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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电梯装拆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外用电梯装拆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交底内容:

1、外用电梯的装拆须编制装拆方案,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装与拆除

2.1安装前,应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电梯进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2.2清点和检查施工电梯的内外梯笼、配重、钢丝绳、井架、横竖支撑、过桥、围栏等应齐全完好,不符合应更换或修理。

2.3检查电梯井架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2.4在梯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固。

2.5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区并设专人监护。

2.6电梯在重新安装以前(转移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

2.7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可移动按钮开关。

2.8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载荷量(即无配重时的载荷量)的规定。

2.9用起重机安装、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得超过四节。

2.10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2.11拆卸井架时,必须先吊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向轮必须降到应拆下井架之下。

2.12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2.13安装时,底笼与建筑物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间隔;井架悬挑高度;齿轮、齿条的间隙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2.14雨天、雾天及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2.15安装拆卸和维修的人员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不得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和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应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杆件。

3、在装拆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补充交底内容:

篇2:塔吊外用电梯的拆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塔吊、外用电梯的拆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电梯立之前必须有土建单位提供基础资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承载力应大于150KPa并有技术部门审批方案;

2.塔吊、电梯在拆立前由生产副经理和安全技术组织拆装人员进行交底和注意事项;

3.本机组人员必须在场、同时当面交待本机械电气设备使用情况;

4.拆立人员必须了解塔机性能、安装程序、各部件位置和正确吊点;

5.合理安排拆立人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6.拆立过程中要统一指挥,一切程序都必须通过指挥实施;

7.拆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高空作业人员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穿防滑鞋,以防高空坠落;

8.安装前要对结构检查有无变形、开焊、裂纹、破损,连接螺栓和拧紧力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拆卸前要对机械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确认后才能进行拆卸;

9.检查钢丝绳规格是否正确达到报废标准,润滑系统是否良好;

10.要检查各限位是否灵敏可靠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拆卸由上往下按技术要求进行拆卸,不得违章作业;

12.拆立塔吊、电梯要设立安全区域,并派专人监护,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13.拆立人员必须按照塔吊电梯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拆立,不准随便更改;

14.在拆立吊运过程中,要选好吊物的中心,吊索正确挂在吊点上,要确保安全。15.拆立该塔时,严禁只安装一个臂或只拆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16.塔吊顶升前,先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泄漏,标准节有无变形和开焊,型号是否正确,检查电缆长度和有无破损。并进行试顶,确保顶升平稳和安全;

17.顶升过程中,要求按顶升工艺进行,各部销子安装正确,开口销打开,注意查看支承轮间隙是否一致;

18.顶升塔吊作业4级风不得进行顶升,顶升过程中不得转臂,并将回转左右打眼固定;

19.塔吊附着锚固之前检查框架、锚杆等是否有开焊、变形和裂缝现象,锚杆长度和结构形式是否符合附着要求;

20.附着后检查塔身锚固框架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塔身与锚固框架是否固定牢靠,框架、锚杆、墙板、螺栓、销轴是否齐全正确可靠,垫铁、楔块等零部件是否齐全;

21.附着连接方式及紧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线对支承面垂直度不得大于相应高度的2‰。要求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轴线对支承面垂直度不得大于相应高度的4‰;

23.锚固点以上塔机自由高度不得大于规定要求;

24.拆立人员必须服从队长指挥和安全人员监督,如有违章作业或违反操作规程要立即制止;

25.禁止酒后作业和打闹,拆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6.立塔完毕后,必须由拆立负责人重新对各个部位检查一遍,安装是否正确,并做好记录;

27.安全员要坚守岗位,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认真施行职责;

28.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以上内容均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篇3: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项目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交底人

内容摘要: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按设计规定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础土层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并浇筑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3、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钢丝绳夹头紧固。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接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附墙杆材质应与井架的材质相同。

5、井架搭至10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兰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

9、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m,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10、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提升应使用双根钢丝绳;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1、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2、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防雨罩。

13、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4、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5、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t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度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16、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17、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8、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没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拆除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带。

接受交底人签章:

篇4:脚手架搭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脚手架搭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交底内容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安装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挂好安全带;按规定处理好基层,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200mm;剪刀撑控制在45°~60°的范围之内,按规定连接;立网拉挂平整顺直,网连接材料要符合要求;平桥满铺,不得留空头板,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固定;拉顶点按规范设置,拉顶材料要符合规范要求;主要通道必须按规范搭设双层平档板,斜桥角度按规定搭设;拆除时材料应垂直放下,设警戒线,不得随意抛落;10、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作下一道工序作业。补充内容:

篇5:门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门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门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4、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6、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每隔四步设置一道,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杆件接长按落地脚手要求。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连墙件设置:架高45m以下时,垂直≤6m,每二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时,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11、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2、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3、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4、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5、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位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6、拆下的门架、钢管和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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