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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3-03-01

为严格我县城市低保对象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坚持低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根据《**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灵办发号)规定,决定对全县已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重新进行全面的审查核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20**年4月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要无条件接受动态审核。

(二)申请低保的困难居民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到实际居住地社区登记备案,在该社区动态审核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接受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二、审核时间步骤

动态审核采取分乡镇、社区依次审核,县、乡镇和社区三级集中会审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从5月1日-12月底。灵城镇和经济开发区各社区、其他乡镇要在30天内完成辖区内动态审核工作。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县低保领导小组负责动态审核总体调度、协调工作。灵城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因低保对象量大工作任务重,要成立低保动态审核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纪检工作人员等为组员;成立三级集中调查评议小组,由乡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民政助理员、各社区(村)2名工作人员为组员。其他各乡镇要成立低保动态审核调查评议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纪检工作人员为组员。各乡镇要将成立组织以文件形式要报县民政局备案。社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并报乡镇备案。各组组长要明确组员分工,夯实责任,协调解决问题,组成人员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县民政局要在5月10日前将这次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乡镇和社区居委会,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动态审核方案》。同时由乡镇、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低保咨询业务等方式将动态审核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到全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

(三)先行细致摸底,确保审核时效。各乡镇(社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摸底,以提高审核时效,保证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四)先行停发低保金,符合条件的补发。对审核的乡镇和社区先行停发低保资金,审核结束对符合条件的原低保对象补发从停发之月起的低保资金。

(五)重新申报,严格审核公示。(各社区30天时间)

1、申报。(10天时间)在册低保对象对照《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在各乡镇(社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社区申报低保。申报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填写《**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2)全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家庭成员各自的户口和身份证要在同一页a4纸上复印);(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4)申请人近期1寸照片5张(照片底部要打印出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家庭合影照片2寸1张;(5)残疾的需出具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患重病的需提供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原件;(7)收入状况证明;(8)申请前三个月的家庭电费、电话费票据原件。(9)低保证原件、低保银行卡和20**年4月-20**年4月份银行卡领取清单。在规定时间内不申报低保的,视为不符合低保条件。

2、社区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初审。(与申报时间同步)初审时注意将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即时返还给申报人(电费、电话费、住院病历原件和低保证、低保银行卡不予返还)。对材料完善的登记《**县城市低保备案表》,备案表文本和电子版本各一份。(电子版备案表从低保中心邮件下载)。社区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参与登记,登记人员要在《**县城市低保备案表》得每一页签字负责。

3、三级联合调查评议。(15天时间:与申报时间同步后续延5天)调查评议小组采取以入户调查为主、集中见面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入户调查时采取分组分小区调查的方法,每组2-3人,调查人员如实填写调查表,调查双方签字确认。集中见面审核时,调查评议小组人员全部参加,申报对象说明家庭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级通过入户调查和集体见面的方式要达到100%审核率。召开评议会议时,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调查人员对入户调查和集中见面情况进行逐个通报,拟定低保对象,评议结果要记录在册,参加评议人员均要签字负责。

4、理顺管理关系,三级同步公示。(10天时间)调查评议小组对拟定低保对象按实际居住地理顺管理关系,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履行审核公示程序。三级联合对拟定低保对象按公示要求在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低保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全家2寸合影照片、保障人口和保障类型,同时公布三级信访举报电话),各乡镇要将公示照片拍照存档。公示期间三级调查评议组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到有登记,有结论,并形成信访登记记录,接访人员要签字负责。

5、县局审批,发放低保证。(5天时间)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县城市低保审核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申报对象个人材料报乡镇和县局审核审批。县局再次审核相关材料,三级同步公示5天(公示内容同上),对认定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证,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乡镇发出书面通知。

6、完善档案,建立低保信息库。各乡镇和社区要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整理业务档案和低保对象档案,低保对象个人材料由社区保管。乡镇(社区)要有专门低保档案柜,实行一户一档,按abc三类分别归档,要做到完整、规范,不得空项、错项。各社区要根据县局的审批文件在每月底将当月低保对象信息录入低保数据库,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并按规定上传到乡镇和县民政局。

(六)其他乡镇审核公示的要求。其他乡镇涉及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少,要在5月10日-6月5日内按“重新申报、严格审核公示”规定的时间步骤召开会议,抽调人员,成立组织,细化方案,要做到调查评议公示程序完善,档案材料规范,县局于6月10日前通过抽查、审核材料的方式进行审批,县乡两级同步公示5天,无异议的于6月底发放低保证,委托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低保金。

