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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寓内部认购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7

某国际公寓内部认购书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地址:**市朝阳区**楼**中心**室身份证件/营业执照邮编:100020通讯地址:电话:****邮编:传真:**

电话:物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路*号传真:销售热线:**(现场传真)

一、认购物业: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建设的**国际公寓号楼层户型;

二、乙方认购上述物业的单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

三、乙方交纳人民币叁仟元整(RMB3,000)为订金,甲方同意为乙方保留该物业直至次日即20**年月日下午5:00前;

四、乙方同意在签署《内部认购预订书》后,于第三条约定的时间前,到甲方销售现场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的定金(含乙方已支付的$3,000),并签署《**国际公寓认购书》;

五、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定金,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甲方将此房屋收回另行出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或代表:

篇2:国际公寓认购书

某国际公寓认购书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楼**中心**室邮编:100020电话:**传真:**销售热线:**8

乙方:中文姓名/名称:身份证件/营业执照: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

一、认购物业: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建设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号的**国际公寓号楼单元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价款:

乙方认购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元/建筑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RMB$)。

三、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第类(即)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购买该物业的全部房价款。(详见付款方式)

四、认购条件:

a)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之同时,就认购该物业一事向甲方交纳订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b)乙方须在签订本《认购书》之时起72小时内,携《认购书》正本及本人身份证件与甲方签署《**国际公寓外销预售合同》,并按照第三款的规定交付首期房款;

c)如乙方未在认购条件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就购买认购物业一事签订《**国际公寓外销预售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的履行,将该物业收回另售;

d)与物业买卖有关的印花税、契税、产权过户手续费等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各自交纳;

e)乙方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认购书时,代理人需出示委托书并携本人身份证明方可代办各种手续;

f)甲乙双方均应保证在本《认购书》中所留地址准确真实,任一方如因地址不准确而致延误的,应向对方承担延误责任;

五、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

乙方或代表:

签署日期:20**年月日

篇3:X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目录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3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3

***县财政局工作规则………………………………4

***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14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18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21

车辆管理制度……………………………………………………23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27

考勤制度…………………………………………………………29

文书工作制度……………………………………………………31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35

保密工作制度……………………………………………………36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38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39

计算机管理制度…………………………………………………41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45

会议管理制度……………………………………………………47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48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50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52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54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受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科学理财,开源节流;

胸怀全局,勤政为民;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参与非法*和接受*服务。

**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规则》、《**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股室、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领导职责

五、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工作。

六、县财政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党组成员组成。

七、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八、副局长、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十、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

十一、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工作。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并进行法律审查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涉及乡镇的,应事前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四、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依法行政要求

十五、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gg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办公室核稿后,方可报局领导审签。文件制发后由办文单位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八、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检查归口局财政监督股管理,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五章行政监督

二十、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告。

二十二、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县财政局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二十四、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和整改。建立重要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二十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会议制度

二十六、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十七、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研究落实措施;

(二)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

(二)讨论决定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财税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十九、局领导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全局日常工作。局领导碰头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某个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单位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三十一、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人教股负责。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商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十三、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模、会期。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网上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三十四、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如需邀请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县财政专业性会议须报经局长批准。

第七章公文审批

三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报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除上级有关领导批示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越级报送的公文。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批后,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阅签后,再送承办单位办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反馈意见。

三十六、制发公文应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必须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一般公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以县财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事关财政改革、重要财政政策或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文和局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公文,须报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审批。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该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三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局领导审签的公文或需裁决的事项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局领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裁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协调裁定。

第八章公务活动制度

三十八、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的会议、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除上级机关组织安排以外,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乡镇、县直单位举行的颁奖、剪彩、庆典等活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和举办其他重要活动,确需局领导参加,主办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长批准。

三十九、上级财政部门和兄弟县市财政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其他重要客人来*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股室、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九章作风纪律

四十、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

四十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本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

四十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十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送礼和宴请。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四十四、局领导、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迎送。

四十五、局领导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办公室通报其他局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其他人员因出差、休假,应事前报告

