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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岗位职责4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以下为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的资料,仅供参考。

1、对总经理负责,负责处理所管部门的一切日常业务和事务工作。

2、负责对所管部门负责人的考绩,考勤工作,根据他们管理的实绩好坏,进行表扬或批评。

3、有权向总经理建议任免所管部门的管理人员。

4、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有权增减员工和调动他们的工作。

5、控制预算,指导制定本俱乐部经营政策。

6、管理现金流量,货款,货币兑换。

7、审察和批示各部门日营业报表和工作报告。

8、参加总经理召开的总监一级和部门经理例会。因为物协调会议,建立良好业务关系。

9、了解和掌握俱乐部经济活动情况。

10、缉拿里会议系统,进行内部控制,定期检查下属部门的工作。

11、主持召开所管部门的部门会议,进行业务沟通,解决工作疑难,进行工作笄和决策。

12、办理总经理交代的其他事物。

财务部主任岗位职责财务岗位职责范文(2)|返回目录

1.在总经理领导下,履行管理后勤集团财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后勤集团会计核算制度,监督检查财会业务及财政法规情况,协助总经理组织协调全集团的经济运行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熟悉和掌握各项财政制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制定适合本集团具体情况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遵守国家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勤俭办事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负责编制集团的年度财务预算,并协助总经理搞好预算分配工作,经常研究各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为领导当好参谋,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4.参与集团经济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对集团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签定提出合理化建议。

5.加强资金的管理,及时做好资金的调度和调整,合理安排资金,充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经常检查监督集团下属各部门的现金及有价证券收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负责财会人员的行政管理和工作岗位的调配,考核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完成任务情况,并对职称申报提出意见。

8.配合有关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9.负责集团各种有价证券及各种账表单据的设计和印刷工作。

10.完成集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政策、法规、制度,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管理、协调、监督检查。

2、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组织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培训,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财务人员合法权益。

3、组织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法》和财务规章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严格收支。

4、负责财务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编制,搞好财务活动分析和年结算财务报告,及时向总经理提供真实可信的会计数据。

5、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负责帐、证、卡的审核,逐步完成财务电算化。

6、起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包括财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请示报告)等。

7、对各中心收支工作的核算、帐务处理的管理、监督、审核工作负责。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经理岗位职责财务岗位职责范文(3)|返回目录

财务经理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遵守财经制度,履行财务经理的管理职责。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和落实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成本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基础报告;参与编制年度预算资金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编制公司全年预算和年度决算报告及说明书。

2.组织制定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年度、季度财务计划;制定、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政策,以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如:改进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成本费用、现金及货物收发等业务程序等。

3.协助筹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经营的资金供给;指导财务人员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和业务;审核公司内部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提出资金流向分析报告;负责公司资金运作管理和项目成本核算与控制、日常财务管理与分析、资本运作、筹资方略、对外合作谈判等工作。

4.主持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对内部成本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参与成本预测、控制,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5.指导预算监督和资产管理及财务指标考核,防止资产流失;监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重大经济活动,按时向总经理提供财务报告和必要的财务分析等报表,并确保这些报告可靠、准确;负责编制及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报告、月/季/年度财务报告等。

6.每月、季度末编制上月、季度生产资金使用分析表、融资分析表和下月、季度资金预测滚动情况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制定、修改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制度;审核各项付款计划,监督计划执行;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7.负责公司单位往来的管理,及时核对和督促单位往来的结算;审核银行对帐调节表,现金盘点审核;监督工资基金计划,审核工资、奖金发放。

8.协调财务部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关系;对外协调与财政、审计、税务、银行、工商、会计师事务所及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的业务和联络工作,并及时办理公司与其之间的业务往来。

9.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1.0负责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及下属员工的工作职责,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2编制财务部的月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1.3制定财务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4组织财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对财务部员工进行业绩考评;

绩效指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员工的业绩提升、员工满意度

2.0负责组织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决算工作:

2.1负责制定各级会计科目;

2.2组织进行日常财务核算、年终会计决算工作;

2.3负责组织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

绩效指标:流程质量、差错率、报告及时性、准确性

3.0负责公司的财务稽核工作:

