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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高空坠落制度保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23-06-07

防高空坠落制度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首先必须进行入场教育,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新工人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各工种应结合培训贯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气、垂直运输机械,金属焊接(切割),机动车驾驶员,架子工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不准上岗。

3、项目经理部经常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工人进行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4、常规制度门口悬挂。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措施,如:脚手架、全部垂直运输设备,活动悬挑平台,楼层周边围栏及防护,高处作业设施及防火措施等,使用前先经过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5、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

6、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7、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篇2: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里仁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我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县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校传染病宣传教育制度。

一、首先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学校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班主任老师积极配合进行学生健康晨检,晨检结果及时与卫生室沟通汇报,同时卫生室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及饮用水。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配合新村卫生院做好校内环境卫生工作。

三、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根据季节需要以及正在流行的病种及时做好学生及老师的防病治病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及饮用水。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配合新村卫生院做好校内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

六、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的疑似病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校医和学校领导,学校应按规定报教育局体卫科,同时报区疾控中心。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摄氏38℃以上高热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

篇3: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下的分级管理制: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是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工作。消防等各级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修订一次,强化一线一员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三、分级响应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由总经理为组长(总指挥):分管安全总经理为副组长(副总指挥):安全部、技术部、运务部、财务部、行政办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其职责如下:

1、总指挥:总经理

负责组织相应救援预案的启动,实施及其演练,根据总结、评估的结果及时修改,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根据事故情况需要,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形式,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启动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单位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接到报案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迅速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并协助相关部门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2)、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实施,根据事故的类别和性质及时协调相关警力参加救援。

(3)、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处置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4)、负责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监探,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

(5)、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汇报实施情况和救援情况。

(6)、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根据事故特点组织相应的机械和设施进行事故抢险。

(7)、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8)、负责联系和安排有关医院进行抢救,组织急救车辆和医院人员。

(9)、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10)、负责协调好应急救援资金的调度工作。

(11)、配合事故处理,协助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12)、配合警方好好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录音录像等调查工作。

(13)、做好公司事故性质及成本分析,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4)、做好善后工作。

(二)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司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工作机构

公司安全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各类应急预案的起草鱼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四、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看着危险辨识、坏境因素识别是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它报警方式。

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辨识、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已经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实行、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信息发布、打电话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保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应急响应

①、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才、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③、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安全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④、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六、事故救援

1、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成员接到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勘查组、现场抢救组、维护秩序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并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职责、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高速高效、紧张有序的开展救援工作。

2、组织抢救和现场勘查同时进行。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必须在抢救人员的同时进行勘查,协助交警部门从事事故勘查工作的人员要仔细,及时在现场收集各类痕迹、物证,勘查结束后恢复现场交通,积极配合交警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先进行登记,保证事件的质量。

3、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时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指挥成员接到报案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对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八、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调查与评估: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

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3、恢复重建: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九、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1、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2、信息的报告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十、应急保障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公司安全部、技术部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财务科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补偿或救助政策。

3、物资保障:运务部要建立健全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车辆及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德尔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办公室要及时联系医疗机构,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作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十一、监督管理

1、预案管理:安全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牵头,行政办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案、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存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计划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

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有安全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预案管理

1、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部负责预案实质内容的调整和完善,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补充备案。办公室负责文字修改,就应急机构人员的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对预案归档管理。

2、预案制定与解释:预案制定与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篇4: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监督员的组成

社会监督员一般由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由6~8人组成,由医院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和《**医院行风监督证》。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以本人自愿为前提,聘期两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

二、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一)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

(二)坚持原则,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三、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了解宣传医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及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

(二)收集并向医院反馈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病房、门诊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将病人反映的意见或投诉,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亦可在向医院反馈后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四)根据医院的安排要求,参加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有关工作。每月至少开展四次明查暗访、社会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医院作出书面反馈,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五)承办医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二)接到群众对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的反映,有权向有关科室和个人咨询、核实情况,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不得推诿拒绝。

(三)对在行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医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上门的方式向医院纪检监察室、纠风办反映。

(四)对所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有知情权。

(五)有权对全院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打击报复。

五、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一)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医院个人的吃请或收受好处。

(二)关心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经常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我院医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医院反映。

(三)监督检查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向社会发表表态性处理意见、接受新闻媒体相关采访,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传播、不发布负面言论。

六、日常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医院予以解聘,公示作废其聘书,并择期补聘。

(二)社会监督员到医院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的,应事先与医院纠风办取得联系。

(三)建立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沟通、联系机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就医院近阶段行风建设情况与社会监督员进行交流,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的落实、反馈机制。院纪检监察室、纠风办及时调查、核实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医院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监督员可凭行风监督证出入医院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解调查,被访问的科室或个人应积极配合。