单位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外出2天以上的应报局长批准。

**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办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程序。

一、办理政府交办的以下行政事宜

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由预算股组织编制,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代县政府制定全县财税政策。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立项审批报告、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受县政府委托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各项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由机关业务股室(单位)牵头,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县政府出台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政策,征求我局意见,由法规股牵头,并组织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综合修改意见后将征求意见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签发;报县政府。

县直部门会签的各种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的,由相关股室(单位)和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不涉及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的,由相关股室(单位)把关,分管局长签发。

二、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行政事宜

以本局名义发文,除按照200*年*月下发的《**县财政局工作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局领导签发按以下规定办理:

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向市财政局打的争取资金的报告(请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组织部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

向县直各单位、部门发文,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向各乡镇财政所下发的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制定财税政策。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备案,财政政策的下发需在发文时向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仅限于财税政策中的规范性文件)、本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备案。

以本局名义进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一律按照*财监字[200*]*号《关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规定》和*财监字[20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分管局长签发。《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由税政法规股负责制发,由分管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起草,分别送财政监督股审理、税政法规股审签、办公室审查并统一编号,再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由局长签发,统一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行政合同的签订。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行政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三、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民事事宜

民事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实现会计透明核算,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局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以外的所有财务收支行为。

第三条**局、**局经费统一纳入局机关经费帐户管理,实行一个口子支出。

第四条局机关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着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管理安排。

第五条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支出发票。凡须报帐的发票均由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注明用途和签名,一律不准使用非正式发票和白纸发票。100元以内的一般性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100-200元的一般性支出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200元以上的一般性支出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第六条各股室(单位)一律凭办公室开具的接待开餐证明单负责接待,由分管局长审核。负责接待的股室、局必须在当天内办理接待手续,如遇节假休息日,需先向办公室进行通报,由办公室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再补办接待开餐证明单。没有开具接待开餐证明单和超过规定时间报帐的接待费用一律不能报销。接待费用(包括烟、酒费用)发生之日起10天内,经办人员凭接待开餐证明单与经办人员签字的正式发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乡镇财政所人员因公到局机关办事,由接待股室(单位)到局办公室领取开餐票,到指定地点开餐。局财会室对各股室(单位)的接待费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月进行汇总向局长、接待股室分管领导报送开支情况。

第七条加强机关票据管理。各单位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取票据,其收入由办公室统一记帐。

第八条各股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各种文件材料、表册须由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交付局文印室打印并造册登记。确须送印刷厂铅印的,由股室造具计划,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交付铅印。

第九条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填制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凭经批准后的申请单及原始单据由局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差旅费,报帐原则上在出差返回后的7天内完成。司机凭出车单经办公室登记核对后,报局长审批。凡乘坐单位车辆到**市区出差的,不予报销途中补贴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各单位电话费实行年度指标分机包干,超支自付,确因公需要的长途电话一律到办公室拨打。局领导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离(退)岗人员住宅电话、手机费用报销,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局办公室借支的,200元以下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2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第十二条局机关车辆按出差里程领用油票,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按往返里程0.4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十三条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买,建立领发登记制度(钢笔、计算器不属于日常办公用品,不予配发)。自行到商店购买或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凡需购置公用物品,由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其中大宗物件须分别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凡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健全验收制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报办公室建立实物帐,实行领发签字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局财务室对实行指标控制的支出项目,

篇4: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

管城大队内部办公室管理制度

(管城2005年5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大队内部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大队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文件审批制度

大队收、发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1、凡上级来件、下级请示报告件、同级呈送件等材料都要逐件登记。

2、原则上对紧急、重大或难处理的公文,直接送大队长批阅。

3、对属于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直接批阅。

4、对需传阅、学习的文件,须按大队长、书记、副大队长、中队长、队员的顺序,逐级传阅、学习,并实行登记阅览制。

5、对上述一切批阅方式,文件最后都要移交档案管理员。

6、谁遗失、丢失、损坏文件,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二、印章管理制度

对印章管理按照“郑环监[2004]41号文件关于使用新印章及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主任严格管理。

