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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1、装、拆安全措施

a.装、拆前先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机构、传动机构等,消除不安全因素;

b.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应与机体妥善连接,并进行接地连接。测试接地电阻,记录保存;

c.塔吊安装完毕后,用两台经纬仪校核塔身垂直度,误差

d.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e.装、拆过程中设立警戒区,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和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f.四级风以上停止爬升作业,如在爬升过程中突然风速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栓紧固好。

2、使用安全措施

a.工作前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如有不符要求,及时修整;

b.严格按照额定重量起吊,不得超吊,也不准吊运人员斜拉重物,拔除地下障碍物;

c.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d.吊物上升时,吊物应保持距起重臂端≥1.0m;

e.中间有事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f.当机械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开车修理。

篇2:蓝光环保电厂安全施工措施

河南叶县蓝光环保电厂一期1×135MW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工程容量1×135MW,机组类型为1×4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1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计划开工日期:20**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03年10月30日。我公司施工范围为主厂房及输煤系统土建、安装工程总承包。

安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强化蓝光环保电厂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不受侵害,确保“安全、文明、环保、优质、准点、高效”地完成本工程,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特制订蓝光环保电厂安全施工措施。

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2安全管理目标

1.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1.2.2年重伤事故频率<0.5‰;

1.2.3年轻伤事故频率<5‰;

2安全管理规范、制度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电力系统有关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条例,执行业主、电厂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公司的安全管理文件、规章制度。

2.1.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等规程。

2.1.2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有: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建设与安全管理制度;焊接(切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常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3.1强化岗位责任制。明确项目部经理是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施工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负全责;各部门、各工程处行政正职是本部门、本工程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计划、有措施、抓落实。

3.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见附图1)。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项目部经理任主任委员,下设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各工程处设有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工程处和班组组成三级安全网络,对不利安全施工的行为,各级安全员有权予以纠正及制止。

3.3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做好新工程施工前的安规考试,对参战人员进行强化安全三级教育,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施工无事故竞赛、“安全月”、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管理研讨班、论文交流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的提高。

3.4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实行全员、全系统、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5执行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设立安全专项奖励基金。对实现了安全管理目标和在安全工作上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反之给予罚款。同时,设立全员安全风险投保,按责任和风险大小分开档次,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6班组是企业的基础,抓好班组安全建设,争创安全无违章、无事故班组。

3.6.1班长组织每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3.6.2每天,班长应“三查”检查各成员的衣着,安全防护用具,精神状态。

3.6.3班长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做到:“三交”一交任务,二交技术,三交安全。

3.6.4班长熟悉班组每个作业点状态,在班前会上提出作业危险点的预测、预控措施。

3.6.5施工人员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作业程序施工。班长应对重点、危险作业点进行监护,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人员不当的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3.6.6班长还应做好每天的班组安全施工记录,实现科学管理。

3.7加强特种工种的安全持证上岗工作。电工、焊工、热处理工、金属检验人员、架子工、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工等特种工种应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杜绝无证人员上岗。

3.8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和布置项目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和每周二小时的安全学习,做到每一次安全活动都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反馈,并建立安全台帐和报告制度。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成绩显著给予奖励,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并进行罚款。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相互督促,把安全施工列为考核工作成绩的主要内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4安全保证措施

4.1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基本实现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执行程序化,操作规范化。

4.2高处作业

4.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临空作业的必须使用速差保护器。在高处作业中,必须始终有可靠的防高处坠落措施。

4.2.2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竖式工具袋,小件工具放在袋内,大件工具应系上保险绳。

4.2.3高处作业人员,应妥善放置工器具、材料等,在平台、走道、梁上不得放置物件。

4.2.4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临时平台、围栏、水平式安全绳、安全网、速差保护器等。

4.2.5高处作业人员,在拖拉电、火焊皮带前,应注意通道上有无可能被带动的物件。防止因物件掉落而引起的物体打击事件。

4.3锅炉施工电梯

4.3.1设置安全通道,各层设安全防护栏及防护门等。

4.3.2所有安全装置完整,可靠。

4.3.3施工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

4.4施工用电

4.4.1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无不适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4.4.2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应有完整系统图、布置图、竣工资料。投入使用前,应制定运行、维护、使用、检修、试验等管理制度,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4.4.3使用标准化电源控制屏和配电箱(装有漏电保护装置)。个人使用提携式电源盘(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具有可靠接地线)。使用前,应试验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4.4.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4.5现场110V以上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4.4.6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4.5吊装作业

