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纪律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员工纪律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员工纪律管理办法【1】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利、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2】

1、总则

1.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违反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等制度,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1.2对员工较差的工作表现或不良的行为将采取正式口头警告、最终书面警告、留用察看、降职、解除劳动合同五种违纪处罚方式。并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根据其违纪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2、工作要求

员工应准时上班,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到达可接受的技能水准。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命令,员工的工作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3、正式口头警告

正式口头警告,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副本放在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

4、最终书面警告

4.1对于较严重的或重复的损害及不良行为,或连续表现差的员工,将会受到最终的书面警告。受到该警告的工作伙伴若工作表现没有改进,或再有任何错误发生,将可能导致停职、停薪或者解聘。

4.2此记录将在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两次口头警告可记一次最终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将被解聘。

5、留用察看

4.1留用察看期限为六个月,在留用察看期间没有薪金。受留用察看处

分的员工在察看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者,察看可按期解除;对错误认识深刻并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工作表现较差或再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

5.2处分决定归入员工本人个人档案中。

5、降职

员工违反纪律或工作表现欠佳,或对本职务无法胜任,严重影响工作进行,可受到降职处分。

6、解除劳动合同

6.1对于严重的处罚违规或表现差的员工可能会被解聘,所有的解聘都会有一个书面通知并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作为立即解聘的员工,公司将不再给予任何的通知期。两次书面警告将导致解聘。

7、员工违纪,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1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2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二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为中缺,连续一个月内中缺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3员工迟到、早退、中缺在六个月内累计3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4无故缺席公司重要会议、*、活动,情节较严重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5员工严禁班前酗酒或班上饮酒(因公务除外),违反规定未造成

后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6在公司内吵架、骂人,影响他人工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7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光盘等或在电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1.8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执行未造成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9员工不得带亲友、闲杂人员等进入公司,违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对当事人扣罚100元。

6.1.10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轻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1旷工一次时间在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2将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文件、资料等向外界借阅或赠送,未造成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3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轻微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4在公司内部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负面消息,或无任何证据和事实,造谣中伤、拨弄事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声誉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5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6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

再疏忽不报、严重影响生产及工作进度者,予以留用察看处分。

6.2.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重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一年内旷工两次(含两次)以上或连续旷工两天(不含两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2员工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3在公司驻地内聚众闹事、起哄,破坏公司声誉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4员工酒后滋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伤害他人身体或损坏公私财物等不良后果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5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消极怠工或擅自停工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6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7骗取病假或在休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8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造成工作泄密和不良影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干私活或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

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0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兼职做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1利用工作之便,在采购、销售或在处理废旧物资等过程中,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6.3.12一年内受两次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违纪处理程序

7.1员工发生违纪现象,一律由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违纪事实,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纪事实审核、上报、做出处理决定并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7.2书面警告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处理,所在部门按规定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并于处理后的三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7.3留用察看处分的给予或解除,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4解除劳动合同,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交违纪事实,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征询公司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7.5从证实员工违纪之日起,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开除处分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处分不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当延长处理时间。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结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准则,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工作;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的日常劳动纪律考核,并遵守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所属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保处(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班组长为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力度,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岗位应有针对性的劳动纪律管理措施,并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备案。各单位应如实上报员工考勤状况,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措施所考核的结果可用于绩效考核和二次分配,不得违规对员工收入进行扣减。

违规处罚员工的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主要以日常考核结果和各单位上报的考勤资料为依据,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作出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对构成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的员工以公司内网通报执行并书面告知。执行组织处理期间,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就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公司决议在内网中通报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告知。

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在处理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同时,发现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程序将相关材料移交公司监察部门处理。

第八条单位及班组管理人员应履行管理职责,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应进行谈话及教育,并将情况记录、建档。单位有被留岗观察的员工,应进行跟踪考核记录。

第九条公司各级工会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员工认为公司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

第十条公司执行考勤表、考勤机和动态考勤登记相结合的考勤管理制度。考勤表作为各单位每月上报考勤的原始依据,核算员或考勤员每月应严格核对考勤人员名单及人数,通过“考勤管理系统”上报缺勤情况,确保考勤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审核后纳入工资计发和绩效考核,同时作为其他津、补贴和福利发放的依据。

公司下属的独立劳动人事的单位(子公司、分厂)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考勤表应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纳入指纹考勤管理的单位,严格遵守指纹考勤或动态考勤登记(签到)管理制度。各单位因异常情况不能履行指纹考勤或临时离开本岗位的情况,由本单位考勤员填写《动态考勤登记表》,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

