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支模排架监理细则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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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支模排架监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外高桥航道生产基地起步工程—航道维护楼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上海浦东新区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同工期:450天(2012年11月25日至2014年2月17日)工程造价:3880`万元中国外高桥航道生产基地起步工程—-航道维护楼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外高桥竹园污水处理厂东侧、上海航道局疏浚船舶基地南侧。是一座新建局部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平面外形呈“L”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集办公、会议、职工宿舍、厨房餐厅、档案管理等为一体综合性大楼。建筑面积为7829㎡,其中地下面积85m²,地上面积7744㎡。建筑高度为20.00m,消防建筑高度为18.95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计烈度为7度设防。框架结构,多层建筑。本工程设四个踏步楼梯,两付电梯。全楼具备节能保温功能。地下室为消防水池,水池地面标高2.75m,地上一层地面标高6.75m,与室外地坪高差0.45m,±0.000对应吴淞绝对高程为6.75m。项目二期航政楼工程与本工程由空中连廊连接连廊高11.1米,主楼屋顶天蓬高18.5米均要采取高支模排架施工。大会议室顶板7.5m采用满堂高排架支模,。二、监理依据1、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2、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7、《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8、《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087号9、《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10、《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四、监理工作方法及内容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该事项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方案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齐全;安全体系是否完整,措施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是否组织专家论证,专家组意见是否完全采纳。2、审核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资质(BC证),安全员配置数量应符合要求。3、审查起重机吊装设备(包括桩机)安全状态,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应符合要求。检查年度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资质。(见附表)审核类别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审核要点高支模排架工程空中连廊施工建质【2009】87号JGJ130-20**DG∕TJ08-903-2010DGJ162-2008相关条款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组论证,专家组论证意见是否在专项方案修改完善中被采纳。对照条文仔细检查屋顶天蓬支模工程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质有效性,健康状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保护品配备情况。(查看原件、复印件归档)5、审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情况,重点落实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如施工人员劳防用品(安全带)、专用钢爬梯、生命线、水平安全网等,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方案认真落实。6、审核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做到人员、制度、物资及措施的落实到位。7、施工现场督促施工方专职安全员按时到岗实时安全监控,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时,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场安全旁站监控。五、监理工作措施1、严格审批高支模排架专项施工方案,着重检查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人员上岗资质,严禁无证上岗,重点是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以及吊装过程中的所有安全员、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检查落实各种安全措施,措施不到位、不落实不能施工。3,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保护品的配备情况,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4、检查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记录。5、检查起重机技术性能,安全状态情况,检查机械操作特种人员持证上岗。6、关键节点施工作业时,监理在现场进行旁站安全监控。若遇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状况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露天作业。7、安全监理每日现场跟踪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严重安全隐患,及时签发通知单,重大隐患签发整改令,旁站整改。8、落实报告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及时报告业主和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施工流程是轴线引测、6.1轴线检查6.1.1预控:(1)检查放线人员资质,必须满足要求。(2)检查仪器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有无合格和是否过期。6.1.2检查放线(1)对施工放线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要在24小时内退回。(2)现场复核,检查放线位置是否符合方案要求。6.2排架架搭设检查6.2.1预控(1)操作人员资格审查、审查,注意证件有效期。(2)钢管、扣件资料审查,材质证明试验检测报告(3)检查施工技术交底(含安全交底)是否符合规定。(4)现场检查钢管、扣件型号、质量状况是否与施工方案吻合。排架体系均采用Ф48×3.25钢管体系(5)检查轴线检验校正记录。监理巡视旁站(1)检查施工方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到岗。(2)检查施工过程的规范性6.2.2排架搭设(1)排架立干纵横间距均800㎜,步距1800㎜。立杆接长为对扣件连接(顶层顶步除外),注意梁下立杆横向根数和纵向间距符合专项方案要求。(2)扫地杠须纵横向设置,纵向距地面200㎜横向在下、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紧扣。,立干下脚面加垫木厚≧50㎜。基础要夯实加固。立杆基础高低差≯1M。(3)剪刀撑、水平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4)搭设进度宜采用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5)在排架外侧周围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力撑;中间在纵横向每隔6设置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剪刀撑杆件底端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6)在排架体系中部设置一层安全承载网。(7)使用中严禁拆除任何杆件。(8)注意在防台期拉好揽风绳。6.3排架拆除6.3.1拆除准备(1)检查拆模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是否满足要求。(2)拉好现场警戒线,挂上警示标识。(3)对拆除人员身体状况、上岗证检查,均符合要求的方可成为拆除施工人员。6.3.2拆除(1)严禁抛掷构配件。(2)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若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监理巡视旁站(1)检查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到岗。(2)检查施工过程的规范性。(3)检查上岗证与施工人员对应性。无合格证件的不得上岗。(4)检查对照已批准的“高排架施工专项方案”与搭设现场一致。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七、安全监理要求6.1按“安全监理细则”有关要求进行。主要在吊桩沉桩、机械挖土与运输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基槽周边防护栏与槽边上下用梯的安设。6.2土方临时堆放的各项注意事项。