(六)社会监督员所做的工作属义务性社会活动,查访所需费用由医院提供,实行补助制度,每人每月补助260元(其中交通费为6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年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七)若发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形象等不良行为的,医院予以解聘。

篇5: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1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陆良县物价局的投诉电话:12358;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及《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转办处理

投诉

受理

直接处理

答复

归档

调查

处理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的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规范价格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

二、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物价管理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五、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情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六、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费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住院病人收费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

1、各病区应将前一日的床位费用及医药收费情况,次日向住院者免费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2、各病区应认真接待住院者对费用使用情况的查询,并耐心细致地解答;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请财务科物价员协助解答。

3、为了切实做到让住院者放心、透明、合理消费,病区和住院处应对住院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凡因各种原因未实施的检查、治疗项目、和未发给住院者的药物,应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4、住院处在办理病患者出院手续时,应在结算前打印好全部费用汇总清单交病患者审核,当病患者审核无误后,告诉病友在出院发票上签字认可。

5、当住院者对费用的使用与科室发生了纠纷时,病区或住院处应及时报告财务科,财务科物价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

6、对科室不按本规定向住院者提供一日清单,住院处不向出院者提供汇总清单、不执行签字认可制度的,一经查出,将扣发当事人50―100元的医疗质量奖金。

医院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制度

价格监督检查,是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管理相对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为规范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价格监督检查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职能是国家价格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得以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

它组织以及国家机关。

4、价格监督检查的内容是价格管理相对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

5、价格监督检查的目的是防止和纠正价格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保障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和执行,实现国家价格行政管理职能。

6、价格监督检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条款,要依法进行价格监督检查。

7、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医院价格投诉处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医院价格投诉受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传递信息,及时为病人及员工排忧解难,有效促进医院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皆的医患关系,促进医院满意度的提高和服务功能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服务第一的原则。中心工作事关医院形象,必须把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

2、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满足病人或员工的正当合理要求。处理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3、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谁受理,谁负责,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应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能。不能推诿,扯皮或将矛盾上交。中心应主动督促有关科室按时上报办理结果。

4、高效务实,快办,办好的原则。对病人或员工反映的问题,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病人或员工。对突发性事件应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5、依据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对病人或员工来电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尽快解决。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同时向病人或员工讲明情况。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得病人或员工的理解。

6、保密的原则。在答复处理病人或员工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做好资料保密工作。来电或来反映的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来投诉人的意愿,要为反映人保密。

1)有价值的来电,来访,投诉内容,及时向领导汇报。

2)所有的受理内容记录及时,并整理归档,妥善安置保管。

7、投诉处理程序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制度

为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医疗技术进步,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维护医疗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体现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符合社会需求并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的要求。

2、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

(二)诊疗规范,内容包括:服务项目的规范名称(包括项目简称或英文缩写)、项目类别、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及临床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的书面推荐证明;

(四)公开发表的临床应用资料;

(五)国内或国际价格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实行技术认定和价格审批制度。

4、对属于新增项目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成本资料进行初审,并对价格水平提出建议,向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及医疗机构有关申报资料。

5、医疗机构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遵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规范服务,并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价格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提高收费价格管理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

1、不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2、提前或推迟执行医药、服务价格政策;

3、擅自增删收费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4、超越“除外内容”的范围或增加卫生材料品种或重复使用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或分解项目收费;

5、无医嘱或重复收费或超医嘱规定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6、自主选择服务项目或便民服务用品未征求患者或家属同意收费。

7、不同批次的医用耗材和便民服务用品(如一次性便盆等),总务和医用耗材仓库未及时向物价员报告物品使

三、责任追究程序

1、物价员自查处理程序:物价员应根据《物价管理制度》,经常对医院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发生收费事项进行督查,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2、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处理的程序:患者若向院物价管理部门提出收费异议或行风投诉,由物价员和行风投诉接待人员与收费科室对该费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患者,如确有违规收费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对患者往返交通费给予补偿。

3、患者通过政府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程序:患者与医院协商不能解决或直接要求物价部门解决的,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处理决定,立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对患者往返交通费用给予补偿。

四、责任人追究处理

1、物价管理人员:物价员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病区为护士长,门诊及医技科室为科主任)未及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调整物价;物价员未履行《物价管理员岗位职责》;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2、电脑中心机房:擅自接受科室或个人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或价格标准造成违规收费行为的;未按“医疗费用(医疗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价格标准的行为,应追究电脑中心机房的责任。

3、药剂科:未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时间调整药品价格而造成违规收费行为,应追究药剂科的责任。

4、病区或相关科室:若有第二条事项的行为发生,所退还患者的费用和交通费用列入科室成本支出,并按第六条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责任追究方式

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及对医院造成损失的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分别予以检讨、通报批评、扣除1~3个月绩效工资、行政警告、记过、直至解聘等处罚,并与本人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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