第十二条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公司员工根据从事岗位的性质及特点,工作时间分别执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岗位作息时间,履行岗位作息时间内的工作职责。严禁擅自改动本单位的作息时间,员工个人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顶班。

执行“四班三运转”等排班制度的岗位,单位应采取每月或每季度上报排班表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考勤员、责任领导及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考勤负主要责任,应对本单位考勤加强管理并如实上报。

各单位考勤员真实记录员工的出勤状况,做到当日记录、及时准确、严禁涂改。上班前请假事实明确的,考勤员应在上班后一小时内将请假情况填入考勤表;出勤员工的考勤,考勤员应在下班时根据事实填写考勤表;有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及时反映在考勤表中。

第十四条员工因调动、退休、辞职、死亡等原因应在原单位注销的,考勤员应根据公司及所在单位提供的信息在当月考勤中注明。员工辞职或死亡的,员工所在单位应在知晓辞职或死亡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因考勤责任人未作出注明、未及时提供员工辞职或死亡信息而给公司产生不必要经济支出的,考勤责任人应负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员工脱产培训或参加会议期间,视为工作出勤时间。脱产培训或参加会议期间有违反劳动纪律情形的,按本办法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因违法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所在单位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备查。已解除强制措施的,从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由员工本人、家属或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并接受调查处理,不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或解除强制措施后不按时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惩处期间因病或其他原因请假、不能正常上班或缺勤,导致工作表现的考核和评价受到影响的,惩处期顺延。

第四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八条员工因故未出勤的,应履行相应请假手续。未按规定履行请、批假手续而缺勤或提供虚假请假材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须事先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严禁事后补假。如因特殊突发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先告知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经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核实后,按实际情况处理。

第十九条事假:员工请事假应提供相应的《请假条》,经班组及以上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方能有效。事假审批权限为:班组(科室)一天;车间(处室)三天;三天以上、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下,由班组(科室)和车间(处室)负责人分别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公司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批;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病假:员工非因工患病需请病假的,应提供相应的《请假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及门诊收费依据。三天以内的病假,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认可。三天以上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批,一般性疾病每次批假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经确认为病重不能行动或患特殊疾病的(如癌症、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每次可批假三个月。

员工非因工患病住院治疗的,应在住院当日告知所在单位,并于住院后一周内提供所住医院的住院证明或入院记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随考勤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员工出院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和收费依据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复核。

员工出院后还需续假的,应在出院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医院开具的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收费依据和相应的《请假条》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履行续假手续。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诊断书,需保胎治疗或本人因身体、工作因素请假的,视同为病假,其请假时间不受医疗期限制。

员工请病假的医疗期依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相关规定确定。员工病重不能行动或患特殊疾病的(如癌症、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在规定医疗期满后尚不能痊愈的,视病情结合相关规定可适当延长医疗期,需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检查治疗依据,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批准。

医疗期满后不能上岗工作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办理病退、退职、内退、休养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所在车间(处室)负责人批准,准予三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员工需延长假期料理丧事的,延长期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探亲假:凡是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员工请探亲假须持相应《请假条》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并提供探亲对象的工作证明或所在地居住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批。

员工配偶或父母的居住地在员工工作地400公里以外,且在公休假日内员工不能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员工父母双方任意一人与员工居住在一起的,不享受探亲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二十天的探亲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两年享受一次四十五天的探亲假;已婚员工(含离异)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享受一次二十天的探亲假;探望配偶的每年可享受三十天的探亲假。可视路途情况另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公婆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第二十三条婚假:请婚假凭《结婚证》原件、妇检本及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请假条交公司计生部门批假。

第二十四条产假:需持生育证、妇检本及单位、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请假条交公司计生部门批假,续产假需提供疾病证明书(剖腹产或难产)交计生部门续假。

第二十五条节育手术假: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办理的,提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专用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在医疗保健机构办理的,必须提交施术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并附B超等医学检查报告、病例报告、出院小结等材料。凭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的请假条和以上规定的证明材料交公司计生部门批假。

第二十六条产假护理假:需持生育证、出生证明、员工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请假条交公司计生部门批假。

第二十七条请批婚假、产假、节育手术假、产假护理假的具体天数以公司计生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员工非因工伤病护理假:公司员工非因工伤病,在手术或病危期间确需护理的对象属本公司员工的,须提供相应《请假条》和注明有护理对象需要护理医嘱的疾病证明书,经护理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批。

第二十九条见**助理及以上的中级管理人员请事假、病假、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补休须按审批权限报上一级领导审批,组织部备案后随考勤表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

第三十条班组(科室)、车间(处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应作批假登记记录备查。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双休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加班情况应记录在考勤表中作为安排补休的依据,同时填写加班、补休记录备查。

