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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办主任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4-07-15

门诊办主任职责

一.目的

  全面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范围

  适用于门诊主任的管理工作。

三.内容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 全面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2.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每月总结汇报。

  3.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门诊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门诊及相关人员维持门诊正常的医疗秩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门诊办公室人员到科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协调、解决,保证门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5.负责督促门诊各窗口工作人员不断简化各种就诊手续和流程,方便患者就诊。

  6.定期组织检查专家及专科门诊的开诊、停诊管理工作及电子屏幕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领导,及时整改。

  7.负责审查签署工伤、残疾、医学鉴定的最终结论。

  8.接待门诊患者来信、来访,妥善处理门诊患者投诉,每月检查门诊接待和处理医疗投诉或纠纷的处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9.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上报,并深入现场组织协调相关科室支持性文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10.定期与药剂科及相关科室抽查门诊处方、病历,并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11.负责组织对现场、电话及网上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监控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12.检查督促导医人员做好门诊患者的咨询、导医及健康教育工作。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严格执行医务人员“九不准”要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篇2:门诊部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组织门诊医务人员,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7.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8.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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