篇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1、参建单位:参?建?单?位单?位?名?称负责人建设单位白银瑞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生刚勘察单位甘肃有色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梁勇设计单位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海蓉监理单位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永久施工单位二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顺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白银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白银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项目负责人2、专业工程特点:2.1本工程3号楼建筑面积约18806.18平方米,建筑层为20层住宅楼,建筑高度77.65米,标准层3.6米,建筑结构类型,框架核芯筒结构;4号楼建筑面积约15820.13平方米,建筑层为19层住宅楼,建筑高度75.45米,标准层3.8米,建筑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2.2本工程3#楼从5层开始使用YKJ-1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4号楼1层开始使用YKJ-1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底部采用双排架搭设安装平台,架体在地面进行部分拼装,然后吊装至平台进行整体连接,防护平台全高18米,分5次吊装,首节吊装3.6米,吊装同时将第一道附着支座安装牢固,为防护平台提供可靠的结构附着点。2.3平面布置序号项目内容3号楼4号楼1机位布置数量32榀29榀2架体周长架体外延米115米架体外延米135米3机位间距离直线跨度6.0米6.0米折线或曲线4.8米4.8米4架体端部悬挑架体分组端部水品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撑跨度和2米5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110M22.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简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系统由六部分构成:架体主结构、升降系统、防坠系统、架体、电气控制系统、架体防护。⑴、架体主结构:由导轨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构成。导轨主框架为整体式结构,现场施工时直接安装不需另行组装。⑵、升降系统:由连接螺栓、上吊点、电动葫芦、下吊点构成。⑶、防坠系统:每个附墙点均设有独立的防坠装置,每榀主框架有三个独立附墙点。⑷、架体:使用建筑工程通用f48钢管搭设的外双排脚手架,架体内外排间距838mm,距墙间距一般为375mm。⑸、电气控制系统:由总控箱、分控箱、遥控系统构成。本升降脚手架的升降采用电动葫芦升降,并配设专用电气控制线路。该控制系统设有漏电保护、错断相保护、失载保护、正、反转、单独升降、整体升降和接地保护等装置,且有指示灯指示。线路绕建筑物一周布设在架体内。⑹、架体防护:随架体搭设同步完成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有底部密封板、翻板、立网、水平兜网、护身栏杆等构成。架体工艺参数架体主要工艺参数如下表:序号项目单位设计值备注1架体宽度M0.72支撑跨度M≤0.6曲线或折线≤5.03提升行程M≤5单次最大提升行程5m.4升降架自重KN∕m≤6.5水平每延长米5附着支座锚固螺栓规格mm6吊挂件锚固螺栓规格mm7提升动力T电动葫芦额定提升力8提升速度mm∕min9预埋孔水平允许偏差mm10附着面轴线允许偏差mm上下相邻两附着支座安装结构的垂直度偏差11电动葫芦电机功率KW0.5单台电机功率12操作层承载能力KN∕m22三步同时作业情况3两步同时作业情况13操作层高m结构层高或≤214遥控操作距离m≤40直线距离15架体端部悬挑端长度m≤2且不得大于1∕2水平支撑跨度2.5在结构施工中,塔吊的附墙件始终跟在电动升降整体架下部,当整体架下降时,为避让塔吊的附墙件,则将预留机位间的架体局部拆除一层楼高,待下降作业一层完毕后,及时安装好整体架断口。为了保证架体的稳定性,在结构每层楼面洞处预埋临时拉结钢管,剪力墙处用模工用穿墙螺杆固定钢管,用扣件与架体构成临时拉结。2.6配合好各工种完成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都不得把外架作为装模的支撑,若确实影响施工需要拆除,必须通知甲、乙双方负责人,另找解决加固方法。电动升降脚手架只承受架体自重荷载,提升时所有建筑材料及各类杂物都要清理下架,以免发生意外,架体搭设完毕提升前,总包方应对有关工种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各种材料、设备等不得超出外墙线200MM,以免影响架体提升作业,同时,在架体提升过程中以及提升架体到位后未固定好之前,除了外架班操作工人外,任何人不得在架体上滞留,更不得上架施工。二、监理工作依据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4、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地方安全生产法规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6、监理规划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方案8、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要点1.施工准备阶段控制内容1.1审查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审查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等级;审查三类人员资格证书和搭设脚手架工及其它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到位情况;1.2审查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程序性审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符合性审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和130-2011规范规定及JGJ59-2011检查标准,并附有合格的安全验算结果,以及紧急救援预案或紧急救援措施;针对性审查: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所处周边环境.管理模式.地质情况等特点,具有较强可操作性。1.3钢管、构配件等构件材料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多次重复使用的旧钢管须有抽样检测合格报告。扣件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多次重复使用的或无产品标示的旧扣件须有抽样检测合格报告。1.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前,必须认真阅读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方案中机位布置平面图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和选择预留孔具体位置,如有出入,应及时与原设计人联系及时修改方案。2、整体脚手架搭设过程的控制2.1督促技术员、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脚手架设计图,掌握技术要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定整体脚手架机位布置的具体位置。落实所依附的钢筋混凝土梁或框架的位置、轴号,按照实际需要制定架体机位数量及跨度、高度;设计预留孔位置。按照设计备齐所需材料,在现场分类堆放,严格检查所备材料、配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2.2督促搭设上部架体按普通架搭设规范要求施工,机位处的立杆采用竖向框架,剪力撑下端联结处设置在桁架底部。具体搭设施工程序为:竖向框架---内立杆---外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脚手板---安全网。2.3为确保架体的平稳升降,在提升脚手架上须单独处置防倾覆装置,防倾覆装置是由安装在架体上的导轨及固定在结构上的导轮总成组成(滑套)架体在提升过程中,导向滚轮座通过螺栓固定在固定导向件腰行槽上,可在前后方向调节与结构表面的距离,保证架体垂直方向的稳定升降。2.4根据现场机位布置及主体结构的具体情况,选择安装位置(必须是竖向主框架的一侧)。安装时应注意导轮组件上的导轮须与主框架上的导轨平行。2.5、限载联动防坠器的安装与调试:须将防坠装置安装在承力吊架上,进行调平,上部通过电动葫芦与承重量相连、另通过锁杆与防坠梁相连。2.6、整体脚手架要求整栋架体必须搭设一个电气总控室,控制室搭设必须规范,有防雨、防晒功能,控制室有门,须加锁,门上须有配电标识。外壳必须接地。控制性能良好,调试复检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严禁带电移动电控柜,总电源进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2.7、整体升降脚手架上的临时拉结、附墙及电器部分的接地,都能很好的与建筑物的结构钢筋连接。2.8、钢管应采用φ48×3.0MM钢管,外观应无裂痕、弯曲、压扁和严重腐蚀现象,其材质应符合国家A3号钢的技术条件。2.9、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搭设起始标高、架体步数、高度跨度等需按图施工,搭设过程中如有修改和变动,应由原方案设计人进行补充和修改。2.10、检查扣件、钢管脚手架是否按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扣件节点必须锁紧牢固有效,净点必扣要求其紧固力矩保证在40-60N.M范围内。2.11、班组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其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应服从施工班长统一指挥,严格、规范的按章施工,按章操作。