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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4-09-04

气象局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效能,根据隆化县《关于*年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以及隆化县市机关效能建设《关于200x年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指导,建设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机关管理、考核奖惩为抓手,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气象工作环境,为隆化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委、政府的决定、200x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机关行政管理和工作作风中突出的问题。成立以局长梁瑞生为组长,有关股室配合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建立职责明确、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

  2.健全规章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凡事关干部职工切实利益、事关单位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应实行公示,严格执行任免、上岗、考勤、接待、采买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规则。

  二是兑现服务承诺制。各股室应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好的要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

  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人员到机关办事询问(包括来电来函询问)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在接受询问后,不管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给当事人指明办事程序,联系有关经办人,并协助办理;如果按规定不能办理者,要负责协助解释清楚,让当事人明白、满意。同时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四是建立绩效考评制。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效能绩效考评办法,并付诸实行,确实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把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同年终考核、年度评优评先、干部使用挂钩。

  3.建立监督机制。

  组织各股室全体干部进一步全面学习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管理职责事务,把机关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给即时办理的;不能限时办好的不说明原因和办事时限的;机关人员不遵守有关规定的;无故不在岗的;首问责任人未尽职的;不按时限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的,由股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给予诫勉教育等。

  二是设立投诉举报箱或监督电话,直接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负责对各股室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视情节程度上报主管领导,或直接督促有关股室按规定进行处理。

  4.加快办公现代化。

  首先,要加强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在气象信息网站上建设效能网页,机关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其次,要加强培训,全体干部职工要继续参加计算机操作运用的培训,特别是干部职工档案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气象资料档案管理、单位装备管理以及文件资料的保存利用要尽快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实现机关干部人人会运用计算机与网络处理信息。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

篇2: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方案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和太原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创优政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方案》(并办发〔*〕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环境创新年”活动,决定于*年7月至8月底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全市育龄群众和办事者满意为标准,按照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效率和服务优先、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着力从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完善上解决我市政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依法规范、高效优质、民主公开、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工作目标

以政务公开、效能监督和贯彻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结效率和质量。建立和实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首长问责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等,实施效率监察,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使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10天时间)

学习内容:要以《行政许可法》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在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省长于幼军在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在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学习《*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晋发〔*〕1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19号),学习申维辰书记、张兵生市长在太原市“环境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张兵生市长、李永林副书记在全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太原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政务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学习方法: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0个学时,每人至少两篇心得体会,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深化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全面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建章立制(20天时间)

第一步,查摆问题。处室要本着“深入找问题、重点找原因”的态度,对照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握问题的症结。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机关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一次问卷调查,举办一次与服务对象对话活动。

第二步,归纳梳理。各处室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设,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和我市“环境创新年”活动的要求,重点围绕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按照要求,填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自查表》,并结合实际向本单位和部门及社会公示。

第三步,建章立制。各处室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抓重点,突难点,提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创新机制、激励机制,使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天时间)

各处室要针对征求的意见和查找的问题,对照建立的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清理行政审批、年检、年审、换证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保留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要再压缩30%以上;应纳入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的事项要全部纳入;积极推行对集中许可权制度,要整合分散在各处室的审批职能,设立审批处室,整建制入驻各级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办理。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流程再造,编制工作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办理时限;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部门网点要按照《太原市政府部门网站测评标准体系》规范建设,年度测评分值要达到60分以上。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a、b、角无缺位工作制,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第四阶段:督促检查,总结验收(10天时间)

委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对处室、市直各单位的优化政务环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纪检组长王正仁任组长,副主任于兆林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参加的太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委机关监察室。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各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落实。监察室主任武代英任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马家丽任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办公室副主任李春、政务大厅武小刚副处长任办公室成员。

班子成员要在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期间,根据工作分工,深入分管处室和部门检查指导,听取汇报,负责分管处室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开辟专栏简报等多种形式,在全委广泛宣传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及时报道本次活动的典型做法、先进事迹。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委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深入处室和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并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力、敷衍搪塞的处室和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政过错行为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活动结束后,各处室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年8月20日前,书面报委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篇3: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方案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上栗形象,全面落实“机关效能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上栗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办发20**5号)文件精神,综合评价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和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为主题,以优化发展环境和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以创建最佳发展环境和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为目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规范机关行为,促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监督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

二、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基本分值

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将作为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将按比例折算计入县委、县政府2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一)考核内容和基本分值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4分)。

(1)召开了学习动员大会,营造氛围,有效能建设方面的宣传标语和主题宣传专栏,组织了专题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1次,每人有学习笔记3000字以上,1000字以上心得体会(2分);

(2)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有专人负责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并上报县效能办(2分)。

2、查摆问题,积极整改(8分)。

(1)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建议(4分);

(2)开展了自查自纠,制订了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4分)。

3、制订了机关作风方面的制度,严明纪律(6分)。

(1)制定并张贴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2分);

(2)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一览表,实行政务公开(2分);

(3)完善学习、工作、考勤、财务等各项机关制度(2分)。

4、打造平台,受理投诉(10分)。

(1)成立投诉机构,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开(3分);

(2)认真受理投诉,有投诉受理登记记录(2分);

(3)积极组织调查,有调查案卷(2分);

(4)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整改,并形成制度(3分);

(5)服务对象对行政行为不满意,向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理由成立的每件扣0.5分,处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向省、市级投诉成立的加倍扣分,扣完10分为止。

5、推进项目建设(8分)。

(1)建立项目挂点负责制和驻企联络员帮扶制,所挂或帮扶的项目实施按进度到位(2分);

(2)定期走访,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3分);

(3)推进或落实产业项目建设有措施、有效果(3分);

(4)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跟踪问效,因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实施,每发生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8分为止。

6、加大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区域行为(8分)。

(1)按要求公示了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分);

(2)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2分);

(3)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2分);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2分)。

7、加强干部作风建设(6分)。

(1)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2分);

(2)严格执行市委作风建设“二十一条”规定和县委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2分);

(3)对干部职工实行工作绩效考核,有考核方案,有考核结果评比(2分)。

8、群众满意度调查(40分)。

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优的单位得40分,满意度为良的得30分,满意度为一般的得20分,满意度为差的不得分。

9、加强宣传报道工作(5分)。

(1)有专人负责信息和宣传报道,编发效能工作简报(1.5分);

(2)每周向县效能办报送信息1篇以上(1.5分);

(3)积极向省、市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投稿,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介刊用效能建设方面文稿或图像2篇以上(2分)。

10、认真总结,材料归档(5分)。

(1)制订单位机关效能考核方案(1.5分);

(2)对活动进行了自查、评比,形成阶段小结、工作总结并报县效能办(2分);

(3)将各阶段活

动材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5分)。

(二)考核加减分

1、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被市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加分上限为20分。

2、信息报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用超任务的每超1篇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3、效能建设工作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广的加2分,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加5分。

4、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

5、单位或个人受到县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5分。

6、未及时办理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交办的投诉件或未将办理结果上报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每次扣2分。

四、考核办法

1、自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今年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照本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资料,于20**年12月10日之前报县效能办。

2、测评。组织有关企业、群众、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相关单位及其行政审批、执法执罚岗位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

3、考评。年底,县效能办将机关效能建设与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同步进行。

4、审定。县效能办将考核结果梳理汇总后,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5、表彰。对获得年度先进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未位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效能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同时作为县级先进单位和创建文明单位、公务员考评及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2、因违反《上栗县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和《上栗县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恶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在效能建设绩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比中予以一票否决。

20**年5月19日

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上栗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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