第三十一条员工带薪年休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情况填写在《年休假休假情况登记表》中。除带薪年休假以外的各类假期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休假期间需提前上岗工作的,应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五章组织处理及经济处罚

第三十三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行留岗观察:

(一)私自调班的,执行留岗观察三个月;

(二)私自请人代顶班的,执行留岗观察六个月;

(三)当月累计旷工一至两天的执行留岗观察三个月(连续作业的岗位,迟到4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当月累计旷工三至五天的执行留岗观察六个月,当月累计旷工六至九天的执行留岗观察一年;

(四)自愿戒毒的,视情况调整岗位并执行留岗观察六个月;

(五)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的,视情况调整岗位并执行留岗观察一年;

(六)因违法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的,解除拘留措施后,虽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但有过错的,执行留岗观察三至六个月;

(七)工作表现差,影响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所在单位提出留岗观察要求,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执行留岗观察三至六个月;

(八)因违反有关规定,经公司相关部门认定,视情节轻重,应执行留岗观察的,期限为三至六个月。

第三十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行待岗:

(一)工作表现较差,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所在单位不予安排工作并退回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的;

(二)因违反相关规定,公司相关部门认定应待岗的。

第三十五条执行留岗观察、待岗的期限及程序:

(一)执行留岗观察、待岗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留岗观察、待岗期间表现不好的给予延长执行期,延长期不能超过三个月;

(二)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给予留岗观察或待岗处理的,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人事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员工所在单位提出对员工给予留岗观察或待岗处理的,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相关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经公司人事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员工待岗期间,每个工作日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接受教育培训,每月写一份思想汇报材料(500字以上)交劳动纪律监察室;

(五)员工留岗观察期满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后办理复岗手续;员工待岗期满,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指定安排新的工作岗位上岗;解除留岗观察、待岗处理的,不视为恢复原岗位、原级别、原职务;

(六)待岗员工复岗前须执行留岗观察三个月。

第三十六条员工自愿戒毒前应当提供戒毒机构出具的戒毒证明或自愿戒毒协议书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登记,从自愿戒毒之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自愿戒毒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办理留岗观察手续。

员工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社区戒毒证明书》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登记办理留岗观察手续。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组织处理期间因病或其他原因请假、不能正常上岗工作的,组织处理期顺延;组织处理期间自愿戒毒或社区戒毒的,对其延长或累加组织处理期限。

第三十八条受到留岗观察、待岗处理的员工,自收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下达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执行,且处理期满后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务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受到留岗观察、待岗处理的员工,拒不签收执行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下达的书面通知,也不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九条执行留岗观察和待岗期间的相关待遇:

(一)留岗观察只计发岗位工资,停发其他工资和各种津(补)贴;

(二)待岗停发工资,只计发生活费(标准按《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员工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不能上岗工作的,停发一切待遇。公司相关单位对员工作出停职调查意见的,应书面通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员工因违纪违规接受公司调查期间,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上岗工作。调查期间未安排上岗工作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

(一)员工旷工半天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2000元;

(二)员工私自请人代班的,扣罚单位班长、老师岗位绩效工资2000元,扣罚责任领导及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1000元;班组私自请人代班的,扣罚单位班长、老师岗位绩效工资5000元,并对班长、老师进行诫勉谈话,扣罚责任领导及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3000元;

(三)一个生产年度内单位发生两人次私自请人代班的,扣罚单位班长、老师岗位绩效工资4000元,扣罚责任领导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20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班组发生两次私自请人代班的,扣罚单位班长、老师岗位绩效工资10000元,扣罚责任领导及党政负责人5000元,并撤销班长、老师职务,对责任领导及党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一个生产年度内单位发生三人次及以上私自请人代班的,撤销单位班长、老师职务,免去单位责任领导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职务后调离本单位,并扣罚单位班长、老师、责任领导及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10000元;

(五)上班期间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睡觉、打牌、吃零食等),发现一次扣罚岗位绩效工资300元;每月累计两次扣罚岗位绩效工资500元,每月累计三次及以上扣罚岗位绩效工资1000元;

(六)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时间为30分钟以内扣罚岗位绩效工资10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岗位绩效工资200元,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罚岗位绩效工资300元,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扣罚岗位绩效工资400元,3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岗位绩效工资500元,每月累计三次扣罚岗位绩效工资2000元;当日工作时间低于4小时的单位,迟到、早退、脱岗的同比例调整后扣罚;

(七)参加升旗的各单位员工,须在升旗仪式开始前按指定区域列队,一次未参加升旗仪式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200元;每月累计两次未参加升旗仪式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500元;每月累计三次及以上未参加升旗仪式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1000元;