2.12、架体的底部应用木夹板平铺,底板下用绿色安全网加白色小眼网(25×25MM)双层兜底扎牢。兜网外端从踢脚杆开始、另一端扎在底部内防护杆上。2.13、首次提升后,全面检查扣件的紧固情况,对垂直度、水平度发生位移的应及时加以调整、矫正。2.14、每次升降作业前,要对承力架、竖向主框架、拉杆、穿墙螺栓进行检查,如有变形、磨损应及时进行修理、更换。2.15、检查扣件、钢管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扣件、钢管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水平杆、扫地杆和连墙体及隔离措施。2.16、扣件、钢管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施工单位(总包及分包单位)验收合格后填写“安全设施安全许可验收手续表”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并签字后方可使用;2.17、扣件、钢管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使用前必须督促办理签字手续,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扣件、钢管脚手架分段验收合格后,应在分段检查后的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限载牌以及安全操作规程。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及安全控制措施3.1准备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工程主管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掌握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确定统一联络信号,确定统一指挥号令,严明纪律(具体分工情况应由施工班长记录在脚手架升降作业令签收单中)。检查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有无碰撞与接触,发现后立即排除,使脚手架用升降系统符合设计规定的待机进行状态。逐台检查电动葫芦的链条是否处于拉紧状态,若有未拉紧的,应采用“点动”使之拉紧,确保电动葫芦都处于同步起始状态。3.2升降作业前,在各项准备工作应经过检查和验收妥善完成的前提下,松动并脱开下部承力架的斜拉杆,使脚手架仅由上部承重梁承受荷重,并与建筑物连接,然后全面检查脚手架各部位是否与建筑物全部分离,由班长发出提升号令,控制台操作工按动“上升”或“下降”按钮,全部电动葫芦同时启动,牵动整体脚手架以80mm/min的速度均速成上升或下降,升降到位后立即承重托架的两根下拉杆与建筑物连接,并安装好临时拉接。3.3在脚手架升、降作业时,建筑物5米范围内严禁站人,并由项目部设专人监护。升降作业过程中,除外架班组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下架,不得滞留,严禁其他人员或施工物品上架,影响升降作业。3.4升降过程中每4台安排一个操作人员,定位巡视观察每个机位电动葫芦的工作情况以及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的情况,如发现电动葫芦不同步或不工作及其它故障,必须立即停机。随时检查防坠落保险设施工作状态,在其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上架排除故障,若需更换电机,必须检查电机的运转方向,若不同步,采用“点动”到位若导轮被卡脚手架出现倾斜,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脚手架调整到正常位置,若遇障碍物应立即清除,若提升系统构件变形损坏,应立即更换,绝对不能马虎凑合,当场排除故障,一切正常后方可继续升、降。3.5在完成一层的升降后,应检查电缆线、电动葫芦、电控柜的性能状态,如有磨损或失效,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或更换,并调整至正常状态。3.6检查脚手架的各种构件,连接件有物变形或失效,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更换,保证每一个节点连接可靠有效,确保安全工作。3.7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电控柜或更换电气零部件、调整电路,若不能正常运行,应请原设计人员进行检修。3.8夜间和六级风以上的雨天大风天气禁止升降作业。3.9脚手架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搭设,每次搭设完,经安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3.10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操作证书,并持有效证件上岗。3.11在脚手架的出料平台处,每层排设二只灭火器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3.12脚手架的构件不得任意拆除,如某部位的构件妨碍操作确需拆除时,须经过施工员和安全员同意后,并指派专人落实好加固措施后先回固,后拆除妨碍构件。3.13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必须指派专职人员进行维修和保养,破损的脚手板和绿网应及时的修复,并组织人员对脚手架每月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3.14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模板和管子等施工器材,以免架面承重失控,脚手架的施工荷载每平方不得大于300公斤,竖向荷重不得大于连续两步。散落在脚手架面的施工垃圾要及时的清除。3.15不得利用脚手架拉结井架和支撑模板。3.16搭设时,脚手架和主体结构的拉结,要及时设置顶部无拉结的自由层不得超过二步。拆脚手架时,拉结必须一步松一步。3.17脚手架离高压输电线路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如达不到要求,应设置隔离措施,其措施距离应在2米以上。3.18脚手架下的过道,必须设置防护措施。3.19大雾、大雨、大雪、大风天气,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后上脚手架作业应采取安全防滑措施。3.20脚手架的搭设进度,应配合工程进度进行,不得超过最高施工层一步以上。4、脚手架拆除过程的控制4.1脚手架应按方案逐层逐步拆除,各类管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4.2脚手架进行拆除施工时,应从上往下进行拆除。拆除前,施工班组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无严重变形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拆除施工。如遇风、雨、雪等特殊天气,不得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夜间不允许实施施工。实施拆除作业班组进入现场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架体内垃圾及各种物体至楼层内,严禁高处抛物现象。4.3拆除作业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即:安全网—扶手栏—脚手板—斜撑—连墙杆—大横杆—立杆。桁架部分按:斜撑—上横杆—下横杆—上门架—中门架—底门架。4.4在架体拆除过程中,必须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决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4.5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必须连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所有杆件、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或两杆同时拆除输送至地面。4.6所有脚手板,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脚手板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附落伤人。4.7脚手架拆至地面,应及时处理、分类、所有杆件、扣件等材料,应按类分别堆放整齐。4.8架体在高空拆除,为了防止有物下坠伤人,在拆除前整体架底部外挑3M安全网,在拆除桁架时,使用塔吊将桁架按单元吊落地面在解体,以利用安全及方便施工。四、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内容1、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如实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2、安全监理月报中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现状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3、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4、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设施安全许可手续表;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装订成册。6、对爬架的监理过程管理、提升或下降前、拆除等,安全监理人员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表式进行填写。五、安全监理过程管理内容在附着式脚手架使用全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施工人员应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第24号)的有关规定。各工种人员应基本固定,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2、施工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的要求。

