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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4-01-03

煤矿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结合界沟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办法,望全矿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全矿各单位,凡是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单位,实行指纹考勤机考勤,并结合井下帽卡考勤的制度,其他所有不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单位,实行自主考勤和井下帽卡相结合的制度。

  二、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包括:劳财科、安监科(培训办及小班安监员)、考核办、保卫科、物管科(不含三楼食堂人员及临时工)、车队、调度所、通风监测队(含监控室)、技术科、办公室(含档案室)、地测科、通防科、征迁科。

  1、大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考勤有效时间为:

  上午:6:30――13:00 下午:13:30――18:30

  2、小班跟班指纹考勤有效时间为:

  夜班:22:00至次日上午10:00止

  早班:上午6:00至下午18:00止

  中班:下午14:00至次日凌晨2:00止

  3、大班考勤以指纹机考勤为主,小班考勤以指纹机结合井下帽卡考勤,凡小班下井人员,井下帽卡小于8小时的不计小班下井数,小于3小时的不计下井数。当日无指纹考勤的按旷工处理。指纹考勤不完整的每少一次罚款50 元,当月指纹考勤三次以上不完整的无绩效工资。

  4、因公外出(含车队)的考勤。

  1)、因公外出人员,要填写因公外出单,要写清外出事由、地点、时间,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报劳财科审核后给予考勤,并备案待查。

  2)、车队司机出差,由办公室开据派车单,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报劳财科审核后给予考勤、备案。

  3)、各因公外出人员,必须事前办理正常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办。

  5、凡是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为防止指纹机出现故障以及确保全矿日报表的正常统计,从2014年3月1日起,各单位要自行备份月考勤簿,由劳财科考勤办人员每天上午8:30之前到各单位收取出勤统计,发现涂改、弄虚作假的,除按旷工处理外,罚当事人100元,单位主要领导100元。每天上午12:00前考勤办人员把各单位点名簿送回各单位。

  三、其他不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由本单位自主考勤,不得有乱涂乱改原始点名簿的现象,更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各单位值班人员要认真点名考勤,并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各单位办事员每天上午9:00之前把单位考勤簿送至劳财科考勤办,上午12:00之前取回各单位。由劳财科考勤办负责统计全矿的出勤,并作出日报表,送往调度和各矿领导存阅。

  2、各单位井下人员的点名考勤要与井下帽卡刷卡相一致,否则按点名不下井处理,除职工不计班数,按旷工论处外,发现一个罚当事人200元,值班人员100元,单位主要领导50元。

  3、地面各单位,由办公室组织考勤办、考核办、工会等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实际出勤与点名簿不符者,除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外,发现一个罚当事人100元,值班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各50元。

  4、各单位每天上午不及时送取点名簿的罚办事员50元/次,有涂改点名簿的罚办事员、值班人员100元/次,单位主要领导50元/次。

  四、全矿各单位都要坚持请销假制度,全矿员工一律事前办理各类请假手续,凡事后补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超假期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矿长向总经理请假,否则不得离矿。

  2、正科级以上的其他矿领导(含正科)离矿要向矿长请假,假条留在矿长处,月底统一交劳财科办理。

  3、大队长以上副科级以下的领导,请假在15天以下者,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假条留在分管领导处,月底统一交劳财科办理。假期超过15天的必须经矿长同意后,劳财科方可办理(技术干部双向领导)。

  4、副队长、班长请假15天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劳财科办理,超过15天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劳财科方可办理。

  5、职工请假一个月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劳财科办理,职工请假超过一个月的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劳财科方可办理。

  6、提前返回矿销假上班的,应找相应的分管领导签批,到劳财科办理销假手续。

  五、全矿凡是入井人员必须刷井下帽卡,无帽卡刷卡记录的一律不计下井数,各入井人员必须完成本岗位规定的下井数,否则按相应的规定处罚。

  1、对故意损坏、拆卸帽卡者罚款500元,转借、捎带刷帽卡者,当事人和弄虚作假者各罚2000元,当月无绩效工资,并全部曝光亮相。年度内发现两次及以上此类行为者,矿将给予除名。

