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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7

zz.乐意居认购书

编号:NO_____

出售方:中山市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认购方资料:

买受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或执照号码)地址

认购物业:

中山市东升镇高沙村zz路zz乐意居第期____幢/座____层号商品房/商铺/车位。该商品房/商铺/车位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摊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认购楼款:

人民币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折实价:人民币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须于签署本认购书之同时或之前付清;

首期楼款:人民币(含定金)须于年月日前付清;

楼款余额:人民币须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2)银行按揭:

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须于签署本认购书之同时或之前付清;

首期楼款:人民币(含定金)须于年月日前付清;

楼款余额:人民币由认购方申请银行按揭支付。申请按揭年限为年。

认购方须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借款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妥银行按揭手续。

(3)分期付款:

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须于签署本认购书之同时或之前付清;

首期楼款:人民币(含定金)须于年月日前付清;;

二期楼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日前支付;

三期楼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日前支付;

四期楼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日前付清。

认购条款:

1、认购方对所购之商品房/商铺/车位已作充分了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条款及补充协议无异议。并同意在本认购书签署后两天内,前往zz乐意居售楼部(预约电话:0760-2825333、2826293)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借款合同》、其他应签署之文件、提供所需个人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2、如认购方在上述限期内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借款合同》、提供所需个人资

料或未能依时缴付上述各期认购价款或违反本认购书之任何条款时,出售方除可将认购方所交之全部款项没收外,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商铺/车位另行出售而无须事先通知认购方,因转售而获得之利益全部归出售方所得。

3、有关购买该商品房/商铺/车位所需的办契证税费、登记费、测绘费及其它一切有关之费用(包括银行按揭律师费、贷款合同抵押登记费、保险费、工本费、公共设施费、物业维修资金等费用),由认购方承担。

4、认购方未缴清全部认购款及有关税费等费用的,出售方有权顺延交楼时间。

5、认购方如需办理更名(加名、减名、换名)手续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出售方同意。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发生上述情况时出售方收取2000元/宗手续费后给予办理;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出售方收取4000元/宗手续费后给予办理。同时,由于上述情况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用均由认购方承担。

6、认购方上述地址或电话如有更改,须以书面通知出售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认购方承担。

7、本认购书自双方签署盖章及审核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而在双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本认购书同时失效。

8、本认购书一式贰份,出售方、认购方各执一份。

出售方审核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认购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认购时间:年月日

篇2:X花园商品房认购书

**花园商品房认购书

发展商(甲方):(卖方)

地址:

代理商:深圳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中路**大酒店1**楼

认购方(乙方):(买方)*电话: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开发有商品住宅小区一处(地块编号:),预售许可证号为深罗房许字()号。定名为,现认购方自愿认购,双方协定共同遵守如下认购条款:

一、乙方认购楼宇为座落于深圳市区路花园东的1栋楼号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认购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港币)元,总价为人民币(港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即交付定金人民币(港币)贰万元给甲方。

二、交付定金后,乙方可选择如下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特惠九五折,即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付清全部房款(含定金);

2、七成十五年(或二十年)银行按揭九八折,即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付清总房款的30%(含定金),余款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3、分期付款:

A: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付总房款的40%(含定金);

B:二期于主体封顶时付总房款的40%;

C:三期于入伙前付清余款(总房款的20%)。

乙方选择上述第种付款方式,折后总价为人民币(港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在签订本认购书七天内,乙方到甲方处按以上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付款。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四、乙方所认购房产的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及政府最后核准之面积为准。

五、本认购书以甲方收到乙方交来定金时即生效(如乙方以支票方式定购,以乙方定金正式进入甲方指定的帐号日为协议生效日)。各方须严格遵守本认购书内各条款内容,不得违约。若乙方不按时付款或不按时来签订正式合同超过七天,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认购房产另行发售,乙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六、发展商须于1999年11月8日前将乙方订购之房产,按政府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交乙方使用。如无故延期,每延一日,发展商按乙方所付房款的银行存款利息赔偿乙方。但遇下列情况,乙方订购的房产可顺延交付:

1、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大技术难题必须停工处理;

3、其他非发展商所能控制的事件影响施工。

以上情况须以政府有关部门证明为准。

七、本认购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代理商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如有异议,提交深圳市仲栽委仲栽。

八、本认购书待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0**年月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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