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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工作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以及镇党委、政府对监委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日常工作要求:

1、参加镇村会议,迟到1次扣0.5分,缺席1次扣1分。

2、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少1次扣1分。

3、每月到户开展民情征询活动不得少于3人,并做好台账,少1次1人扣0.5分。

4、每一季度写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做好“两本台账”,少1次工作汇报扣3分,少1项1本台账记录扣2分。

5、做好每季度的报表,迟报扣1分/次,超过次月5号报表的扣3分。不报的扣5分。

6、每季度写一篇与工作相关有特色的小故事,每少一篇扣2分。

二、开展督查工作

村监委会要经常对村两委村务、党务公开情况、村社干部遵守规定、制度情况、工程项目、集体资金、财务、村社重大问题、强农惠农、“双述双评双诺”活动、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村镇建设管理、救灾款物的发放、低保、五保的评议等日常性的监督工作,并就监督情况做好台账,少一样扣0.5分。

对镇上下达的特别工作开展监督,并做好台账,少一次扣5分。

三、村监委会的工资

按50%基本工资,50%的考核,50%中用20%按县上对村监委会的要求进行考核,30.%用于本考核制度。扣分扣完为止。

四、加分

村监委会工作做出特色、亮点受到上级表彰的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厅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中央加10分,小故事采用情况加分与工作加分一样。

五、减分

因工作不完成造成重大失误,被上级批评通报的,县级扣2分,市级扣3分,省厅级扣4分,省部级扣5分,中央扣10分。

篇2:各村居委会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以及镇党委、政府对监委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日常工作要求:

1、参加镇村会议,迟到1次扣0.5分,缺席1次扣1分。

2、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少1次扣1分。

3、每月到户开展民情征询活动不得少于3人,并做好台账,少1次1人扣0.5分。

4、每一季度写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做好“两本台账”,少1次工作汇报扣3分,少1项1本台账记录扣2分。

5、做好每季度的报表,迟报扣1分/次,超过次月5号报表的扣3分。不报的扣5分。

6、每季度写一篇与工作相关有特色的小故事,每少一篇扣2分。

二、开展督查工作

村监委会要经常对村两委村务、党务公开情况、村社干部遵守规定、制度情况、工程项目、集体资金、财务、村社重大问题、强农惠农、“双述双评双诺”活动、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村镇建设管理、救灾款物的发放、低保、五保的评议等日常性的监督工作,并就监督情况做好台账,少一样扣0.5分。

对镇上下达的特别工作开展监督,并做好台账,少一次扣5分。

三、村监委会的工资

按50%基本工资,50%的考核,50%中用20%按县上对村监委会的要求进行考核,30.%用于本考核制度。扣分扣完为止。

四、加分

村监委会工作做出特色、亮点受到上级表彰的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厅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中央加10分,小故事采用情况加分与工作加分一样。

五、减分

因工作不完成造成重大失误,被上级批评通报的,县级扣2分,市级扣3分,省厅级扣4分,省部级扣5分,中央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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