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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2-12-03

水电站工程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项目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工作小组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项目部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检查、登记工作。

4.做好所管辖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经理部负责人对此负责。

(二)物资设备部

1.在采购设备时不得以节约为由省去安全附件。

2.根据环安措施计划项目和临时安全生产需要,做好物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3.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存、搬运与发放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保卫部

1.认真贯彻《消防法》,组织并监督项目部各单位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组织制订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2.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人员的领导和训练。定期组织防火防爆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发生火警及时组织扑救。

3.负责项目部爆炸、剧毒等危化品的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4.负责组织管辖区的消防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会同运输、安全工作小组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整改和检查监督工作。

篇2:水电站工程工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水电站工程工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禁止打闹、讥笑、睡觉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工具、每天在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当发现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作业时,有权拒绝操作。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自觉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和检查。

4.非指定自己操作的设备,决不擅自动用。发生事故或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安全员,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5.对违章指挥,有权越级报告。并有权拒绝操作。

6.经常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努力学习劳动保护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对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要爱护,正确使用,加强保管。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严禁赤膊、穿拖鞋工作;操作旋转设备做到“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篇3:水电站工程专职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水电站工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总工拟订环安措施计划,并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竞赛,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

2.配合项目部领导做好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部对上级和本单位所制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指示、决定是否正确贯彻执行。

3.参加并组织项目部召集的安全和生产会议,认真执行所布置的任务。每季不少于一次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工作按时完成。

4.组织好项目部内部的日、周检查工作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班组安全员会议,组织班组安全员开展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对情节严重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负责领导。监督防护用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7.参加工伤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作好事故报告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监督按时完成防范措施。

8.有权参加项目部的工艺布置工作,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竣工和工艺调整项目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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