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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纪律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职业中学学生纪律管理办法【1】

为维护我校正常和谐的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活动纪律

(一)教学活动考勤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遵守教学安排,不旷课。

3、请假应按照流程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

请假流程:学生写请假条(出具医生或医院相关证明)→家长确认签字→班主任审核签字→假条及相关证明交学生科当日值班老师。奖惩条例:

1、迟到和早退:

操行分扣除1分

单门课达到5次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2、旷课

操行分扣除2分。

单门课达到12学时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3、不按照流程请假、事后请假的,视为旷课。

4、全学期未本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置。

(二)遵守课堂纪律

1、上课期间服从老师及班主任管理;

2、不得携带食物、饮料、水进教室、实验室、机房;教室内外要保持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3、上课期间手机必须调成静音或振动,不得在教室内使用手机;

4、上课期间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5、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6、上课期间必须携带老师要求携带的物品,如纸、笔等;

7、上课时应保持仪容整洁,衣着大方,夏天男生不得穿背心、三角裤头、拖鞋进入教室,女生不得穿吊带、超短裙、拖鞋进入教室;

8、遵守实验室、机房管理规定;课堂教具、设备、墙壁、门窗等须备加爱护,不要随便移动,不得污染或损害。在教室里要爱护照明设备、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灯。

奖惩条例:

1、违反本小节任意一条的,扣除当学期操行分1分。

2、一学期内,违反次数:达到5次给予警告处分;达到8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3、全学期未违反本小节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三)遵守各种教学活动纪律

除上课外,教学活动还包括自习、专业活动、专业讲座等。

1、学生按照要求、按时、认真进行自习。

2、按照要求参加辅导、答疑。

3、按照要求参加各种专业活动。

4、按照要求参加各种专业讲座。

5、学生应当按时完成各种课后作业、预习、复习等各项学习任务。奖惩条例:

1、违反本小节第一、二、三、四条的,按照教学活动考勤规定处理。

2、违反本小节第五条的:每次扣除操行分1分。单门课达到5次取消考试资格,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两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给予查看处分;一学期三门课程取消考试资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技能学籍除名处分。

3、全学期未违反本小节纪律要求的,操行分加3分。

(四)遵守考试纪律

1、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当按要求、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考试。

2、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3、学生不能携带手机和各种通讯设备及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4、必须保持考场安静,考生有疑问需举手,得到老师同意后方可询问与考试内容无关的问题。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人员统一调动。、

6、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奖惩条例:

1、考试作弊的,扣除操行分10分,给予警告至留校查看处分。在校期间累积两次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扰乱考场秩序,扣除操行分10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3、违反本小节第2、3、4条的,取消当场考试资格,扣除操行分5分。

4、未规定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活动纪律

(一)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生应参加包括军训(拓展训练)、寝室文化建设、学术讲座在内的各项公共活动;

1、必须参加项目,班主任进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2、军训原则上不能请假,请假必须改选请假手续。

3、遵守各项活动的纪律要求,服从教官及班主任安排;

4、若不能坚持完成训练任务,不得离开训练场地。

奖惩条例

1、军训:无故缺席3次以上,该次军训作不及格处理,且必须参加次年的军训;

2、未按要求参加活动者,缺席一次扣2分;

3、未按要求参加活动者,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按要求完成所有必须参加项目总分为10分;

(二)其他学生活动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迎新晚会、相关比赛、12.9运动会、五四优秀团员团支书表彰、入团份子培训、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卫生评比活动、英语角等各项学生活动。

奖惩条例;

1、在校评比中获得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单人或团体)分别奖5分、3分、2分;

2、积极参加各级活动而未获奖的同学,奖励各班比赛、评比中奖励最低分的50%;

3、获得校优秀团员、团支书分别加2、3分;

4、思想上进步,政治立场正确坚定,积极向团、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入团、入党申请书并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学生当年奖励2分。

5、在军训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军训学员“称号的学生当年奖励3分。

6、寝室在当月的评比中,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室长加3分,室员加2分;

三、寝室管理

(一)寝室秩序管理

1、学生寝室由学生科根据各班学生人数统一调整分配,不得私自调房、调换床位。

2、室内床铺、桌凳等摆设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定,不得随意移动。

3、严禁在上课时间及休息时间内在寝室区大专喧哗、打闹、打牌、放收音机、开电脑外响,玩游戏。

4、严禁在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酗酒。

5、严禁在室内或走廊内使用电磁炉、电炉、液化气生火做饭,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网线。

6、严禁在寝室区打篮球、排球、踢足球,敲盆打碗、燃放鞭炮、起哄闹事。

7、严禁在室内、走廊内、从楼上往楼下乱丢垃圾、果皮纸屑、随地吐痰。

8、寝室内不准留宿外人;

