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2-26

按照省市区综治委的部署要求,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特点,将于20**年4月20日至6月30日以办事处和社区以及公安派出所为主,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由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六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为指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认识搞好“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集中整治,消除“六小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六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整治的重点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六小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督促各业主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年4月20日至6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4月20日至4月23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本管辖区内的“六小场所”业主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召开动员会的基础上对辖区的“六小场所”进行摸底,掌握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20**年4月24日至20**年4月29日)为集中排查阶段。各社区要全面清理盘点全处“六小场所”底数,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

第三阶段(4月30日至6月24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要按“六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四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为抽查阶段。各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要针对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巩固,建立长效机制。

四、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一)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

(二)“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二楼以上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能保证两个疏散通道的,一律停止使用。

(三)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

(五)建筑内严禁生产、贮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不得采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作原料。当使用丙类可燃液体作原料时,应在室外独立存贮。

(六)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辖区派出所要从建设“平安黑林铺”,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深刻认识此次全处“六小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氛围,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社区、辖区派出所要严格要求,认真落实源头控制,严格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单位要做到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对家庭要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经营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广泛宣传,强化执法。要加强对全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业主和全处对消防安全治理的认识,必须做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和“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即时进行督促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场所执行“先关停后整改”的硬性要求,同时检查人员必须做好情况跟踪工作,对手续不全或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坚决关停、取缔。

(四)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社区、辖区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六小场所”管理的消防安全措施;要建立健全“六小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六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最终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篇2: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力抓好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政府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从12月24日至今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区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助理、*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主任由赵群生兼任,副主任由杨占伟兼任。

各街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的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列入区政府挂牌督办至今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区内各类市场和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街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管辖实际,认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凡未完成今年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各街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并会同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在今年12月底以前消除隐患,摘牌销案;对未按时整改销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督办人员的责任,对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值班,组织员工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冬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依法快查快办,严肃处理。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大力营造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各街办、各部门要以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城中村”、“进家庭”为载体,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的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强化防范火灾的措施,将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传播到居民家庭。教育部门、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要结合创建“平安校园”和教学工作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区科技、司法、劳动部门要结合科普、普法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五、责任分工

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街办、各部门负责本辖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动员、安排、组织、督促所属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社区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区级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工作。教育、卫生、文化、人防、旅游、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动员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区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积极会同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公安*分局要组织动员、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检查、整治工作,按照公安部实施社区、城中村警务战略决定的要求,落实社区、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区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消防监督工作,严禁各种违章作业,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严格执法,切实消防火灾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区安监局和消防部门在冬春消防专项整治期间,要组织力量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圣诞、元旦、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检查、督办、指导工作。依照公安部“11.19”全国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即凡未经防火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六、工作步骤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检查落实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4日至12月31日)

根据全区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街办、各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告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跟踪隐患整改。

(二)方案实施阶段(元月1日至今年2月29日)

各街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责任,按照方案开展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深入冬春季节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行业、区域、单位和场所,督促、检查、指导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动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全面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强化监督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今年3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

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街办、各部门落实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街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4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街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各街办、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确保上情下达,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篇3: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卫计〔20**〕49号)、《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珠高事业〔20**〕9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院岁末年初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预防遏制消防火灾事故发生,20**年1月起,由院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在全院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

医院对火灾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院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工作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整治领导组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切实维护全院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责任制,根据实际调整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制定珠海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综合治理

抓好院内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做到每周例行巡检一次。在春节前后分别于1月20日、2月11日及2月22日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1处并及时整改,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召开部署会,利用中层例会等形式,发动各科室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一是严查消防通道出口。重点检查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及楼道等,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和安全出口锁闭的,现场督促整改。二是严查消防设施器材。重点检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对消防设施进行专门的检测及维护保养,及时更换了损坏、过期的消防器材。三是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利用晨会、查房等各类会议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是严查消防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了供氧设施,氧气、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量及存放情况,。重点检查门诊、板房、机房、食堂等容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检查

重点查找发现电源、电气及其线路、燃气线路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检查是否存在乱拉电线,用电用气是否安全规范,以及门、窗、电闸是否及时关闭。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隐患现场要求负责人限期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因我院门诊楼使用年限已久,线路已经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至20**年起,我院对老旧线路进行了维修更换,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节前,区卫计系统联合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区卫计局领导带队对我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我院按照检查组对我院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落实。

四、强化宣传,加强教育

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循环播放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利用各类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下发的关于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精神,消防安全培训2次。

篇4:消防安全百日亮剑除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三堂中心校消防安全“百日亮剑除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太和县学校消防安全百日亮剑除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琦

副组长:司飞

组员: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应急灯、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板报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为10月至12月,按动员部署、摸底调查、自查整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总结验收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10月1日至20日)。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10月21日至10月25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自查整改(10月26日至10月31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

(四)排查整治(11月1日至11月30日)。接受县教育局对我校进行全面检查。

(五)总结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篇5: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广东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未能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以下简称“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欠、缺、损、瘫”问题比较普遍,“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以及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组织发动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普查火灾隐患,分类建立档案,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城中村”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继续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以“三小”场所和既有建筑为主要对象,严格按照“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见附件)和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技术要求专家论证会纪要的通知》(粤公通字〔*〕320号)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以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对象,重点查处整治以下问题: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建筑消防设施被擅自关停,不能正常运行;未制定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不明确;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

(三)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城中村”为对象,重点整治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场所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三个基础”(基础组织、基础制度、基础设施)建设。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20**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各地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营造有利于整治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做好调查摸底表格的发放和收集工作,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彻底摸清“三小”场所、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和“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和分类建档。

(二)统一整治(20**年5月中旬至9月中旬)。要通过以点带面等形式,开展示范街、示范村、示范片试点活动,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进行整改,大力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多用途救生梯、新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安全技术,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检制度,全面落实“城中村”的“三个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对火灾风险的平抑作用。要建立健全由公安、安全监管、工商、文化、建设、劳动保障、市政、供电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组建技术整改服务队、安全巡查队,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当地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珠三角各市和汕头、揭阳市要开展一次“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已有成效。

(三)检查总结(20**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对所有列入整治的场所逐级开展检查,查漏补缺;对工作不落实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省公安厅将于10月中旬组织省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检查,检查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并通报全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把整治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确保整治工作分工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取得实效,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始终,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人员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建立有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技术等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合力。要把三项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各项政策措施统筹起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逐个整治、逐一过关,最大限度地减少消防安全隐患。

附件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

一、小档口

小档口内原则上不住人。确实需要住人的,留宿人员不得超过1人;住人区域须采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二、小作坊

设置封闭楼梯间;设置逃生出口和逃生软梯;配置消防卷盘、灭火器、警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有住人的小作坊设置简易喷淋装置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区域应采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与非住宿区域进行分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对所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三、小娱乐场所

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场所内的吊顶、墙面不得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安装简易喷淋装置或消防卷盘、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警铃),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对所有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