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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1.驳船与码头之间,驳船与大船之间,同时作业的驳船与驳船之间开工前视货种应张挂好安全网。

2.上、下驳船的扶梯必须放在与关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固定生根。

3.驳船作业要明确有专人指挥,负责安全。

4.在驳船上操作的工人,不准在关下或关路上停留。

5.抓斗作业或使用自动出钩必须有一名工人负责驳船安全,不准指挥船民代替工作。

6.除散装以外,不准倒关,严禁将未倒干净的货物夹在网络内带上大船或码头,做关应明确货物的重量、定量、定型、不超负荷。

7.上船后首先检查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否则拒绝作业。

8.空网络起升,要防止手脚被兜住,钩头起升,要超过一人一手高度方可松手。

9.驳船与驳船之间不准坐人。

10.外档船舶操作工人必须穿好救生衣。

11.两台机装卸一条驳船,两条线的指挥手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以免作业紊乱。

篇2: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工前应张挂好安全网,并随潮水涨落及时调整。

2.要与司机、指挥手密切联系,不准在关下或关路站立和作业。使用工索具应符合标准。

3.稳关要等货物降到胸部以下方可上前,应站在安全位置。摘钩要等货物完全松妥,空钩起升要超过一人一手高度方可松手,不准将空钩随手乱抛,挂钩挂好后,手不准捏在钩头上,防止钩头扎手。

4.码头堆货应距码头边60公分以上,且应稳定锲牢。货物上栈时应与码头设施和设备避免碰撞。

5.关必须在平车上放稳,钢丝绳、络绳和网络的绳索头必须在平车上放好、塞牢,不准在地面上拖行。

篇3:甲板指挥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指挥手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操作证,使用统一《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并带好指挥工具,指挥信号准确到位。

2.工前应认真检查起货设备及吊货索具,卸下的大梁和舱盖板必须堆放整齐,加固扎牢舱盖,堆放甲板的高度必须低于舱弦和船舷,并应留出走道。未开的要扎紧钳牢,堆放二、三层柜的必须离舱口边沿一米以上。

3.指挥站位要安全易见,不准坐在船舷或舱口边上指挥。

4.集中注意力,不与人闲聊,喊钩先喊人,做到手势清楚,声音响亮,人随关行,船方起松吊杆时,要招呼甲板、舱内、码头和驳船上作业人员让开,防止吊杆坠落伤人。关手或司机虽能看到舱内情况,仍应坚守岗位进行指挥。

5.做到“五了解”,即了解机械的性能;了解货物的重量和货种特点;了解作业环境及作业人员和甲板周围人员的动向;了解关手或司机的情绪和配合情况;了解吊货工索具是否适当,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6.严格执行“五不吊”,即超负荷不吊;关下及关路有人不吊;关不正不吊;安全网未扣不吊;灯光不明、视线不清不吊。

7.驳船电线和上、下船舶的绳梯应与关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查安全网,随着潮水的涨落和关路的变化,要随时与码头或驳船人员一起调整安全网。

9.不准开自动舱盖,半自动舱盖和小油舱盖。开舱吊梁必须使用船方的专用工具,舱底有人不准开关大梁和舱盖。

10.长型货物摆头时,不得过高,以防激荡、滑脱。在重关起升或一头提高后,严防有人站入栏下或用手、脚伸入关下,掏拉索具。

10.1.舱内做关(包括机械下舱作业)应选择在适当的位置,不准在关下、关路、死角或危险的山头下做关,随时注意关的动向、主动让关。

10.2.分层分票装卸货物,不准挖井留山,不准只做一边货物,造成船舶倾斜。

10.3.摘挂钩时,人不准站在关路方向,相互之间与指挥手之间均应加强联系,空钩头不准随手乱扔。

10.4.舱内稳关要等货物降到人的胸部以下,方可上前稳关,并应站在关路的两侧。

10.5.做关应问明货物的重量、定量、定型、不超负荷。

10.6.上、下船舱扶梯时,应手抓牢脚踏实、按档上下、不准披衣带物、不准与他人谈话且需有专人监控。

10.7.舱内灯光不明,视线不清时,不准上下或在货物上行走。

10.8.吊关在舱口起落时,不准在舱口的明扶梯上下。

篇4:港口库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在桩头作业应选择好站立位置,防止踏空,不准站在关路,死角和桩头边缘上操作。

2.堆桩标准化,应做底大顶小,不得“盖帽”,桩脚收顶时,应留有站脚和操作的足够余地。

3.拆桩时应先检查桩头有无倾斜危险,应从上到下依次按层起桩,不准拆反桩。

4.桩脚上和桩脚边不准躺卧休息。

5.上、下高桩时,应使用根部包扎橡皮的扶梯,不准抓绳子和网络。

6.桩头上有两人以上同时操作时,必须明确其中一名与司机联系。

7.在仓库内使用铲车配合操作时,应防止行车伤人和废气中毒。

篇5:舱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关(包括机械下舱作业)应选择在适当的位置,不准在关下、关路、死角或危险的山头下做关,随时注意关的动向、主动让关。

2.票装卸货物,不准挖井留山,不准只做一边货物,造成船舶倾斜。

3.时,人不准站在关路方向,相互之间与指挥手之间均应加强联系,空钩头不准随手乱扔。

4.关要等货物降到人的胸部以下,方可上前稳关,并应站在关路的两侧。

5.应问明货物的重量、定量、定型、不超负荷。

6.船舱扶梯时,应手抓牢脚踏实、按档上下、不准披衣带物、不准与他人谈话。且需有专人监控。

7.光线不明,视线不清时,不准上下或在货物上行走。

8.舱口起落时,不准在舱口的明扶梯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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