(八)上班期间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罚岗位绩效工资500元;

(九)单位打虚假考勤的,扣罚考勤责任人岗位绩效工资2000元,扣罚单位责任领导、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1000元;一个生产年度内单位第二次打虚假考勤的,扣罚考勤责任人岗位绩效工资4000元,免去班长、老师职务,扣罚责任领导、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20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一个生产年度内单位第三次打虚假考勤的,扣罚考勤责任人岗位绩效工资10000元,扣罚责任领导、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5000元,并免去单位责任领导、党政负责人职务后调离本单位;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形,追究人力资源社保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十)考勤员未在考勤中及时注明“调动、退休、辞职、死亡”等情形的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况扣罚考勤员及责任领导岗位绩效工资;

(十一)各单位应如实上报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否则当月查到三人次及以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扣罚单位责任领导、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1000元/人次;

(十二)在劳动纪律考核时发现员工未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出示)工作卡的,扣罚员工岗位绩效工资200元/次;

(十三)各单位的考勤表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核算员须按期到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工资表,逾期扣罚考勤员、核算员岗位绩效工资500元,扣罚单位责任领导、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500元;造成不能按时计发工资的,扣罚考勤员、核算员、单位责任领导、党政负责人岗位绩效工资2000元;

(十四)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和职业病体检的,扣罚岗位绩效工资500元;经通知后仍不参加补检的,执行留岗观察三个月;执行留岗观察后仍不参加补检的,给予待岗处理。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各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劳动纪律专项指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人事部门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的;

(五)未履行本职工作,一个生产年度两次私自请人代班的;

(六)无故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无故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

(七)一年内,迟到、早退、脱岗时间累计达到十天以上(含十天)的;

(八)待岗、留岗观察期间不服从管理,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九)严重扰乱单位工作秩序,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节恶劣导致停工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公司相关部门、主管部门或员工所在单位发现员工(含公司派驻子公司、分厂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核实。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在对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中发现员工有违反劳动纪律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或公司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员工所在单位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经核实后的,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征求公司工会、法律知保处(部)、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由公司行文作出处理决定。员工涉及除劳动纪律以外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监察部门按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由公司工会及时向职代会团长联席会通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将处理情况及相关材料及时报公司监察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员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由本人亲自交人力资源社保处(部)人力资源科审核办理。不按规定履行辞职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六条员工被行政、司法、刑事拘留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中止与其劳动合同;员工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终止与其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员工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或刑事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无法与员工及其家人取得联系的,应在合同到期前送达《劳动合同到期意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轻微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为:迟到、早退、脱岗、未签到、未佩戴上岗证、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未参加升旗、未按规定统一着装等。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为:私自调班、请人代顶班、旷工、考勤不真实、上报考勤不及时、未履行岗位职责、长期不履行考勤机考勤等。

第四十九条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应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审核,并经单位职代会或员工大会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保处(部)备案。

第五十条对需诫勉谈话的情形,由人力资源社保处(部)提请公司纪委或党委组织部实施。

第五十一条制酒、制曲车间主动上报员工迟到、早退、脱岗的,扣罚的岗位绩效工资返还于员工所在车间。

第五十二条对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后,员工对处理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处理决定后十五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书面申请调解;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处理决定后的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在仲裁机构未作出改变原处理决定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对仲裁机构的仲裁结果不服的,可提起诉讼。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积极受理员工劳动争议诉求,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受理并作出调解。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社保处(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按照《劳务派遣协议》要求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2010版《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附:术语解释:

1、私自调班:员工本人不履行岗位职责,私自与本岗位同一排班表上的人员对调上班的行为。(泛指“四班三运转”及同类型排班倒班的工作岗位)

2、请人代顶班:员工本人不履行岗位职责,私自请其他岗位(班组、单位)员工或非本公司人员代为上岗的行为。

3、旷工:制度工作时间内,员工不请假或请假未经领导批准而缺勤的行为。

篇2:酒店收银员工作纪律

酒店收银员纪律

1、热爱本酒店,热爱本职工作。

2、每天上班前着装整齐(女同事化淡妆),提前10分钟到岗。

3、对客服务热情有礼,耐心细致,遇到客人投诉或账务纠纷无法解决的,立即请上司或所在部门负责人员处理,不得与客人发生争吵或恶语相向。

4、认真做好每班交接工作,发现有问题,应立即上报,不得相互隐瞒。

5、不得滥开发票,应按实际金额开给客人,并严禁给客人空白发票。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要每班做出发票统计、剩余发票统计,月底结余发票统计。

