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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2-11-17

俄日河俄日水电站厂区枢纽工程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编制:

批准: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俄日项目部

前言

1、目的

为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高效、协调、有序运转,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明确了相应的岗位职责。

二、指导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依法治理。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总工、机电经理及协调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项目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现场各施工作业队的负责人。

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构成:

组长:杨伟

副组长:袁泽

成员:邹渭

为了应对现场突发事件,项目部又特意成立了应急救援突击队。由张冬明任应急救援突击队队长,袁泽云任副队长,队员有郭弟、董兴红、安松林、李学明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

1.负责领导和组织项目部质安工作,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2.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上级有关环安工作的指标和规定;执行本项目部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六项职责。

4.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技安工作。

5.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开安全会议,检查项目部环安工作,研究处理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条件的不断改善。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

7.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项目总工

1.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技改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规定督促贯彻、实施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足够的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

2.具体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及重大工艺调整等项目的“三同时“,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做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安全可靠性的论证和审查工作。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系统的安全负责。

(三)项目副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规章制度。负责具体组织领导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各施工队认真贯彻执行。定期组织召开各项目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安全工作,制订安全措施。

3.组织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制订整改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4.督促有关项目部按规定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凡发生重伤(包括一次多人事故)、死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现场调查分析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具体负责。

5.定期布置和检查技安工作。

6.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7.对分管部门、处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部施工的质量安全负责。

2.根据标准对计量仪表(特别是属于安全附件的仪表)的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3.对分管部门的安全负责。

(五)施工现场负责人

1.贯彻上级和项目部以及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指示。领导和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2.指导和督促本班组岗位的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运行规程。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消除事故隐患。

3.经常检查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工、夹、量具是否完好、使用正确。半成品、材料堆放合理。按规定做好文明生产。

4.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负责配合安全工作小组对新职工的三级教育,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并督促防范措施的实施。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贯彻“五同时“,经常注意培养、表扬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总结、学习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专、兼职安全员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总工拟订环安措施计划,并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竞赛,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

2.配合项目部领导做好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部对上级和本单位所制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指示、决定是否正确贯彻执行。

3.参加并组织项目部召集的安全和生产会议,认真执行所布置的任务。每季不少于一次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工作按时完成。

4.组织好项目部内部的日、周检查工作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班组安全员会议,组织班组安全员开展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对情节严重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负责领导。监督防护用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7.参加工伤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作好事故报告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监督按时完成防范措施。

8.有权参加项目部的工艺布置工作,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竣工和工艺调整项目的验收工作。

(七)工人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禁止打闹、讥笑、睡觉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工具、每天在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当发现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作业时,有权拒绝操作。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自觉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和检查。

4.非指定自己操作的设备,决不擅自动用。发生事故或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安全员,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5.对违章指挥,有权越级报告。并有权拒绝操作。

6.经常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努力学习劳动保护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对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要爱护,正确使用,加强保管。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严禁赤膊、穿拖鞋工作;操作旋转设备做到“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6、安全工作小组安全生产责任

1.组织、监督全项目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政策、规定以及上级的指示与决定。

2.组织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汇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环安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3.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拟订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4.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领导专、兼职技安员开展工作,并做好卫生、防火、防爆、危化品和施工区交通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5.组织各种安全检查。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和违章现象,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处理情况。

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外用工、代培人员、劳动实习学生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安全教育。

7.参加工艺布置、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重大技术革新设计方案的审查与投产前的鉴定验收。负责审批接用临时电器线路、登高危险作业等工作。

8.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统计和归档。

9.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a)在生产作业会上,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生生产工作。

b)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以下权力

①有权对项目部发出改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书面指令。对不执行指令而导致事故者,可追究责任。

②在生产、施工中,遇到险情,有权停止作业。有先斩后奏权;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

进行教育“有安全教育权”;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处罚权”;技安人员有权向上级直接反映情况或申诉有“直接申诉权”。

7、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项目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工作小组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项目部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检查、登记工作。

4.做好所管辖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经理部负责人对此负责。

(二)物资设备部

1.在采购设备时不得以节约为由省去安全附件。

2.根据环安措施计划项目和临时安全生产需要,做好物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3.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存、搬运与发放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保卫部