3、架体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围挡并兜过架体底部,底部还应加设小眼网,密目安全网和小眼网都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4、物料平台应单独设置、单独升降,不得与爬架共用传力杆,挂设限载标志牌。

5、五级以上大风、下雨、下雪、浓雾及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6、落实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升降前和升降后固架检查,认真进行检查记录。

7、卸料平台钢丝绳预紧过程中,应避免引起过大超载。

8、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指令规范,并配备必要巡视人员。

9、在进行升降作业时,外架上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无关人员不得滞留在脚手架上。

10、升降作业过程中,应防止电动葫芦发生翻链、绞链现象。

11、穿墙螺栓的位置一定要准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应随时检查导轨是否过度挤压横梁或脱离导轮约束。

12、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需及时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并办交接手续前,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下班或交班。

13、在拆装时要随时检查构件焊缝状况、穿墙螺栓是否有裂纹及变形。

14、滑轮、各导轮及所有螺纹均应定期润滑,确保使用时运动自如,装拆方便。

15、升降控制台应专人进行操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16、在使用过程中,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需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1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只能作为操作架,不能作为外模板的支模架。

18、不得随意减少、移动、拆除爬架的零部件。六、安全监理防护措施巡检要点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2、重点加强架体内档及翻板的使用和维护。3、重点加强爬架提升前、提升中、提升后的检查。4、重点加强料台使用标准。5、重点加强结构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间隔的封闭。6、重点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劳动意识。7、保持架体清洁,无杂物。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立面用密目网全封闭,避免钢管、木方窜出。七、防火消防措施巡检要点1、安全网必须用符合安全部门规定的防火安全网。2、支架上必须配备灭火安全器材。八、防雷、雨、风措施巡检要点1、架体必须用一根细钢筋或铜线与墙体中的主钢筋搭接,以便于架体避雷。2、雷雨天气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架上作业。同时要安装限位座、水平支顶拉接钢管等安全装置,大风过后要对架上的脚手板、安全网等认真检查一次。3、雨季长,降雨量大而且又是雷雨袭扰的时节,施工期间,工地施工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九、安全监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制度1、提升前的检查1)查所有扣件、螺栓是否扣紧。2)所有螺纹联结处是否拧紧。3)所有障碍物是否拆除、约束是否解除。4)架体上材料和施工机具是否清理干净。5)所有提升点处导轨离墙距离是否符合提升点数据档案。6)电动葫芦是否挂好,链条有无翻链、扭曲现象,防坠钢丝绳是否挂好、绷紧。7)电路系统、漏电开关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主电缆是否留足长度。8)其他班组人员是否撤离架体。2、提升中的检查1)查各升降点运动是否同步。2)查葫芦有无误动作,链条有无翻链、扭曲现象。3)查提升机声响是否异常。4)查导轨和导向件有无异常变形现象。5)查提升机与架体、钩子与架体有无碰撞可能。6)查支模木方、钢管与架体有无碰撞可能。3、提升后的检查1)限位座位置是否正确垫紧。2)查所有螺栓、螺母联结处是否拧紧。3)所有提升点处导轨离墙距离是否符合提升点数据档案。4)导轨离墙距离有无变化,导轨、支架有无变形。5)临边防护、水平拉接是否恢复妥当。十、安全监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维护保养制度巡检要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属于大型建筑施工设备,它与所有设备一样,需要定期维修保养,其保养的好坏程度直接影响着架子的升降情况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寿命,必须按照制度严格执行。1、底座穿入防坠圆钢后,用彩条布将提升底座进行包扎封闭,以免杂物掉入。2、固定导向座导轮和定位螺栓表面必须定期润滑(一般每隔一个月润滑一次),外露的螺纹表面必须用帆布套或塑料布包封,以免杂物落在其上。3、施工期间,每次浇注完混凝土后,必须将导轮表面的杂物及时清理,以便导轮顺利运行。4、电动葫芦表面要用帆布或塑料布包封,以免杂物掉入,同时葫芦的链条要定期涂润滑油(一般每周润滑一次),以防链条生锈。5、杂物必须安排专人及时清理。6、竣工后,应将爬架的所有零件表面异物彻底清除干净,并重新涂漆,将已经损坏的零件重新更换,以便投入下一工程。十一、安全监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安全注意事项1、禁止随意拆卸或损坏爬架用螺栓、螺母、钢丝绳、锁具卸扣、连墙挂板、钢管支架、电缆线等零部件。2、禁止随意拆除或损坏爬架用防护网、翻板及踢脚板。3、禁止利用外爬架用作支模板架;4、禁止外爬架用作垂直运输工具。5、各班组应及时清理本班组堆放出在爬架上的杂物和垃圾。6、升降过程中,除爬架操作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在爬山架上或爬架防护临边作业。

