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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2-10-23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打击盗窃、抢劫和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减少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安全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不得以经济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县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管理办法。

第四条

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的形式

(一)总行与支行、分理处实行安全保卫承包责任制;

(二)支行、分理处与职工个人实行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承包责任合同书和消防责任书,层层落实到岗、到人。

第五条

安全承包责任合同书和消防责任书要科学、规范,内容要明晰、准确,切合实际,便于考核。

第六条

安全承包责任合同书和消防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年终考核兑现。

第七条

总行与辖内分支机构签订各项责任书由总行主管领导负责组织,保卫部门具体实施。

第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配备保卫人员。

(一)总行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保卫部门总经理负责。

(二)健全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总行设保卫部,配备专职保卫干部二到三人;支行、分理处各营业网点配备兼职安全员一人;

(三)保卫部门要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勘察器材、通信和交通工具,并保证其良好的技术性能。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九条

总行董事长对辖内支行、分理处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协助董事长具体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部署、检查、总结安全保卫工作;

(二)结合辖内的工作特点,抓好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与防范技能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三)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掌握本单位及所辖机构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违章、违纪、违法苗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防范;

(四)制定相应的防范案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严格枪支、弹药的管理,防止涉枪案件、事故的发生;

(六)本单位发生案件应及时报案,组织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七)落实安全防范经费,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第十条

各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对所辖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教育,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职工防范犯罪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与当地派出所或邻近单位签定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建立本单位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将本单位的贵重器材、物品、帐款、重要凭证、印章、密押、金库门及保险柜钥匙、机密文件等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目标,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位、定责)的管理办法,保障本单位的安全;

(四)随时检查本单位职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定期查库;

(五)掌握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并及时向县联社报告;

(六)及时整改检查后发现的问题;

(七)按规定标准搞好安全设施建设。

第十一条

总行保卫部门是本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本行及上级保卫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其工作职责是:

(一)定期向本行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工作,对本行所辖网点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所辖机构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本行和当地公安机关布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本行押运公司执行金库守卫和现金押运工作;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察、处置工作;

(五)负责保卫干部、机构保安人员的管理、培训,督促落实所辖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技防器材养护、维修;

(六)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组织对所辖部门、营业机构的安全保卫责任制考核;

(八)协助人事部门定期对要害岗位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九)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并根据各个时期的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和本行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际,经常地向干部职工做好防诈骗、防抢劫、防盗窃和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工作,组织各项防暴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十)按照金融系统《要情快报及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负责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以及保卫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五防一保”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文件,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积极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二)对本单位的要害部位和贵重物品,每天进行经常性检查,夜间临睡前检查一遍本单位的安全及人员在岗位等情况,提醒各责任人履行职责,提高防范意识;

(三)发现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提出建议,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总行、支行及分理处在制定规章制度、业务计划、布置工作时,均应在各个环节上提出保障本单位安全运营的措施和责任。

第十四条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对本岗位安全负责。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的安全。

第三章监督、考评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安全保卫责任制的落实,总行制定安全保卫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内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和定期考核。

第十六条

检查考核的范围

总行年终对辖内各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七条

安全保卫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

(―)安全保卫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

(二)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专兼职保卫人员是否按规定配齐;

(三)单位领导是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将安全保卫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四)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和各种登记手续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情况如何;

(五)各项安全防范设施和设备是否达标;

(六)机构无责任性重大刑事案件和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七)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内部职工犯罪率不超过万分之三;对九种人的教育率达到百分之百。

第十八条

考核方法:依据责任制规定的期限、内容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实行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安全资料的完整性与实地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准确地评估,年终总评后经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兑现奖惩。

第十九条

在检查考核中,应注意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机构、人员及时消除。隐患严重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有隐患问题的单位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实无力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提交书面报告,阐明情况,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总行应对所辖机构无力消除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解决。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经过严格考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由上级主管单位、部门或本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领导重视安全保卫工作,保卫机构、人员、任务落实、制度严密、措施得力、全年无责任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

(二)完成安全保卫责任制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三)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使单位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四)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

(五)严格履行职责,在保障经营安全工作中有突出事迹的个人;

(六)其它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的。

第二十一条

对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奖励,由保卫部门提出意见,所在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部门或个人,由上级主管单位、有关部门或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个人责任;

