及时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13).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将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14).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开始弃土。

(15).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16).路堤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错开进行。砌筑边坡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17).机械填筑路堤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篇5:大修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以指挥长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生产,安全操作。

二、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以下十二项安全管理制度: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⑵安全生产教育制度;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⑹安全设计制度;⑺安全操作挂牌制度;⑻班前安全讲话制度;⑼临时设施验收制度;⑽交接班制度;⑾安全活动日制度;⑿安全生产奖惩制。

三、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⑴操作、驾驶人员,有操作合格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格执行班前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⑵明确规定指挥信号,坚决服从指挥。

⑶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查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四、交通安全措施

⑴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并制定安全处罚规则。

⑵施工车辆不带病从事施工运输作业。

⑶在施工道路上低速行驶。

⑷通过路口时,听从指挥。

⑸施工运输车辆安装倒车警报器。专人指挥倒车、卸料。

⑹运输车辆在指定地点停车,不在坡道上停车。若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

⑺自卸汽车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行车中升落车厢。

五、劳动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⑴制定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在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车辆运输运行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各种机械的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措施;各种安全标志的协调规则及维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制度;起重作业安全制度。

⑵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⑶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

六、夜间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护栏、警戒灯等标志。保证行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3.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4.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5.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6.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七、高温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特别是高空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2.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改善施工环境和条件,如搭设遮阴蓬等,温度上升到一定高度时应停止作业。

3.及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等,为施工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4.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熟悉和掌握对中暑病人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施救方法。

5.发现有人中暑,应立即将中暑者带离高温环境,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并用凉水浸湿的毛巾敷在头上,及时使用人丹、清凉油、十滴水等解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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