6、长款上缴,短款要赔,不得携款上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追究责任。

7、在岗时不准吃零食及大声喧哗,不准窜岗及接待亲朋好友,不准谈论私事和打私人电话。

8、不得套取外汇及私自兑换外币。

9、按酒店标准收费,如实开列账单,准确打印和填写各项收费单据,在收款过程中做到快而准。

10、正确操作、使用收银设备,作好柜台清洁卫生,发现有故障立即上报。

11、营业收入不准坐支,不得在营业收入现金中借钱给任何部门和个人。

12、必须按排班表上安排的班次上班,如有事不能到岗或需要调班,要提前告知主管,批准后方可。

13、禁止一切作弊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厉惩处。

篇3:小学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金山区廊下小学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试行)

为了加强纪律性,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保安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讲文明礼貌,严禁打人骂人,严禁虐待抓获的任何犯罪疑犯。

二、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治安服(特殊情况例外),配带装备、着装整齐。

三、执勤时禁止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背手、

抄手或将手放在裤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干与执勤无关的事。

四、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动用。

五、接受师生监督,不得敲诈勒索师生或外来人员财物。

六、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时刻准备打击不法犯罪分子。

七、不能行使公安人员职权,但有在校区内盘查检查物证的权利。

八、不允许在校区范围以外查证、验物,但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或赃物除

外。

九、要有为师生服务的精神,积极、热情地为师生做好事。

十、无论什么时候,接到上级通知要立即行动。

十一、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篇4:公司员工纪律行为规范

公司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

一、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定、制度及通告;

2、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严禁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报纸,或利用电脑聊天、打游戏;

5、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6、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7、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8、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9、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10、严谨操守,不得私自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组织的馈赠,不得收受贿赂或挪借款项;

11、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争取公司荣誉及顾客的合作;严禁对同事胁迫、恫吓及欺骗等行为;

12、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处理私人事务;如确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3、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4、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工作器具、商品及更衣室环境的清洁;

15、全体员工应团结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6、加强学习,锻炼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17、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18、未经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19、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20、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二、公司《三大纪律、八项不准》:

(一)三大纪律:

您在公司做各类事情,应遵循以下三条纪律: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规定合理,按照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之处,您需要按照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的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您的权利,也是您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请您在请示的同时需要按照公司文化的价值标准制定或建议制定相应的规范。

(二)八项不准:

1、不说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2、不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从事私人事务;

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2-

3、不从事第二职业;

4、不收受客户红包;

5、不传播小道消息;

6、不背后议论别人;

7、不贬低其他企业;

8、不冒犯客户。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对于违反公司纪律及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员工的职业素养

(一)敬业精神。公司倡导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投入,具有高度的进取精神,能够进行自我管理,自发学习,而不依靠监督、控制来完成任务,具有把工作当成事业看待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

(二)服务意识。实现客户满意度的最大化,需要各部门员工密切配合,创造高效的价值传递系统。

(三)创新意识。公司倡导每一位员工都在工作中求变,主动积极地思考问题,提出创新建议。

(四)质量意识。质量必须反映在公司的每一项活动中,而不仅仅反映在为客户服务的最后环节;企业的质量工作始于对客户的需求,终于对客户的理解。

(五)时间的观念。今天能完成的工作决不拖到明天。每一项工作的完成均有时间里程碑要求,“必然按时完成”――是我们的良好工作习惯,也是工作本身的要求。

(六)准确意识。每一项工作都要保证毫无偏差,精益求精。

(七)效率意识。我们的工作是为了创造价值,在有限的资源下创造更多的价值就是效率。

(八)厉行节约。节约是公司每一个人应有的美德,也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我们不仅要节约个人资源,也要节约公司资源以及社会资源。对于干部,经营、节约意识表现在对成本目标负责的责任意识上。要强调全面负责,强调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资源。对于员工,表现在要艰苦奋斗,节约费用,支持公司降低成本的努力,增强成本竞争力。

公司每一个人都应有“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节约意识。节约应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体现在使用每一滴水、每一张纸上。如:

●单面使用过的打印废纸(非绝密),您可以将其背面用作草稿纸,而不要直接废弃。

●打印或复印件可利用双面。

●平时饮用水请用个人水杯。

●统一外出活动如带纸杯,请您固定使用一个纸杯。

●吃工作餐或个人用餐尽量少用或不用一次性方便筷和快餐盒。

四、员工的品质

(一)充满自信。公司需要自信的员工,自信的员工才能勇于承担责任。主要表现在:遇事镇静,不慌乱。勇于承认错误。包容他人意见。具有独立思考能力。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3-即使在压力下也能始终保持关注焦点。不给他人消极的反馈。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

(二)适度的灵活性。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要求员工在制度范围内具有相当的灵活性,针对性处理每一项工作。“用大脑去执行,而不仅仅用手”。