1.认真贯彻《消防法》,组织并监督项目部各单位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组织制订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2.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人员的领导和训练。定期组织防火防爆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发生火警及时组织扑救。

3.负责项目部爆炸、剧毒等危化品的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4.负责组织管辖区的消防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会同运输、安全工作小组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整改和检查监督工作。

8、附则

1、安全检查整改项目列入月份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由于主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予以扣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语牌等,必须加强保管和爱护。

2、以上内容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全权负责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一、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正常有序进展。

二、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总体计划,并进行督促,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正确合理运用资金,调配资源。

四、处理好与公司、业主及各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的关系,负责与其的合同协议的签定及评审。

五、主持召开项目部主要职能会谇,审批奖罚建议。

六、审批项目部的涉外报表,决算等。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团结同志,抓好职工建设。

八、督促开展各项类似小组等有益活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认真记录有关活动,督促有关人员收信,整理资料,确保项目部资料的完整。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文件。

篇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保护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方针的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单位进入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

三、安全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总经理、生产、行政副总经理、各部门主管组成,其中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主管生产、行政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安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审查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发生事故后,安委会须及时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知识宣传和教育,负责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及其他区域的安全状况检查,督促安全设施的管理;参加年度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4、安全管理制度

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

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

核准

审查

制定

发布日期:

第次修订(第版)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质保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技术保障组

生产部部长

安全防护组

安环部部长

动力部部长

生产部部长

后勤保障组

企管部部长

供销部部长

财务部部长

副组长:行政副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和职责

编号

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6.审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各项安全防护经费资金有效投入;

7.主持召开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代表公司于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组织并积极支持和实施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2.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主持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参加企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决策;

2.协助总经理具体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决议;

3.审订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有效投入;

4.监督落实《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组织对公司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监测;

5.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细则;

6.组织制定安全奖惩办法和安全考核目标,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和责任目标考核标准,向总经理提出考核意见;

7.负责并组织贯彻执行“行业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规定的问题提出分期、分批实施计划和临时性技术保障措施,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8.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及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9.积极支持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10.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监督“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3.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7.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动态,解决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8.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准备。

4.部门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在公司安委会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对公司内安全负责,其职责是:

1.负责到生产车间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并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2.负责公司安全装置、特殊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参与公司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大联查工作;

4.负责每月月底组织召开安委会,做好会议记录;

5.对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现场的维护,协助制订防范措施;

7.组织消防演练、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等安全活动;

8.协助安全经理或安全助理完成其它安全生产相关事项。

6、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在总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在总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令、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并教育和督促职工认真遵章守纪;

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保证本部门的生产符合安全生产规程,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坚决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处分;

5.组织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

6.坚持每天交接班时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7.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应负责保护现场,及时组织现场急救伤员和控制事故蔓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和处理。

7.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8.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组员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职工是生产劳动者,对其所在工作岗位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5.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对强令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

8.做好事故救援和配合对事故的调查。

10.部门统计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每天收集汇总公司各项指标,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整理汇总,综合分析,建立形成相应统计报表;

2.车间查出隐患及时登记台帐,做到安全台帐齐全,能及时为领导提供所需统计资料;

3.负责汇总公司的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指标和数据,做到正确完整;

4.指导和审核车间生产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11.设备员安全生产职责职责

1.负责对公司设备参数记录审核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负责组织对设备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3.负责对事故中的设备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4.参与制定设备的安全使用规程及维护保养、报废制度;

5.负责特殊设备工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12.维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3.正确操作、精心爱护设备;防护设施齐全,保持作业环境安全整洁;

4.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5.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进行制止。

13.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1.服从领导,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确保生产安全;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

4.积极钻研本职工作,熟悉各种电气设备的性能、操作要求和维护保养方法等;

5.监视各种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6.保管好各种资料图表、工具仪器和消防器材,保持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

7.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没办完交接手续时,不得擅离岗位,如遇到紧急情况时须排除问题再离岗;

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电气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4.司炉工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指挥。

2.熟悉锅炉结构及性能,严格掌握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3.增强责任心,工作中细心观察锅炉各部运行参数的变化,合理调整风量、给煤量,控制进出口温度和压力,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4.注意煤种和煤质搭配,作好消烟、除尘,达到环保要求

