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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综楼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一、施工部署

(一)基础部分脚手架

1、基坑临边防护:土方开挖后,基坑周围1.8米以外搭设钢管防护栏杆。搭设1200、600两道水平栏杆,180宽挡脚板,间距2m设立杆一道,斜拉杆一道,并满挂密目网。

2、之字形上人斜道及运料斜道:

在基坑南北两侧设置地下室上人斜道2座:

a.之字形上人斜道坡度采用1:3,高度8m,长度6m,宽度3m,用于施工作业人员上下。

b.立杆、横杆间距为1.5m,小横杆间距不超过1.5m。之字形斜道及平台四周设置1.2m、0.6m高的护身栏,并设18㎝高的挡脚板,脚手板铺满,对头铺设,端部用双横杆,高处搭接其长度不小于40㎝,接头下面用双层杆,板端搭接处的棱用三角木填顺,斜道上面钉防滑木条,其厚度为2~3㎝,间距不大于30㎝。

c.为保证斜道的结构稳固,斜道两侧、平台外端部设剪刀撑。

d.杆件均涂刷红白相间的警示色,间距500㎜,外挂密目式安全网。

4、外墙支模板及作外防水、砌墙采用落地式双排脚手架。

斜道搭设方法:

⑴、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基坑壁)设置。

⑵、拐弯处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⑶、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应按照JGJ130-20**要求设置连墙件、剪刀撑和横向斜撑,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

⑷、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⑸、斜道脚手板上应每隔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30mm。

(二)主体外脚手架

1、主体施工阶段采用普通型钢悬挑式双排脚手架。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搭设,搭设前必须进行荷载计算,必须考虑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并全部外挂密目安全网,以保证脚手架的绝对使用安全性。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外脚手架严禁超载使用。

本工程主体搭设两道"之"字形斜道和平台。

2、脚手架搭设要求为:

⑴、采用普通型钢悬挑式双排脚手架,二层顶板悬挑一次,六层顶板悬挑一次。15层的在十层悬挑一次,搭设高度均小于18m,悬挑钢梁采用工字钢,与楼面上预埋的两道?16钢筋固定,悬挑钢梁间距1.50m。立杆采用48×3.5钢管,立杆的纵距1.50m,横距1.05m,内立杆距墙0.3m,大横杆的间距1.50m。连墙件采用2步3跨。有阳台部分的工字钢悬挑段长度3.00m,建筑物内锚固段长度6.00m。无阳台部分工字钢悬挑段长度为1.5m,建筑物内锚固段长度为3m。脚手架立面采用密目网全封闭。

⑵、每段搭设的脚手架设二层脚手板防护,即作业层和每段脚手架首层防护,作业层和防护层脚手板均满铺,作业层和防护层的横向水平杆间距为1.0m。

⑶、在搭设之前,必须对进场的脚手架杆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合格的杆配件。⑷、脚手架搭设顺序:立杆→大横杆→小横杆→连墙杆→剪刀撑→脚手板→栏杆,脚手架搭设应横平竖直。脚手架搭设应从一个角开始向两边延伸交圈。落地式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六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⑸、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第一步的纵向和横向水平杆,校正立杆垂直合格后固定,并按此要求继续向上搭设。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JGJ130-20**有关立杆构造要求。当搭至有连墙件的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⑹、纵、横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JGJ130-20**相关构造要求。在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纵横向扫地杆的搭设应符合JGJ130-20**相关构造要求。

⑺、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按两步三跨设一连墙杆固定。在外排立杆之间应设侧向剪刀撑,上下层的连墙杆应相互错开,呈菱形布置。

⑻、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距离应在120-150mm之间,脚手板对接铺设时,接头处设两根横向水平杆。搭接铺设的脚手板接头必须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操作面外侧设一道1.2m护身栏杆和一道180mm挡脚板,挡脚板每隔3m做一固定。立面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为1.2m。

(9)、脚手架必须保证架体结构不变形,剪刀撑在外侧沿高度由下而上连续设置,在两侧和转角每5-7个立杆间距设置一道剪刀撑。剪刀撑底部搭设时呈倒V字。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不少于2个扣件搭接,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10)、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扣件规格应与钢管外径相同,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在主节点处的各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1)、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外侧满挂立网,网目每10cm×10cm不少于2000目,安全绳为安全立网专用绳。并在作业层和防护层脚手板下部张挂一道安全平网,以防止高空坠落和落物的伤害。

(12)、脚手架搭设结束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二、防护棚、外脚手架立面、四口防护

(一)外脚手架立面防护:在外脚手架的外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立面全封闭防护。

(二)在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门洞口、楼面周边、屋面周边及井架通道侧边、卸料台侧边等处

