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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总务科电工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2-12-08

医院总务科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及各类动力机组、水泵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半月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多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9、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0、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1、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2、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8、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9、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篇2: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争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本责任区内的公共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报修的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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