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合同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_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_________(别墅、写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制定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二○○一年十二月印制
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
2、建筑面积:
3、权属:
(一)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名称)
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住/地址
邮编号码
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
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本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产经纪组织代理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合同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和其他相关事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佣金。但作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不得同时成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义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费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转委托他人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经委托人事后确认,否则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在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充分考虑与代理人约定的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并将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五、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时间、支付佣金的数额、发生违约时的佣金退赔与经济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的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
(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的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
3.权属: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房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
委托方编号:__________号
受托方编号:__________号
_____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鉴于:
1、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程章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甲方有签订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资格及行为能力和有效授权。同时甲方保证:甲方依法拥有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房地产开发权、销售权、经营权等合法权利。为快速回收开发资金,树立甲方公司品牌形象,降低房产开发和营销的市场风险,甲方需要借助于拥有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经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支持或介入,帮助本项目的顺利销售。
2、乙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程章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有签订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资格及行为能力和有效授权。同时乙方保证:乙方系全国知名的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其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团队具有多年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执行经验,有许多成功的经典案例,有能力为甲方的本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项目概况
1.1本项目名称:(本项目推广名或暂定名等名称与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2本项目位置:
1.3本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代理范围、面积和方式
2.1代理范围:
2.2代理面积:
(费用结算最终以乙方销售代理成交的合同总面积为准)。
2.3代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本项目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
2.4后续代理;如本项目分期开发,则乙方完成首期销售代理目标后,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继续独家代理本项目后续各期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代理内容
本合同委托事项包含本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其他服务三部分。
3.1全程营销策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1.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市场研究和分析,按__________提供分析报告,对本项目所处市场的供应、成交、价格、客户和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分析,评估市场变化对本项目的威胁和机会,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建议。
3.1.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及其相关的平面设计,基于本项目的定位、属性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方案,通过各种表现方式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将本项目的卖点传达给目标客户,以实现销售目标。
3.1.3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与营销推广有关的费用预算计划及相应的通路推广计划,并将该部分计划分解到年、月。乙方负责对费用预算计划和推广通路计划的实施进行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征得甲方同意后及时调整。
3.1.4根据市场竞争、客户反馈和专业要求,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产品及服务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3.2销售代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2.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制订本项目的销售计划和回款计划,并分解到年、月。
3.2.2乙方负责就本项目的销售节奏、销售方案等提出建议,以确保每一阶段销售目标的实现。
3.2.3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制订本项目的价格方案,以实现甲方利益的最大化。
3.2.4乙方负责乙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确保乙方销售人员的数量、专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能满足本项目的销售要求。
3.2.5乙方负责安排销售人员接听来电、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介绍本项目的属性、特点等情况,并负责本项目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交专题报,作为销售决策的依据。
3.2.6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的各种法律文件,并负责依法督促客户按约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
3.3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3.1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客户完成销售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审核。
3.3.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销售本项目所需的登记备案手续。
3.3.3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销售本项目所需的商贷款、公积金贷款手续。
3.3.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输入和维护甲方指定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完成各类甲方格式销售报表,做好存档。
3.3.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房屋交付所需的所有资料准备、面积和价格核对等工作,协助甲方交付本项目房屋给客户。
第四条、代理(合同)期限
4.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等款项之日止。
第五条、本项目营销策划费、销售代理费支付标准与支付方式