篇3:高支模支架监测措施

1.高支撑模板支架重点监测措施本工程模板支撑架采用扣件式脚手架支撑体系,在搭设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测。重点采取如下监测措施:2.模板支架搭设前,由工长及安全员对所支撑的梁、板进行检查,按规范梁、板混凝土强度达到施工强度时方可进行本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并要求待高支部分砼浇捣完毕后下层模板支撑方可拆除。3.模板支架搭设过程中,工长及安全员负责对支架搭设施工进行监测,确保支撑系统施工安全,检查、巡查重点要求如下:3.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扫地杆、支撑、剪刀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3.2底板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符合要求。3.3连接扣件是否松动。3.4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超载的现象。3.5脚手架架体和杆件是否有变形现象。3.6脚手架在承受六级大风或大暴雨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4.浇筑砼前必须检查支撑是否可靠、扣件是否松动。浇筑砼时必须由模板支设班组设专人看模,随时检查支撑是否变形、松动,并组织及时恢复,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实施实时观测,一般监测频率不超过20-30分钟一次,浇筑完后不少于2小时一次。5.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米时,模板应起拱;本工程模板统一按全跨长度的2/1000起拱。6.上层支架立杆是否与对准下层支架立杆,立杆底部是否铺设垫板。6.1模板支架立杆外侧周围是否按方案要求设置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6.2立杆是否有搭接现象,立杆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6.3支架立杆成一定角度倾斜,或者支架立杆的顶表面倾斜式,是否有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脚底是否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6.4立杆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杆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6.5高支架四周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是否已按方案要求设置拉结点。6.6在浇捣梁板混凝土之前,必须由项目部组织对高支架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浇筑,并且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必须随时对高支架进行观测。6.7因高支架直接支撑在一层顶板上,故在高支架模板支撑架施工完毕至拆除高支撑架前,严禁拆除顶板的模板支撑,待高支撑架拆除完毕后方可拆除高支撑区一层的模板支撑;高支撑架的拆除按现场留置的同养试块达到拆除要求强度时,方可拆架。7.高支撑模板支架搭设时监测措施7.1安装前应在楼面或地面弹出支撑架纵、横方向位置线,并进行抄平。本工程高支架基础直接落在地下室顶板和楼面上。7.2支撑架的组装要求和顺序可参考外脚手架搭设中相应的规定。7.3顶托处应采取措施防止被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7.4满堂脚手架顶部施工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板,并采取可靠连接方式与支撑架横梁固定。7.5搭设用的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或者垫木。7.6立杆底部的垫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7.7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8.高支撑模板支架使用时监测措施8.1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产生偏心荷载。泵送混凝土时,应随浇、随捣、随平整,混凝土不可堆在输送管道出口处,以免产生较大的堆积荷载,使架子偏心受荷;装卸其它物料时亦防止对模板支撑或脚手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8.2水平加固杆、交叉支撑等不得随意拆卸,施工要求拆卸时,应待施工完毕后马上补齐。8.3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下方,施工人员不得经常出入。8.4穿着安全:现场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硬底鞋、拖鞋或高跟鞋,必须戴安全帽。8.5浇筑同时应控制混凝土出料时不成堆,泵管设置严禁与支撑架连接且不得与外架连接,泵管设置应另外进行加固以防碰到架体使架体变形失稳。8.6支撑架上堆料限制:支撑架的操作层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超载的材料。交通过道应有适当高度。工作前应检查脚手架的牢固性和稳定性。8.7模板和支撑承载安全:模板在支撑系统未钉稳牢前不得上人;在未安装好的梁底板或平台上不得放重物或行走。在安装好的模板上,不得堆放超载的材料和设备等。8.8恶劣天气限制:凡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及6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风力达到5级时,不得进行大块模板和高支模板等大件模具的露天吊装和支撑作业。9.高支撑模板支架拆除时监测措施9.1梁、柱、墙的侧模板,一般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梁、板等底模则要求混凝土强度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要求,模板才可以拆除。在支拆挑檐的模板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9.2在高空拆模时。作业区四周及进出口处应设围栏并加设明显标志和警示牌,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垂直运输模板和其它材料时,应有统一指挥,统一信号。9.3所有构件拆模之前必须填写拆模申请表,待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拆模。9.4拆除模板时,不得用力过猛或身体前倾,避免连人带板坠落,拆除高处部位的模板时,必须站稳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下面操作。平台及楼板模板上的预留孔洞,应使用木板或安全网盖好或设围栏。9.5模板和支模安拆时,指挥、挂卡环和拆环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操作,严禁人员随模板起吊。装拆组合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转运;严禁从高向下抛掷,已松动件必须拆卸完毕方可吊运。拆除的木模板,应将板上的朝天钉子向下,并及时运至堆放地点拔除。10.监测点布设10.1在支架边角位置及中间按每隔15m间距设置监测剖面。每个监测剖面应布置不少于2个支架水平位移和立杆变形监测点、3个支架沉降观测点。监测仪器精度应满足现场监测要求,并设变形监测报警值。10.2监测频率:在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应实施实时监测,一般监测频率不宜超过20~30分钟一次。使用过程中,在以下阶段(工况)对以下部位进行沉降及位移监测:(1)、在模板支撑架搭设过程中和模板安装完毕应实时监测;(2)、钢筋安装完工后;(3)、在砼浇筑到60%、80%、100%后;(4)、砼终凝前后。10.3监测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监测时间应控制在高支模使用时间至砼终凝后。11.0监测控制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对支撑体系进行监测,主要监测体系的水平、垂直位置是否有偏移。12.0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高支模搭设允许偏差及监测变形预警值序号项目搭设允许偏差变形预警值检查工具1立杆钢管弯曲3m

