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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根据嘉禾县县政府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定,以及省市关于加快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矿被列入关闭矿井之一,按照关闭进程步伐,被关闭矿井现阶段应进行全部性停产,我矿为减少煤矿的损失,杜绝可用设备遗留煤矿井下被淹没,决定对井下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拆除,为确保拆除设备时安全,特作本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在拆除井下设备的全过程中,矿井必须保证正常的通风和排水,不得随意停风和随意改变原有的通风方式或风流流动方向。

2、对井下各项工程的拆除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不受到威胁。

3、每一项拆除工程作业人员必须保证不少于4人。

4、在拆除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监管,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利安全因素要作出果断的处理措施。

5、每一项拆除工程中瓦斯检查员要全面检查施工地点前后20米内瓦斯变化情况,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机电设备在拆除过程中,对于还在使用或带电的设备必须做到防爆要求和符合使用要求,杜绝存在羊尾巴和明接头,鸡爪子现象。

7、机电设备在拆除过程中严禁带电作业和带电搬迁设备。

8、较长的铁轨和管道在平巷中采用机车运输时必须要有人跟车,对转弯处小心慢行,以确保机车和运输人员的安全。在倾斜井巷中运输必须全部装入材料车和平板车相组合的列车中,并且要捆扎结实,装入的重量不过多、过重等。

9、在倾斜井巷中拆除设施必须采用绞车吊挂矿斗或材料车进行,拆除的设施及时装入矿斗中,矿斗的吊挂应在拆除设备的下方运行。

10、巷道中的工字钢回收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顶板压力大、掉渣严重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撤出至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安排人员作业。

11、巷道中工字钢回收严禁锤打斧敲,回收必须采用回柱绞车和拔柱器进行。

12、对于压力较大段的工字钢需重新维修后再来回收的,原则上不再回收。

嘉禾县石桥镇竹山下煤矿

2014年10月16日

篇2:塔吊安装拆除安全措施

1、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塔吊拆装前应对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物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4、对塔吊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5、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6、对拆装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7、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8、塔吊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9、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10、所有参与拆装作业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11、塔吊拆装作业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12、在塔吊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3、塔吊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

1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吊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的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超挡操作。

17、塔吊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在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米,行走轮不得小于2米)。

19、行程限位开关是防止超越有效行程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当作控制开关使用,将失去安全保护作用而易发生事故,所以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21、塔吊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板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22、塔吊停机后,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轨器,断开电源总开关。

23、塔吊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4、作业完毕后、塔吊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25、塔吊防雷要用钢制物与建筑物的钢筋连起来,将塔吊防雷接入永久性防雷网。

26、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篇3: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3)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及拆除工艺要求。

(4)建筑立面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5)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楼层内留的材料、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6)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7)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8)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9)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0)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1)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或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2)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后方可撤离岗位。

(13)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应按类堆放整理。

篇4:外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拆架前,全面检查拟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定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准工作。作业计划一般包括:拆架的步骤和方法、安全措施、堆料堆放地点、劳动组织安排等。

2、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防护围栏,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3、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4、拆架程序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5、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在拆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6、连墙杆(拉结点)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时,应用临时撑支住,然后才能拆除。

7、拆除时,要同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拆架时严禁触及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9、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10、拆下的材料要及时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要集中回收处理。

篇5:门式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搭设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式脚手架的搭设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2)满堂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应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层的方法搭设;

3)门架的组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应自下而上按步架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应自两端相向搭设或自中间向两端搭设;

4)每搭设完两步门架后,应校验门架的水平度及立杆的垂直度。

2、搭设门架及配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支撑、脚手板应与门架同时安装;

2)连接门架的锁臂,挂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3)钢梯的设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组装布置图的要求,底层钢梯底部应加设钢管并应采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立杆上;

4)在施工作业层外侧周边应设置180mm高的挡脚板和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度应为1.2,m下道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和栏杆均应设置在门架立杆的内侧。

3、加固杆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与门架同步搭设;

2)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

4、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2)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在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

5、加固杆,连墙件等杆件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应与所连接钢管的外径相匹配;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应为40N·m~65N·m;

3)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本规的要求,搭设前应检查预埋件和支承型钢悬挑梁的混凝土强度。

7、门式脚手架通道口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斜撑杆、托架梁及通道口两侧的门架立杆加强杆件应与门架同步搭设,严禁滞后安装。

8、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座宜采取防止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的措施。

拆除

1、架体的拆除应按拆除方案施工,并应在拆除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应对将拆除的架体进行拆除前的检查;

2)根据拆除前的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拆除方案;

3)清除架体上的材料,杂物及作业面的障碍物。

2、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拆除。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加设临时拉结。

4)连接门架的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该门架时拆除。

5)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止退装置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6、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手锤等硬物击打、撬别。

7、当门式脚手架需分段拆除时,架体不拆除部分的两端应按本规范的规定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8、门架与配件应采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9、拆卸的门架与配件、加固杆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体上,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宜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安全管理

1、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应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不得上架操作。

2、搭拆架体时,施工作业层应铺设脚手板,操作人员应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作业,并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穿防滑鞋。

3、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4、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门式脚手架上。

5、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拆作业;雨,雪,霜后上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在使用期间,当预见可能有强风天气所产生的风压值超出设计的基本风压值时,对架体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7、在门式脚手架使用期间,脚手架基础附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撑和加固杆,在施工期间禁止拆除。

8、门式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不应拆除加固杆,连墙件,转角处连接杆,通道口斜撑杆等加固杆件。

9、当施工需要,脚手架的交叉支撑可在门架一侧局部临时拆除,但在该门架单元上下应设置水平加固杆或挂扣式脚手板,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安装交叉支撑。

10、应避免装卸物料对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荷载。

11、门式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防止坠物伤人。

12、门式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在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不得攀爬门式脚手架。

14、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15、对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应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架体上的建筑垃圾或杂物应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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