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和调研工作考核制度模版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信息和调研工作考核制度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为及时、全面反映我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深入挖掘、总结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成效,充分调动各科室工作人员采写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乡信息和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乡机关信息员。

二、目标任务

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报送我乡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业绩,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研究、积极探索,报送材料做到有时效、有内容、有质量。

每名信息员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

三、考核管理

(一)拟稿。对所报送的信息要有做到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字精练、数字准确,确保信息质量。

(二)编辑。乡党政办对各信息员采写的信息进行加工编辑,报“两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媒体。

(三)审核。对重要信息经分管领导初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

信息和调研工作由党政办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信息员报送的信息进行编辑、上报、统计,按月通报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并把报送的信息送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传阅,按年度汇总年终一次性奖励。

四、考核标准

按采用的层级分档次进行奖励,同一篇信息被不同单位采用的,按最高标准(不重复)奖励。

(一)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信息每篇奖励400元。

(二)被省级刊物或党政部门采用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800元,信息每篇奖励200元。

(三)被市级刊物或党政部门采用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500元,总结类信息每篇奖励100元,工作动态每篇奖励50元。

(四)被市级刊物或市委办、政府办采用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300元,信息总结类每篇奖励30元,工作动态每篇奖励20元;被其他市级部门采用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200元,总结类信息每篇奖励20元,工作动态每篇奖励10元。

年终对信息员进行统一考核,信息报送任务未完成的,年终不纳入奖励范围。乡机关其他人员报送信息并采用的,按照本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反映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送,不得漏报、瞒报、迟报,否则追究信息员、科室负责人责任。

(二)各科室信息员要加强分析、综合能力,多思考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做法,多开发典型经验类信息,突出工作的特色。

六、乡信息员名单

篇2:某政务中心信息发布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反映市级各部门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动态、宣传政务服务经验做法及各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报送信息重点:对上级关于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等的贯彻落实情况;窗口部门及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抓窗口和“中心”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窗口部门及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创新性做法;窗口及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建设方面的信息;各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在方便基层群众,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措施、办法、工作动态等;各窗口部门除了窗口工作内容外,各乡镇除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内容外,本部门、本乡镇其他面向社会的工作动态、措施、办法、效果、经验、政策法规的解读等有利于指导、引导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信息;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等调研报告,应及时通过信息方式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三条各窗口部门政务服务信息工作由窗口分管领导分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信息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小汉、向阳两镇政务服务信息工作由镇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分管,各窗口部门、各乡镇确定一名以上信息员,并书面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部门窗口信息员应是窗口工作人员。信息撰写要求按照通讯报道的格式,事实清楚、长短不限、及时准确。信息报送要求市级部门窗口由窗口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审签,再由其信息员统一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含政府采购中心)为“中心”科室信息员,负责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科室其他工作人员也要报送相关信息。

第四条各部门窗口、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含政府采购中心)报送信息每月不得少于分配的信息任务数。

第五条时效性强的信息,应在相关工作发生时立即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信息最迟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六条部门领导研究窗口工作、调研窗口工作及乡镇领导研究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采取创新做法等信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同时报、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及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有特色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简报》上发布,并向市四大班子及市级部门进行通报,同时报和省政务服务中心。

第七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反映部门、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动态的简报,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员起草,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

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中心新闻”发布的信息,由市级部门各窗口、各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信息员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员进行登记、修改、编辑,市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审签,网络管理人员网上发布。

市级及以上领导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视察、调研或主持召开会议,由办公室负责撰写信息;窗口部门领导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调研、协调工作,由窗口信息员负责撰写信息,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员进行登记、修改、编辑;市级部门及以上领导到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视察、调研或主持召开会议或其他来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交流、考察的,由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员负责撰写信息,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其他来市政务服务中心交流、考察,由办公室负责撰写信息。上述信息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审签,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网上发布。

第八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部门窗口、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科室信息员进行培训。

第九条信息工作考核采取采用计分制。每采用1条,市政务服务中心计1分,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务服务中心计2分,市委、市政府及省政务服务中心计3分,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计4分。被新闻媒体采用的,按照上述级别计分。同一信息被多处采用的按累计计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室人员修改窗口和乡镇信息,按实际采用分的1/2计入科室得分。

第十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对信息工作实施奖励制度。设基本任务奖400元,完成政务服务中心下达的政务服务信息采用任务分值,得基本任务奖,每超过基本任务分值1分,再奖30元。每年1月对上年各窗口、各乡镇、各科室完成政务服务信息任务兑现奖励。

第十一条市政务服务中心每月对部门窗口、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科室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对窗口部门、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科室的年度政务服务目标考核,按照任务完成情况折合成政务服务目标考核分,占政务服务目标考核分值10%。各单位信息员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服务目标考核,未落实的,扣信息分值50%,未完成报送任务的,扣信息分值50%。

第十二条政务中心机关各科室每年度须完成一篇以上的调研文章。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3:某乡镇年度村级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分解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创新优势,有效贯彻科学统筹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求真务实的政绩观,促使全镇各村(社区)紧紧围绕“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产业强镇、生态绿镇和旅游名镇”的战略目标,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全力推动镇域经济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成立镇年度村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和奖惩建议。

三、考核的操作办法

(一)明确目标。根据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目标和各村村级目标责任状确定。

(二)自查自评。各村在镇组织年度工作考核前,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向镇考核办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自评结果,作为镇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备查备考依据。

(三)集中考核。在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年底镇考核办组织相关办公室组成若干考核组,根据考核办法统一对各村进行集中考核计分。考核记分结果以各考核组的考核计分为基础,由镇考核办综合汇总,并提交镇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分三大部分,分别为党务工作目标考核、政务工作目标考核和加分考核,党务工作目标考核为20分,政务工作目标考核为80分。加分考核部分依照各村(社区)上报获奖情况或重要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经考核小组审核后确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给予相应加分。

加分内容包含:

(一)提前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加1分,超额完成加1分。

(二)荣获市级奖励加2分,市级奖励加3分,省级奖励加4分,国家级奖励加5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奖励办法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设4名,二等奖设9名,三等奖设4名,由镇党委、政府行文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惩处办法

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⒉村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重大工作失误以上处分的,该村取消考核评先资格。

制度专栏

热点制度职责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