4.5.1吊装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围栏(线)和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通过和逗留。

4.5.2吊装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应完整、性能可靠(如:力矩限制器、载荷限制器、吊钩上、下限位器、缓冲器等)。

4.5.3吊装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具有三年以上的操作经验。

4.5.4必须编制详尽的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核批准,向施工人员交底。

4.5.5大型设备和构件必须拴以牢固的溜绳,捆绑钢丝绳受力均匀,与设备接触处应有防棱角措施。

4.6大型设备构件的运输

4.6.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管理条例》。

4.6.2机动车辆保持车况良好,绑扎应牢固,并不定时进行检查。

4.6.3道路应平坦、坚实,尽量减少坡度。

4.6.4应特别注意周围建筑、架空线、电缆等,必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7大型起重机械拆装

4.7.1明确组织,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满足高处作业着装要求。

4.7.2分管领导、技术员、机具员、安全员等其他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4.7.3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通过和逗留。

4.7.4编制详尽的作业指导书,经审核、批准、交底。

4.7.5所使用的机械、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保持完好,以确保使用安全。

4.7.6工作前应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是否已全部落实。

4.8油库、氧气、乙炔等危险品仓库

4.8.1在总平布置时,应根据该仓库的特殊性,进行合理的位置选择,并有防雷、接地装置。

4.8.2电气设备及照明应用防爆灯。

4.8.3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并有醒目标志,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4.8.4危险品的贮存,应根据其危险特性及灭火方法的不同,分类贮存。

4.9交通运输道路

4.9.1道路应坚实、平坦、无积水,尽可能减少坡度,并进行保养。

4.9.2双车道宽度不得小于6M,单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M。

4.9.3道路两侧应有排水沟。

4.9.4现场道路不得随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时,应征得工程部和安全保卫部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采取铺设过道板或架设便桥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

4.9.5现场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

4.10实施电焊机集中布置和电焊线集束布置,该系统应具有通风冷却和防火功能。

4.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执行脚手架搭设检查和验收挂牌制度。

4.12锅炉设置垃圾通道、冲水厕所,通道平台栏杆完整,照明充足。

4.13在射线作业区,设置声、光危险报警装置及警戒围栏(线),并在路口设醒目的警示标志。

4.14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执行在控制区吸烟,无流动吸烟。电、火焊作业前,清除周围的可燃物,电、火焊作业后,要清除残余火源。

5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

5.1编制施工阶段性、季节性、专业性和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5.2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经交底,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作业过程中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3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5.3.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5.3.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5.3.3根据人员和机械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5.3.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3.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5.4各级安全责任者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

5.5严肃工作票制度

5.5.1对危险性作业及规范要求办理安全工作票的,必须办理安全工作票审批手续,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5.2在生产运行区域作业,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度、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5.6安全监督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发现违规违章应及时制止并纠正。发现事故苗子或不安全倾向时,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制止。发生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安保部汇报。

6必须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6.1重要临时设施:水源、电源、氧、乙炔站及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资料档案室、油库、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生活锅炉。

6.2重要工序:大型起重设备的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电设备受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汽水管道冲洗及主蒸汽管吹洗;锅炉升压整定安全门;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锅炉酸洗;油循环;汽轮发电机组试运和投氢。

6.3特殊作业:大型起吊运输(包括“四超”运输),高空、金属容器内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氧乙炔站、氢气站区域的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等作业。

6.4季节性施工:防雷电、防风、防台、防雨、防洪、防暑、防冻、防火、防滑等。

6.5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运输的交叉作业。

7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7.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7.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7.3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7.4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7.5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

7.6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

7.7其它危险作业。

篇3:工程防火防爆防雷防触电安全措施

一、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措施

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设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2.木工房、木材仓库、木材堆积的地方应设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3.施工中注意工作用火和取暖用火,冬季注意煤气中毒,做好预防工作。

4.消防器材由保卫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有效。

5.煤气罐、乙炔罐、氧气瓶等设备使用时,要建立检查制度,应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停止使用。