施工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栏杆。

(三)在建筑物入口处和材料堆放加工处、搅拌机、门架卷扬机等处及人员通道处搭设60cm高双缓冲层的桁架式安全通道防护棚,防护棚顶面用钢脚手板或竹脚手板、钢板网进行封闭。

临边防护具体做法:

基础临边防护:土方开挖后,在基坑周围2米以外搭设钢管防护栏杆。搭设1200、600两道水平栏杆,180宽挡脚板,间距3m设立杆一道,斜拉杆一道,并满挂密目网。

主体临边防护:各层建筑物四周临边位置均满设临边防护,临边防护采用钢管防护栏杆,搭设高度1200、600两道水平栏杆,180宽挡脚板,间距3m设立杆一道,防护栏与框架柱拉接,保证防护栏的稳定性,并且满绑密目网。

做好各种洞口临边的遮盖封闭。在预留洞口(150mm以上)、通道口、门洞口、楼梯边、基坑边、楼面周边、屋面周边、卸料台侧边等处施工按规范要求搭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设三道水平杆。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应安装固定防护设施,形成工具化、定型化。

楼内洞口防护做法:1.5米×1.5米以下的洞孔采用予埋通长钢筋网片加盖固定盖板封闭。1.5米×1.5米以上洞孔,四周均设防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楼梯栏杆防护:本工程所有楼梯均做钢管楼梯栏杆防护,沿各层楼梯板及休息平台四周搭设。钢管楼梯栏杆防护设三道水平杆,下设挡脚板。防护的搭设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脚手架的拆除

(一)脚手架拆除前由项目经理召集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与签证,确认建筑物已施工完毕,确已不需时,方可拆除。

(二)拆除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三)拆除脚手架前,应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按自上而下,先装者后拆、后装者先拆的顺序进行。

(四)脚手架拆除顺序:脚手板→栏杆→剪刀撑→大横杆、小横杆→立杆自上而下逐步拆除,一步一满,不得采用踏步式拆法,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往下递杆子。

(五)拆下的杆件与零配件,应分堆,用门架运下来,严禁高空抛掷。

(六)拆下的杆件与零配件运至地面时,应随时按品种,分规格放整齐,妥善保管。

(七)在拆脚手架时,如果已拆开绑扎,不得中途停止。

(八)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不得进行高空脚手架的拆除工作。

篇2:危改住宅楼项目脚手架安全措施

1.所选用的钢管、扣件、跳板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规定。

2.确保脚手架结构的稳定和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3.脚手架应按规定设置足够多的牢固的连墙点,依靠建筑结构的整体刚度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并按规定设置斜撑杆、剪刀撑及扫地杆。

4.脚手板要铺满、铺平、不得有单跳板、探头板,钢脚手架板必须与小横杆绑住,作业层外侧面应设挡脚板。

5.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

6.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或大雪天气应暂停在脚手架作业。

7.脚手架在适当部位设置上下人员用斜道,斜道上设置防滑条,斜道两侧应搭设防护栏杆并设置挡脚板,外侧用密目立网封闭。

8.大风或大雨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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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脚手架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编制依据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工具式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建筑施工门式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建筑施工企关安全生关管理机及关关安全生关管理人关配关关法》(建质〔2008〕91号)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

1.本篇所称脚手架,指为操作人员搭设或设立的作业场所或平台,包括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

1.1安全管理行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1.1.1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承载力验算)。

治理措施: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1.1.2安全隐患: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治理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1.1.3安全隐患: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

治理措施: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1.1.4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未经相关责任人签字批准或专项方案经重大修改,未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治理措施: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1.5安全隐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治理措施: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1.6安全隐患:用于脚手架搭设的构配件、安全装置未经检查(验收、检测、标定)合格。

治理措施:(1)进场前应查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测试报告等相关资料。(2)进场时进行相应的外观检测,必要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标定,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3)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施工现场安装完成后还应进行整机检测。

1.1.7安全隐患: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治理措施: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应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培训教育应进行试卷考核。施工人员变更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人员熟悉作业环境,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技能。

1.1.8安全隐患:施工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治理措施:脚手架搭设(拆除)前,施工负责人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1.1.9安全隐患: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未建立,或未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及相关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治理措施:(1)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对所属施工现场、后方站场、基地等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2)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3)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4)施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1.1.10、安全隐患:未按相关规范要求在脚手架搭设前至拆除完毕的相应阶段组织验收。

治理措施: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用数据衡量合格与否的项目。对于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脚手架工程,确认符合要求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1.1.11安全隐患: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责任不明确,总包单位未能对进场分包单位进行有效管控。(1)总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2)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失效或不齐全。(3)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

治理措施:(1)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2)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装置安全员。