3.1审核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货币资金结算事项;

3.2审核记账凭证、会计报表、财务报告;

3.3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原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4.0负责组织公司的财务预算工作:

4.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月度、年度资金收支、利润预算,并监督贯彻执行;

4.2负责组织公司月度、年度资金收支、利润预算分析报告;

4.3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财务预算编制、审核、分析工作;

绩效指标:部门预算差异率、预算制度执行情况

5.0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5.1负责组织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2负责组织制定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3负责组织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绩效指标:完成制度数量、执行效果

6.0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

6.1制定公司的资金调动计划;

6.2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公司的信贷计划;

绩效指标:资金到位及时性、财务费用增减率

7.0组织进行财税、金融政策研究,对公司各项经营决策提供财务专业意见;

8.0负责协调公司与金融机构、税务、集团各公司财务部等部门的关系:

9.0服从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绩效指标:及时性、准确性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财务岗位职责范文(4)|返回目录

1、掌握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

2、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合理使用资源,做好财务分析和考核。

3、按照会计制度,填制转帐凭证,做好记帐、算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准确、定期对帐(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经常分析。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同时做好工资核算工作。

4、严格票据管理,保管空白收据和部分印章(印鉴中私章一枚)。收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5、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定期编制各种会计报表、统计资料,年终提交决算报告等。

6、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会计稽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7、成立财政支付中心后,在网上按时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并上报中心。及时核对中心下达的可用用款额度,同时关注额度的使用情况。

8、在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系统中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并发送给中心。

9、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会计档案资料、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一、按照国家会计法,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帐工作。

二、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

三、在财务经理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按期结报。

五、负责公司费用、销售成本及利润的核算,计提各类应交税金,办理纳税工作;

六、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应收应付款

七、妥善保管财务帐簿,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保守财务秘密。

八、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窜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窜改会计报表数。

九、按公司领导的要求,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随时进行控制,向领导提供资金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以利于公司领导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有效使用。

十、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十一、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1、负责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2、负责编制转账凭证;

3、负责账薄登记工作,并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4、负责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安排各项税费的申报事宜;

5、具体管理公司内部的统计工作,分别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6、负责凭证的装订及保管;

7、负责公司税收的相关事宜

8、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篇2: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严格财经纪律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厉行节约,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一、财务审批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分管领导审核,镇长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10000元以上),必须由书记、镇长共同审批。

领导签字审批须签到发票正面右上角,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签到发票左下角偏右,经办人员必须注明经办事由,并在发票的经办人栏签字,如事由太多,可在发票背面或另附说明。

二、财务管理

1、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机关的一切支出纳入财政所统一管理,财政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财务软件建帐,分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

2、财政所必须严格财政内部控制管理,实行会计、出纳人员分设;实行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坚持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据、账表、账实、账款五相符;实行库存现金定额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个人借支和白条抵库。

3、收入必须使用财政统一的票据,并缴入上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统一核算,严禁私自以任何理由用任何白条收取任何费用。

4、一切票据的报销必须严格报销手续,报销的票据必须是财政或税务监章的票据;票据填制须有日期、单位名称、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金额大小写、收款人签字并加盖出票单位的印章;票据必须有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字、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批才能报销,出纳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由出纳承担,会计有权拒绝入账。

5、严格会议费、招待费的管理。政府机关(人代会、党代会除外)的一切会议均不得举办会议伙食,也不发放会议补助。机关各部门对上级部门的对口接待费用要严格按照*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的通知》执行,如各办公室或各项目组接待费超出规定金额,财政所将不予报销。接待费用报销必须预先申报,即:由分管领导根据需要向主要领导申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对口接待。接待费用本着从节约出发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6、严格办公费用的管理。政府的办公用品由政府党政办统一定点采购和维护,严禁非党政办公室人员随意去购买或赊购办公用品,党政办必须做好专人登记,统一领用,个人不单独报销办公费用。政府机关一切办公的打印、复印,只能在机关打印室进行,机关打印室无法打印的大宗办公资料,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政府采购定点打印、复印,统一结算。党政办必须加强政府机关打印室的管理,做好打印、复印的登记。杜绝打印、复印私人资料。