(三)追求发展。公司鼓励追求发展的员工。只有不断进步,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同时促进公司的发展。

五、员工的仪容仪表

公司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工作性质要求着工装的一律着工装:男士着西装,打领带,夏季可着衬衫(长、短袖)和长裤;女士着大方的职业装。

具体要求是: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秽。

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

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旅游鞋或赤脚穿鞋。

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职员上班时间请不要穿超短裙、无领无袖的服装、牛仔服、休闲服。

上班时间请佩戴胸卡。胸卡应佩戴于正前侧。牌面要端正,请不要倒戴、歪戴和反戴。

六、导购员工作规范

(一)工装统一,干净整洁,皮鞋黑亮,无油渍,无异味,证章佩

带于左胸上方。不准穿工装戴证章回家、外出;证章、工装不准外借他人;证章不准出现歪斜、磨损,工装不准出现明显磨损;不准任何人无证上岗。

(二)工作期间女导购员淡妆上岗,不准佩带任何首饰(手表除外)、不准戴过于艳丽的发饰、不准涂怪异口红;男导购员不准留胡须及长发;男女导购员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留长指甲或染异色指甲。

(三)站立时,女导购员双手正握放于前方,男导购员双手自然倒背。不准面无表情、斜视、无视顾客;不准手叉腰、抱胸或手插口袋;不准倚靠柜台或商品;座立时腰身挺直,不准把椅子座满;不准(在营业厅、卫生间、楼道口、饮水区等)聚堆聊天、打闹嘻笑、大声喧哗、乱走乱逛、东张西望;不准在营业现场肩并肩走动;不准在营业现场接听手机、玩弄手机或其它饰物。

(四)讲普通话,见到顾客(不管内部顾客还是外部顾客),首先微笑着说“你好,欢迎光临”,送走顾客,微笑着说:“欢迎再次光临”,交谈自然,亲切。在营业现场任何地方(展区、值班台、卫生间、楼道口、办公区、休息间、打公话时)

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4-

不准使用方言或不标准的普通话;不准使用“不知道”、“大概是……”、“可能吧”、“说不准”等服务禁语。

(五)按时点名、开早会、迎送宾,按时上岗、离岗、作息,不准无故不按时签到或点名不到位;不准无故不开早会、不迎送宾;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准空岗、串岗、会客、超长时间休息、吃饭,不准在营业现场、楼道内吃饭、午休。

(六)接待顾客热情、真诚,介绍商品客观真实。不准怠慢顾客、对顾客不热情、不礼貌、不耐烦、不理解;不准夸大其辞、含糊其辞、误导欺骗顾客;不准恶意贬低、抵毁其他品牌。

(七)认真对待顾客问题,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不准擅自向顾客承诺,不准敷衍应付顾客,不准拖延顾客问题。

(八)规范现场管理,不准私设柜台、乱拉条幅、乱挂POP广告、宣传画、乱向顾客发放宣传单页;不准出现破损、陈旧标价卡/签;不准摆放包、衣物等任何私人物品;水杯统一存放,不准拿水杯在营业厅穿梭;不准乱放帐本、记录、纸和笔。

(九)讲究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保持样品、展区卫生、整洁。样品、展区不准有灰尘、胶迹、污渍、纸屑和脏物;不准将卫生洁具(拖把、抹布、笤帚)等摆放在视线范围内。

(十)工作中团结互助。不准拉帮结派,倚老卖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

七、日常业务礼仪

1、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2、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3、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等待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4、递交物件时,如递交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5、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在被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6、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八、对客户的业务礼仪

(一)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迟到、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应从座位上站起来招呼接待,并让座。

3、来客多时应按先后次序接待,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因有紧要事项需先接待后来客人的,需向先到客人简要说明原因,准得同

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5-

意。

5、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6、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7、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介绍时应热情、大方、礼貌。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职位低者介绍职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员先介绍给其他的公司的人员。

3、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职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三)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四)正确、迅速、谨慎地接、打电话:

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的途径。请牢记,您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请大家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给对方以良好的印象,更好的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精神面貌、管理水平留下良好的印象。我们应该:

2、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部门、姓名。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挂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3、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4、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同事。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5、邻座没有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请及时转告。

6、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九、环境卫生

(一)公共环境

1、除指定地点外,在公司内任何地方吸烟都是被禁止的。

2、请不要在办公家具和公共设施上写字、刻画、张贴。

3、请把废纸、废物放入纸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您不要用饮用水洗杯子。

4、为了避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请不要在办公区内大声喧哗,有不定期客请带至会客室、洽谈区。