三、申报审核注意事项

(一)申报注意事项:(1)凡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必须将户口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乡镇;(2)要在各乡镇(社区)通知的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3)不得无理缠访,扰乱正常审核秩序。对申报注意事项不遵守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审核注意事项:

1、重点保障“三无”、重病、重残低保对象,对其采取人性化管理方式,上门管理与服务。

2、对所有重审对象重新建档,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3、以户为单位进行低保保障,各乡镇(社区)户均保障要达到2.3人,单户保比例不得超过20%。

4、按缩水保质的要求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重点核查《操作规程》规定的不应纳入人员,确保重新纳入的人员完全符合低保条件,维护社会公平。

5、对因重残、重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将户口迁移到实际居住地所在乡镇的,要由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说明,乡镇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

6、要做好审核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做到有接待、有记录、有调查处理意见,实行接访人首问负责制。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矛盾比较集中的任务,必须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县低保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议,促进资源共享,协调解决问题。各乡镇要牢树城市低保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操作,保证低保动态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理顺属地管理关系。要严格按照灵城镇、经济开发区低保对象以实际居住地社区(村)为城市低保具体管理部门,其它乡镇以民政办公室为城市低保具体管理部门,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常规化,分类施保规范化,公益劳动制度化夯实基础。

(三)搞好部门配合。在动态调整工作中,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此次动态审核工作,把握政策,制定方案;财政部门负责低保金的按时足额落实;劳动部门和房产部门要建立资源共享网络,将已享受养老保险金和拥有门面房和超标住房的原低保对象直接清退;公安部门要为人户分离的低保对象办理户口迁移提供快捷通道。

(四)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县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坚决杜绝虚报瞒报,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按《**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制,每一个环节都要有2名以上责任人签字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凡属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本人及其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亲属不符城市居民低保条件,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主动放弃享受低保资格。若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放弃,干扰低保动态审核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要完善评议公示制度,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推行网上公示制度,努力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篇2:城市居民低保申请书

我叫*,家中x口人。现住十堰市路北区钓鱼台南楼#楼#门#室。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98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王慧,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儿子,唐明军,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唐明凤,1977年生。现已出嫁。住湖北十堰小区x楼x门x室。在十堰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请求政府根据《十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篇3:农民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是贵州省***村的农民,家中有四口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土房子里,房屋是19*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45.2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420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一直没有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

妻子,***,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女儿,1970年出生,早就远嫁外地,住贵州省***,曾在当地的砖厂打小工,月工资300元。其夫,是同厂的拉砖工人,月工资300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岁。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儿子,***,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由于我和我丈夫年纪大了,干不动农活了,加上积劳成疾,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篇4:致居委低保申请书

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现年50岁,家住振兴路、农林巷*号,平房(34平米),与妻子离异,现独自生活,身体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亲属救济勉强糊口,年收入不足200元,生活异常艰难,当我听说还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我非常高

兴,本来已绝望的心又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为此,特向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低保。

我也想靠自己的双手不给党和政府增加负担,但身体状况、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艰难,如今只能让我命悬一线,希望广场社区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9月10日

篇5:城镇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居委会民政干部、民政部门领导:

我是莲湖社区瓦塘组居民,家中现有三口人,经济条件非常困难,八十多岁高龄的奶奶,年过花甲的母亲都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而我才刚刚从学校毕业,家人世代农民,父亲于*年因病去世,父亲的离去给了全家以致命的打击,同时也截断了家中全部经济来源,当时我还是在校学生,两年来与母亲相依为命,在亲朋好友的关照下,依靠国家良好的政策,贷款完成了学业。

原以为我完成学业以后能够为家庭分担经济压力,让困难有所好转,然而毕业正好遇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单位纷纷裁员,作为农民家庭的应届毕业生,我没有任何高的要求,任劳任怨,依然处处碰壁,现在在一家单位的一线工作,还只是一个临时工,每个月领取一点微薄的工资。,艰难维持全家生计。今年上半年,母亲因病住院,手术费耗用了两万多,至今仍未痊愈,让原本就负债累累的家庭更是债台高筑。

然而党和国家给了我们农民希望,*****以人为本的政策,让农民有了更多发展的空间,同时也给了我们家庭困难的农民光明和希望,感激之下向领导同志呈上补助申请,希望能够得到领导同志的核实和批准。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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