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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有效保证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在某项设备、设施或在某工作面作业中存在的物的不安全因素,若不加以控制及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隐患的检查

第四条矿每旬、队组每天、班组每班至少对本单位、本岗位各种设备、设施、工具、危险源点及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第五条矿生产、设备、技改、技术等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

第六条各级主管部门均要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分检查人员、检查时间、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

第七条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本单位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凡矿、科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矿、科下达隐患三定表,限期责任单位组织整改;凡队组、班组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队组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队组限期组织整改。

第三章隐患的分类管理

第九条隐患的分级管理

(一)隐患的管理分三级,即ABC级。凡矿内无力整改的隐患属A级,凡队组内无力整改的隐患属B级,需矿协调解决;队组内能够整改的属C级。

(二)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四定三不交”原则,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

第十条凡由公司主管部门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级均应建立专门台帐,按要求落实整改,并报矿安全科备案。

第四章隐患的整改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整改

(一)各单位发现隐患后,应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及时确定整改级别和整改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负责人,规定整改期限,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执行。

(二)各单位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及时安排整改计划,均不得借故推诿和拖延。凡属A级隐患项目,在未整改前由矿主管部门及隐患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隐患项目的整改须经主管科室和产权单位确认后,才算整改完毕。

第十三条技术计划部门必须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

第五章考核

第十四条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之中,一级考核一级。

第十五条在隐患与检查整改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扣责任单位1000~3000元;责任领导、责任人100~300元。

(一)各级各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检查工作的;

(二)对已立项整改的隐患项目未按“四定”要求按期整改的;

(三)隐患已整改,产权单位因维护和使用不当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状态的;

(四)施工项目在交工前未及时处理而留下的隐患未进行整改而验收签字的;

(五)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各单位未及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实具体人员执行的;

(七)凡本级无力整改的隐患,未及时按分类管理原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整改的。

第十六条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失控,或因人为原因造成隐患而导致伤亡事故的,严格按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安全科、各单位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及时的要随时督办,对造成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对隐患整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及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矿将予以奖励。

档案管理制度

篇2:事故隐患建档立卡整改制度范例

1、矿长及管理人员,现场值班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出井后向值班人员交班并做好记录。

2、对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发生地点、处理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采取措施现场负责人,整改期限,复查情况进行建档立卡。

3、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根据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订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汇审制度并经讨论同意后并向职工进行贯彻后方可实施。

4、对任何人发现隐患不上报和拖延不整改者按矿上规定进行处罚。

篇3:事故隐患登记整改跟踪制度

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车辆完好技术标准以及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确定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的项目。

二、驾驶员在行车途中,依据三停四查操作规程,发现车辆以及车辆附属设备存在着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单位报告。可以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隐患消除后,方可行车。无法整改的,不影响行车的,要进入隐患跟踪程序。车辆归场,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三、进入行车隐患跟踪程序后,生产安全管理员要押车上路,实施行车动态监控,确保行车安全。

四、每周三的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在案,并立即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生产安全部门要跟踪整改的全过程。隐患不消除的车辆,不准出厂。

五、发生事故隐患的车辆以及整改的过程和跟踪的经过,要登记台帐。登记的内容为:发现隐患的时间、地点,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的项目及费用,隐患消除后的行车状况。

六、事故隐患的登记、消除、整改等工作,由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其他部门全方位配合。驾驶员、押运员、技术修理工等人员具体落实整改事项。

篇4: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要以防为主,要建立各级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各级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2.各级领导要把安全检查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安全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定时间、定人员,绝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消弱和冲击安全检查执行力度。

3.公司对下属各部门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确定定期检查时间,每月不少于两次。

4.重大节日前、国家或省市安全周、安全日以各单位自检为主,公司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对各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及复查。

5.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检查制度中明确专项安全检查,定项目、定时间、定负责部门,如每年夏季防火检查,每年十月份进行防冻安全检查等。

6.各部门必须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岗位巡回检查、交接班检查、设备运行前安全检查、按时对用户设施的安全检查、燃气管道巡线检查等。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各部门兼职安全员填写“隐患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部进行处理。

8.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三定”的原则处理解决(三定:定隐患项目和消除方案;定消除隐患完成时间;定隐患消除负责人)。

9.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或限于本单位条件和权限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并逐级上报处理,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问题的解决而发生事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0.为及时堵塞漏洞,提高防范控制能力,对公司有关部门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需补查部门整改结果。

11.对重大火灾隐患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向上级领导和技术安全部写出报告,做出“三定”整改方案。

12.对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和下达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按时函复。

13.对有关部门下达的隐患通知,未能认真对待整改的,根据情节按照《职工奖惩条例》给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5: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全体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

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

2、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落

实和执行是否到位。

3、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情况,是否脱岗、溜岗、是否

出工不出力,查是否有违规作业现象

4、查隐患:查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查各类安全硬件情况,*射线检查仪和生产场所安全设

施是否正常齐全;电路、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房屋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水电采暖管线是否正常使用。

6、查原始资料包括生产记录、会议记录、培训学习记录、

检查记录是否完备。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安全领导小组每月25号进行全站性安全综合大检查,期间不

定期抽查、暗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岗位年度评选先进依据。

三、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在日常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单》。

2、《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

3、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令有关人员继续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加以处罚。

4、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员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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