1、印章使用登记制度。除领导签发公文外,使用印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一律填写管城大队用印登记表。

2、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符合用印手续,方可登记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

3、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4、已废止的章,应立即上交支队办公室。

5、印章管理员违反上述规定用印的,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室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郑环保[1997]77号文件“郑州环保局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大队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经费。

1、对办公经费的支出,原则上按本年度财务计划执行,如有变动或遇新增加的重要项目,需立即报请支队办公室等待批示。

2、办理各项经费支出前,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报请大队长批示并填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办理。

3、凡购置小额办公用品,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共同签字,经大队长审核、签字后,内部方可给予报销。

四、劳动纪律制度

严格按照郑环保[1995]第41号文件〈关于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的补充规定〉,规范管理。

1、按时到岗和休息。上班前要提前到达打扫所属责任区卫生,到下班时间方可离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须向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

2、上班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个人不准打游戏、看碟片、收听广播,不准办私事、干私活。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间不准中途无故退场、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材料。

4、自觉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或吵嘴斗架,对严重违犯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填写请假条,报请大队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返回日期报办公室。返回后及时填写销假条,报于大队长。

五、文印管理制度

办公室对文印管理工作应本着“勤俭节约、禁止浪费”的原则,按支队下发的[2005]0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印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要求,规范管理。

大队复印、打印业务,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实行复印登记、*、签名制。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大队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后果自负。

篇5: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办公室内部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工作和党建工作。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共青团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5、负责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三)、人事干事职责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发放、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劳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2、抓好全行技术干部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两证”年检和机构管理工作。

4、抓好全行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行有关科室规定的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四)、文书岗位职责

1、做好全行文件的收发文登记、传阅和分发工作。

2、管理全行公文传输工作。

3、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做好全行报刊的分发工作。

(五)、后勤管理员岗位职责

1、搞好车辆安排、管理、维修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2、做好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行的物业管理。

4、具体负责全行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与发放。

5、做好来人接待工作。

6、做好各种会议的后勤工作。

7、负责机关的卫生管理。

(六)、押运(守库)人员岗位职责

1、守押人员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

2、守押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不得违反押运、守库规定和操作规程。

(七)、运钞驾驶员岗位职责

1、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不得违反对运钞车使用的各项规定。

4、熟悉押运期间防暴力侵害预案,明确押运防暴力侵害预案的职责分工。

二、考核办法

(一)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1、协调办公室各岗位与区行各部室及各基层办事处工作。(10分)

如属于本部门岗位之间与其他部室、办事处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而导致延误工作,根据问题性质扣3-5分。

2、督促抓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3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5-10分。

3、负责开展全行性的思想*工作和党建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4、督促“争先创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10分)

如在上述活动中达不到上级行的要求,在上级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全行性重要会议的组织。(10分)

如会议组织不好而造成工作影响的,扣3-5分。

6、抓好增收节支和后勤服务。(10分)

如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误、漏洞,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

7、组织协调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10分)

如本部门各岗位之间因协调不好出现工作失误,根据情况扣3-5分。

8、及时贯彻落实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10分)

如出现延误工作现象扣3-5分。

(二)副主任岗位考核办法

分管安全保卫、党建、工会、纪检监察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党建(含共青团)、工会、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50分)

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面达到100%)少检查一次扣10分;安全检查不认真、不细致、不严肃、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处理不果断,对该罚的不罚,该处分的不能提出处分建议,对检查时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没发现一次扣10分;对各种自卫器械、报警设备、消防器材、运钞车等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达标或失修,存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不督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扣10分;未对持管枪人员进行审查考核或用人失查发现员工有问题没有采取测试扣10分;未经上级行批准,擅自使用临时工守库、持枪、押运扣10分;对上级行下发有关制度、规定没有及时落实,导致违规现象发生一次扣10分;在上级行组织的各种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隐患和漏洞并进行通报者一次扣10分;被上级行表彰一次奖10分。

2、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建、工会的统计报表、材料上报等工作。(10分)

各种报表、材料漏报、迟报或报错,每次扣3-5分。

3、负责案件查防、党风廉政建设、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和执法监察工作。(10分)

