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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6

一、隧道施工总体安全措施

1、进入隧道施工工地必须配戴安全帽。洞口设专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洞内,进入隧道洞内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必须清楚,包括人员姓名、职务等必须登记清楚。人员出洞后及时注销。洞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与登记表中数量一致。

2、隧道施工应作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重点,认真编制工地安全实施标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规范》、《安规》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开挖、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

4、软弱围岩、不良地质、特殊地质或浅埋、偏压地段隧洞,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5、洞内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照明线、输电线、运输道路、人行道路要统一规划,加强维修,做到布设整齐,状态良好。机械设备要固定存放位置,料具堆码整齐,专人负责保管。

6、洞内施工应由值班领工员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减少交叉和相互干扰。

7、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

8、爆破起爆后,20分钟以后应派爆破工进行检查,找顶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做好洞内防尘,降低粉尘浓度。

9、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

10、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锚杆长度、方向和砼喷射厚度,并认真填写《喷锚支护施工记录》备查(铁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附录五)。检查锚杆抗拔力,每300根锚杆抽样1组,每组不少于3根。

11、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

12、及时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段的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得大于80米。特殊地质不良地段衬砌作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

13、隧道各工序全面展开施工后,应尽早安排洞门施工。一般情况下,衬砌完成50米即应做好洞门端墙、翼墙。任何情况下,衬砌完成100米(单口)以上时,必须做好洞门。

14、洞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讯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

15、成洞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未成洞段必须采用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16、爆破器材应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库外存放,现场领工员应具体负责领用审批,掌握领用和退库数量。

17、运输轨道、道路应设专人养护,电瓶车司机和联络员要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非司乘人员搭乘运输车辆;无轨运输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及时疏排积水。有条件时,应在人行道和运输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标志;洞外临时便道和卸碴线路要明确技术标准,保证安全需要。

18、洞内、洞外都应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使作业人员随处可见,提高“三不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

19、专职安检人员每班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要注意加强对围岩和临时支护状态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微小变化,并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领导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临时支护变形的观察、量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据以修正支护参数,改进施工方法。

20、隧道施工应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影响和损失。

二、分工序安全措施

1、洞口工程

1.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重叠作业。

1.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经常检查,特别是雨雪过后,发现松动危石立即清除。

1.3?爆破后应将边、仰坡上的松动危石清除干净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条件较差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1.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1.5?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材料坠落。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1.6?在喷射砼前,先清理防护岩面杂物,清除浮石及松动的岩石;用高压水冲洗坡面,并使岩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1.7?在岩面上确定排水孔位,采用风动凿岩机进行钻孔,钻孔完毕后,将孔内岩粉送风吹干净,安装排水管。埋设控制喷射砼厚度的标志,铺设钢筋网或土工格栅,并与锚杆联接牢固,其与岩面的间隙控制在30mm。最后进行喷射砼施工。

2、隧道开挖

2.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待开挖面浮石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2.2?钻机的支架在渣堆上时,应保持渣堆的稳定。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2.4?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2.4.1照明不足;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没有警戒好的。

2.5?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6.1?有无瞎炮;

2.6.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2.6.3?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2.6.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6.5?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2.7?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应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米。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

2.8?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2.9?爆破领取火工品仅限于当班用量,当日未使用完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退库。

3、装渣与运输

3.1?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3.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机械装碴的辅助人员,应随时留心装碴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

3.3?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3.4?凡接近车辆界限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界限。

3.5?洞内倒车应由专人进行指挥,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m,同向行驶的车辆距离应大于20m。

3.6?洞外卸渣处距渣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

4、支护

4.1?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4.2?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4.3?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4.4?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4.4.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4.4.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4.4?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4.4.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4.4.5?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5、衬砌

5.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0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5.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5.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5.4?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5.5?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5.6?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5.7?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5.8?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6、施工通风、防尘及水电供应

6.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6.2?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6.3?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6.4?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6.5?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6.6?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6.7?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

6.8?供水水池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

6.9?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6.10?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6.11?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在一侧墙壁上。使用的电缆亦应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6.1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压要求为:a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段为12-36v,b成洞地段为100-220v,c手提作业灯为12-36v。

6.13?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业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中铁一局二公司哈大客专第二项目部

?2008年1月1日

篇2:增建二线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在增建二线隧道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线隧道的结构稳定和运营均有一定的影响和干扰,在隧道掘进中需要采取微震爆破并对既有线隧道衬砌稳定性加强观测等安全措施。

本标段三座隧道中,新佛子凹隧道属绕线,与既有线隧道相距较远,但出口洞门施工时,也可能对既有线造成干扰;新井岭隧道和新黄泥塘隧道属小间距并行隧道,两线相距仅30m左右,对既有线隧道影响较大。需要采取稳妥的安全防范措施。

