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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3-02-24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全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平安、和谐建设,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盲点、黑点,巩固全乡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形势,创建平安、和谐富官庄。

二、任务目标

这次普查整治的目标为:组建起业务熟练、涉及领域广泛、责任分工明确、配合协调有力的专业普查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问题在哪里、隐患是什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故、应该如何解决”的总体思路,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广泛深入村户、企业、单位,进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全面普查,彻底托清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状况底子,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整治,促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普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整治范围

1、十行: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旅游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包括网吧等)。

2、百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及各类民营企业。

3、千村:辖区内的57个行政村。

(二)普查整治内容

依照《沂水县安全生产检查手册》中不同行业的检查标准,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普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佩戴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教m.ok3w.net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保障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3月下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广泛宣传开展普查整治活动的内容、目的和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普查阶段(4月上旬)

各村、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依据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逐单位、逐项内容进行普查,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

(三)整改阶段(4月中旬至下旬)

各村、各部门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完毕的,制定出具体的整改计划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行百企千村”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安监办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确保普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全力。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立足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工作,凝成抓普查整治的共识与合力,推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各村、各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查整治工作信息的联络和报送工作,切实在全乡构建起上下衔接、左右互通、畅通快捷的信息交流渠道。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问题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类安全隐患特点,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对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调度督查,严格考核奖惩。为确保工作成效,乡政府将组成工作督导组,调度、指导、督促安全生产普查整治工作开展。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严肃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篇2: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潍交安全〔20**〕16号)要求以及昌乐县交通运管所的工作部署,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和问题导向,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动员各方面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采取断然措施,强化源头监管和过程管控,依法从严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将集中行动作为一项提纲挈领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努力消除隐患,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公司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三、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车辆、仓储车间等。

四、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1、各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

3、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及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营运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GPS(北斗)监控使用情况;

5、对车辆维修设备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用电线路、消防设施的配备及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6、办公室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实施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应急管理情况;车辆情况;驾驶员情况;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活动小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各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

在各项目部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县交通运管科对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及车辆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项目部在每个月月末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运输有限公司

篇3: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20**】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20**年5月20日开始,至20**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篇4: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各类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控制事故总量,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以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为重点,以防范各类较大以上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为目的。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突出重点,源头治本,坚决维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全乡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净化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工作重点和行业领域工作

(一)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无牌无照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

2、客运船只超载、超水位航行;

3、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4、超层越界开采沙石;

5、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

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我乡此次专项行动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工地、民爆、食品卫生、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监所负责组织实施。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以乡长周华明为组长,副乡长王波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监所同志为成员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所,由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3620**4。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检阶段:10月底前,各村,乡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切实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二)督促检查阶段:11月上旬至中旬,乡安监所将对各村、单位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乡通报。

(三)县督查阶段:11月下旬至年底,迎接县督查组对我乡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隐患治理年”、抓好各类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此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所有行业和领域。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各村、乡级有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联合机制,分片、分块、分段抓好排查和整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对督查工作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要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抓好整改,注重实效。

各村、乡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指导,通过专项行动,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确保在重点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上收到实效,做到责任区域内没有非法违法的行为。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公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及时发现和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对开展专项行动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曝光。

篇5:安监局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区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区安委会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近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网格化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形势根本稳定好转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由区长、安委会主任祝*任组长,副区长、安委会副主任陈*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组员的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副区长分管战线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附件1)和以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督查组(附件2),加强本次行动的督查检查。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范围

为全区各街、镇、开发区及各部门所有行业领域。重点围绕春季安全生产隐患集中专项整治以及省、市督查中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五落实”(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继续抓好深化整改。同时,根据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设施、民爆器材、旅游景点、校舍校车、地下管网、涉氨制冷、加工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大型游乐设施、活动场馆、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

(一)交通运输监管方面。严格城区主要道路及事故多发路段、桥梁、涵洞安全设施的监管和整治。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货物运输车辆等客货运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力度,对整改不达标、整治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坚决取缔不符合资质规定的客运和危险品车辆、运输经营者,整顿违规经营客(渡)船、旅游船等船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严格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执法,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从业单位,要坚决关闭。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业户依法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评价工作,查找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加强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上路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使用具有防火、防静电、防盗等性能的专用车辆,并悬挂危险品标志和标志灯,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装。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翻车、泄漏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预案的演练,确保发生事故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民爆器材监管方面。督促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厂点。对生产车间、仓库等达不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限量储存;整改不合格的,吊销许可证并予以关闭。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加强守卫看护,建立健全民爆器材流向登记制度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抓好民用爆破器材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者要依法查处。

(四)人员密集场所管理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锁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以及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被广告牌匾遮挡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实施并予以处罚。

(五)建筑施工监管方面。加强对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工地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工程项目和在建工地对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排查防范,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以至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认真组织开展对在建工地的模板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外包工程项目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特种设备监管方面。认真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的普查整治工作,凡隐患严重、不及时整改的,必须停止运行。

(七)校舍校车管理方面。坚决封闭停用d类危房,落实对b、c类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校舍倒塌事故。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营运校车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超员、超速行驶,坚决取缔黑校车营运。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夏令营、旅游、游泳等活动时,事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严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油气管道和城市燃气监管方面。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重点整治油气管道与其他市政工程彼此交叉、占压等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油气管道存在的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等现象,进一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其他行业和领域,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重点和夏季特点,深化安全整治措施,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四、建设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的主要任务各街、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建设同步推进。以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划干分净”为手段,加快落实“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各街、镇、开发区,6月底前完成网格化建设任务,并在网格单元内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四一一”公示板,将属地政府、行业管理、专业监管、综合监管四个政府外部监管责任人,一支专家队伍,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网络的信息,向社会公布。并组织与长春市网格化监管平台有效衔接。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2日前)。各街、镇、开发区及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一要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二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街、镇、开发区及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三要搞好部署发动。各属地及行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搞好宣传发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指导企业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内容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2日至8月10日)。一要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要组织“网格化”监管推进月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把6月份作为网格化监管推进月,全面落实“划干分净”任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监管职责,以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三要加强督查检查。区政府、区安委会将成立督查巡视检查组,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下级政府及部门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实施和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巡视暗访和督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安监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对巡视暗访中发现的工作和责任不落实等严重问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四要挂牌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内容不落实、整改质量不达标和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的企业,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整治落实。五要及时通报曝光。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复查验收阶段(8月11日至8月底)。各属地和行管部门要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复查验收组,按照属地政府逐个企业,区级不低于30%的比例,对企业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街、镇、开发区要责令其停产“返工”。复查验收要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复查验收组对整治质量和效果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提高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夏季天气高温炎热、汛期雨多,是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的事故多发期。夏季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区委、区政府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特点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对全区春季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放松,要针对夏季的特点,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多、危险性大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进行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各属地、各行业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划干分净”,加强网格化建设为抓手,围绕建立“四一一”公示板,将属地、部门、专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通过责任的落实,将夏季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好、开展好。

(三)严格标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依据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巡视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巡视督查,对事先预防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扎实有效。

(四)落实制度,加强整治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属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管控,及时掌握和准确反馈行动期间各阶段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各地、各部门6月20日前报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和“复查验收”阶段工作情况,在工作完成3日内报送;“组织实施”阶段,每半月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信息和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调度统计半月报表(附件3);9月3日前总结上报本次行动整体情况。

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姜学军1520431**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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