篇4: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泰阳岛水景花园别墅工程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张浦镇大市天盛路

3、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1884.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别墅工程共计:115栋,现施工60栋。别墅结构:正负零以下:地下室一层。正负零以上:标准层两层加阁楼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2261.71万元

5、工程质量目标:100%合格

6、工程项目计划工期:400天

7、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苏州皇普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勘察院

设计单位:苏州中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昆山恒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山市恒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专项工程特点: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基础采取独立基础,埋深于自然土下,底面尺寸5.5m*5.5m;高度1.3m。塔吊基础底标高-3.800(±0.000相当于绝对高度2.400m)。

2.?基础配筋Φ20@150双层双向“S”型钢筋Φ14@500,梅花形布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5。

3.?塔吊型号QTZ40,出场日期:2007年8月,制造许可证:TS2410749-2009,

生产厂家:靖江亚神建机制造有限公司。塔吊型号QTZ40,出场日期:2010年9月,制造许可证TS2410C55-2012,生产厂家:泰州市腾发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

三监理依据:

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

4.?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5.?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五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六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一)?力距限制器

1.?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限位器

1.?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2)?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保险装置

1.?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爬梯护圈

1)?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附墙装置

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附墙装置

(1)?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安装与拆卸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塔吊指挥

1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4、信号指挥员和塔司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七)?塔吊基础

1?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电气安全

?1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安装验收

1?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5)?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昆山市恒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泰阳岛水景花园监理项目部

?2011年7月28日

篇5: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总概况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位于上海市东南部闵行区和浦东新区,呈东西走向,起于黄浦江,止于东海,航道经黄浦江与长湖申线、苏申外港线、杭申线、平湖申线等江南水网干线航道相沟通,沿线又与浦东地区主要航道大浦线相连。现状河道为大治河,航道较为繁忙,船只较多,沿线码头较多。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航头新场段)西起闵行区和浦东新区行政分界,航道设计里程桩号为K7+513,终点位于杨辉路桥东侧,航道终点设计里程桩号为K16+478,航段长度为8.965km。大治河按Ⅲ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标准段规划河宽102m,通航净宽79m。本段共分8个标段,其中1~3标为航道标,4~8标为桥梁标。本标段工程为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航头新场段)4标,标段工程南起规划丰南路交叉口以南(K0+345),北至现状环镇南路以南(K1+476),两端与现状航南公路接顺,全长约1.131km。工程施工范围包含:现状航南公路大治河桥拆除、新建跨航道航南公路主桥、两岸引桥、桥接坡道路及排水工程、桥梁两侧的航道疏浚及新建驳岸工程、道路交通附属工程等。2、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2.1?经批准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

2.2?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2.3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J08-903-2010)(3)《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5)《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1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4?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3、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的流程3.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工作

3.1.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1.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1.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切操作人员。

3.1.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平安卡管理制度,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3.1.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3.1.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3.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3.2.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2.2检查承包单位对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工人未持平安卡上岗作业的,立即停止该工人上岗作业,并要求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卡后方能上岗作业。

3.2.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2.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3.2.5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规操作发生整改通知,并检查整改结果。

3.2.6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施工机械不得投入使用。

3.2.7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理。

3.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3.2.1督促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竣工资料。

3.2.2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评价,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2.3整改资料,收集信息,总结经验。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是把人身的安全放在首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保证人身安全;“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最重要手段,采取正确的措施方法进行安全控制,从而减少甚至消除事故隐患,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2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目标,无重大伤亡及重伤事故,无电力、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0‰以内,争创市级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地。

4.3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监理核查要点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4.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监理核查要点

4.4.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4.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4.3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理核查要点

4.5.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5.2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4.5.3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的上岗教育培训

(1)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6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监理核查要点

4.6.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6.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

(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保持正常运作状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6.3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监理要点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有针对性,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2)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4)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

4.6.4对安全施工技术的监理要点

(1)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各方履行签字手续后,交底记录应妥善保存。?