5.1本项目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承诺优惠而免收本顶目营销策划费的_____%,如甲方前期支付了该部分营销策划费用,则冲抵日后甲方应付的销售代理费。如甲方因自身原因终止本合同,则甲方须于终止本合同前全额支付营销策划费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本合同,则甲方不必支付该项营销策划费。
5.2本项目代理费用,包括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二部分。
5.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凡甲方与客户签订预(销)售合同,并且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须按揭款和/或公积金到甲方账户)后,视为乙方房屋销售代理成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销售代理佣金和相应销售溢价分成。
5.3.1销售代理佣金的支付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佣金是房屋实际成交总金额的_____%。如因甲方原因,某些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销售低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该套房屋所对应的“销售底价”作为计算乙方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销售底价”是指在本项目正式开盘日前,甲、乙双方制定的本项目可售房源的“一房一价底价表”,既制定出每套销售房源的“销售底价”,经甲方审定后备档,作为甲、乙双方结算销售溢价分成的依据。
5.3.2销售溢价分成办法。本项目可售房源实际售价超出本合同5.3.1条规定的“销售底价”(既“一房一价底价表”)部份的销售收入为销售溢价,乙方收取销售溢价款向甲方开具合法的中介发票。
5.3.2.1当实际售价超过_____元/(不包括_____元/)时,超出部分由甲方分得该部分销售溢价款的_____%,乙方分得该部分销售溢价款的_____%。
5.3.2.2当实际售价超过_____元/(不包括_____元/)时,超出部分由甲方分得该部分销售溢价款的_____%,乙方分得该部分销售溢价款的_____%。
5.3.2.3当实际售价超过_____元/,超出部分由甲方分得该部分销售溢价款的_____%,乙方分得该部分销售溢价款的_____%。
5.4销售代理佣金的支付方式。乙方销售代理佣金在乙方销售代理符合本合同第5.3条规定的销售代理成功的前提下,乙方每_____月向甲方暂结销售代理佣金,具体支付方式为:甲方按照实际到账销售房款总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支付形式为支票或汇票,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中介发票。
5.5销售溢价分成款的支付方式。销售溢价分成款的结算以本项目代理期限为考核期,乙方每_____月向甲方申请暂结销售溢价分成款。待代理期限终结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5.5.1甲方根据实际售价超过销售底价以上的收入按照本合同5.3.2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溢价分成款,每_____个月支付乙方可提销售溢价分成款的_____%。
5.5.2各阶段乙方应提销售溢价分成款剩余部分的_____%,在本项目累计销售率达到_____%时,一并重新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5.3乙方应提销售溢价分成款最终剩余部分在乙方协助甲方与购房人办理完成交房手续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6在代理期限内,如果因客户原因致使预(销)售合同没有履行的,该客户定金作为违约金或客户另行支付的违约金,在客户确认无误后,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后留作专项基金,如在代理期限内没有发生因乙方在签约过程的工作失误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在乙方代理期限结束时,甲方将该基金的_____%奖励给乙方。
5.7甲、乙双方同意,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当制作每个合同月的代理销售明细表和销售代理费用(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表,于该合同月结束后_____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审核批准。甲方应当于收到前述文件后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无误应当在前述期限内予以批准;如有异议应当在前述期限内通知乙方;如甲方既不在前述期限内批准,又不在前述期限内通知乙方,则视为甲方批准了乙方前述文件,并且无任何异议。
第六条、销售代理目标和进度
6.1销售目标: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本项目以下总体销售目标和按进度分阶段销售目标,但由于甲方原因未实现销售目标的除外。
6.1.1总体销售目标:面积(套数)销售率达到_____%
6.1.2分阶段销售目标:在代理期限内按销售进度分阶段的销售目标具体为:
阶段划分
销售进度
销售目标(销售率)
第一阶段
自正式开盘日后的_____个月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结束日后的_____个月
备注:
1、正式开盘日,系指甲方取得本项目第一张预(销)许可证、售楼处已布置完毕、具备预(销)售条件,经甲、乙双方研究并最终由甲方确定的正式对外预(销)售的日期(以下“正式开盘日”概念一致)。
2、销售率,系指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在各阶段销售成功某类性质房源(签订预(销)售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套数)占甲方委托乙方销售代理本项目某类性质可售房屋总建筑面积(总套数)的百分比。销售总面积和代销总面积均按甲方预测面积计算。
第七条、营销宣传推广等费用的执行
7.1.本项目营销宣传费原则按销售总价的白色强人_____%标准使用,如遇特殊市场因素需超出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2涉及本项目的营销宣传推广费用均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按本条第一款结算。营销宣传推广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电视、广播、楼宇视屏、楼书、折页、单片、包袋、户外灯箱、户外大型广告牌(发布、喷绘、租赁费用)、横幅、彩旗、参加展览会、销售公关活动、售楼处、接待点内外宣传看板和灯箱、围墙广告、楼盘模型、房型模型以及经甲方确认的策划方案所涉及的公关活动、促销礼品、团购折让金等。乙方承担所有宣传资料、广告等的内容策划与设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推荐所有营销宣传推广的制作或发布的合格供方。
7.3营销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每月
日前申报下月营销宣传推广费用计划,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下月营销费用计划,以便双方共同执行。若甲方迟延确定下月营销推广费用计划,则乙方工作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顺延时间等同于甲方迟延的时间。特殊情况下的推广活动或广告发布,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4本项目售楼处和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包括装饰)、日常使用(水、电、电话、网络等)费用、家具(含电视、空调)、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网络及布线)由乙方提出建议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营销宣传推广费用中。售楼处的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及文具由乙方承担。
7.5经甲方同意在异地开设接待点,则接待点的设计、建造、装修(包括装饰)、日常使用(水、电、电话、网络等)费用、家具(含电视、空调)、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网络及布线)由乙方提出建议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营销宣传推广费用中。接待点的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及文具由乙方承担。
7.6乙方提出的宣传推广总计划、各阶段策划方案、每次对外宣传内容(含销售对外说辞)等,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7.7乙方承担营销策划及销售过程中乙方聘请人员的工资、奖励、提成、市区公交、内部协作、行政管理、日常办公等所需要的费用。如需异地开展推广活动,则全体人员差旅费用(含住宿、伙食补贴、交通等)、办公费用、场地租用等在异地实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聘请人员的工资、奖励、提成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的权利义务
8.1.1甲方应为乙方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本项目工作所需提供详尽的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批文、证件资料。
8.1.2甲方应于本项目正式开盘日前_____日提供现场售楼处给乙方销售代理办公、接待及与销售代理有关的活动使用。
8.1.3甲方指定1名授权代表
代表甲方行事的工作协调人,负责对乙方提出的需求、各类营销方案、计划等的需要确认的各项事宜进行审核、签字确认,该协调人的签字确认视为甲方确认,但该协调人无权代表甲方变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若乙方提交给甲方该协调人需要确认的各项事宜经_____日后,该协调人不予签字确认也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回复要求乙方进行完善、调整或补充的,则视为甲方确认;若甲方指定的该协调人发生变更,以甲方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为准。
8.1.4对销售现场指派财务人员的权利,所有购房款及订金或定金等应由甲方收取的款项均由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收取,并存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或者是直接由购房人将应付款项目存入或转账至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
