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工作查对交接班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检验科工作查对交接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7

本制度对科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查对和交接班等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证实验室安全及医疗安全,避免差错及纠纷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各项查对和交接班的管理。

3.职责:

科主任负责对检验科的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分管科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4.要求:

(1)采集者在门诊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发票和条码标签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检验项目、标本容器等,并与患者本人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无误后将标签一联贴于真空管或标本盒上,并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2)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条形码上标本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参照各实验室样本接收、拒收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

(3)报告单审核时,认真查对检验报告内容,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打印清晰、严禁涂改报告。

(4)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标本漏测、报告单漏发。门诊报告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病区报告单打印后,检查核对有无漏打,无误后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避免丢失、遗落,由病房护士核实接收。报告单如有丢失,各实验室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

(5)标本完成检测后,将已检验的标本按序存放在冰箱内,记录贮存的标本数并签字,以备查询和复查。

(6)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双方面对面交班,并在交接班本上记录和签名)及部分标本的转送工作(酒精浓度测试、细菌培养标本、环孢霉素浓度检测标本等),重要的交班内容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

(7)值班人员必须准时接班,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等待接班人员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以保证交接班不脱节。如接班者未到而离岗者,依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工作期间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包括急诊标本的接收和报告记录、标本清退记录、危急值报告记录等。

(9)下班前,由值日人员检查水、电、门窗、仪器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篇2:检验科预防控制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旨在维护检验科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肝炎病毒等病原微生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工作人员(检验人员、实习生、进修生、工友)在工作期间从事各项操作时职业暴露的预防和暴露后的处理。

3.职责:

(1)由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包括对职工、工友、实习生的宣传、指导,急救药箱的准备等,科主任负责督查。

(2)全科人员必须按本制度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

(1)防止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①工作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一切操作均应参照《检验科生物防护制度》执行。

②工友在处理污染标本时,要防止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身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围裙。

③工作人员如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④工作人员在进行采血、离心、洗涤等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试管、玻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⑤使用后的注射器针头放人锐器消毒盒消毒,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具体可参照《丽水市中心医院医院关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的暂行规定》。

(2)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①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②发生针刺伤后,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伤口冲洗后再用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③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主任,并到防保科填写《丽水市中心医院医疗锐器伤登记表》,防保科接到报告后,协同科主任进行职业暴露情况评估并指导处理。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暴露者的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取患者及职业暴露者的血液进行检查。

④根据暴露情况,防保科按照相关传染病预防要求提出处理建议。如暴露源病毒为艾滋病病毒,应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小时。具体预防用药方案按暴露级别而定。

⑤如暴露源病毒为乙肝病毒,应进行预防接种,在24小时内先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间隔半月以上再接种乙肝疫苗三针。如暴露者乙肝表面抗体阳性,只需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即可。

⑥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治疗费用统一由院部承担。

附件1医护人员预防经血传播性疾病的防护流程(详见医院感染管理篇的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附件2血液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详见医院感染管理篇的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工作制度)

篇3:卫生院传染性定点收治医院检验科室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检验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篇4:医院查对制度

各级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应落实病人参与的“双向”查对制度(即宣传教育病人参与查对并监督查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即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即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及用法)。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查对后方可执行,医嘱不明时要问清后方可执行。电脑打印的治疗单据必须与电子医嘱进行核对。

(2)电子医嘱每班必须进行查对,每周大查对。

(3)原则上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过程中执行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提醒医生及时补录医嘱。使用急救药品及毒麻药品须经二人核对。

2.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1)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发现安瓿有裂缝或瓶口松动,不得使用。

(2)护理操作前应清楚呼叫病人姓名,并核对病人其他信息(如: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等);对于意识不清、病情危重的病人,使用腕带识别方式,准确核对病人身份。

(3)给药前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4)无菌技术操作时,须查对无菌物品的有效期及质量,并做好开包记录。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二人核对病人血型、原始报告单与住院号、血标签、献血员姓名、血型、交叉配血结果。

(2)输血三查:检查血制品的有效期,血制品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核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和剂量。

(3)输血结束后,血袋应低温保存24小时后方可处理。

4.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人要查对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术前用药、配血报告等,并与手腕带上的病人信息进行核对。

(2)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切开皮肤前及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签字。

(3)于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后及手术结束缝合后,由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共同清点核对术中敷料、器械等用物,确认无误后告知手术医生并记录签字。术中添加的用物应及时记录。

(4)手术应用的一切无菌物品须对灭菌日期及灭菌效果指示带进行查对,证明已达到无菌效果方可使用。

(5)手术切除的组织标本,应由手术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按标本管理办法执行,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管理。

5.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物品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收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清洁处理情况。

(3)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灭菌指示带及灭菌日期,切忌发出湿包。

(4)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效果指示带及有无湿包情况,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存放间。

篇5: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级护理人员,各个班次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在交接清楚后方可接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3.新病人、危重病人、手术/产后病人及特殊病例必须进行口头、书面及床旁交、接班。

4.交班者应完成本班职责,并给下一班做好准备。如抢救用物、呼吸机、吸引器等器械、氧气等。

5.交班的内容及要求:

(1)交清住院患者的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手术、生产、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分娩、抢救、特殊检查等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要点及护理记录、留送各种标本完成情况等。

(2)床头交接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患者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专科护理执行情况及病人的心理状态等。

(3)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等情况。

(4)接班者应清点毒麻药、急救药品、物品和其他医疗器械,若数量不符应及时与交班者核对。

6.手术及转科病人,双方护士应认真交接患者病情、皮肤、管道、重要财物、药品及病历资料等,并在手术/转科病人交接单上签字。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