9、学生未经请假及履行手续,一律不准在外住宿。

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寝室卫生管理

1、被褥叠放整齐,床上整洁、床下鞋物摆放整齐;

2、地面清洁、家具用品、学习用品、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清洁;

3、阳台、洗衣台清洁,房顶四壁无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寝室内烟头、果皮纸屑、矿泉水瓶、公共区域不得堆放垃圾;

5、寝室内不得饲养宠物;

6、在每周一次的卫生检查中,应配合相关人员检查;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校园纪律

(一)校园内行为

1、学生平时要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有礼;

2、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折花,不践踏草坪,自觉维护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净化;

3、保持校内环境的安静,不在宿舍区和教学、办公区内进行影响工作;

(二)图书馆行为

1、图书馆开放时要有秩序地进馆,夏天不准穿背心、三角裤头、拖鞋等进阅览室,要尽量放轻脚步,以免影响他人。

2、借阅图书时不要乱翻乱扔,保持原有摆放顺序。

3、不要替他们代占座位,对于阅览室里的书刊,阅后应及时插入原处,不要一人同时占用几本杂志,以妨碍其他同学借阅。

4、及时归还借阅书本。

(三)会场行为

1、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2、自学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议统一指挥,遵守会场纪律,尊重讲话人、报告人的劳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爱护公共设施,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吃果壳食物,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

4、因故迟到或中途出卖时动作要轻,不弄响坐椅,以免影响他人。

5、散会时,有秩序地离开会场,不要抢先、拥挤,避免造成混乱和意外事故。

6、进入会场手机调成无声或振动;

奖惩条例:

1、凡违反其中一条扣1分,累积扣分;

2、超过5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其他纪律

1、不准对师长不尊重不礼貌;

2、不准带非本校的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不准进营业性卡拉OK舞厅和电子游戏机室厅;

4、不准吸烟、喝酒。

5、不准偷盗、打架斗殴和看黄色录像、电影、VCD、内容不健康的书籍、报刊及听下流*的歌曲。

6、不准携带管理刀具及违规器械到学校;

7、不准介入或参与赌博、盗窃、勒索、抢劫;

8、不准涉及吸毒、贩毒。

奖惩条例:

1、违反其中1、2、3条扣1分,超过5次的给予警告处分。

2、违反4、5、6、7、8条扣5分,并写检查一份,情节严重的参照学校有关制度办法执行。

班级纪律制度【2】

1、就寝纪律:

①按时就寝,不迟到,违者扣1分,有值日生负责上报;

②就寝铃声响后,不得在寝室讲话,违者一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扣5分,并报告班主任;

③晚休后,还在床上吃东西的,一次扣1分,屡教不改者扣5分;

④不服从值日生或寝室长管理的,对说对辩的,及时上报值周老师或班主任,一次扣3分。

2、就餐纪律:

①按时就餐,不能找任何借口不就餐,不买菜,一次扣1分;

②按要求排队就餐,不推不挤不插队,违者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从严处理;

③不乱倒饭菜,吃饭要及时洗碗,不得把脏碗长时间放在碗架上,违者一次扣2分;

④不乱用他人餐具,发现一次扣1分;

⑤打饭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不乱扔乱敲餐具,有责任保护好餐具,失职者一次一人扣1分,损坏餐具赔偿。

3、课堂纪律:

①文艺委员及时起课前歌,故意推脱一次扣1分,全班同学起立,认真唱课前歌,故意扰乱者,一次扣1分;

②尊重老师,上课认真听讲,不起哄,不顶撞老师,违者一次扣2分;

③积极参与小组活动,不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小老师小组长积极认真讲解,小徒弟认真听,及时提出疑问,小老师耐心解答,不按要求者,一次扣1分;

④小组内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全组所有成员共同写出反思,并在全班同学面前做出检查;

⑤课堂上积极与老师配合,不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一节课连续三次被老师提醒的,本堂课扣1分。

4、文明礼仪:

奖励:①一周内无一次佩戴学生证、团徽问题,奖个人1分;②一周内每天都能坚持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室,并马上突入学习的,奖3分;

③各组能按时完成播音任务的,平均分奖1分,稿件被录用的,奖个人2分,奖组平均1分;④每周评出本周最佳“每日格言”,奖组平均1分;⑤各组对本期黑板报打分,平均分达优的给予3-5分的奖励;

⑥踊跃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书法展等,参与者奖3分,获奖另奖3-5分;⑦其他奖项另设。

惩罚:①每位同学必须按要求佩戴学生证、团徽等,违者一次扣1分;②进办公室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违者一次扣1分;

③打架、骂人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和必要的赔偿;④午休不守纪律一次扣1分;