8.1.5在乙方全程营销策划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全面了解乙方的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安排、市场宣传推广方案、销售进度等情况,并对乙方之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人员。
8.1.6乙方制作的对外宣传广告、涉及甲方利益对外签订的合同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8.1.7甲方同意在本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等上印上乙方“全程营销代理”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包括乙方名称、电话及地址等内容,以利于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活动的开展。
8.1.8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8.1.9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因甲方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改变的,甲方应给乙方结清应付各种款项外,还应向新产权人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并三方就有关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等事宜签订协议。
8.1.10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本合同及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依法律规定被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披露的除外。
8.2乙方的权利义务
8.2.1乙方有权在发布本项目广告的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灯箱、横幅、围墙、楼书、单页等各类媒体、物料等上以销售代理及全程营销策划的身份披露乙方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8.2.2乙方应当负责按照本合同代理内容制订本项目的市场调研、营销策划、推广计划、销售组织等,并应根据双方确定或双方商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前报请甲方确认,经确认后实施。乙方应当确保前述的书面文件是切实可行的,并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逐步提交开盘前工作管制表、市场研究报告、营销策划方案、文字表现和平面表现、广告策划方案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等全程策划和营销所需要的全部资料与计划。
8.2.3乙方所提出的广告策划方案、各类广告及销售资料的制作、广告公司的确定及现场布置等一系列工作及计划均需事先征询甲方意见并获得甲方确认后方可予以实施。
8.2.4乙方应当拟订本项目的所有表格,经甲方确认后使用。经甲方确认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全部法律文件等资料和所有表格如需要修改的,仍必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8.2.5乙方指定1名授权代表
代表乙方行事的工作协调人,负责对甲方提出的需要乙方确认的各项事宜进行审核、签字确认,该协调人的签字确认视为乙方确认,但该协调人无权代表乙方变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若甲方提交给乙方该协调人需要确认的各项事宜经_____日后,该协调人不予签字确认也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回复要求乙方进行完善、调整或补充的,则视为乙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发生与代理销售有关事宜的变动,应由该协调人及时向甲方进行传达和通报。该协调人的变更,以乙方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为准。
8.2.6乙方承诺,乙方派驻本项目销售现场销售人员数量、专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能满足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要求,并且销售人员将统一着装,举止得体,并注重有关人员形象。
8.2.7在本项目正式开盘日之后,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供周报表和来人来电分析。每个合同月结束之后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该合同月的销售分析报告(含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动态及下一步销售计划),并及时提供有关户型销售之信息。
8.2.8乙方提供代理销售和其它服务内容的具体操作流程,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对本合同及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依法律规定被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披露的除外。
8.2.9乙方应全面地、适当地、及时地完成代理事项。必须亲自代理,不得转委托或越权代理,但乙方通过“房盟中国”销售渠道销售除外。
8.2.10凡乙方销售代理成功的本项目房源,乙方均有权利向甲方要求支付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
8.2.11协助甲方完成销售本项目房源的合同所需登记备案手续;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在本项目已销售房源交付使用时,乙方应配合参与甲方的交房工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但双方可重新协商确定本合同相关条款。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由甲、乙双方按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9.2本合同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是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是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擅自将本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和/或销售代理权又委托第三方,构成甲方严重违约的,须按乙方在本合同代理范围内未销房源面积“销售底价”总金额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9.3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给乙方的本项目用于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甲、乙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
9.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全程营销及销售代理过程中擅自向购房人收取费用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私自收取费用金额_____倍的违约金,并且乙方应向购房人退回擅自所收取的费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9.5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须按应付而未付乙方金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赔付给乙方,计算日自约定付款截止日起至甲方实际付款日止。
第十条、法律适用
10.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那么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
12.1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之前甲、乙方为签署本合同而进行的一系列洽谈、沟通、演示、往来传真电话、函件等均不作为有效依据,一切均以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准。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修改本合同的条款,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上海华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章)(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E-mail:E-mail: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篇3: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甲方为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
2、委托期限两年,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合法。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5、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6、办理由甲方负责的银行按揭手续。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