7、差旅费:由上级安排出差的可凭上级文件报销车船费、住宿费,标准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小车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党政办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财政按月统一结算;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大的维修,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在定额范围内实行定点维修。

凡特殊工作需要,如招商引资、对上争取资金、对上争取发展项目等,需要大额支出的,由镇财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由财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财经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三、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的范围:政府机关内部的各种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政府机关各种会议会务支出;政府机关小车的燃油费、修理费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行为。(如需购买5000元以上的大综办公用品)必须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采购。

2、政府采购的程序:凡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各办公室必须先填报“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申报表中注明所要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市场大约价格、数量等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根据所采购的项目实施采购后,由党政办发放到申请采购人,并做好领用登记,领用人必须签字。财政所凭采购申报单结账。

四、镇财经领导小组和财经监督小组

1、财经领导小组:

2、财经监督小组:

五、其他

此规定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由党政办、财政所管理、执行,接受镇财经领导小组和镇财经监督小组的监督,各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把关,共同做好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篇3:Z乡村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镇财政所设资金收入专户,镇机关及站办所所有收入均缴入信用社开设的镇财政专户,严禁坐支,收入专户不得提取现金,进入专户的收入由镇财政统筹安排,按年初预算计划拨付。

二、支出审批制度

镇政府机关及站办所所有报账的原始凭证必须先经镇财政所实行原始凭证合理、合法的审核,然后按规定程序、权限实行分级审批。5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5000元―10000元的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请镇党委书记同意后,由镇长审批;10000元以上的先经镇党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镇政府机关及站办所所有公用经费支出凭证须先经相关人员签字,镇纪委书记审核(站办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同意,方可入账。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领导审批、有具体用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对不具备以上规范性报账的原始凭证,镇财政所一律退回不予受理,彻底杜绝非正式发票入账。另外,干部职工因公务借款跨月报账的,在公务完成报销开支后,凭其报销金额应开收据,冲抵原借款,原借据不得退回。

三、票据管理制度

镇机关及站办所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监制的正规票据,并按规定项目收取费用,所有票据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及时领缴。如有违规收费和遗失票据者,按县非税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公用经费严格按县委、县政府临办〔2010〕40号《关于下达乡镇(区)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指标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在上年开支总额基础上,力争压减10%以上开支。

1.招待费管理。建立来客接待申报审批制度,由接待负责人报请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在镇党政办公室(机关后勤管理办)领取机关食堂开餐通知单。机关食堂凭办公室的开餐通知单接待来客,每月食堂必须与镇财政就开餐费用和水电支出结一次账。严格控制在外就餐,确因特殊情况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请示镇长同意,在镇党政办公室填报开餐通知单后方可就餐。同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不准发整包烟。

2.实物管理。机关所有用烟、酒、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等经办公室造计划报请镇长同意后,由财政所统一办理采购,财政所建立日常实物领用台账,一月一结一盘底。确因公务需要领用实物的,由经办人报告镇长后,在办公室填写实物领用通知单领取。严禁在外赊购。

3.特殊事项租车管理。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一律杜绝租车。确因如:抗洪抢火救灾、突发安全治安事件、重大集体会议、综治维稳接访等特殊事项除外,应先报请镇长同意,在办公室填写租车通知单,经镇长签字后,方可租车。没有附租车通知单的交通费用,财政所一律拒绝财务结算。

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按照分类对口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得挪为他用。财政所将对各类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账和项目资料档案,从项目申请到资金拨付进行跟踪审计。各单位在申请专项资金拨款前应提供真实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工程预算、工程合同等相关资料,开具有效的财务收据或税务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方可按程序拨款。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含机关大院用地、办公楼、食堂、生活用房、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车辆、干部职工办公室内床、桌、椅、数字电视交换机、办公室桌、椅、电话、传真机、会议室桌、椅、电视、投影机、后勤部用俱、招待室用俱等。全体机关干部应爱护公共财物,监管机关固定资产。干部调出时应将原自己使用的公有固定资产交付镇机关后勤管理办。每年办公室与镇财政所对机关院内所有固定资产应清理一次,建立机关固定资产年审清理制度。