4.6.5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要点

(1)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应该配置的安全警示牌、路标、告示板、照明灯、灭火器和临时消防水管。

(3)?检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施材料构件等,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要求堆放和布置,并且保证畅通无阻。

(4)?检查高处作业是否设置了工作台、脚手架或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和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5)?各种安全装置、设备、设施及标志等,任何人不可擅自拆动,如因施工需要拆动时要报经工地安全部门同意,方可拆除。

(6)?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已全部接零接地,架设的线路是否已符合供电局规定。

(7?)检查电动机械移动电动工具等是否已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8?)禁止工作前及工作时饮酒。

(9)?除指定地方外,工地内不准抽烟。

(10)如发现周围环境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改善状况和向上级报告。

4.6.6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基坑边沿、工作坑周边及有害物质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6.7环境污染防护措施

(1)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保护措施。

(2)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3)在市区内繁华路段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4.6.8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义务消防人员。

(2)制定用水、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设置消防通道,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4.6.9劳动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的危害。

(2)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4)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4.6.10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入场前进行查验。

(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3)施工单位在使用大型及特种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4.7文明施工监理要点

4.7.1?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7.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管理工作。

4.7.3?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

4.8对脚手架的安全监理要点

4.8.1?检查是否按规程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料。

4.8.2?检查是否按规定的尺寸搭设立竿、横杆、剪刀撑栏杆等。并合理设置横向扫地杆。钢管脚手架立杆和剪刀撑上部不允许用竹材接驳。钢管脚手架立杆不允许搭接,剪刀撑不允许对接。

4.8.3?检查架板是否铺满,是否有空隙和探头板。

4.8.4?检查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是否设置>1米高的围栏和立网护拦。

4.8.5?检查脚手架是否有供工人上下阶梯、斜道,严禁攀爬脚手架。

4.8.6?刚性连墙点的设置数量要足够,横向设置距离不得大于7米,竖向距离不得大于4米。

4.8.7?脚手架搭设高度必须及时跟上建筑物高度。

4.8.8?符合规定范围的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检测。

4.8.9?检查金属脚手架是否设避雷针,当遇附近有高压线时,是否保持5米或相应水平的距离,是否已搭设隔离防护架。

4.8.10?检查各种脚手架在使用前,是否进行了验收,是否合格后才准投入使用。当使用期间遇到台风、暴雨以及使用较长时间时,还要作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使用。4.8.1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搭设方案,方案要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批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名。

4.9施工临时用电监理要点

4.9.1施工临时用电要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批准。

4.9.2电气材料必须采用3C认证产品。

4.9.3应采用带防雨结构的电箱,电箱集中处应设防雨棚。

4.9.4电焊机必须使用二次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4.9.5电箱隔离开关不允许使用裸闸。

4.9.6导线的使用必须遵循外皮颜色的规定,严禁使用黄绿双色线作动力线。

4.9.7保护零线截面积不得过小,应大于动力线的1/2,接地体必须使用型钢,与保护零线连接应使用螺母压紧。

4.10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理要点

4.10.1检查其电工、焊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机动车司机等各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由有关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或上岗证等。

4.10.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是否已经有关部门年审。

4.10.3对以下工序必须获得工作许可证才可操作。

(1)、燃火工程。

(2)、进入封闭场所。

(3)、挖掘工程。

(4)、电器接驳作业。

(5)、高空作业。

4.11对高空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4.11.1?检查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的人员是否已配戴了安全带。

4.11.2?检查在外架防护的施工,高处作业点的下方,是否已设置安全网。

4.11.3?检查楼梯口、电梯口、井架口、预留口,是否已设围栏和盖板。

4.11.4?检查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深基础施工时,对深度在2米以上的基坑、槽的周围是否已设置围栏和防坠物的安全网。

4.11.5?检查正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边侧边、卸料台外侧边等,是否已设置>1米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4.12对攀登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4.12.1?检查使用的竹制、木制、钢制和合金制的梯子,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

4.12.2?检查伸缩缝、支架梯和手推梯等,作为施工设备使用时,是否已按有关标准进行了验算。

4.12.3?对新购进的梯子,必须进行质量方面的验收,还应督促进行经常性的保养。

4.12.4?禁止使用不坚固的梯子。在使用梯子时应放在坚固的平面上。

4.12.5?禁止把两梯子绑在一起使用。

4.12.6?上下时必须面向梯子。

4.12.7?禁止在梯子上倾向一方。

4.13高支模监理要点

4.13.1?高支模采用钢管高支撑系统时,任何杆件不得采用竹杆。

4.13.2?高支模采用钢管高支模系统时,相邻立杆对接处不得在同一水平面上,高差不得小于50㎝。

4.13.3?模板钢管高支撑系统纵横两个方向均应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应设置到顶。

4.13.4?不得有任何漏扣现象,搭设步距不得大于1.8米。

4.13.5?模板底部长横楞应置于顶托的中部,不得过度偏斜。

4.13.6?模板高支撑系统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检测。

4.13.7?模板高支撑系统采用门架时,架体应排列整齐,便于设置横拉杆,横拉杆应设置在门架两侧靠近上下门架结合处。

4.13.8?门架搭设必须保证架体、顶托的垂直度。

4.13.9不得使用过于残旧的门架。

4.13.10?基础处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13.11高支模搭设前必须编制搭设方案,并进行详细的设计计算,方案要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批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名。

