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本文转自制度职责大全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方便申请人办理和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公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依法受理食品经营者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并按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必要时,审核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许可机关在受理注销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严格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切实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
(六)申请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后,向有登记注册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对未取得相关许可的,登记注册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或者对其经营范围不予核定食品生产经营项目。
(七)新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相关许可之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并以核准的名称申请许可。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申请人不得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名称。
(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变更登记注册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注册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未经变更登记注册,不得擅自改变登记注册事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注销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机构应当依法审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注册。
(九)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工商消字[2007]74号)的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机构受理登记注册申请时,要按照“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软件中按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分类,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类统计。
三、严格食品流通许可与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促进食品经营者健康发展
(十)许可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申请变更许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处理。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层层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流通环节未到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特别是要把许可证的日常监管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市场巡查,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对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依法查处。
(十一)登记注册机构按照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管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管理。
(十二)登记注册机构依法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年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并依法严格把关。对年检、验照结果,应当依托工商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与食品流通许可机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切实加强许可和登记注册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十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及吊销情况数据库。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十四)许可机构与登记注册机构应当整合食品流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建立食品流通许可和登记注册管理情况内部通报制度,相互沟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
(十五)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流通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将记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切实加强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工作。
篇2:主体工程技术安全措施
万顺新村住宅小区18#楼工程,位于汇民路南路。建筑面积7611平米。主体五层,局部一层,主体一层为框架结构,二~五层为砖混结构。建筑物女儿墙高度17.3米,室内外高差0.3米。
为保证施工期间正常安全施工,场内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三宝利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带,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从二层开始在建筑物周围挂安全网(经过荷载试验)以防坠落。