5、车辆请停放在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1][2]下一页

公司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

6、便后请冲水,请不要随地吐痰。

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6-

(二)个人环境

1、请保持个人办公位的整洁,办公桌椅、微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区内请不要随便张贴。

2、请不要在办公区内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后离开请关闭电灯、门窗及室内总闸。

十、保密工作

(一)保密规定:

1、各部室收发的内外部保密文电要严格登记手续,按规定范围传阅,对有磁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请勿扩散。

2、起草秘密文电过程中,对有关涉密事项应严格保密。印制、复印秘密文电要严格签批手续。

3、秘密文件的立卷,归档、借阅要严格按规定办理。

4、定时清理文电,并将文电存在有保密设施的铁皮柜保险柜内。离开办公室时,重要文件抽屉要上锁。

5、不要私人留存秘密文件,携带秘密文件外出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6、涉密的业务统计资料要注意保管,对外报道应经有关部门审查。

7、各类会议记录、会议文件要注意保存。

8、各部门的印章要有专人保管,用印须按规定权限批准,不得乱放、滥用。

9、严格通信保密规定,不得在未设保密装置的电话、传真和明电中传递秘密事项。

10、微机须设屏幕保护,重要文件须加密,专用微机或数据库不得上网或设立共享。

(二)信息系统安全

1、计算机资源是公司财产,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

2、计算机资源的日常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

3、划归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资源只能由该部门相关人员使用;一些有特殊工作任务的计算机只能由专人使用,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开启使用非本部门或特殊用途的计算机资源。

4、划归给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资源是用于辅助该部门解决工作问题的工具,不得挪做它用。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使用计算机玩电脑游戏。

5、每一位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计算机的信息安全负责。开机密码由使用者自己设置保管。密码遗忘,用户自行负责。员工离开公司时,应事先取消密码,并通知本单位信息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签离。

6、每一位员工应牢记自己登录公司网络的密码。密码不应放置在别人易于获取的地方,不得将用户名及密码转让他人使用。涉及保密文件的用户名应每两个月改变密码一次。

7、员工外出半小时以上需关闭电脑,需暂时离开电脑应设置屏幕

保护程序及密码保护,等待时间在5分钟之内。

8、员工离职前,应到本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签离。经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

文秘资源网-7-

确认所有网络权限取消并签字后,员工方可离开公司。

9、每一位员工应积极主动地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内是否有病毒。本单位信息管理部门将在所有客户机上安装防毒程序。每位员工在打开外部发送来的文件之前应检查是否存在病毒。

10、计算机资源使用人员应提高计算机安全意识,定期对重要的文件资料备份保存,并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使用违反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的软件;严禁使用不明来历的光盘和磁盘等存储设备;严禁私自修改计算机配置,拷贝带走计算机文件资料。

11、计算机使用人员一旦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应首先分析判断原因,如自己无法排除,则应通过主管经理与本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12、计算机使用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计算机技能水平,公司将对其作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上一页[1][2]

篇5:曼哈顿地产案场员工纪律纲要

一、考勤制度

1、病假需开具医院证明(病假单、病历、药费单),每人每月有带薪病假一天,其余均扣除当日工资。(A)

2、销售人员未按时上下班(包括值班),迟到,早退或擅自外出办理私事。(A)

3、事假需提前(三天)告知有关主管同意,并扣除当日工资,若事假未提前三天提出且未征得专案主管同意。(A)

4、旷工者扣除当日工资并开违纪单一张。(A)

5、上班点名,不得代点名,代点名者视为违纪,开违纪单一张。(A)

6、根据排班表上下班,若遇特殊情况换班者应提前24小时与有关主管请示,获准后方可换班,私自换班者二人均论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日工资。

7、未按排班表正常上下班者视为旷工,并开违纪单一张。(A)

8、销售人员之间换休不提前上报人事部及征得专案主管同意。(B)

9、不能准时到售楼处的,未于上班前通知专案主管并征得同意,无法联系到主管的不通报上一级主管,直至批准。(B)

二、劳动制度

1、工作时间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售楼处(除经有关主管同意)--违反者论旷工处理并开具违纪单一张。(A)

2、午间用餐应在规定区域进行,并保持用餐区域的清洁卫生,用餐完毕后立即清理。(A)

3、中午用餐时间超过50分钟者,以案场经理或主管手机时间为准,超出每分钟罚款1元,外出就餐前须填写外出登记表。(A)

4、案场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看报、杂志,打瞌睡或做其它任何与销售无关的事情。(A)(如上述情况发生在控台内,::则按B类违纪行为处理)

5、业务员未事先告知客户签约时间、地点及应带全的资料及签约有关事宜。(A)