⑤不在规定时间内进教室的,一天之内出现三次以上,扣1分;⑥在教室内不学习,消磨时间的,发现一次扣1分;⑦播音稿每周每组上交一篇,没完成任务的,平均分扣2分;

⑧播音员按时播音,要求准确无误,若因播音员失误导致班级扣分的,播音员扣2分;

⑨本学期黑板报由各个小组承办,由徐旭东牵头负责,没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小组平均分扣2分,徐旭东扣2分;⑩各小组不能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平均分扣2分;⑾损害公物照价赔偿,扣3分。

学生纪律管理规定【3】

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依照《中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纪律规定:

一、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拒绝*。如果有意散布*言论,经教育不改者,视期情节轻重分别给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

二、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凡被政法机关收审或判处的学生一律劝其退学。

三、学生要团结进取。如有意散布消极言论或挑拨离间,破坏班级团结、损坏班级荣誉,干扰正常的学习生活,经教育不改,轻者给予警告处分,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学生要服从班团干部的领导。凡打击、陷害、挖苦、讽刺、刁难班团班干部或阻止班团干部行使正当工作权力,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五、学生要讲文明。严禁打架斗殴,凡先开口骂人者给予警告处分,先动手打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互相扭打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受伤者医药、治疗费;组织打群架、持凶器斗殴或勾结社会不良青少年到校寻衅斗殴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的处分。

打架斗殴造成伤害事故或触犯刑律的,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学生在校恃强欺弱、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时,视其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的处分。

七、学生偷盗他人财物,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劝其退学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学生必须尊敬师长、虚心接受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凡无理取闹和顶撞教职工者给予警告处分,有意恶语伤人甚至侮辱教职工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至劝其退学的处分。

九、学生尊重老师的劳动。凡在课堂上顶撞老师,带头起哄、故意闹事使课堂教学无法进行者,给予记过处分。在课堂上看与当堂教学无关的书籍、报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学生衣着要朴素大方,端庄整洁。严禁染发,女生不得烫发,男生不得留各种长发怪发,不得歪戴帽斜穿衣,不得穿拖鞋、穿短裤、背心进入教室。违反以上要求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一、学生必须勤奋学习,扎实地掌握各门知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科作业。凡作文三次不交、其它学科作业合计十次不交者,给予警告处分。一个月以上不交各科作业者劝其退学。

十二、凡期中、期末考试及市区组织的有关统测无故不参加者;考试时舞弊或不交试卷者,给予警告处分,并以零分计算该科的成绩。

十三、学生自习,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外出,不准谈笑打闹,不准偷看与课程无关的报刊。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十四、学生必须严守作息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旷课,因病因事必须请假;凡迟到、早退10次、旷课1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早退20次、旷课3天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缺课时间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者,劝其退学。(早操、课间操迟到缺席者按迟到、旷课对待)

十五、学生不经老师和家长知晓在外或私自出走一天以内给予警告处分,两天以内者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三天及以上者一律劝其退学。

十六、学生在课外可以阅读的有意义的书刊,但传阅抄写低级庸俗的武侠小说、黄色糜乱或内容*的书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十七、学生禁止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卡啦OK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室、网吧、台球室。凡学习时间或休息时间进入“三厅二室”的,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十八、就寝(包括午休)时,不准吵闹,不准进行打球运动,不准走象棋、打扑克、听收音机以及晚上长时间打手电筒照明等。凡因以上不良行为而影响他人休息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凡晚寝关灯以后在室内点蜡烛的,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凡在午休、晚寝后在校园内高声怪叫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九、住读生一律不准随意外宿(包括随意回家住宿)和留宿他人。未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批准,私自外宿或留宿他人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十、住读生不按时到寝室就寝而在校内及周边玩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玩至深夜翻越院墙、门窗进入室内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二十一、男女学生要相互尊重,男生不得侮辱女生。未经组织批准,男、女生不得私自到对方宿舍玩耍。违反以上要求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二、学生必须自觉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情操。在学习期间凡谈情说爱主动一方(如主动写信、发短信或邀约对方、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劝其退学。

被动一方视情节轻重或批评教育或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二十三、学生应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不准在校内吸烟和酗酒,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四、学生不准参加赌博或变相赌博,凡违反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十五、学生应爱惜粮食,吃不完的饭菜应倒入指定的位置。凡公开随地倒泼饭菜者,责令其打扫干净并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六、学生就餐要严守就餐纪律,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安排,尊重厨工的劳动。凡与厨工无理取闹或不按顺序排队、就餐(如插队、拥挤、起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

二十七、学生要有节约电、水意识,禁止浪费,寝、教室及卫生间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嘴(有特殊需要的除外),一次给予相应的责任人从以警告处分。

