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篇2: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六、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七、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篇3: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篇4:停车场停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停车场的保安员要积极维持和疏导停车场的秩序,提前做好车位安排,送货车工作完毕后要及时疏导离开。

第二条、车主停好车后,要检查车辆的外表情况,减少不必要纠纷。

第三条、停车场内发生一般车辆刮蹭事故,可让双方车主自行解决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第四条、如发生较大事故,保卫部应视情况向交管机关报案,在交管机关人员赶到现场前,要注意保护现场,提示过往行人和车辆绕行、回避。

第六条、在停车场因发生事故或从外驶入停车场的车辆如果发生汽油、机油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通知司机关闭电路,现场要禁止烟火,防止发生火灾。漏油事故处理完毕后要清楚记录车辆资料、司机情况等事项。

第七条、意外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停车场设备、设施及建筑物损坏,应做好详细记录,会同工程部对受损部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要求司机进行赔偿。事故记录及处理结果要求肇事司机签字认可。对损坏的设备、设施须通知工程部尽快进行修理恢复。

第八条、当发现有嫌疑人盗窃车辆时,要观察嫌疑人数量,被盗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特征,记下嫌疑人相貌特征、服饰及是否携带凶器等。及时通知保卫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拦截车辆,抓捕盗窃嫌疑人。

第九条、停车场内如发生车辆丢失,应尽快联系车主,对丢失车辆进行登记,记录车辆丢失时间、地点、车型、车牌号、颜色等,并立即报案,通知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篇5: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劳动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规、道路及交通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必须建立劳动车辆日趟检制度,编制车辆二级维护计划,落实维护,按要求配备有效足量的灭火和安全防范用品,有条件的可以安装GPS。

二、公司应按规定对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好方可继续营运。

三、加强车辆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基金的管理制度,公司所属车辆应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投保和缴纳安全风险金。

四、驾驶员使用营运车辆应遵守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五、公司必须建立营运车辆的基本档案,内容如下:(每年应注意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

1、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购置证、风车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

2、车辆保险合同书,承包合同书等。

六、公司必须规范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如下:

1、与具有二类以上维修技术资质维修企业签定维修合同。

2、设立单车技术档案的登记台账。

⑴车辆技术参数⑵车辆里程记录。⑶维修记录(维修工时材料清单、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⑷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⑸二级维护竣工检漏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⑹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⑺交通事故记录。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