6、签约或大定完成后未通知有关人员记录在案的。(A)

7、作废订单私自销毁或私自留存的。(A)

8、不准利用工作、业务上的方便,收取不正当的财物。(B)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9、由于开发商原因而导致客户退定/退房,我方工作人员不协助开发商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引起纠纷的。(B)

三、案场接待

(一)形象:

1、按公司要求穿戴制服,佩戴胸牌。(A)

2、女性淡妆束发,男性不得蓄发留须。(A)

3、工作时间统一穿皮鞋,前不露趾后不露跟。(A)

(二)接待:

1、客户前来咨询问题时,应用礼貌用语接待,与客户交流语速柔缓,声音不要过大。(A)

2、双手不得插在裤袋内,不得抱胸,叉腰,或依靠在模型边。(A)

3、介绍时用手触及模型,对客户未加以制止,而损坏模型的。(A)

4、在洽谈区内应让客户先入座,及时为客户倒水,业务员坐姿端正,不得翘二郎腿。(A)

5、仔细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A)

6、接待客户时不得接受客户递送的零食或其它物品。(A)

7、当值人员不抢客户,挑客户。(B)

8、对于其他业务员的客户(来办贷款、取资料、定房、签合同等)

a、先让客户入座,倒水、然后帮助寻找该业务员。

B、若该业务员不在则负责接侍,若冷淡客户或置之不理者。(A)

9、客户结束访问离开,负责接待的业务员不送客户至接待大门口。(A)

10、送走客户后或陪同客户至样板区前未将洽谈桌椅及各种资料归位者。(A)

11、业务员未事先告知客户签约时间,地点及应带全的资料及与签约有关事宜。(A)

(三)客户确认制度

1、本案场的客户确认以第一登记为原则,初次来访客户不登记者,不算有效接待

2、初次登记的业务员负责该组客户的接待、跟踪和其他所有工作的事宜,

如没有做到、做好者,无权全额享受该笔佣金

3、如有二位及以上业务员对同一组客户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则由当事业务员自行协商解决。

4、如不能协商解决所有提成佣金将作为案场公用基金。

(四)控台:

1、不得在控台内翻阅报纸,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书籍。(A)

2、上班时间拨打私人电话超过三分钟,严禁拨打任何声讯电话。(A)

3、控台上未保持清洁整齐,销售用品未置于文件架,随意放于控台的。(A)

4、私人物品及与销售无关的资料置于控台文件架内。(A)

5、将签字笔、水杯、计算器、笔记本、手机、文件夹等其他用品随意置于控台的。(A)

6、工作时间,因私利用控台电脑上网(包括QQ、MSN聊天)。(A)

四、工作态度

1、不得冷淡客户,对客户不理不睬,或是敷衍了事,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要耐心,仔细回答,如遇暂时无法回答的问题,应做好记录,获得正确答案后及时回复客户,不得做不负责任的回答。若发现有以上情况或得到投诉者论违纪处理并开具违纪单一张。(B)

2、销售人员与客户或同事意见不统一时,不得与其发生争执,若发现以上情况或得到投诉者开具违纪单一张。(B)(如遇其它同事与客户发生争执,应及时帮助劝阻,若遇情况特殊应及时通知当班主管。)

五、服务意识

1、与开发商之间应保持以理相待,维护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形象,若有违反或得到投诉者论违纪处理开具违纪单一张。(B)

2、服从有关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如轮班,值班,换班,上岗,待岗,换岗,休息,接待事务,行政事务等),违反者开具违纪单一张,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事后提出或向其上级投诉,由上级领导作出合理的处理结果,不得越级汇报,做到逐级请示。(B)

处罚:

1、发生上述A类违纪行为者,处以20元罚款。

2、第二次发生A类违纪行为者,处以A类两倍罚款,第三次四倍,以此类推。

3、对出现上述B类违纪行为,处以40元罚款,严重违纪者扣发当月"工资及佣金"总额的10%。

4、对出现上述C类违纪行为,处以50~100元罚款,严重违纪者扣发当月"工资及佣金"总额的20%或直接除名。

5、累积出现二次上述A类违纪者视为一次B类违纪,累积出现三次上述B类违纪者视为C类违纪,一个月内有一次C类违纪者,辞退!

说明:

1、案场内全体工作人员互相监督,若有投诉者请直接与案场经理或主管反映。

2、本细则适用于案场内全体销售人员与主管。

3、本细则将按照案场的具体运作情况适时做补充修改,补充细则以书面形式通知。

4、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案场经理或主管酌情处理。

5、所罚款项全部做为案场基金。

东方.曼哈顿.案场

东方.曼哈顿.案场违纪处罚单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