2.按规定做好“临边防护”、“四口防护”,楼梯口、通道孔等口道必须设防护栏,主要出入口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
3.施工用马道、上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人斜道钉防滑条。
4.施工场所保持道路畅通,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5.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严禁检修。
6.非机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电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否则不得使用。
7.夜间施工,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必须有虽够的照明设备,现场电缆电线必须按规定架空或暗埋,不能乱拉乱搭。
8.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9.施工现场院内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拆除和维修,必须由持证专职保全电工负责,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
10.电器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
11.施工用电全部采用TN-S供电系统,设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采用定型铁制开关箱,首级和末级安装漏电保护器,全部机械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一闸多机和一闸多用。
1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识机械性能,并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
13.对钢筋加工机械,设专人负责,需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准违章作业。
14.电器设备应严加管理,定期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15.电缆必须有完整的绝缘,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缆禁止使用。
16.对电锯等电器用具应设专人使用,匣、箱齐全,上门上锁。锯片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裂纹,否则不准使用。电锯上按有关规定设置保护设施。
17.木工作业区内不准吸烟,以防火灾。
18.模板拆除后,要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起钉子,防止施工人员扎脚。
19.施工前、雨后、风后,对脚手架、上料平台、塔吊基础、马道等认真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0.对砼外加剂等到化学用品妥善保管,防止中毒。
21.震捣器的电源线应经常规检查不得有破皮,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浇筑砼时必须遵守有关浇筑砼的安全操作规程。
22.砼浇筑完清管时,管端应设置挡板或安全罩。并严禁管端站人,以防喷射伤人。
23.砼浇水养护时,应注意楼板上的障碍和洞口,拉移胶皮管时,不得倒退行走。
24.绑扎柱子钢筋时,应站在高凳或架子上操作,不准站在箍筋上作业。
25.不要在模板或脚手架上集中堆放钢筋或重物。
26.不要在架子上随便放工具和短钢筋,以免掉下伤人。
27.5级风以上要停止吊装及高空作业。
28.焊工须持证上岗,施焊场所不能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搭设,现场高空气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焊工操作要配戴防护用品,手套及绝缘鞋要保持干燥。
29.电焊机必须接地良好,不准在露天雨水的环境下工作。
30.用于电渣作业的工作台,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安全适用。
31.按施工操作规程要求搭设运输马道,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2.雷雨天停止作业,雨后应先清理好现场再开始工作。
33.采用外侧密目网封闭式施工。
34.施工时注意力集中,不伤害自已和他人,禁穿易滑鞋、拖鞋和高跟鞋,禁止喝酒,打闹。
35.防火准备足够的消防工具,用火办用火证,保持好防火通道。
36.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24小时跟班作业实行监控。
37.工地设保健医药箱,并有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设专兼职经培训的卫生员,并开展防病宣传教育。
38.按规定采购和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密目网、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禁止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和保护用品。
39.工地设吸烟室,不准随处吸烟。
40.各类机械设备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才可安装,并经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使用。各类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灵敏,使用过程中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41.脚手架搭设应按设计,搭设完毕后,经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2.工地要挂安全标语,开会组织学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精神,发现问世题及时解决。
43.坚持对新工人进行入厂教育,坚持周一班组安全活动并有针对性反复向施工人员交待。
44.各工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否则后果自负。
万顺新村住宅小区18#楼项目部
二ОО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篇3:商综楼主体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混凝土输送的安全要求
1.用汽车泵及拖泵输送混凝土。
2.禁止手推车推到挑檐、阳台上直接卸料。
3.禁止在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在其上面行走、推车(此时也不宜铺设桥道行走),以防震动影响混凝土质量。当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才允许上料具等。料具要分散放置,不得过于集中。