1.1.12安全隐患: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照规范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1现场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2.1.1安全隐患:用于架体搭设的材料、构配件材质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脚手板、型钢、钢管、钢丝绳等用于架体搭设的材料及构配件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型钢、钢管的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门架不应有弯曲、锈蚀和开焊的现象);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必须是同一厂家的产品;不同型号的门架及配件严禁混合使用。

2.1.2安全隐患: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及门式脚手架架体搭设高度超过方案设计。

治理措施:架体搭设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设计实施。

2.1.3安全隐患: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设置做法、间距不符专项方案设计或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按照专项方案设计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1.4安全隐患: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构造、悬臂端高度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水平支撑桁架不能连续设置,采用脚手架杆件连接时长度不得大于2m;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m。

2.1.5安全隐患:高处作业吊篮选用规格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7.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选用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

2.1.6安全隐患: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平、不实;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要求;立杆基础未采取排水措施。

治理措施: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底座、垫板应符合规范要求。

2.1.7安全隐患: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与悬挑钢梁连接处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治理措施: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2.1.8安全隐患: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规格、悬挑比例与专项方案、规范要求不符;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或做法不规范;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专项方案设计及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悬挑梁悬挑长度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

2.1.9安全隐患:对于落地式脚手架、悬挑手架扫地杆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按照专项方案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

2.1.10安全隐患:高处作业吊篮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的结构承载能力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高处作业吊篮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的结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载荷最大值。

2.1.11安全隐患:高处作业吊篮悬挂机构、配重未按产品说明书、专项方案及规范要求组装、设置。

治理措施: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外挑檐边缘;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前支架调节杆应固定在上支架与悬挑梁连接的结点处;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物;配重件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1.12安全隐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支撑结构(附墙支座、悬臂梁、拉结杆)的构造不符合规范规定。

治理措施: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一道附墙支座;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Χ100Χ10mm;附墙支座支撑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C10。

2.1.13安全隐患: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做法及设置数量不符专项方案及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按照专项方案计算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

2.1.14安全隐患: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剪刀撑设置做法不规范。

治理措施:高度在24m以下的落地脚手架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高度在24m以上的落地脚手架,在架体全外侧立面上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并按专项方案设计及规范要求布置。

2.1.15安全隐患:架体需特殊加强、加固的部位未按要求进行加强、加固。

治理措施:脚手架门洞口处;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门式脚手架转角处及应设置水平加固杆加固位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与附墙支座的连接处、提升机构设置处、防坠(倾)装置的设置处、吊拉点设置处、架体平面转角处等部位应按照专项方案及规范规定进行加强、加固。

2.1.16安全隐患: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装置不齐全、有效,或未可靠设置。

治理措施:做好进场前的检验、检测及架体安装使用各阶段的检查、验收、维保工作,保障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坠落、防倾覆和同步升降控制装置;高处作业吊篮防坠安全锁,安全绳、安全扣、上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的齐全、有效,性能参数满足规范要求。

2.1.17安全隐患:作业层、架体外立面、架体层间防护未按专项方案、规范要求设置。

治理措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作业层应设置固定牢靠的脚手板,作业层外围周边应设置180mm高的挡脚板和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度应为1.2m,下道栏杆应居中设置;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对于悬挑脚手架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高处作业吊篮平台周边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1.18安全隐患: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未设置上下专用通道。

治理措施: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1.19安全隐患:架体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按照规范要求的最小操作距离搭设架体,当无法满足最小操作距离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2.1.20安全隐患:架体荷载超载。

治理措施:架体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不等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篇4:旧城改造工程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拆架前,全面检查拟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准工作。作业计划一般包括:拆架的步骤和方法、安全措施、材料堆放地点、劳动组织安排等。

2、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3、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4、拆架程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5、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6、连墙杆(拉结点)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时,应用临时撑支住,然后才能拆除。

7、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9、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10、拆下的材料要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11、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各良好的通讯装置。

12、输送至地面的杆件,应及时按类堆放,整理保养。

13、当天离岗时,应及时加固尚未拆除部分,防止存留隐患造成复岗后的人为事故。

14、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严禁夜间拆除。

15、翻掀垫铺竹笆应注意站立位置,并应自外向里翻起竖立,防止外翻将竹笆内未清除的残留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篇5:厂房承台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⑴.架子拆除时划出作业区,周围竖立警戒标志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⑵.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方允许上架作业。

⑶.拆立杆要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⑷.拆脚手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个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⑸.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拴住杆件,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要集中回收在螺栓待转动部位加润滑油。

⑹.拆除作业中有需要加固的部位,应先加固再拆除,防止架体倒塌。

⑺.拆除时严禁撞碰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止事故发生。

⑻.在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禁止单人进行拆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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