七、报账制度

镇直单位在取得有效财务原始凭证后,经过审核,由报账员整理完善,于每季度月末25日报账一次。每周一、周三为资金申请拨付日。每月的25日为镇长和镇纪委书记会签日。

篇4:某乡镇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县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办公用品购置及领用

1、办公用品购置,各办公室(中心)所使用的办公用品(包括打印机及复印机耗材、印刷品、宣传品制作),由各办公室(中心)主任(副主任)安排经办人员按月填写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交由镇政府财务室出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登记入库,并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如遇临时性急需购买的办公用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通知出纳购买,并及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2、办公用品领用,物品领用一律实行签领制,各办公室(中心)所需办公用品按工作需要分批领用,领用时由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经办公室(中心)主任(副主任)、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持办公用品领用单到出纳处登记领取。

3、各办公室(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购买的一切用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车辆管理使用

(一)车辆的管理

1.镇政府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党政主要领导统一调派使用,公务车驾驶员要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好行车日志(包括用车时间、事由、随车乘坐人员、地点、里程、费用及日常加油、保养和维修都要记录在册)。每次加油时由驾驶员抄写里程数并签名确认。

2.皮卡车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分管领导管理负责。除日常的农业农技用车外,主要用于全镇范围内的“五禁”及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派车时将车钥匙与行车日志一并交给驾驶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公务事由、乘车人员、行车路线、行驶公里数)。办理公务结束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锁好车门,将车钥匙及行车日志一并交主管领导存放。

3.垃圾清运车由镇政府指定专人管理驾驶。驾驶员要根据镇政府环卫办的安排调度,对辖区内集中收集的垃圾及时出车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确保辖区内无垃圾堆积现象,以营造干净清洁的生活环境。

4.各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在行驶过程中造成的违章行为由驾驶员全权负责。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清洁,不开故障车,一旦发现车辆运行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以便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5.节假日期间,镇政府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全部停放在院内。

6.因公务或紧急事务确需租用车辆时,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租用车辆。租用车辆时先由用车人(办公室、中心、站、所)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依次按要求填写好事由、乘车人员等项目,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持公务用车派车单告知出纳人员集中调用出租车辆。出纳人员根据派车单填写租车台账,并依此作为结算租车费的必要依据。因事务紧急无法按程序办理派车手续的,必须向主要领导打电话汇报请示,回来后及时办理派车手续。未经主要领导调派,领导干部和各办公室都不得私自租用出租车辆。未经批准擅自租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用车人自行承担。租车费用严格按照行驶里程和租用时间来综合确定。在本县范围内,整天租用车辆时,按面包车每天200元,小轿车每天260元标准支付租车费用;不足一天超过3小时的,按半天130元支付租车费用,不足半天按照路程远近和用车时长确定租车费用,一般按照县城来回60元,国际陆港来回60元。本县范围之外租用车辆的,根据出差路途计算支付。

(二)镇政府车辆定点服务政府采购

1.车辆定点保养和维修。车辆需要进行保养和维修时,由驾驶员填写《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经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加盖镇政府公章后,由驾驶员和镇政府出纳根据车辆实际保养维修情况向政府指定的维修供应商进行询价报修。驾驶员负责车辆保养和维修质量,镇政府出纳负责保养和维修费用核实。报销时根据定点维修供应商开具的税务发票和清单,经驾驶员和出纳共同核对签字确认后,按照发票报销程序报销相关费用。

2.车辆定点保险。按照实用、合理、节俭的投保原则,由驾驶员预先选择好保险险种,在政府指定的定点保险公司询价后,报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确定保险公司及投保险种,告知镇政府出纳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

3.车辆定点加油。镇政府车辆用油由政府指定的定点加油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提供,皮卡车和垃圾清运车共用一张加油卡,镇政府公务用车(小轿车)用一张加油卡,车辆需要加油时,由驾驶员和镇政府出纳共同到加油站持卡加油。加油完毕,由驾驶员和出纳在交易凭证背面共同签字,同时出纳人员要做好交易凭证的粘贴登记工作,驾驶员在车辆行车记录上做好记录。