(二)混凝土浇筑与振捣的安全要求
1.浇筑基础混凝土前和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基坑边坡土质有无崩裂倾塌的危险。如发现危险现象,应及时排除。同时,工具、材料不应堆置在基坑边沿。
2.浇筑房屋边沿的梁、柱混凝土时,外部应有脚手架并挂设安全网。脚手架作业层处必须封闭严密,将空隙部位牢固遮盖。
3.浇筑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4.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使用振捣器时,应按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安全要求执行。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漏电。开关箱内应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三)混凝土养护的安全要求
1.已浇完的混凝土,应加以覆盖和浇水,使混凝土在规定的养护期内,始终能保持足够的湿润状态。
2.覆盖养护混凝土时,楼板如有孔洞,应钉板封盖或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3.拉移胶水管浇水养护混凝土时,不得倒退走路,注意梯口、洞口和建筑物的边沿处,以防无踏失足坠落。
篇4:商综楼主体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钢筋运输与堆放安全要求
1.人工搬运钢筋时,步伐要一致。当上下坡或转弯时,要前后呼应,步伐稳慢。注意钢筋头尾摆动,防止碰撞物体或打击人身,特别防止碰挂周围和上下的电线。上肩或卸料时要互相打招呼,注意安全。
2.人工垂直传递钢筋时,送料人应站立在牢固平整的地面或临时构筑物上,接料人应有护身栏杆或防止前倾的牢固物体,必要时挂好安全带。
3.机械垂直吊运钢筋时,应捆扎牢固,吊点应设在钢筋束的两端。有困难时,才在该束钢筋的重心处设吊点,钢筋要平稳上升,不得超重起吊。
4.起吊钢筋或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骨架降落至离楼地面或安装标高1m以内人员方准靠近操作,待就位放稳或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5.临时堆放钢筋,不得过分集中,应考虑模板或运输通道的承载能力。在新浇筑楼板混凝土凝固尚未达到1.2MPa强度前,严禁堆放钢筋。
6.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7.注意钢筋切勿碰触电源,严禁钢筋靠近高压线路,钢筋与电源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的要求。
(二)钢筋制作安全要求
1.钢筋除锈时,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睛、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将袖口扎紧。
2.使用电动除锈时,应先检查钢丝刷固定有无松动、检查封闭式防护罩装置、吸尘设备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及接地是否良好等情况,防止发生机械和触电事故。
3.送料时,操作人员要侧身操作严禁在除锈机的正前方站人;长料除锈要两人操作,互相呼应,紧密配合。
4.展开盘圆钢筋时,要两端卡牢,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防止回弹伤人。
5.人工调直钢筋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工作台要牢固,铁要平稳,铁锤的木柄要坚实牢固,铁锤不许有破头、缺口,因打击而起花的锤头要及时换掉。
6.拉直钢筋,卡头要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杆,并要步调一致,稳步进行,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以免回弹伤人。
7.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
8.切短于40cm的钢筋,应用钳子夹牢,铁钳手柄不得短于50cm,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9.弯曲钢筋时,要紧握扳手,要站稳脚步,身体保持平衡,防止钢筋折断或松脱。
10.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平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三)钢筋的安装安全要求
1.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2.绑扎柱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3.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注意不要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特别是悬臂构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4.应尽量避免在高处修整、扳弯粗钢筋,在必须操作时,要配挂好安全带,选好位置,人要站稳。
5.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操作平台应配挂好安全带。
6.绑扎边柱的钢筋,应搭设外脚手架并挂设安全网,挡临边超过2m且无可靠防护绑扎时要配挂好安全带。
7.安装绑扎钢筋时,钢筋不得碰撞电线,在深基础或夜间施工需设置照明灯具时,照明灯具应符合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篇5:主体模扳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模板选择及支撑系统的确定
本工程板、楼梯、地上混凝土墙体采用木胶合板模板,加固支撑采用φ48×3.5mm钢管脚手架、厚木方及对拉螺栓(外套PVC)。对于模数不符部分则采用少量木模作为辅助模板;支撑系统采用钢管支撑体系,并配有木方做龙骨。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支模前应熟悉图纸,核对尺寸,标高及建筑、结构图是否吻合,并根据图纸及规范对除了构造要求外的部分进行模板体系的计算。支模前设计模板拼装方案,画出拼装图。使支模更加科学、规范化。这样即可保证质量,不因支撑体系的不牢造成跑模,不因支撑应力不足造成构件变形,同时通过计算使材料用量更加量化,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支模前准备:
首先测放出建筑的柱、梁轴线,根据施工图用墨线弹出模板的内边线和中心线,柱模板要弹出模板的边线和外控制线。
找平:模板承垫底部应预先找平,以保证模板位置正确,防止模板底部漏浆。沿模板边线用1∶3水泥砂浆抹找平层。
材料准备:按施工需用的模板及配件对其规格,数量逐项清点检查。模板应涂刷脱模剂,做好施工辅助材料的准备工作。
(3)模板支设安装一般遵循下列要求:
1)按配板设计循序拼装,以保证模板系统的整体稳定和经济合理。
2)配件必须穿插牢固,立柱和斜撑下的支承面应平整,立柱垫木要有足够的受压面积,支撑件应着力于外钢楞。
3)柱模板的底面应找平,下端应与事先做好的定位标准靠紧垫平,在柱子上继续安装模板时,模板应有可靠的支撑点,其平直度应进行较正。
2、支模方法:
(1)梁模板
梁模板面板采用木胶合板,采用对拉螺栓拉结,加固支撑采用钢管脚手架。
1)在柱子混凝土上弹出梁的轴线及水平线,并复核;
2)安装梁模支架时,梁的支架立杆采用双排;支柱上纵肋采用Φ48×3.5mm钢管,横肋采用Φ48×3.5mm钢管,支柱中间加横杆连接成整体;
3)在支柱上调整预留梁底模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拉线安装梁底模模板并找直;梁模安装时采用侧模压底模、板模压侧模的方式,侧模、底模接口缝必须留在梁中间部分,不能在梁端补缝。
4)在底板上绑扎钢筋,经检验合格后,清除杂物,安装梁侧模板。胶合板背面用50×50mm方木纵向加固,间距≤250mm。构件内部对拉螺栓穿PVC套管,以便模板拆除后,将对拉螺栓抽出重复使用。
5)模板接缝处均加粘2mm厚海绵胶带压浆,接缝位置应在同一断面上,在主次梁交接处,应在主梁侧板上留缺口,并钉上衬口档,次梁的侧板和底板钉在衬口档上。
6)模板铺设完毕后,用靠尺、塞尺和水平仪检查平整度与楼板底标高,同时进行校正。
(2)、板模板
1)板模板采用木胶合板,支撑采用满堂红支架。立杆采用Φ48×3.5mm钢管,间距见模板专项方案计算。为保证支撑架体的稳定性,每隔4排脚手架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2)满堂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对顶面支撑的水平架管用水准仪测量,调整标高,确保标高一致,然后铺设钢管,钢管间距≤350mm,钢管应铺平放稳,然后拉通线找平并加固牢固。
3)板模板要从一个方向铺设,尽量用大块模板以减少拼缝,不足处用小块补齐。
4)补齐的位置应设在楼层中间,不能留在板边或梁边,拼缝要严密。
5)楼面模板铺完后,应认真检查支架是否牢固,模板梁面、板面应清扫干净。
6)板模板:防止板中部下桡,板底混凝土面不平的现象。
7)预防措施:
a.楼板模板厚度要一致,次龙骨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要平整。
b.支顶要符合规定的保证项目要求。
c.板模按规定起拱。
(3)墙模板
1)首先放出墙的边线及模板控制线,并搭设墙的支撑构架,按照水平、纵向方向1500mm间距布设砂浆垫块,将砂浆垫块与钢筋固定,保证剪力墙的钢筋保护层尺寸。
2)清扫墙内杂物,先安一侧模板,采用散装拼接法。从基点开始拼接第一层,拼接过程就是用U型卡正反交替连接水平接头和竖向接头,U型卡连接的间距不得大于300,同时注意要使穿孔的模板对称布置,以使穿墙螺栓与墙模保持垂直,待拼装一部分使用临时支撑撑住然后继续拼接,待拼接完成后即可开始安装各种连接件、支撑件。
3)绑扎钢筋,验收合格后在安另一侧模板。
4)采对拉螺杆为M14,长度为墙厚+500mm,两边伸出墙面250mm,并设置PVC套管,长度为墙厚+200mm,两边伸出墙面100mm。对拉螺杆间距500mm,螺杆布置方法详见模板方案。
此为基本要求,支模时所要求各项部件间距不能大于上述各要求数值。采用四道斜撑与墙体竖钢楞连接,斜撑角度适当。
5)预防措施:
a.墙身放线应准确,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模板就位调整应认真,穿墙螺栓要全部穿齐、拧紧。
b.支模时上口卡具按设计要求尺寸卡紧。
c.模板清理干净,隔离剂涂刷均匀,拆模不能过早。
d.模板拼装时容易造成缝隙过大,连接固定措施不牢固,应加强检查,及时处理。
e.洞口模板的组装及固定牢固,必须认真进行洞口模板设计,能够保证尺寸,便于装拆。
(4)楼梯间支模
支楼梯模板较复杂,其施工顺序为先支休息平台模板及平台板模板,再安装楼梯模板斜楞,然后铺设楼梯底模,安装外帮侧模和踏步模板,其支撑杆件的连接要求同梁、板的支撑要求。在这其中特别要注意斜向支撑的固定。
模板支架
1.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JGJ130-20**中有关立杆的要求。
2.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
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3.满堂模板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4.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到顶连续设置。
5.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排立杆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6.剪刀撑的构造要求应符合JGJ130-20**中有关剪刀撑的要求。
(二)模板的拆除:
1.制定拆模顺序。为防止混凝土楼板裂缝的发生,模板拆除的顺序应按照配板设计的规定进行,遵循先支后拆,拆模时杜绝大锤和撬棍硬撬。
2.满足强度要求,工人拆模时应经工长批准,工长必须根据天气混凝土测温记录等情况并依据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的强度决定折模时间,梁、板拆除模板时混凝土所必须达到的强度如下。
结构名称板梁悬壁构件
结构跨度(m)≤2>2,≤8≤8>8
达到混凝土标准强度的百分比(%)
3.梁底模立柱拆除应由跨中向两端拆除,并注意梁的挠度或裂纹。墙、柱模板拆除,除了侧模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时,方可拆除外,拆模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拆模时在拆模区域设置警戒线,设专人警戒。直到模板拆除完毕,并将模板、配件、支架运走,经检查无安全隐患时方可撤警。
5.拆模时一次性拆除干净,禁止一时难拆模板保留,尤其是悬空模板一定要拆除。
6.拆下的模板、配件严禁抛扔,要有专人传递,定点堆放,且堆放整齐,堆放地点不能临边。及时清理模板上的混凝土渣,刷隔离剂。损坏的模板要及时修理。
7.在高处拆模时(距地面高度≥2m),应系好安全带。
8.梁、板拆除模板时间应根据每层施工延序时间确定。
(三)模板安装保证措施
1.要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竖向模板安装的底面应平整并采取可靠的定位措施。
3.模板应刷脱模剂。结构表面需作处理的工程,严禁在模板上刷废机油等。
4.模板支好后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保证模板的施工质量符合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按配板设计要求进行拼装,以保证模板系统的整体稳定。
6.配件必须装插牢固,支柱和斜撑下的支承面应平整垫实,支承件着于外钢楞。
7.预埋件及预留孔洞必须位置准确,安设牢固。
8.柱模板的底应找平,下端应与事先做好的定位基准靠紧垫平,在柱子上继续安装模板时,模板应有可靠的支承点。其平整度应进行校正。
9.支柱所设的水平撑与剪刀撑,应按构造与整体稳定性布置;
10.柱、梁结合部的模板当不符合模数尺寸时,应制作特殊拼装,严防移位和胀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