为避免新建隧道对既有隧道衬砌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最好采用全断面掘进机或单臂掘进机等无爆破开挖方法。但本标段隧道围岩大多是Ⅲ、Ⅳ类围岩,受机具条件所限制,需要采用钻爆方法开挖,为确保把这种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施工中拟使用微震控制爆破技术。其工艺归纳如下:

1、严格控制爆破规模。根据既有线的安全振动速度要求(通常Ⅳ类围岩为6cm/s、Ⅲ类围岩为3cm/s)设计出最大爆破断面、最大眼深和最大装药量,以加快施工进度,必要时采用分部开挖法。本标段的爆破设计方案根据车道夫斯基公式V=K·Qα/3·Rα检算,均能满足既有线隧道的爆破振动速度要求。

2、合理选用爆破器材。优先选用低爆速炸药,尽量降低爆破振动。全部爆破使用非电毫秒雷管、导爆管起爆,使最大装药量尽量减少。

3、优化炮眼布置和技术参数。边眼及下部眼取大值,排间微差按上排边眼并入下排眼起爆原则布眼。

4、选择合理掏槽方式。据以往施工经验,在Ⅳ、Ⅲ类围岩中,分别采用正副掏槽(五眼中空边四斜眼)和六眼楔型掏槽方式,能达到降低震动速度和爆破效果较好的目的。

5、选用合理的起爆顺序和微差时间间隔,对于爆破效果和振动速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根据试验结果,掏槽眼-辅助眼用110ms,辅助眼-辅助眼用90ms,辅助眼-周边眼用110ms,中槽爆破排间微差时间≥50ms,效果较为理想。

6、根据防护原理和隧道施工特点,结合实地情况,确定“以防为主”的原则。隧道洞门施工时,尽量控制爆破次数和爆破规模,实行要点作业。洞内爆破作业时,可以采取挂门帘的办法,防止飞石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

7、注意施工质量特别是爆破施工质量是保证安全的又一个重要环节。隧道弃碴和运输材料时,要注意防止隧道弃碴和材料滚落既有线路。

篇3:某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参加隧道施工的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范,并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并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各种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专职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工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办法处理。

㈠、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1、坚持以地质为先导的原则,时刻掌握掌子面的地质情况,异常地质要用特

殊的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措施。

2、坚持先护顶后开挖的原则组织施工:采用超前小导管预注浆加固措施。通

过试验确定注浆的压力、固结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注浆能够相互胶接,提高围岩的自稳能力。

3、严格控制每循环进尺,开挖形成后及时进行初期支护,确保工序衔接,尽

早施作仰拱封闭成环,以改善受力条件,对特殊地段缩小钢格栅间距,加密超前小导管,以加强初期支护。

4、加强对开挖面的量测:开挖初期支护后,量测拱顶下沉及拱脚、墙腰的收敛,隧道隆起量测,格栅钢架的内力量测,对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发现异常情况立刻作加强措施,如采用迈式中空锚杆注浆加固、挂双层钢筋网、复喷砼等措施,增加初期支护刚度,防护围岩局部突破引起塌方。

㈡、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3、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V,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4、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5、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6、防火防电配电箱,箱内不得存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7、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8、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经有关部门批准。

9、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10、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洞室掘进用的照明灯则采用12V电压。

㈢、机械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

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

挥联络信号。

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它对象接触钢丝绳。

9、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B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10、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㈣、火工品管理和爆破安全管理

爆破工程施工及其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运输、贮存发放等必须符合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成立专门的爆破领导组织结构,成立爆破专业施工队,专职负责爆破施工。

2、选用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该系统能根据需要选择分段起爆数和微差间隔时间,使爆破震动降低到最低限度。

3、采用微震爆破技术,多循环、短进尺、弱装药、孔内分段微差延时起爆、减少最大分段药量。

4、加强爆破震动监测,根据监测信息及时反馈,调整钻爆参数。

5、加强对爆破器材的管理和规范施工检查。

6、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以免静电引爆。

7、用木质炮棍装药,特别注意装药量、起爆顺序、雷管段数"对号入座"。装药完毕联接网络,经专人检查合格,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区后,专人指挥起爆,并设专人进行数炮。

8、起爆后立即开动风机加强通风。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每周测定一次。

9、通风15分钟后,爆破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瞎炮和险情,一经发现及时

处理。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立即报告及时处理,盲炮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只允许具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

10、危石处理:由撬顶工在碴堆上用长撬棍清找顶部及两帮危石,防止落石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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