三、差旅费管理

1.本制度所称差旅费是指镇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

2.严格执行出差事先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文件通知为依据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人持《出差审批单》经派差领导签字后,经分管领导或站、所、室负责人同意,报请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出差,同时《出差审批单》交办公室考勤。如遇到上述审核人员外出情况,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核人,待审核人员出差回来后补齐签字。

3.县内镇外出差,需乘坐公共汽车,交通费凭据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

4.县外省内出差的,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交通费凭据报销,住宿标准执行省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出差伙食费补助执行省财政厅统一发布的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按照每天40元标准予以报销。

5.省外出差的,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原则上要乘坐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确因路途遥远、任务紧急,乘坐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会影响紧急公务办理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写出书面说明,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飞机。住宿标准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市内交通费按照每天80元予以报销,享受出差伙食补贴,出差伙食费补助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

6.出差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7内报销完备,遇节假日顺延),出差人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据实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出差人所提供的的机票、车票和发票必须是有出差人姓名的正规机打发票。单位派车出差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7.差旅费按规定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时由出差人员持公务卡刷卡透支支付,出差结束后持整理好的票据经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签字后到镇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后差旅费由财政直接支付到个人公务卡。

8.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对未经批准出差及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出差当天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出差当天不能返回,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

9.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基本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室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1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11.对虚报冒领差旅费、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转嫁差旅费、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会议费管理报销

1.会议费开支管理,镇党委政府召开各类会议,应集体讨论决定,会期不超过1天,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00人,一律不安排住宿,会议费实行限额控制,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元,在镇政府公用经费中据实报销。

2.会议费报销,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及会议开支的有效原始凭证、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五、印刷维修等费用结算

1.印刷或办公设备维修单次发生费用100元以下(含100元)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单次发生费用100元以上(不含100元)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财务分管领导。

2.印刷或办公设备维修费用要及时结算,今后一律不得赊欠挂账。业务发生后,要在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账。

六、财务报账报销

1.坚持财务审批制度,由镇长全面负责财务收支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行政副职,具体负责财务工作。镇级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要坚决执行“一把手”不具体分管财务和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均应由财务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集体决策的应有会议纪要或参会领导签字。要严格执行内部牵制制度,各项支出必须做到“三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2.坚持事前汇报制度,资金运用500元以下(含500元)要事先征得财务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资金运用500-2000元(不含500元,含2000元)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由党政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后方可列支;资金运用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须经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3.财务报账流程: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字,报政府会计对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票据的合规性和支出的合理性预审核,审核通过后,分管领导要对支出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的报镇长审核,最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在审核通过、审查无误的原始凭证上加注“准报”或“准支”字样,经办人持审核、签字完备的票据交出纳办理报销业务。

4.坚持财务通报制度和大额资金支出会签制度。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制,按期召开镇党委会,财务人员对当月的支出情况进行通报,由会议对金额2000元以上的支出进行讨论审核,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5.严格落实时限制度,费用报销要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原则上当月发生的支出当月审批、当月报销,因特殊原因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年末应报销完结。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6.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填制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合理,用途清楚,发票未注清楚者应附清单。经办人员特别要注意报销凭证上的出票人、出票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填写完整。

7.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坐收坐支。严禁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对不符合规定的提现或支付业务,一律不得违规办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订的《镇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篇5:某人社局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财务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本着“高效、节约、规范”的财务管理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体制不变。单独建账的统管单位的各项经费(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其他收入)由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分单位预算和收支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财务没有统管的县级事业单位的专项经费,根据工作实绩实行统一管理,与工作实绩挂钩,奖惩兑现。

2、计划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先计划、后开支”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收节支,保工资发放,保正常办公和必要开支,保重点项目支出。

二、财务管理细则

1、收费管理。收费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配备专人领取收费发票,按照物价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集中收费,收费票据明确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票据使用完毕,收费人员及时核销票据,严禁坐支。