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独立承担房地产销售代理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该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1、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应尽心尽责,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商业信誉、利益和形象的不当行为。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乙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年月日前,须完成房产销售**套,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第二阶段:20**年月日前,须完成房产销售**套,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第三阶段:20**年月日前,须完成房产销售**套,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商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2.5%收取,并按套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2、奖励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四、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已完成的销售目标,甲方无需付给乙方代理服务费,并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年*月*日
价格执行方案
一、销控表
二、销控价格
三、一次性购房折扣
四、正常按揭折扣
五、零首付后,交首付款优惠
六、零首付后交房前优惠政策
七、零首付后交房前退房政策、与客户签定的合同
八、市场营销策略
1、广告投放
2、
3、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两年,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详细方案见附件)。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广告策划费
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2.5%收取,并按套结算。
(2)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2、奖励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4)销售开始后2个月内签合同突破50套,每套奖励1000元(如因甲方原因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按乙方实际签订合同每套奖励1000元)。
(5)如果客户退房后再次进行销售,甲方按重新销售的方式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6)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五、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六、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年*月*日
营销方案
一、销控表
二、销控价格
三、一次性购房折扣
四、正常按揭折扣
五、零首付后,购房者交首付款的优惠
优惠方案:零首付后,购房者交首付款时,可分期交首付或者进行优惠6万元的装修款
六、零首付后交房前优惠政策
优惠方案:对购房者入住房屋前租房补贴,每户1000~1500元,由乙方每月打入购房者账户。
七、零首付后交房前退房政策
一、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承诺对乙方销售房屋在乙方客户入住前根据乙方客户意愿可进行无条件退房。
2、退房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退房声明,身份证(签名、按指印)并配合甲方办理手续。
同意退房声明
本人现自愿解除与河南瀚景置业有限公司杞县分公司签订的壹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回该套房屋。
特此声明
签名:
借款协议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今甲方向乙方借款
元用于购买房屋,还款期限在201*年*月*日前,还款日期到后,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款,必须将所购买的房屋过户给乙方,并配合乙方过户工作,过户后,甲方不再承担对乙方的借款,如不配合乙方过户工作,甲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违约金每天***元。
甲方:
乙方:
八、市场营销策略
1、广告投放
2、
3、
篇4:房地产全案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房地产全案策划及销售营销代理合同
甲方名称:
注册时间: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河南见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富凯大厦825号
联系电话:0371-6932272
南阳办事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八一路357号
南阳办事处电话:0377-6381669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销售代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________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2.双方约定,合作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第三方销售。
3.乙方有权利在基础价格上提高价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销售表现价格,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优惠(但优惠价格底限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该房源的基础销售价格)。
4.甲方在实际销售中不可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否则,在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负责承担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结束时,
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在“正式销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文本及图纸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鸟瞰、效果图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及营销计划。
4.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证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案场2个月内取得销售经营权的合法证件,否则按月额外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基本运营费用。
7.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灯)、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含销售人员派单)、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费及发布费等与本项目招商、销售有关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乙方完成。
8.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90日内入场,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将在第91天起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案场人员工资,直至入场工作。
9.本项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预留或自留房源将直接纳入乙方销售任务量,并按照房源数量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
11.甲方负责销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工作,并派财务人员在售楼部负责收取楼房销售款项。
12.甲方负责项目后期运营中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前期相关准备。
第五条:乙方负责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4――5人的项目核心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3.甲乙双方合作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首付款仍未到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账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刚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
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I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
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
(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
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整。
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
2.1基本代理费
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_______%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_______%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2.2溢价分成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销售奖励
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_万元、第三期_______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_______万元。
3.结算方式
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
4.补充
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双方分配。
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
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