6.搬运氧气瓶时不准碰撞,使用时应放置在安全地点,避免空砸、暴晒、油脂沾染等发生爆炸。

7.对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严加管理。同时要配齐防火器材,定出防火措施和设防火标志。

8.施工现场用火必须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经批准后方准使用。

9.发生火警,应及时报警,奋力扑救,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审批后方能动火。

2.本工程现场内的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长申请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3.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有效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否则作无证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在场,作业后立即通知消防小组成员或值班人员。

5.焊、割作业必须由有证焊工操作。

6.高处动火作业时要落实防止焊渣、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三、电气防火措施

1.落实好防火责任制,现场临电管理人员要懂得防火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2.配电室设置灭火器一组,砂箱一组。

3.电气要及时巡检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要良好,室内外电线设瓷管和瓷瓶,与其它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7.照明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具。

四、防雷措施

1.施工现场脚手架、塔机、外用电梯等高处作业设施当处于临近建筑避雷保护范围之外,均应设置防雷措施。

2.防雷接地应成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五、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为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加强预防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本项目部特制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各级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2.进场临时用电安装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电工等级应与作业技术要求相适应,无证人员不准安排上岗。

3.项目临时电气需向各专业工长申请,由工长安排电工完成。

4.各类用电人员要掌握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严禁带病作业。

5.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箱。

6.电气值班人员每天应做好电气装置保护措施施否完好,重点做好负荷线,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的检查。

7.电气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电气技术资料收集,做好各类测试记录,并及时归档。

8.现场每十天做一次临电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9.下列电气设备须做好保护接零后方可使用:电气、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施工机械设备。

10.架空线必须设在瓷瓶上,严禁设在树木上、脚手架上。

11.检查维修电气设施必须由电工来进行。维修人员在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2.施工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六、湿作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施工应尽可能减少在潮湿场所敷设配电线路,设置配电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1.严格按《规范》要求,配备电管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用电职责,并落实到人。

2.配全值班电工,每班值班电工不应少于2人;电工应持证上岗,学习电工不应独立作业。

3.定期对电工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并将《规范》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让电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并灵活运用。

4.作业前应做好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按规定发放穿戴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5.对陈旧设备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机电设备、设施应及时更新、改造;对无法使用或隐患严重、不合格的用电设施、设备应坚决淘汰,禁止使用。

6.由专职电工按《规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安装电气设备、设施。

7.配电箱除按《规范》要求加工、制造,合理选择放置位置,满足标准要求外,室外固定箱使用时还要考虑防雨、防砸。

8.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Ⅲ类工具,工具电源线应使用电缆线,需加长时采用移动式配电箱。

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按《规范》做保护接零(地),配电系统按要求做好重复接地。

10.电焊机要做到双线到位,一、二次侧护罩齐全,并加装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11.合理安排施工程序,调整作息时间,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避开交叉作业及施工高峰。

12.对分包单位,要严格审查其安全用电情况。

篇4:商综楼垂直运输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部设中小型机械设备分项负责人和动力组,负责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本工程采用塔吊4台。

1、塔吊司机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经市以上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必须使用旗语指挥。

2、塔吊正常工作气温为+40摄氏度,-20摄氏度,风速低于20Mc,如遇雷雨、浓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3、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作好起重机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工作完成后,保证起重机臂随风自由转动。

4、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1)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斜拉、斜挂不准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5、起重机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振动部件,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及时拧紧。

6、各机械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磨擦面上不应污垢。减速箱、变速箱、齿轮等各部的润滑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要求进行。

7、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8、使用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内部。经常检查滤油器有无堵塞,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油泵、油缸和控制阀是否漏油,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9、经常检查电线、电缆有无损伤,如发现损伤应及时包扎或更换。

10、各控制箱、配电箱应保持清洁,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及开关触点必须灵活可靠,保证安全。

11、塔机维修保养时间规定:(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一次;(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一次;(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一次。

1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有关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等,方可上机操作。

13、操作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格遵守现场劳动纪律驻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14、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5、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篇5: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进行定期体检。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高处作业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及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给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掷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及时清除积水。当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雨天、大风天气过后及时检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发现有松动、变形的现象,应及时修理完善。

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外防护架立面防护:在外脚手架的外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立面全封闭防护。外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防护,在离地2m高处设第一道水平防护,随施工进度每升高10米内设一道水平防护,水平防护用钢脚手板或竹脚手板进行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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