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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编辑:制度大全2024-02-2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共同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__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______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____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__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工程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

《工程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年7月16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20**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3:《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原签订的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对于年月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年月日因乙方主动提出提前结束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商铺,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经双方协商剩余房租(六个月)由乙方承担三个月的风险费用105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办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应该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商铺退还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施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合同解除当天,乙方应把房屋及钥匙交还给甲方。

五、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商铺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条条款的效力。

七、在原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应该退给乙方保证金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圆)和3个月的房屋租金105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

八、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方与乙方应尽力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经仲裁后,依然无法协调。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并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新光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年月日

篇4: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深圳市嘉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木艺制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年10月15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期限为20**年5月10日至20**年6月20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于乙方在20**年12月25日晚18:40分左右,因线路短路引起马达起火发生了一起较严重的火灾事故。生产恢复时间较长,故乙方提出于20**年2月29日提前解除厂房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厂房,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税费、水电费等。

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消防等设备等应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纳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期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将扣留乙方所有动产。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厂房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八、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已承担责任。

九、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交纳的保证金、押金等款项不可以用来折抵租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市华城嘉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泰来木艺制品有限公司

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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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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