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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发展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主要目标,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实现我镇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农业增加值预计实现1.0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实现10973元,农业良种化率达96%,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4868吨,粮经复合型种植蔬菜发展达5500亩,生猪出栏达到35000头,小家禽出栏达到46万只,农民培训率达到95%以上。

三、考核办法

1、种植业

以市场为导向,力争达到一村一品一特色,积极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能手,集中成片流转土地,与农户签订由农业局制定的正规的土地流转合同,以从事粮经复合种植,并支付一年以上的租金,报镇农经站审核存档,集中种植100―300亩(含300亩)给予村级组织按每亩2.00元工作经费奖励。集中种植300―1000亩(含1000亩)给予村级组织按每亩3.00元工作经费奖励。集中种植1000亩以上给予村级组织按每亩4.00元工作经费奖励。

2、养殖业

积极扶持现有畜牧业规范、规模发展,实施中央循环综合利用,配套建好沼气池,督促养殖大户搞好环境综合治理。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新建养殖场,并有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存栏生猪300头以上的,存栏肉牛100头以上,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给予村级组织1000元工作经费奖励。

3、种养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鼓励镇、村、组干部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组织,带领群众科学种养殖,对2013年在民政注册新成立有的专业合作组织,并流转土地300亩以上,生猪养殖存栏300头以上,给予村级组织1000元工作经费奖励。

四、考核程序

1、申报备案,各村要在2013年11月30日前对本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详细总结材料上报镇人民政府(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2、审核检查,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的总结材料,组织农业中心、畜牧站、驻村干部等对各村的现代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核实、汇总。

3、兑现奖励,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部门的核审检查的结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在2013年底之前兑现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奖励。

篇2:村级建设协管员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村级建设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我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做好本村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结合本职工作,向本村村民积极宣传相关建设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建房户推荐使用各种农房建设标准图纸;

2、对本村的村镇建设活动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建设活动立即向镇建设管理机构报告,同时检查准备开工建设的农房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依规用地和报建,督促建房户对限额以上的工程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建,限额以下的工程向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报建。检查建房户聘请的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是否具备资质,建房户是否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限额:是指2层以上或30万以上以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满足其一即需要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建)

3、对本村各类建设活动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各类建设违法行为,严禁沿山路、路两旁违规占地及修建,对彩钢、石棉瓦、木质材料等临时建筑的私搭乱建应严加管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类违法、违章以及涉及安全隐患的事件及时向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报告。

4、积极协助做好农房建设相关信访工作,调解各类建房矛盾纠纷,引导建房户梳理依法建设思想,维护社会稳定。

5、对本村液化气罐非法存放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报告。

6、防止各类建设占用天然气管道、人畜饮水管道用地,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报告。

7、严格控制我镇两条主干道路、沿山路的道路红线(均为离中心线25米),红线内严禁任何新建建筑或搭建临时建筑,对符合相关规划建设要求的建房户,按规划红线去实施放线工作。

二、人员设立及管理

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建设协管员,由各村主任兼任。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对村级建设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设协管员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台账,每月底将本村的建设情况上报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每季度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建设协管员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协管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组织季度工作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布置下个季度的工作任务。建设协管员每月巡查不少于10次,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建设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动态巡查发现率和报告率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作为年度考评依据。

三、考核办法

对村级建设协管员考核一年进行两次,即半年考核和年终考评。半年考核由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年终考评由市住建局和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共同考核,并征求国土、规划意见。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同时听取建设协管员工作汇报,查看台账和工作记录、查看动态巡查发现率和报告率、访问群众代表等,最终确定建设协管员考核等级,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等次,其中100分为优秀、90分称职、80分及8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不称职的将更换村镇建设协管员。市住建局和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协管员未按工作职责中的要求,未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对违规违法建设行为,非法存放液化气罐、建设占道路红线、占天然气及饮水管道等现象未及时发现、报告并制止的,发现一起予以通报批评、扣10分,发现两起除通报批评外,扣20分,更换建设协管员。

四、补助与奖惩

对建设协管员给予适当误工补助,由市财政纳入市住建局年度财政预算。

建设协管员的误工补助标准,按考核结果发放,原则上考核为称职的每人每年1200元。考核为优秀和不称职的另行奖惩,年底经考核一次性发放。

建设协管员利用工作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篇3:作风转变年活动考核制度模版

为深入推进我镇“作风转变年”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干部作风、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确保“项目攻坚年、产业提升年、开放突破年”活动顺利开展,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振兴提供保障,根据上级部门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一)宣传动员部署工作落实情况

加强“作风转变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学习,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大讨论,组织开展“5+8”系列廉政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做出作风转变公开承诺,组织开展“面对面做好事”活动等情况。

(二)查找问题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通过作风建设大讨论形成讨论成果,开展调研,分析查摆问题建立台帐、公开公示,开展“听民情、知民意”自查活动、开门评风,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治活动,问题整改到位,公布整改结果等情况。