(一)发生责任性案件和事故的;

(二)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案件和事故的;

(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可能导致案件、事故发生的;

(四)对发生案件及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包庇、袒护、减轻责任的;

(五)遇有犯罪分子盗窃、抢劫、行凶杀人等犯罪活动和重大灾害事故时,消极逃避的;

(六)对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单位、有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建议,逾期末达到整改要求而导致问题发生的;

(七)对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理不力,以致发生集体*、聚众闹事等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

(八)责任制不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

(九)其它应当给予处罚或追究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对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保卫部门提出意见、所在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凡未完成安全保卫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发生责任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权制,责任人取消评选先进、晋职、晋级资格,责任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和企业达标、升级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

篇2:关爱留守儿童包保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关爱“留守儿童”包保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一、包留守儿童家长培训

学校要认真举办好合格家长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培训,对留守儿童父母进行家教函授,让他们认识到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科学家教观,掌握家教的方法。要每月向留守儿童家长汇报留守儿童在校表现,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

二、包留守儿童家访

重视留守儿童家访工作,责任人要坚持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要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在家生活情况,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情况,加强与代理监护人联系与沟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三、包留守儿童假日活动

各班级充分利用节假日有计划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活动,重点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兴趣小组、社会实践、创业文化、文化体育、手拉手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丰富留守儿童假日生活,引导他们参与健康有益的假日活动,磨练他们的意志,培养他们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他们自主,自理及综合实践能力,激发他们热爱家乡,立志建设家乡的热情。

四、加强督查,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实施校长负责制,实行“控辍”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建立自下而上逐级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管理的“控辍”目标管理责任制,不让一个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家而辍学。学校将加强对各班“控辍”工作的督查,加强“控辍”工作的过程管理,加强对各班“控辍保学”工作的阶段性考核。

天柱县石洞镇小学

篇3:机关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机关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及职责

局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由局长负总责,纪检组长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研究制订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局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重要文件,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

3、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向局纪检组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

5、重视和支持纪检会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支持其按规定行使调查、立案、处分和处理权,帮助排忧解难。

二、干部廉洁自律细则

(一)“约法八章”:红包礼金不能收,工程项目不谋私,男女往来不越轨,人际交往讲原则,娱乐场所不乱去,接待工作讲规矩,保守秘密守纪律,干部职工要管严。

(二)十二条规定:

1、全体干部职工要努力实践“**”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高度重视和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办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办事公开和权利运行的透明度。

3、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推进内部竞争上岗、优化人员结构。

4、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后要针对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

5、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能利用手中权力和影响为子女亲属谋取私利。

6、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准利用职务提升、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7、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红包、礼金、礼品登记制度,严禁机关人员赠送和收受红包礼金。

8、狠刹侈奢浪费之风,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应酬接待,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

9、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维修项目公开招标、议标、竞标制度,工程招标和管理结算分开,从制度上堵塞可能发生的漏洞。

10、进一步健全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算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支笔审批经费。不准挪用、拖欠公款和侵占公家财产。

11、在经济往来中要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办事,个人不得从中捞取好处,做到民主理财,帐目公开,不搞“暗箱操作”。

12、党员干部生活要检点,自尊自爱,注意影响,严禁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

三、考核与责任追究。

1、纪检组负责领导、组织对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总结和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2、继续推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量化细化责任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党员评议、年终工作考核相结合,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3、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制约措施。凡本年度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要严肃查处,还要追究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篇4: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动和激励作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二、目标考核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三、委办室考核标准

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考评,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一)优秀: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或超标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工作创新务实,业绩突出;按时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意识强,文明办公,办事效率高,表率作用好;无失泄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按时上报目标计划和月、半年、全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健全,无违章、违纪和工作差错。

(二)达标: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业绩明显;基本完成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态度较好,办事效率比较高,无不良反映;基本按时上报目标计划与自查情况;无失泄密及安全责任事故;制度基本健全,无违纪和明显工作差错。

(三)未达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未达标

1、年度工作目标因主观原因有两项以上未完成;

2、工作有较大失误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有违章或违纪行为;

4、服务态度差;

5、办事效率低;

6、保密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小组认定其它影响工作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制定目标

1、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应科学、合理、符合本部门实际,量化部分要细致、明确,并责任到人,不能量化的目标应具体、逐条、逐项写清楚。