5.锅炉和辅机的润滑部位要定期添加润滑剂

6.根据化验结果及时对锅炉排污。

7.根据操作规程定期试校和校验安全阀。

8.运行中发现或发生故障或事故,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如遇重大事故要大胆、果断细心的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安全委员会。

15.化验员安全生产职责

1.作好有毒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领用和发放制度;

2.操作人员要不断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教育,经常检查各种用电仪器的绝缘性能和接地效果,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3.使用有毒试剂时,要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可燃气体和高压气瓶中,要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防止燃爆和人身事故发生;

4.妥善保管所用化学试剂,尤其是对有毒易挥发的试剂要制定必要的保管条例,防止中毒、燃爆、被盗事故的发生。

16.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7.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6.认真做好车辆(叉车)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18.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制定财务预算,做好安全生产资金计划;

3.对有安全生产改造项目,确保有安全资金;

4.保证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教育资金的使用;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

19.工会的安全职责

1.依据安全生产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企业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4.参加本厂的重要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规程制度等;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竞赛,提出合理化建议。

6.经常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篇4: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车队(室)安全技术、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和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队(室)职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及设备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7、发生安全和设备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8、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

定额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5、负责设备运行消耗统计,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6、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成本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5、负责本队(室)防暑降温品的发放及人员设备保险费的管理工

作。

6、负责本队(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取管理。

7、负责本队(室)安全技措经费使用及保险费管理。

篇5:镇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一、镇政府全面领导本镇行政区域内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根据法律、法规和本镇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制定和发布有关全生产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建立职责明确的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力量,完善全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5)部署、督促各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关闭非法开采矿山及其他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接到发生重、特大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7)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作出并督促各村、各单位落实对重、特大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决定;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镇长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对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下列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定期向镇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分管领导或镇委会;

(3)依法实施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全事故;

(4)按照规定组织做好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依法对违反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6)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委会报告,并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7)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镇监所报送全事故统计表;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对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全检查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镇农经中心监所负责综合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本镇行政区域内企业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镇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实施本镇全生产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拟定本镇有关全生产的综合性管理规定,制定有关工商贸企业全生产的要求、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综合研究、分析和预测本镇企业全生产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

(5)组织开展全镇全性生产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跨部门、跨行业的重、特大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

(6)依法对工商贸企业和矿山全实施监督检查;

(7)参与组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全预评价和“三同时”的监督审查工作;

(8)负责对镇有关部门、单位和村落实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9)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

(10)负责本镇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

(11)依法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特种设备的全监察、监督工作;

(12)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监察、监督工作,同时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如国务院、省政府有新规定,则执行新的规定;

(1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四、镇派出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上级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机动车辆检审,考核机动车辆驾驶员,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依法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以及企业的消防全和防爆全工作。

(3)组织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危险品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按照规定核发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准运证或运输证。

(4)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现场的抢救,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五、镇交通管理中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全监督管理;

(2)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交通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全标志、全护栏)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事故多发的公路路段和桥梁的改造;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六、镇建管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的全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全镇燃气行业全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建筑机械设备的全使用和管理;

(4)负责全镇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5)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建设工程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七、镇农技中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农业机械的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做好有关农业机械检审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和参加农业机械发生的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八、镇国土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矿山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在审批核准矿产资源采矿权时,审查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予审批;

⑵依法对矿山开采实施全监督管理,查处在村庄、院落和道路、桥梁、电力线路等公共设施附近的开采行为,坚决制止非法开采和超层、超界开采;

⑶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矿山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全生产职责。

九、镇水务站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水利设施(包括水库、堤坝、水闸等)的全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病、危、险堤的调度管理,防范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

十、镇中学、中心校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的在校活动的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全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的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加强对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全;

(3)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4)严禁学校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5)督促学校改造危房校舍,强化对校办企业的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十一、镇卫生院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监察工作和职业病诊断,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

十二、镇农经中心劳务输出办公室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组织做好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及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工作。按规定提取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用于全生产隐患整改、重特大事故处理、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奖励等。

十三、镇财政所应当将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十四、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并利用新闻媒体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重、特大全监督事故隐患进行舆论监督。

十五、镇监察部门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村、单位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重、特大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法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十六、依法对涉及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有关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应当立即依法给予查封取缔,并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七、镇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全生产的事故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加强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全事故的发生。

十八、镇工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

十九、各村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全生产职责,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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