(三)建章立制工作情况

健全和公开作风建设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测评和考核长效机制,作风建设纳入自身年度目标或绩效管理考核等情况。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日常工作考评、作风监测评议和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根据各单位“作风转变年”活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作风监测评议结果,围绕“问题查找准不准、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作风是否得到转变、效能是否得到提高,工作是否得到推进、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六个方面的问题,在村(社区)自查的基础上,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听汇报、查相关资料、看现场核实)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评定和考核的结果报镇党委、政府,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给予表彰。

四、评分标准

目标总分值为100分。按照《镇年“作风转变年”活动考核表》各项分值和标准进行打分。

篇4:作风转变年活动考核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镇“作风转变年”的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干部作风、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确保“项目攻坚年、产业提升年、开放突破年”活动顺利开展。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市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我镇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宣传动员部署和工作落实情况(分值:40分)

有工作计划,召开会议安排、组织学习、查找问题,开展大讨论,开展“5+8”系列廉政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组织开展“面对面做好事”活动。

2、查找问题和整改工作落实(分值:30分)

通过作风建设大讨论,分析查找问题、建立台帐、公开公示,开展“听民情、知民意”自查活动,问题整改到位,公布整改结果。

3、建章立制工作落实(分值:30分)

建立和健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把作风建设纳入对干部测评和考核的机制。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镇作风转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按实地查看资料、日常工作、作风监测评议和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优秀的镇党委、政府将给予单项奖励。

四、目标总分值为100分,按照考核各项分值和标准进行打分。

篇5:某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为检验各部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促进下年度的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年终目标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

考核坚持着眼于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达到开创工作新局面的目的。考核坚持从严、公平、公正、负责的原则,客观真实的反映各部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为下年度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的时间、组织领导、方法和对象

(一)考核时间:年12月13日――18日为部门自查阶段,年12月19日――20日为镇集中考核阶段。

(二)考核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组长:

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兼任。

(三)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个部门总分值为100分。考核采取自下而上、自查和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查阶段,各部门根据实际开展自查自评,并于12月18日之前将考核表交考核小组办公室。集中考核阶段,考核小组对照《考核细则》,逐项进行考核,结合被考单位自查结果,给出初步评定。最后镇党委、政府根据考核小组意见,综合评定各部门考核成绩。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镇党委、政府将对考核小组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复查。

(四)考核对象

党政办、村镇建设办、安全办、计生民政办、劳动保障所、农服中心、财政所、国土办、综治、信访、司法所。

三、考核分值构成

(一)党政办(100分)

党务工作(6分);组织工作(5分);纪检监察工作(5分);宣传工作(6分);人大工作(5分);统战工作(5分);共青团工作(3分);保密工作(2分);人事工作(5分);档案工作(5分);旅游工作(5分);文秘工作(5分);精神文明工作(6分);工会工作(6分);机关事务工作(6分);广播工作(5分);有线电视工作(5分);文体工作(5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二)财政所(100分)

财政工作(30分);农村财务指导与集体资产管理工作(10分);村(社区)会计核算与财务审计工作(15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20分);审计工作(5分);家电下乡工作(10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三)计生民政办(100分)

民政工作(10分);残联工作(10分);妇女儿童工作(5分);红十字会工作(10分);计生政策、法规贯彻落实(5分);计生服务工作(20分);计生统计工作(5分);计生宣传工作(5分);计生协会及流动人口管理(5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5分);血防、狂防工作(5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5分);老龄工作(5分);信息报送工作(5分)。

(四)村镇建设办(100分)

能源工作(10分);交通工作(15分);村镇建设工作(25分);环保工作(5分);集镇管理工作(25分);新农村建设工作(10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五)安全办(100分)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0分);安全工作(15分);统计工作(10分)消防工作(10分);招商工作(20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六)国土水利办(100分)

土地工作(45分);水利工作(45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七)劳动保障所(100分)

劳动保障和再就业工作(70分);信息报送工作(30分)。

(八)综治、信访、司法所(100分)

综治工作(15分);维稳工作(15分);防邪工作(5分);司法工作(10分);信访工作(15分);台办工作(5分);侨联工作(5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20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九)农服中心(100分)

农业工作(25);气象工作(5分);防震工作(5分);科协科技工作(5分);农经工作(5分);林政管理工作(10分);林木管理工作(5分);林地管理工作(5分);农业政策性保险(10分),农村财务指导与集体资产管理工作(5分);村(居)会计核算与财务审计工作(5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5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四、奖惩措施

对考核特别优秀的部门,镇党委、政府将给予表彰鼓励。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小组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谁主考谁负责”的原则,对被考单位统一标准,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公正对待,以事实为依据,真实反映被考单位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对被考单位负责,对党委、政府负责。

(二)被考单位积极配合,主动接受考核,尊重考评意见,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责任。各部门自查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部门负责人要在考核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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