4.13.12高支模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合格牌上必须有验收负责人的签名。

4.14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理要点

4.14.1?检查被起吊物品是否在机械的允许之安全负重载荷之内。

4.14.2?禁止吊物下有人,吊物上站人。

4.14.3?禁止起吊埋在地下物品和斜拉斜牵物品。

4.14.4?禁止起吊松散物捆扎不牢物品和零碎小物无容器物品。

4.14.5?禁止起吊物品重量不明物。

4.14.6?禁止有强风讯号时起吊物品。

4.14.7?检查起重机有关结构,是否已安装各类灵敏的安全装置。

4.14.8?使用前应检查其运行是否正常,若有异常应禁止使用。

4.14.9?禁止用非载人起重机运载人员。

4.15?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监理要点

4.15.1?检查督促机械操作人员,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4.15.2?应要求机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15.3?发现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外露部分,可动或危险部分,监理人员应要求使用单位尽可能或设安全护罩。

4.15.4?应要求其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4.15.5?禁止电线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4.15.6?应要求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

4.15.7?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要求使用人员拉闸加锁。

4.15.8?禁止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4.15.9?禁止使用人员在运转的设备上进行擦洗、润滑、调校和修理。

4.15.10?禁止任何人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内。

4.15.11?禁止使用电压超过36伏的行灯。在金属或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4.16?对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监理要点

4.16.1?要求现场使用的工具必须正确接地。

4.16.2?要求现场使用的工具其外壳不许损坏,若有损者必须禁止使用。

4.16.3?要求所有电线、插头或接驳器的负荷率,应适合所有工具。

4.16.4?要求其工具必须有良好的性能及线路接驳正确。

4.16.5?禁止操作人员站在潮湿地方作业,并应保持电器清洁干净。

4.16.6?应要求操作人员在工具不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4.16.7?应了解电动工具是否由合格技工进行定期检查及维修。

4.17对电弧焊的安全监理要点

4.17.1?应要求电弧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合适的头盔、护目镜及手套等。

4.17.2?应要求电焊机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适合消防用品。

4.17.3?应要求具备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事故等安全措施。

4.17.4?应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割。

4.17.5?应要求焊接铜、铝、锡、锌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还必须戴合适呼吸的滤清器。

4.17.6应要求在高空焊接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4.17.7?应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4.17.8?当电焊线跨越道路时,应要求架空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

4.17.9?应要求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体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金属物架或轨道上。

4.17.10?应不准雨天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上绝缘鞋。

4.17.11?应要求焊钳与把手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

4.17.12?应要求在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4.17.13?应严禁在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

应要求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清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去。

4.18对气焊的安全监理要点

4.18.1?应要求气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合适的头盔、护目镜、围裙及手套等。

4.18.2?应要求持有操作证的焊工,才能进行焊割作业。

4.18.3?应严禁在焊割现场的10米范围内,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下方,不得与氧气瓶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要经常用肥皂水检验是否漏气,决不允许用明火检漏。

4.18.4?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18.5?应要求检查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要有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坚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

4.18.6?应要求乙炔发生器及氧气瓶装设回火防止器。

4.18.7应要求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均不得沾上油污,软管及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4.18.8应要求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距间的距离不少于10米,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两个以上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米。

4.18.9应要求乙炔发生器放在操作地点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阳光下曝晒。

4.18.10?应要求当软管经过道路时,要加护套或盖板。软管不能放在公路上使用。

4.18.11?应要求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准同车运输。

4.18.12?应要求氧气瓶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曝晒。

4.18.13?应该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气瓶。

4.18.14?不允许乙炔软管、氧气软管装错。

4.19对压缩气体的安全监理要点

4.19.1?要求载满气体的钢瓶小心放置,以防跌倒。

4.19.2?要求使用专用车运送钢瓶,并确保钢瓶平稳安放。

4.19.3?要求乙炔气钢瓶在使用时或不使用时垂直放置以便安全。

4.19.4?要求钢瓶不受太阳的直射,并远离热源、易燃物、腐蚀性化学物质、腐蚀性气体。

4.19.5?应严禁用阀门和其它附件作承吊点。

4.19.6?应要求氧气阀和配件远离油脂类物质,还应注意所用的手套不应有油脂。

4.19.7?要求开启和关闭钢瓶阀时不应用力过猛。

4.19.8?要求卡车装卸钢瓶时,要小心装卸避免滑落。

4.19.9?应要求当软管经过道路时,要加护套或盖板。软管不能放在公路上使用。5、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5.1组织措施

5.1.1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5.1.2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有效笥和可行性;

5.1.3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上岗资格;

5.1.4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第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5.1.5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按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其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的到位落实情况。

5.1.6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巡视、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以《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监理工作联系单》、《备忘录》等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5.1.7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定期安全教育;

5.1.8工程实施过程中,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下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时,项目监理部相应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监理工作联系单》。

5.1.9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向工程发出整改通知时,项目监理部根据通知内容相应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上报监督部门复查。

5.2技术措施

5.2.1开工前,检查篱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主要检查其内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5.2.2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质保资料;

5.2.3开工前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篱工单位提交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包括:

(1)基坑支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5.2.4开工前,在监理工作交底会议中,必须对工程参与明确各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5.2.5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2.6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提升井架、载人施工电梯、脚手架等进行验收、并报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和准用证。

5.2.7?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提升井架、载人施工电梯、脚手架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5.2.8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5.2.9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管理资料。

5.3合同措施

5.3.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5.3.2根据地相关规定,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进行监理;

5.3.3根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4?安全监理资料:

(1)监理日志;

(2)监理月报;

(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等;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附相应方案);

(5)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图;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审核记录;

(8)特殊工种、特种工作岗位人员上岗证审核记录;

(9)脚手架等的验收合格证和准用证。

(10)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11)定期安全教育记录;

(1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表;

(1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1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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