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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教育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一、参与吊装人员须知:1、除遵守施工现场一般劳动纪律外(正确佩戴安全帽等),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2、起重作业人员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晕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检查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必须按照额定的起重量工作,不能超载和违反该车使用说明书和技术参数所规定的要求条款。

5、汽车式起重机的支腿处必须坚实,铺垫道木,加大承载面积,在起吊重物前,应对支腿进行检查,查看有无陷落现象,以保证使用安全;支腿支垫可靠后,应将车身调平锁定,才能进行吊装作业。6、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7、大雨、大风、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施工。8、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最小安全距离。1。5kv以下-1米,1~15kv-3米,20~40kv-4米,60~110kv-5米,220kv-6米。二、起重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技能。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7、吊装构件重量的计算。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种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三、吊装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熟知和具备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一)、能正确使用吊具、吊索和各种规格的钢丝绳。(二)、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2、信号不清;3、吊物下方有人;

4、吊物上站人;5、埋在地下物;6、斜拉斜牵物;7、散物捆绑不牢;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9、零碎物无容器;10、吊装物重量不明。

四、挂钩人员必须相对固定并熟悉下列知识和操作技能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熟悉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2.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3.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4.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5.能正确使用吊索和各种构件的栓挂方法。

五、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六、使用起重机吊装钢筋笼等较长吊件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能够保证安全后方可正式起吊。

七、除吊装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八、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篇2:工地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吊装作业必须执行规定的统一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2、吊具、吊钩、钢丝绳等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3、高空作业的工具、垫块、螺栓、焊条等应装入工具袋,防止坠落,严禁由高空向下抛掷料具和杂物。

4、主体施工时使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要灵敏,吊钩、卷扬机滚筒要有保险装置,轨道要有极限位置阻挡器,轨道要有接地、接零装置,并且道轨连接处要有跨接地线,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轨道两端要有接地装置。

篇3:吊装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4、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6、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

7、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8、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9、缆风绳跨过公路时,距离路面高度不得低于5米,以免阻碍车辆通行。

10、在吊装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天气情况,一般不得在雨雪天、露天或夜间工作,如必须进行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同时经领导批准,严禁在风力大于六级时吊装,大型设备不得在风力大于五级时吊装。

11、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利用构筑物系结索具时,必须经过验算,能够安全承受且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同时要加垫保护层,以保证构筑物和索具不致磨损,但对下列构筑物不得使用:

(1)输电塔及电线杆;

(2)生产运行中的设备及管道支架;

(3)树林;

(4)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吨位不明的地锚。

12、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内容为:

(1)施工机索具的配置与方案是否一致;

(2)隐蔽工程是否有自检,互检记录;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的位置(指预埋螺栓)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与设备裙座或底座螺孔是否相符;

(4)基础周围的土方是否回填夯实;

(5)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6)待吊装的设备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7)施工用电是否能够保证供给;

(8)了解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及天气情况;

(9)其它的准备工作如保卫、救护、生活供应、接待等是否落实。经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可下达起吊命令,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时,方可待命操作,如需隔日起吊,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

13、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14、在起吊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15、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并须经领导批准;

16、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无标记者一律不得入内;

17、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18、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篇4:高空作业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参加高空作业、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3、出站口、站台人员活动相对集中,吊装作业点下方需设立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指派安人负责警戒。

4、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技术交底”中确定,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5、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6、吊装工作平台使用脚手架,如脚手架高于三层,需按以下要求搭设:1、每层需4套脚手架相连;2、各脚手架使用铁丝绑牢,脚手架钢管下方有直径8mm孔洞,使用相应钢筋或螺栓互相连接固定;3、脚手架两侧使用¢50钢管交叉与脚手架再绑牢,使脚手架成为整体,增加稳定性。4、脚手架两侧采用¢50钢管进行支撑,防止侧倾;5、每层脚手架要安置足够踏板使脚手架更为稳定。6、顶部工作面安装防护栏杆,操作面踏板齐全防止踏空发生高坠事故。

7、施工工具统一放在工具包内,传递工具、材料采用绳索吊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8、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9、如使用梯子,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0、施工前确定确定上下通道,作业人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攀登。

11、各种拆除作业(脚手架)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

12、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13、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4、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重量超载禁止操作。(确认吊具吊装重量是否大于起吊物体)

15、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吊物下不得有人。

16、起吊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使用猛力;

17、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风、雨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8、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附:使用手扳葫芦的注意事项

(1)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各个部件和零件,包括链条的每个链环,情况良好时方可使用。

(2)使用中不得超载。

(3)起重链条要求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个链环间不得有错钮。

(4)拉动手拉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

(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得硬拉,更不许增人加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

(7)使用三角架时,三脚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拌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篇5: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1.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

最近距离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

最近距离(m)11.5246

1.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8)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

正式使用。

2.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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