2、支出审批程序。各单位、机关科室各项支出费用由所在单位、科室负责人向局领导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列支。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人按财务制度规定审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合规性、合法性,并签署意见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较大数额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大额支出费用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审批核销。

3、现金管理。凡在同城结算同一笔经济业务的项目,超过1000元的必须以转账形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异地结算数额较大的必须以转账形式支付。

4、固定资产管理。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建立资产台账,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凡购置新办公设备的,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适时登记;报废旧办公设备的,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接收处理。科室负责人是科室固定资产的第一负责人,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由科室负责人负赔偿责任。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不经批准私自购置、处理固定资产。

三、经费开支标准、范围及核销程序

1、工资、福利费。工资、补贴等福利由局财务按月支付。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等项目由局财务按规定缴纳,并及时公告。

2、办公费。各科室书面编制采购预算计划报局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办公室询价后按质优、最低价原则方可办理。

3、报刊费。报刊订阅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局领导报告审批后统一征订和核销,凡未经审批私自订阅的一切报刊杂志不予核销。

4、邮电费。各科室批量邮寄函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办公室分科室登记,按季度列出清单,报局领导审批核销。

5、交通费。汽油费在政府采购办指定加油站加油,核销时由司机本人履行财务审批程序。

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即由司机提出申请,局办、局财务根据实际情况,经询价或比价后提出维修建议,报局领导批准后到政府采购办制定维修站维修,维修费用结算按财政规定办法执行。车辆保险由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询价、比价报局领导批准后集中投保。

6、差旅费。

(1)凡到县、市和省厅开会、培训、考察学习外出的,由科室提出建议,分管局长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2)住宿支出标准:各科室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等严格按照按照十财行发〔2014〕188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入住高档宾馆,财务只报销符合规定的部分,超支部分由出差人员自己负担,特殊情况报请局领导批示后执行。

(3)其他费用支出标准:到市外出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按招待报销标准程序办理。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软卧要从严控制,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必须报局长审批同意。

(4)出差返回后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差旅费审批单两周内报帐核销。

7、会议费。

(1)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及会议开支标准。全局会议由局办公室主办,各业务会议由承办科室主办。会前,主办科室要拿出会议支出预算方案(包括会议资金来源),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由局长审批。核销时必须持领导批件、附会议通知、会议预算、人员名单及就餐住宿发票。

(2)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不予核销,只核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及县级事业单位凡需召开全市业务工作会议或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严格按照《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14〕189号)文件执行。

8、招待费。

(1)严格控制食宿标准。①住宿标准、伙食标准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十财行发〔2014〕188号)文件标准执行,以上招待标准不含酒水。②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需要领导陪餐的,原则上安排一次,工作时间较长的不超过两次。陪餐人员标准比照同级客人标准执行。

(2)建立严格的招待审批制度。①公务招待实行“先签批后接待”和“对口接待”的制度。凡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各级领导及外地来宾,凡需要安排招待时,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填写《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卡》报局长审批后,统一到指定地点接待。②招待费结算时,必须附有审批卡,否则不予核销。③严禁借招待费弄虚作假,凡与公务或业务活动无关人员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在招待费中列支。

9、借款核销。凡在局财务借款出差的,需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返回后在两周内报销,公务借款的必须在三周内还款核销。凡借款不归还的,不得再借新款。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未还得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10、大型设备购置费。购置大型固定资产、建设工程项目,由采购单位提出计划,经局长同意,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办具体相关规定办理。

11、劳务费。各统一核算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因工作需要临时聘请工作人员的,应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聘用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通知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备案,按财务程序核发相关待遇。凡不经审批私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不予核销。

12、房屋维修费。办公用房、公用设施维护维修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询价比价,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后,局办公室组织实施。费用结算时,严格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但不得突破政府采购确定的预算价,报销时附正规发票及领导签批的维修申请。凡不按审批计划超标准结算的,超出部分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凡不经审批自行维修的一律不予核销。

13、其他费用。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慰问的,由经办人填写“职工住院慰问审批单”报局领导审批,费用标准为200元。

四、财务审计监督报告制度

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局系统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权纠正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现象。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具体由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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