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中小学校级领导竞争上岗方案 - 制度大全
范文大全 导航

职校中小学校级领导竞争上岗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7-30

20**年集美区属职校、中小学校级领导竞争上岗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高素质校长队伍,根据我区职校和中小学校级领导空缺的实际,经教育党工委研究决定,拟在区属职校和中小学中进行空缺校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职位:

职业技术学校、完全中学副校长各1名;

小学完小副校长5名;

二、竞争上岗范围:

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

三、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和探索,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师德,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参加职校和中学校级领导竞聘者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参加小学校级领导竞聘者男女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应具备5年以上工龄。职校和中学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及以上的;小学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特别优秀者,职称可适当放宽)。

6、一般应当持有校长岗位培训班结业上岗证或担任中层干部二年以上(含团委书记、少总、教研组长、年段长)。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7、初中校现校级领导和完全中学担任中层干部二年以上(含团委书记、少总、教研组长、年段长)方可报考完全中学副校长职务;职校担任中层干部二年以上(含团委书记、少总、教研组长、年段长)方可报考职校副校长职务。

四、竞争上岗方式:

采取公开选拔和公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拔分为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四个环节,各环节满分为100分,分别占总分的30%、30%、20%、20%权重。

五、程序和方法

1、发出公告,组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业绩材料等。

报名时间:20**年4月7日起至4月20日前均可报名,不收报名费。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必须由本人交区教育局组宣科。交通不便者可先电话报名。联系电话:6064750。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党支部、各校要召开教师会议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引导干部群众端正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竞争上岗。

2、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考评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笔试和面试。组织符合资格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任校长的必备基本知识(含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法规知识)。基本知识题占45%,分析应用题占55%。面试内容是参加竞争上岗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面试现场公布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权重计算)从高至低,按照职数1:3的比例(若不达1:3则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阶段。

5、民主测评。在参加竞争上岗者所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与会人员应客观、公正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考评委按得票率计算该项得分。

6、组织考察。区教工委考评委员会根据竞争人员前三项综合分排名,确定考察对象,交由组宣科进行考察。组宣科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察,评出考察成绩,写出书面报告,呈教育工委审批。

7、教育工委讨论与公示。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成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工委或上级讨论决定拟任命人员后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政治面目、参加工作时间及现任职务。

公示的范围:区属职校、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

公示时间:7天。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干部、群众对提拔干部有异议,可向区教育工委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面谈反映、电话联络反映、书信形式反映。

8、决定任用。

对拟任用的干部公示后,视实际情况决定任命:①对在公示期间没有反映出任何问题的拟提拔干部,可按照规定和程序直接办理任职手续;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提拔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专项考察,并将考察调查情况,提交教育工委复议,决定是否任用。③经教育工委统一安排任职后,如不服从安排者,取消任职资格。

在竞争中发现优秀人员,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可作为后备人选积极加以培养。二年内若有相应岗位,可以由任免机关决定后上岗任职;超过二年,若有竞争校长职位的,需重新参加竞争上岗。

六、组织领导。

区教育工委成立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由区教育工委领导、有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7人)组成。

考评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竞争者的资格,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选。

(2)统一笔试命题和组织竞争者参加笔试。

(3)组织面试并进行量化评分。

(4)确定入围人选后交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测评、考察。

附件:20**年集美区职校、中小学校级领导竞争上岗报名表

集美区教育工委

20**年4月6日

20**年集美区职校、中小学校级领导竞争上岗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

联系电话

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

近四年考核情况

现任岗位职务

拟报考岗位

个人工作简历

近三年奖惩情况

单位和支部意见

*年*月*日

教育工委审核意见

*年*月*日

此表格一式1份

篇2: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x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省*x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院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的重要思想和**大精神为指导,在机构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的中层领导职位为院机关内机构中除纪检组长以外的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为:政工科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执行局(庭)长1名,副局长2名,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一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二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行政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法警大队副队长1名,*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中层领导职位在院范围内报名,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

2、具备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献身司法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4、竞争审判业务部门领导职务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二)竞争上岗资格

1、职级

竞争正职:必须任副科2年(200x年x月底前任职)以上。

竞争副职:工龄满三年以上(200x年x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竞争审判岗位副职,须任助审员2年以上(200x年x月底前任职)。

2、年龄

参与竞争正职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x月底以后出生)、副职人员不超过50周岁(**年x月底以后出生)。

3、其他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评内容和方法

考评内容分为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30分。

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30分。

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0.8+不胜任票×0.2)×*。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2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2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200x至200x)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1、省级荣誉每项加2分。

2、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

3、县级荣誉每项加0.5分,对200x至200x年度在公务员考核当中,1次优秀加1分。

4、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0.5分,本院每项加0.2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承办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3:省国资委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群众参与和组织决定相结合、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选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及范围

(一)竞争职位(副处级领导职位7个)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位1个。

2.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位1个。

3.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副处长职位1个。

4.产权与收益管理处副处长职位1个。

5.党建工作处副处长职位1个。

6.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职位1个。

7.监事会副处职专职监事职位1个。

(二)选拔范围

上述职位在委机关和监事会范围内选拔。

三、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任职年限:须现任副调研员或任主任科员职务满3年。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竞争上岗方案公布之日。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党员,熟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2.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位: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工作经验。

3.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副处长职位:熟悉财务管理制度,有较高的财会、审计业务水平。

4.产权与收益管理处副处长职位:熟悉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党建工作处副处长职位:*党员,熟悉党建工作,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6.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职位:*党员,政治素质好,熟悉干部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7.监事会副处职专职监事职位:熟悉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有一定的财会、审计业务水平,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四)近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11月29日)。

(二)公开报名(11月29日-11月30日)。凡符合竞争上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交省国资委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委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11月30日)。按照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委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每个竞争职位的资格条件合格人数与所竞争职位不得低于2:1;小于该比例的取消该竞争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在委机关和监事会范围内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民主推荐、笔试和面试。

(四)民主推荐(12月1日)。委机关和监事会全体干部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情况分别汇总统计,并按照委领导、监事会主席推荐占20%、正处级领导干部推荐占20%的比例,其他干部推荐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推荐对象的最后得分。

(五)笔试(12月3日)。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职位不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和经济理论、时事政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面试(12月5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有关专家、委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和人事教育处处长等7人组成。

(七)组织考察(12月6日-12月10日)。对每个职位按民主推荐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35%、40%、25%进行加权统计,得出综合成绩,并向委机关和监事会公布。每个职位综合成绩前2名列为考察对象。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及适应竞争职位的能力。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八)党委集体研究并票决确定竞争职位的任职人选。

(九)任前公示。对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在委机关和监事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五、组织领导

本次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省国资委党委领导下,委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不得参加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六、竞争上岗的纪律和要求

(一)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用干部。委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公布每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守纪律。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要严格掌握标准条件,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竞争上岗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委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省国资委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

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做好省国资委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省国资委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陈洪斌

办公室副主任:吕建平、陈健

一、综合组

组长:邹二男

成员:邹宁、姜斌、王俊杰、许亚东

二、试题组

组长:高平

成员:翟玉阁、丁龙恩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