二十八、学生必须爱护公物,不得损坏路牌、门窗、桌凳、床铺、灯具、水电设施及花卉树木等一切公共财物。无意损坏都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的处分。

二十九、学生必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凡乱停乱放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凡乱涂画损坏墙壁、门窗者给予警告处分、凡随地乱扔纸屑、废物者除责令其清检干净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

凡由于乱泼乱倒堵塞管道者除令其参加清理劳动外,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十、学生在校注意安全。凡翻越高层楼道的护栏、门窗及爬至屋顶面玩者给予警告处分。凡私自改接线路、私安电器者给予记过处分。凡私自外出到河塘游泳玩水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再犯者劝其退学。

三十一、学生进出校园要佩带统一的标志(如出入证等),服从门卫的统一管理。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二、学生对学校统一配发的桌凳、床铺及有关物品要按统一编号妥善保管使用。若私自调换造成混乱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三、学生要养成劳动的习惯。凡无故不参加劳动或不服从老师、卫生管理员及学生干部的指挥,经批评教育不改者,除让其补做一次劳动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四、学校统一的*或集中学生,要做到快齐静,无故不参加或破坏会场秩序纪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十五、学生违反校纪给予的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5个等级,再犯者依据前一次处分等级并根据再犯错误的性质可给予升级处分。

记过以下处分由年级分管领导协同年级组长、班主任确定到政教处备案。记过以上的处分由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劝其退学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三十六、处分违纪学生既要从速及时(一般应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处分决定),又要采取慎重的态度,要帮助违纪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违纪学生若认错态度好,并及时交待问题的可减轻处分;若认错态度不好,并订立攻守同盟的,记入学生档案,根据错误性质可采取适当形成组织学生讨论,以敬效尤。

三十七、学生受处分满一学期后,可由本人写出取消处分的申请,经全班学生讨论、班主任提出意见交校行政行研究决定,对确有进步者可以批准取消处分,并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

三十八、凡我校正式招收的在籍学生以及借读生等都应遵守条例。

篇2:小学生学习纪律细则范文

(1)学生在校学习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七天以内各班可准假,七天以外者必须经学校同意。

(2)上课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坐好,教师进教室后学生起立,教师示意后坐下,迟到或因事在课中要离开课堂的学生,要经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出入教室。

(3)上课要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认真作笔记,回答问题要起立,向老师提出问题时要举手报告,进入课堂一律脱帽。

(4)按时参加课间操和文体活动,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不穿皮鞋和妨碍体育锻炼的服装。

(5)认真完成作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现象。

(6)严格遵守图书馆和阅览室的规定,爱护图书杂志和报刊,损坏图书资料要按价或加价赔偿。对有意损坏或盗窃图书资料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篇3:镇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1、上课认真听讲、多动脑、勤思考,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不做小动作,不捣乱课堂纪律。

2、不将小刀、玻璃瓶、玩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教室。

3、集合时做到“静、快、齐”,结束时有秩序疏散、不起哄。

4、上下楼梯要有秩序,轻步、礼让、不推搡,不追逐,不要用力敲

门、踢门。

5、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门窗、玻璃、桌椅、黑板、电器及教学设施。

6、要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积极参加班、校组织的各种劳动。

7、进入校园后,不得二次走出校门,必须严格遵守出入登记制度。

8、不在校内拉帮结派,滋生事端,不群殴,不骂人。

9、上课铃响后不得有任何喧哗吵闹的声音,不得在校园乱窜。

10、晚休铃响后,全部进入休息状态,不得小声说话,吃东西,影响他人休息。

11、坚决杜绝在校园内乱喊、打口哨。

12、仪表整洁,着装得体,佩戴好红领巾。

篇4:乘车学生候车乘车纪律制度

一、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应由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请假。

二、学生放学,乘坐第一班次接送车的学生迅速到制定地点排队,由照管人员负责点名,到齐后由照管人员引领到上车点,在值日教师点齐应到学生后有序上车,为点到的学生先到指定候车位候车,照管人员负责管理候车纪律,待接送车到位后再列队有序上车。

三、学生上学,按排定时间指定乘车地点等车,不得在非定点车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及时与驾驶员或照管人员取得联系。

四、学生乘坐接送车时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带好安全带,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副驾驶室严禁学生乘坐。车辆未停稳,学生不能上车或下车。一定要等车辆停稳之后在照管人员引领下才能依次上车下车。

五、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学生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学生。

六、学生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照管人员和司机的管理教育,不得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

七、照管人员负责本车学生的纪律管理工作,并作为运行路上车辆的考核人员,相关情况应及时向值勤老师汇报。学校将接送车纪律与班级考评挂钩,定时召开班主任会议,把接送车纪律情况通报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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