2、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签发,年度工作目标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备案;每月28日前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报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送目标计划和完成目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纳入考核范围;两次未按时上报者给予批评,3次按未达标处理。

(二)自查情况通报

1、各委办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工作目标组织一次自查,并填写《完成月工作目标情况表》。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或出现其它问题,应在情况表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年2月起每月10日前必须将本委办室上月完成目标情况表报送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2、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机关进行书面通报。

(三)半年初评、年终考评

1、半年初评、年终考评工作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委办室每年7月10日前写出自检报告送目标管理办公室,并准备好应检的各种资料。

3、每年7月底前,目标领导小组提出各委办室初评结果的建议。

4、年终目标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经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评议,提出各委办室目标完成情况的等次,报党组审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项目与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个人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绩较突出,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而且提高幅度不够大,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在工作作风和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视“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方式促进改进提高。

不称职: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处理明显有误,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在年度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个人的能力和政治、业务素质明显不适应所在职位的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2、因本人不负责任或其它主观原因,导致工作重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的;违反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5、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一次无故旷工2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超假2天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4个工作日的;

7、一年中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0天、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的;

8、值班、值宿无故漏岗2次以上的;

9、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的;

10、无故不参加全机关集中学习2次以上的;

11、无故不参加支部、各委办室组织的学习2次以上的;

12、因个人原因影响机关获得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好公仆活动等荣誉称号的;

13、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义务共建、植树造林、扶贫解困、社会募捐、文娱体育等集体和社会活动的;

(二)个人考核办法及程序

1、平时考核

(1)自我考核:被考核人每月对本人出勤情况、完成本职位职责、工作任务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等情况进行记实;

(2)组织考核:各委办室负责人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月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检查其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3)各委办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每季度作出一次阶段

性评价。

(4)各委办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汇总本委办室个人平时考核情况和填写有关统计表。

2、个人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

(2)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委办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对个人总结写出简炼评语,提出初定考核等次意见;

(4)机关年度考评小组对各委办室负责人提出的个人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委办室负责人的考核等次,先征求主管主任意见,再提出审核意见,报党组审定;

(5)对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六、组织领导

(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徐祥吉

副组长:刘雨记安金玉

成员:张新时、王建伟、庞贵斌、刘培江、李钐伟、唐丹、魏华、杨晓、王凤菊、金有权、王疏峰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管理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各委办室设专人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日常考核写实和与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机关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领导小组会议的任务是:(1)审议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2)组织半年和年终的工作目标考评,提出评优与奖惩的建议;(3)其它需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1)汇总年度目标计划;(2)负责情况收集和信息反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3)组织检查或督办各委办室目标工作完成情况;(4)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各委办室在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自查考评工作。当月末或下月初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本委办室年度工作目标、月目标计划的综合和自查上报,配合目标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5: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五、责任目标: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实现安全生产合格达标率100%,优良率80%以上,年度安全报监率100%,安全评估率100%,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率100%,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

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责任目标: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为0。

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责任目标:监督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监督落实安全管理科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达到100%,确保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施工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进行安全生产的技术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三、参与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四、编制或修订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五、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工作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应尽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六、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七、责任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年度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公司各项规程、施工方案等适用率100%。

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必须齐全有效,防护到位,4.5kv及其以上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随机按钮开关。

三、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机体安装牢固,场地平整,电机外壳接好保护接零。

四、严禁机械设备运转中维修保养或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五、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专人操作和安全规程措施的落实。

六、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机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

七、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有安装单位、设备科、安全科以及工地负责人、安全员联合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八、安全防护用品购置必须有合格证、备案证,及其他相关必需证件。

九、工程开工前,必须把安全防护用品和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列入购料计划,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提前供应。

十、负责对破旧、老化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新换代工作。

十一、对完成工序撤下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及时回收,妥善保管。

十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合格率100%,执行劳保用品报废制度,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报废率100%,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

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十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三宝”、“四口”防护达标,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责任目标:确保工程资料完备率100%,施工技术难题解决率100%,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九、责任目标:确保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度体检率10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安全生产教育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六、责任目标:确保库房无失窃情况、无火灾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伤害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的丢失,进出物品登记率100%,验收率100%,物品保存完好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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