  2、机电、运输、通风、修护、掘进工区及综采一区,大班职工下井时间低于4小时的不计下井数,小班职工下井时间低于8小时不计下井数。(管技人员除外)。

  3、全矿各级干部及技术人员跟班、带班低于8小时的不计小班下井数,当班按空班论处。低于3小时的不计下井数。

  4、无特殊情况一班下两次井者,除不计入井数外,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一,月底内出现三次及以上一班下两次井的,当月无绩效工资,连续出现三个月一班下两次井超过三次的,矿给予除名。

  5、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数每少下一个扣绩效工资5%,每少跟一个小班扣绩效工资10%。

  六、以上各类规定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矿。

篇2:民营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其中加班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保安负责上班前20分钟和下班后20分钟内的考勤监控工作)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10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节假日补帖,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第五条

  第一项 加班种类。

  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 各加班工资的补贴标准。

  1、节日加班:春节上班一天按三天发放日基本工资;“五一”、国庆、元旦上班一天按二天发放日基本工资。国·民营医院发展论坛

  2、周日加班:根据员工职称、职务的不同发放日基本工资。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26。

  3、夜班:每个夜班补助10元。

  4、临时加班:是指在休息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加班,补贴标准为3元/小时,18元封顶。

  5、以下几种情况不予以加班补贴

  ⑴、员工培训安排在法定节假日或单休日的

  ⑵、晚上开展娱乐活动的

  6、各相关科室加班类属的确定。

  ⑴、院部负责人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除节日加班、周日加班、总值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⑵、广告医院工作人员除节日加班、周日加班外,其他超时工作属正常工作时间不发放加班补助。

  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药库保管员、药品会计、物资会计、水电工、财务科工作人员(收费员除外)除节日加班、周日加班外,其他超时工作属正常工作时间,不发放加班补助。

  ⑷、司机、保安、食堂人员除节日加班、周日加班外,其他超时工作属正常工作时间,不发放加班补助。

  ⑸、门诊和住院部清洁员的付班,每班次补助6元。二楼清洁员因洗刷检验科试管每月增发补贴90元。其他加班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⑹、临床各科室、手术室、B超、放射、检验等值晚班人员晚上加班按夜班10元标准领取补助后,不再按3元/小时领取加班工资。

  ⑺、各类加班工资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7、各类加班在加班的次日应详细记载在加班明细表上,证明人应签字。(科室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8、各类加班均按院办下发统一表格由科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填写,报送分管院长审批。

  9、加班表格在月初二号之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月初四号报财务科。

  10、财务科科长应对全院加班表格进行全面审核、确立无误后,将加班补助随工资发放。

  11、惩罚

  凡多报加班补助,一经查实,对当事人除收回多得补助外,第一次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解聘。科主任因审查不严,所属科室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岗位津贴50元。分管院长、人力资源部及财务科长没按规定审核,全院每发现二人次各扣罚岗位津贴50元。

篇3:餐饮业打卡机考勤管理制度

餐饮业打卡机考勤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

  根据各分店实际营业时间而定,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个小时。

2.考勤时间

  按自然月(每月的1号-------月末最后一天)为考勤时间;次月的5号发上月的工资.

二、打卡机

  1.每个人都应爱护打卡机,爱护公司财物。

  2.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3.打卡时间应根据排班表的时间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

  2.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工作期间不得脱岗 、串岗。

  3.严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罚款50元。

  4.上班打卡时间应换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

  5.下班打卡时间应打卡后再换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店长(厨师长和前厅经理)签字.他人签字无效.

  7.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四、考勤审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详细统计汇总考勤表并签字。

  2.考勤报表中应包括: 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加班时数、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

  3.各部门主管签字。

  4.上报店长,确认无误后店长签字。

  5.上交财务部审核,并签字。

  6.最后总经理签字。

  7.考勤汇总表应于次月2日前上交财务部。

五、奖罚制度

  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

  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外4小时以内的罚款50---100元;

  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处理;

  旷工 1天扣本人3倍日工资.旷工3天以上(含)除名,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2.员工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扣除当月20%的工资;5次以上除名.

  3.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计嘉奖一次。

篇4:教师考勤管理规定

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 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全校性集会、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集会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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