各种责任书的签订要及时到位,各种检查按规定进行,不及时签订各种责任书、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扣3-5分。

4、认真组织党建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筹备职代会和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10分)

如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出现问题扣3-5分。

5、负责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员工教育进行组织指导,对全行优质文明服务进行明查暗访。(10分)

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瞒报、不及时处理的,扣3-5分。

6、负责党员党费、团费、员工会员会费的收缴、上划工作,并负责党务、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10分)

分管人事、文秘工作副主任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人事计划管理和人事政策的落实兑现。(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2、认真搞好基层班子、干部队伍的考察任免及调配上报工作。(10分)

如考察不实造成影响的扣3-5分。

3、全行性的文件起草、来文的处理各部室发文及信息上报的把关,全行性材料的撰写。(40分)

如把关不严出现问题扣5-10分。

4、抓好全行的档案管理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5、及时上报信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三)、人事干事考核办法

1、负责全行劳动工资及劳动保险的发放、收缴工作。(4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3-5分。

2、抓好全行技术干部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3、负责“两证”年检和机构管理工作。(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4、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行有关科室规定的各种材料上报工作。(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5、抓好全行计划生育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四)、文书岗位考核办法

1、做好全行文件的收发文登记、传阅和分发工作。(3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2、管理全行公文传输工作。3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3、做好档案管理工作。(3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4、做好全行报刊的分发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五)后勤管理员岗位考核办法

1、搞好车辆安排、管理、维修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2、做好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3、负责全行的物业管理。(2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4、具体负责全行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与发放。(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5、做好来人接待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6、做好各种会议的后勤工作。(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7、负责机关的卫生管理。(10分)

如出现工作失误,扣3-5分。

(六)、押运(守库)人员考核办法

1、守押人员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10分)

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扣5分,学习后,对学习记录内容不记录、不掌握的扣2分。

1、守押人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10分)

不经请假无故旷工的一次扣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2、不得违反押运、守库规定和操作规程。(80分)

守库人员未经领导批准让他人替班,允许非值班人员进入守库室,发现一次扣5分;上岗后,门窗不加锁,报警通讯不开通,不利用,遇有突发事件未按规定预案有效处置一次扣10分;未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形成一人守库,一次扣10分;在守库室饮酒,会客、玩牌、留宿他人或搞其他娱乐活动一次扣10分;押运人员执行任务时,不携带武器,不穿防弹衣、不戴钢盔,发现一次扣10分;押运人员运钞任务完成后,不及时返回单位,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和违反押运途中枪不离手规定的一次扣10分;不按规定运钞,取、送款不到位,一次扣5分;押运途中擅离职守,形成一人押运或无人押运,让无关人员搭乘运钞车发现一次扣10分;酒后执行押运任务或在押运途中饮酒发现一次扣10分。

(七)、运钞驾驶员考核办法

1、要积极参加区行及本部组织的制度、规定、教育学习。(10分)

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扣5分,学习后,对学习记录内容不记录、不掌握的扣2分。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10分)

无故旷工的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3、不得违反对运钞车使用的各项规定。(60分)

不遵守交通规则,人为造成交通事故、车辆事故一次扣15分;

车辆保养不好,让车辆带病出车,在执行运钞任务时出现故障,影响运钞进行的一次扣10分;运钞期间不按规定要求穿防弹衣,带钢盔,发现一次扣10分;擅自让非专职运钞司机驾驶运钞车,运钞车内携带易燃易爆品或让无关人员搭乘发现一次扣10分;运钞车司机酒后或到达某一送款点,司机下车让车辆熄火等款的发现一次扣10分;未经批准将运钞车挪作他用,造成票币运送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0分;不按规定程序运钞取送款时,车辆停靠不到位发现一次扣5分。

4、熟悉押运期间防暴力侵害预案,明确押运防暴力侵害预案的职责分工。(20分)

不熟悉处置侵害预案原则的扣10分;不明确押运期间,防暴力侵害预案中各自职责分工的扣5分。

本考核办法自二OO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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